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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3-28 09:06:0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0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峰峰矿区进行了常规巡视。11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峰峰矿区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是对峰峰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反馈意见是一份精细的“体检报告”,我区深受教育启发和警示警醒,诚恳接受,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推动。区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快速的行动、最周密的部署、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省委巡视峰峰矿区情况反馈会当天,就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领导围绕整改落实碰头研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12月15日组织召开区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主要领导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区委常委班子成员逐一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结合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主动认领和承担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细化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把省委巡视峰峰矿区的反馈意见梳理细化为39个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每个问题都明确了牵头区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将巡视组交办的所有问题、违纪违法线索、信访案件,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档案、一条线索一套卷宗、一个案件一个报告”的方式,实行清单化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做到了清晰、动态、扎实、有效。同时,全区各级各单位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制定了整改方案,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列出问题和措施清单,层层压实压紧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担责、狠抓落实,全区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实现了责任全覆盖、整改无死角。

    (三)督导调度,确保整改实效。区委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高质量推进、高频次调度,累计召开常委会、推进会、调度会等20余次,组织了4次全区性的督导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形成了“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的高度共识和强大合力。区整改办坚持每日汇总进度、每周向区委汇报,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四)固化成效,构建长效机制。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政策、规定进行分类整改、科学处置,共制定完善了《关于实施意识形态工作整改和问责追责办法》《关于严肃执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通知》《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等83个“管长远”的制度性文件,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做到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形成制度屏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我区的39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37个,基本完成2个。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存在以会代学、专题研讨交流少、班子成员发言不充分等问题。领导干部除按规定计划学习外,缺少自主学习和深入思考,结合矿区转型发展实际谈认识和体会不深刻”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识再提高,兴起新热潮。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区转型发展,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2018年8月以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的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连续组织15次专题学习,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参照落实,高频次、高质量开展学习,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在全区持续兴起了学习热潮。二是制度再规范,效能再提高。区委制定出台了规范全区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周学习”制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每周三晚上雷打不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2018年12月22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效能的办法》,从学习交流、专题研讨、个人发言等方面进行规范,进一步提升了学习效能,并建立起了促学、述学、督学的学习机制。三是形式再活跃,学习再普及。坚持理论学习形式的多样化,2018年9月以来,举办了2期领导干部“初心·使命”大讲堂,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和知名高校学者,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现代科技知识等专题,进行培训讲座,开阔了眼界、提升了能力。同时着眼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大众化、普及化,2018年12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在进一步兴起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中开展“新时代新思想惠民帮帮团”百场特色宣讲实施方案》等4个文件,以百场特色宣讲走基层形式,利用元旦前后农闲时节,深化开展“新时代新思想惠民帮帮团”宣讲文化大集,组织了120场基层特色宣讲和惠民服务,把新思想送到田间地头,把党的温暖送到农民心坎上,收到良好效果,获得邯郸市委宣传部学习党的十九大惠民帮帮团百场特色宣讲荣誉证书。