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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4-04 10:59:03

    1.沽源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城乡低保股股长韩理明违规为亲属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8年,韩理明违规为其父韩志义办理农村低保,领取低保金1640元,韩理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已收缴。

    2.赤城县龙关镇民政办公室主任李晓兰不正确履职问题。2017年,李晓兰在低保、五保户死亡销户工作中把关不严,不正确履职问题,致使已死亡的37名低保、五保户家属冒领民政救助资金4.07万元。李晓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已追回。

    3.赤城县赤城镇青羊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范春林不正确履职问题。2016年,范春林疏于管理,不正确履职,致使该村村委会委员徐文江、村民范某通过虚报张杂谷亩数的方式套取扶贫资金3585.5元。范春林、徐文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4.蔚县西合营镇羊圈堡村村委会主任武永兴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问题。2016年,该村在实施扶贫项目过程中,武永兴在明知其妻不符合扶贫项目申报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向其发放补贴物资。武永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张家口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