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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4-30 11:29:55

    1.阜城县崔庙镇王山庄村村委会原主任李洪军贪腐问题。李洪军任崔庙镇王山庄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扶贫物资、邯黄铁路补偿款7.08万元,侵占村民宅基地款、村集体承包费和土方款共计17.89万元。2019年1月31日,李洪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深州市魏家桥镇南小营村党支部原书记张顺成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张顺成在南小营村幸福院工程付款过程中,侵占集体资金12.2万元;借机井管道安装之机,违规向村民收费2.16万元,用于外出考察、看望病人、饭费等支出且未入账。2019年2月28日,张顺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长岳国武违规使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6年秋季、2017年春季,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将国家拨付的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学校办公经费。2019年3月21日,岳国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衡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