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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推进乡镇纪委建设 提高履职能力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5-21 08:42:44

    保定市徐水区纪委监委积极推进乡镇纪委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履职能力。去年以来,该区乡镇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796件,对493人次进行约谈函询、批评教育,处分361人。

    该区纪委明确编制人员,每个乡镇纪委至少配备3名干部,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至少设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明确职责,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问题线索、巡视巡察移交的信访举报。乡镇纪委书记做到专司其职,不参与所在乡镇其他业务工作分工,不兼任所在乡镇其他领导职务,不分管所在乡镇临时性工作,把主要精力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区级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

    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区纪委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举办教育培训活动。通过专题研讨、以案代训、案件质量评查、轮岗学习等方式,着力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办信办案等方面的能力。同时,区纪委统一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国法律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促使其不断提高专业法律知识,为更好地履职尽责充电蓄能。

    该区制定完善了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移送审理、处分执行等业务工作制度,规范乡镇纪委业务办理程序。乡镇纪委每年7月和第二年的1月向区纪委监委报告工作,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定期述廉考核,力促“两个责任”落实。统筹基层纪检力量,建立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乡镇纪委制度,每名班子成员联系3至4个乡镇纪委,建立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协作区,统筹使用乡镇纪委力量,采取异地、联合、交叉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保定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