四是成果再提炼,经验再推广。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峰峰转型发展实践中,始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紧密联系实际,学习增强“八个方面”执政本领必需的各种知识,把专题学习与系统学习相结合,重点发言与专题研讨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2018年8月份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领域撰写的14篇理论调研成果相续在邯郸日报、中华英才、共产党员等党报党刊上发表,充分展示了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扎实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和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理论素养。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用结合、用新发展理念指导实践不够,区委在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思路不清、办法不多,缺乏攻坚克难、破解困境的韧劲和勇气,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树牢高质量发展理念。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书记王东峰来邯调研检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了对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认识,坚定了攻坚克难的决心,凝聚了实施高质量发展的合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2018年10月以来,连续召开2次区委常委会议和1次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反复研究,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峰峰矿区省级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提升优势项目、做强园区平台、壮大文旅产业、加快协同发展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不断推动转型战略落地生根。三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计划投资161.6亿元,推进华信特钢整合进园减量升级、兴诺矿渣岩棉废渣综合利用、金隅太行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三一集团智慧建筑产业等项目,延长钢铁、建材等优势传统产业链条、补齐短板,2018年第四季度已投资56.6亿元。2018年11月河北首家国家级煤化工产品检测中心在峰峰矿区正式投用,为加快煤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四是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坚持以经济开发区建设为平台,按照“九通一平”的标准不断完善新能源产业园、新装备制造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3个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营商环境,2018年8月以来,投资11.25亿元的二宁禾半固态压铸新型铝合金精密铸件制造项目、投资1.1亿元的智晖彩艺包装装潢生产线项目、投资5.4亿元的荣达精密管材制造项目、投资6.05亿元的佳博输送带及输送设备生产制造项目4个“三新”产业项目相继在园区投产,2018年第四季度,园区主营业务收入达60.87亿元,同比增长16%,全区高质量发展的系列举措取得了预期成效。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7年,钢铁、煤炭、水泥、建材等传统行业占第二产业比重88%以上”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推进机制。2018年12月制发《峰峰矿区工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实施科技创新,盘活存量、激活增量,力促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坚决淘汰焦炭落后产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二是强化安排部署。区政府连续召开巡视整改专题调度会,推动解决传统行业占第二产业比重过高问题,区政府主要领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合力攻坚,统筹抓好节能和削煤工作,强力推动钢铁、焦化企业整合升级,积极引导过剩产能有序退出,以实际行动促进整改落实。三是不折不扣抓落实。按照《峰峰矿区关于在全区建材行业建立依法依规逐步淘汰机制的实施方案》《2018至2020焦化去产能及减量置换工作方案》及省市要求,2018年9月以来,先后关停彭楠焦化TJL4350D型焦炉,去焦炭产能60万吨,关停合信钢铁420立方米高炉,压减炼铁产能32万吨。2018年第四季度,钢铁、煤炭、水泥、建材等传统规上工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下降至82.31%,同比下降6.4%。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上用力不大,新兴服务业、新材料、新型装备制造等科技含量高、财税贡献大的好项目、大项目引进不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肃倒查责任。区主管领导对3个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招引“三新”产业项目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进行约谈,督促各部门紧抓招商工作,在京津、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组织专题性招商活动,加强科技含量高、财税贡献大的好项目、大项目的引进和培育工作。二是加大招商力度。实行全员招商,紧盯新兴服务业、新材料、新型装备制造等产业开展针对性招商活动,2018年8月以来,成功引进了上海添洛新能源燃料、中科装配式新材料、中擎创邯郸(峰峰)电子智能终端设备制造、沈阳机床5D智造谷4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三是大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以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为重点,积极推动旅游产业,打造了《印象磁州窑》大型文化实景演出,举办了乐游水镇、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一系列活动,响堂山景区创5A工作通过国家5A景区专家初审,太行药王谷4A级景区申报创建工作启动,山底地道景区通过3A级评审,峰峰获评央广“最美收获地”,摘得“中国十佳特色文化旅游名区”殊荣,响堂山景区、磁州窑艺术街区荣获“全国百佳乡村旅游目的地”称号,2018年第四季度,实现旅游产业收入47.69亿元,同比增长46.56%;第三产业占比45.8%,同比增加2.9%,旅游业成为第三产业的支柱,全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

