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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原局长杨惠欣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4-02 11:23:39

    日前,省纪委监委指定衡水市纪委监委对辛集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原局长杨惠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惠欣违反政治纪律,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受贿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杨惠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执法犯法,贪欲膨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惠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由衡水市监委依法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随案移送涉案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