    2.关于“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污染防治紧迫性不强,措施落实不到位,对治理污染问题重视程度不足,网格监管、散煤治理、大车管控等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高位推动。区委、区政府坚持把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2018年8月召开区委九届四次全会,专题布置污染防治等“3+1”攻坚战,半年来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污染防治工作10余次,召开专项会议20余次,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区党政主要领导带头研究调度、协调督导环保工作,对气、水、土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一竿子插到底抓落实。部署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安排区级领导带队夜查,两天一次、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截至目前,区领导共开展夜查64次,其中,区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夜查6次;共发现问题3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网格监管,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峰峰矿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办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区镇领导干部包联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的原则,明确乡镇和各牵头部门的主体责任。制发《全区乡镇网格监管任务表》和《重点企业网格监管任务表》,完善区、镇、村三级网格监管体系,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措施,动态管理、责任到人;按照网格责任严格督导,大气办和空保中心成立专项督导组,高频次督查,发现并通报禁烧管控、道路扬尘、裸土覆盖等81个问题,将问题整改纳入考核、限期完成,倒逼责任的真落实。严格执行《峰峰矿区乡镇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管理办法》,对每周倒排第一的乡镇全区通报批评,连续两周倒排第一的乡镇进行约谈,2018年8月份以来,共约谈落后的乡镇3次,彰显了区委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和力度。三是紧盯重点,强化举措。在散煤治理上,一方面抓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采暖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紧急通知》,强化煤炭市场监督管理,严控散煤生产、销售、使用,保障洁净煤供应,加快“双代”工作进度,实现了主城区散煤“清零”,完成71个村13223户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另一方面抓处罚,对发现有散煤使用和存储的9个乡镇进行了通报,要求立行立改、加强排查,加大政策宣讲力度,高标准严要求整改到位,2018年10月28日对何庄花园燃煤锅炉未按要求拆除问题问责3人,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大车管控上,在全域范围内加快推进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加装DPF颗粒物捕捉系统的安装工作,2018年8月份以来,已完成车辆安装148辆,其中,59辆渣土运输车(含29辆新能源车辆,2辆国五标准车辆)已安装密闭运输装置、GPS定位装置和DPF尾气处理装置;安装6套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并率先在全省投入使用,自2018年11月1日启动以来,共处罚机动车尾气超标63起,整改超标公交车15辆;2019年1月6日,在全市率先建立固定垂直式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尾气监控系统。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7年,空气质量综合改善幅度和PM2.5浓度改善幅度位列全省后20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工地扬尘治理。严格按照“六个三”(三地、三场、三边、三口、三车、三堆)扬尘管控要求,推进治尘攻坚,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目前,工地增设60台雾炮机,安装塔吊喷淋系统25台,远程监控系统、空气扬尘在线监测均已安装并实现了全区联网。二是强化道路扬尘治理。主城区采用“机械高压冲洗、机械+人工清扫、机械保洁+人工辅助保洁、机械洒水降尘”措施,有效抑制道路扬尘。国省干线按照定路、定段、定岗、定人、定标准,采取“三机一体”进行清扫抑尘作业,对重点路段、车辆密集路段加大清扫频次,持续实施洒水抑尘。2018年8月份以来,共出动公路养护人员21778人次,洗扫车3410台次,洒水抑尘车2456台次,疏通清理垃圾杂物5295立方,基本实现路界内道路通行无扬尘现象。三是强化重点企业管控。严格执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差别化管控方案,确保企业差别化管控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夜查制度,对厂区运输量大的或工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每半月进行定期排查,确保厂区道路保洁到位、除尘工艺落实到位;对重点企业出入口设置感应式自动洗车平台和清洗设备,对出入车辆轮胎和车身进行冲洗,确保轮胎、车身清洁。2018年8至12月份,我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3,同比下降11.41%,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67微克,同比下降11.84%。在2018年底,峰峰矿区空气质量在全省排位146名,各项指标均退出了全省后20名。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8年第一季度,省环境执法检查发现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工程进度。向2018年第一季度省环境执法检查发现的河北华能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污染防治措施缺失和河北峰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料场防护措施不到位问题涉事企业发函通告,责令企业倒排工期,尽快整改到位;同时,加强施工过渡期的临时防护,在燃煤场、堆料场采取覆盖、喷淋、清扫等抑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区生态环境分局每周到企业检查,督促工程进度,定点对物料、粉尘进行网格化监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罚。2018年10月23日,在河北峰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督查过程中,发现沙土覆盖不严问题,立案处罚4万元;2018年12月24日,在河北华能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督查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覆盖不严问题,立案处罚8万元。三是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12月25日,因河北华能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煤场封闭项目进度缓慢问题,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对3人通报批评,给予1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政务严重警告处分,责令企业加快项目施工进度;2019年1月5日,因河北峰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时完成料场棚化治理项目问题,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2人通报批评,责令企业提高认识,倒排工期,同时做好临时防护工作。截至2019年1月,河北华能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煤场封闭项目已开始钢结构土建施工,2019年4月启动钢结构施工,预计9月完成封闭改造工程;河北峰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料场棚化工程进度58%,预计2019年6月钢结构主体完工。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深入,宣传发动群众不充分,群众举报的线索少”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问责,加压力。主管区领导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摸排线索少、工作开展积极性不高的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各单位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强化线索收集,做好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二是广宣传,扩线索。积极发动群众,主动到村集庙会、工矿企业等场所,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律政策,出台《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已查实涉黑涉恶犯罪的线索进行梳理,按规定给予奖励;邀请驻区32家大型国、私企业负责人举行座谈会,请企业家根据自己在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黑、恶、乱”现象找问题、提线索。2018年8月以来我区已收到群众举报有价值线索51条,发放群众举报线索奖励金5000元。三是建机制,重打击。2018年8月以来,印发《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7个文件,召开5次区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并压实各项工作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讨债、非法强揽工程、非法垄断运输等领域的黑恶犯罪,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出声威、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团伙2个,到案团伙成员48人,破获刑事案件47起,行政案件10起。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16年、2017年,区委常委会没有专题研究部署过意识形态工作,也没有听取过专题汇报,没有落实省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要求”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正视问题。在区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相关区领导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区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及时向区委常委会提交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议题,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建章立制。建立了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专题研判、每半年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并提请研究重点问题和向市委、市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工作机制,2018年8月份以来,区委常委会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中。2018年12月研究出台了《〈省委第十巡视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推进措施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等4个文件和19个专件,分别从制度规范、政治要求、纪律约束、责任查处4个方面保障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全面执行。三是督导落实。将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分类别划分责任区,由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包,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考核,对倒排后两位的乡镇全区通报批评,让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切实有“疼痛感”。

    (1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省委先后下发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区委传达落实不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批评教育。主管区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其吸取教训,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相关要求,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政策。二是建章立制。建立了“周学习”制度,每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好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开展集中研讨交流,思想碰撞,共同提高。2018年12月以来,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传达上级文件、会议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共6次,传达频次和传达时效均有明显提升。

    (1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意识形态工作措施不扎实”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学习,入脑入心。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学习,重点学习省、市、区委制定出台的7个专项文件。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考试,30余名区级领导和500余名科级干部全部参与,成绩向全区通报。二是专题宣讲,深化落实。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在全区范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宣讲,区级领导干部带头,全部深入到所分包乡镇和部门上意识形态专题党课;全区11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70余个区直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也都按照要求开展了专题党课宣讲,在全区进一步深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氛围。三是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严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行为,区委带头,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建述职会中,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单列述职,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参照执行,以上率下、层层落实。四是严格执行,严肃问责。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追责问责制度,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对交警大队交通护栏宣传标语不规范、城管局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比例不达标等问题下发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通知,并要求区交警大队和区城管局党组对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实施批评谈话等问责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全区的贯彻落实力度。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关于“干部选用和人员录用把关不严”问题。

    (1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调整职务前存在违纪行为,未及时发现”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调整职务前存在违纪行为的3名干部,分别给予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政务记过处分,并对考察组成员和时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等4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好干部标准,坚持“凡提四必”,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严把征求意见关,对有疑点或问题没有查清的坚决不使用。三是2018年12月24日,印发《峰峰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察了解工作方案》,建立组织、纪检、信访、审计等部门联动机制,及时收集领导班子和干部动态,通过日常考核、定期考察、随机考察、跟踪考察等7种方式,全方位了解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1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提拔重用不到半年就发生违纪”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提拔重用不到半年就发生违纪行为的7名干部,分别给予6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政务警告处分。二是组织全体组工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并组织专项测评考试,切实提高干部考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考实选准用好干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三是加强对新任职干部的教育培训,于2018年12月17日和12月28日先后举办两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把思想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设置《九十年辉煌历程》《提高执行力,争做优秀领导干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守政治安全底线》《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时事报告》《宪法解析》课程,对全区310余名干部进行培训,不断加强中青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四是注重信息联动,在干部试用期满任职考核工作中,向区纪委监委发送廉政审查征求意见函,根据审查情况综合确定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结果。

    (1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事业单位进人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4人,解聘、减编、停资,已将人事关系及档案退回原单位。并由区委组织部主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指出由于该同志对调入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此类问题发生,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二是组织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办、区教体局等责任部门主管领导深入学习《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文件,熟练掌握政策法规,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对2015年以来通过招录、调动等方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展“回头看”工作,未发现新问题。四是2019年1月3日,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严格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确保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堵死制度漏洞。

    (1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抽查发现,有的干部身份或公务员身份存疑”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干部身份存疑的8人,进行了严格调查核实,其中,1人不承认其干部身份,2018年9月29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其现任职务;对其他7人建立了整改台账,实施另册管理,限制提拔重用。二是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2018年12月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对全区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进行再复核,经核查共发现2人出生年月认定不准确和2人学历交叉问题。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有关规定,对出生年月认定不准确的2人和学历交叉的2人,均进行了重新认定,核查出的问题现已整改到位。三是建立《干部任前档案审核责任制》,坚持干部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发现问题立即查处,严肃追责问责,避免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7年区委常委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规范执行中共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制定了《关于严肃执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通知》,对会前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整改落实等各环节进行了规范。二是区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区委制定了会议方案,组织常委班子集中学习,进行深入谈心谈话,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2018年12月15日召开区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常委的发言紧扣巡视整改主题,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个人对照检查内容有深度,批评与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触及思想、触及灵魂。同时,全区各级党委(党组)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预期目的。

    (1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班子成员中2人自我批评讲成绩不直面问题,2人未报告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8人没有对主要领导提出批评意见”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3名区领导(其中1名区领导涉及两个问题)分别就“自我批评讲成绩不直面问题”和“未报告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二是区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常委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和相互批评,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了思想认识有深度、查摆问题不躲闪、剖析原因触实质、相互批评有辣味、整改落实措施实,坦诚较真、“红脸出汗”,达到了增强党性、凝聚力量、促进整改的效果。三是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级民主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我批评要勇于自我革命,敢于揭短亮丑,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不遮盖问题,不回避矛盾,相互批评要出以公心、直截了当,不能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各级民主生活会提供制度保障。

    6.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1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基层党建重视不够,2015年以来,区委没有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谈话提醒。主管区领导对区委党建办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指出党建办没有及时提醒区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工作不细致、不到位,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履好职尽好责。二是立行立改。2018年12月30日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会,听取了2018年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谋划,研究部署了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绩效考核办法等工作,指导各项党建任务落实落地,切实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三是健全制度。2018年12月31日出台《关于建立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定期提醒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每季度区委常委会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有党建重点工作时,要及时提交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

    (1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区直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不规范,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区委组织部于2018年12月20日对存在“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等问题的3个单位,下发专项督查整改通知书,并由主管区领导对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指出其3人在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好基层党建主业主责,导致所在单位机关党支部出现“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等问题,责令3人进行深刻剖析,从思想上认识自身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现已完成整改。二是对全区82个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12个基层党组织存在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谈心谈话记录不全等问题。对12个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行立改,上报专项督查整改情况报告,严肃执行各项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完善各类活动档案资料及相关记录。截至2019年1月,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2019年1月3日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办法》,规范党内生活秩序,提高党内生活质量。一方面,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基层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督导检查,对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

    (2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村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有的村派系比较严重,甚至出现个别党员干扰破坏党支部换届”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18年11月28日制发了《关于对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进行整治的实施方案》,充分利用“乡村振兴先进党支部”和全市“农村万名优秀青年培育工程”,培育积极分子,建立工作台账,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组织开展集中攻坚,确保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全部整治完成。目前,21个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已有16个村于2018年底发展了党员,剩余5个村已确定发展对象,同时对5个镇村进行了全区通报批评。二是对派系问题比较严重的12个村,结合换届选举,区镇两级进行集中整顿攻坚,在纪委、组织、政法、公安等部门的积极参与下,对35人次进行了执纪问责或组织处理,缓和了村内各派系矛盾,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人;免职7人;停止工作9人(1人同时受免职和停止工作两种处分);因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经镇党委劝说,主动退出4人;经劝说主动放弃参选1人;本人未参选1人;全镇大会做检讨1人;转入乡村振兴后进党支部7人。截至2018年10月12日,12个村圆满完成“两委”换届任务,村情稳定。同时,区委组织部主管领导对6个乡镇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指出大家作为基层党建主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农村派系问题,绝不能因为是历史遗留问题而放任不管,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摸排了解各村情况,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针对已发现问题深入剖析,对症下药,拿出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村级班子团结、村情稳定。三是对试图抢夺票箱,干扰党支部换届的1名党员给予行政拘留,并由区纪委监委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四是2018年11月10日举办了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加强村(社区)干部教育。2019年1月3日制发了《峰峰矿区加强农村干部管理实行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采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的方式,对村干部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补贴、干部使用挂钩,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该办法明确规定对在班子内部拉帮结派、搞不团结的村干部将严肃处理。

    (2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为零”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批评教育。主管区领导对存在村集体经济收入为零的6个乡镇的主管领导和经管站站长等12人进行了谈话,督促各乡镇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村域经济发展模式,增收节支,拓展增收途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二是消除集体经济“空白村”。针对巡视组指出的39个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2018年12月,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空白村”清零行动,通过清理不规范合同、追缴集体欠款、出租闲置资产等方式增收998.08万元,截至2019年1月,已全部消除集体经济“空白村”。三是提升农村“两委”干部业务水平和致富能力。2018年11月21日举办农村“两委”干部专题培训班,组织学习了《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清理的程序及方法》,介绍了谷驼村、上一村、大潘村、新立村等在养殖业、种植业、土地流转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开阔了思路,拓展了视野,提升了农村“两委”干部致富带富能力。四是健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制度体系。2018年11月28日出台了《峰峰矿区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农村闲散土地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各业承包合同实施方案》,为清理农村租赁期限过长、费用过低、显失公平的不规范经济合同,清查农村集体闲置资产,规范开展租赁经营,激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增值潜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党支部弄虚作假违规发展党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肃处理企业党支部违规发展党员问题,取消2人正式党员资格和2人预备党员资格,给予违规发展党员乡镇的相关责任人4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企业党支部1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是2018年11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对违规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未发现新问题。三是2018年12月7日制发了《峰峰矿区违规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办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预备党员的接收转正过程,进行严格规定,明确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和党支部书记的责任,对违反规定吸收发展党员,或因工作不力,贻误发展党员工作的进行严肃查处,形成责任追究长效机制。

    (三)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7.关于“区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2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2015年、2016年,区委没有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没有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汇报”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立行立改。区委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全面责任、首要责任,放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谋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检查推动。2018年12月15日,召开区委常委会,听取区委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和区纪委监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工作。印发《关于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通知》,明确规定区委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常委会,听取区委班子成员半年和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下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每半年向区委进行一次书面汇报,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制度硬约束。三是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区委全面强化责任担当,实行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9年1月,区委与班子成员、下级党委(党组)分别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责任书》,逐级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实施“签字背书”,同时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党委、政府考核体系,作为“三考合一”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2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班子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不到位,有的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直面问题,主动担责。在区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剖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涉及“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4名区领导已就此问题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4名区领导分别对各自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谈话和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制定《关于对2019年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明确区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10项任务,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每季度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谈话、早提醒、早纠正,不断加强分管领域党内监督。同时印发《峰峰矿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记实手册》,规范记录区委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工作情况,作为检查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凭证,直观反映区委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成果。三是率先垂范,主动作为。区委常委会带头向社会公开作出廉洁自律承诺,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常委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常委带头不做,以良好的作风影响带动全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向10名区委常委发放《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的提示函》,提醒各常委加强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截至目前,区委班子成员共深入分管领域和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40次;对分管领域和单位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103人次;督促分管领域内整改涉及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具体问题48个。

    (2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不到位,2017年以来,全区仅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震慑教育效应不明显”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多措并举抓警示。依托张家楼党员情景示范教育基地、跃峰渠纪念馆、孝廉陶瓷文化馆、冀南山底抗日地道遗址,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不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让每名党员干部都能心存敬畏,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二是建章立制促规范。2018年12月,区纪委监委印发《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对通报的对象、主体、范围、方式、内容、程序等事项做出了详细规定,定期通报案值较大的窝案串案、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推动案件违纪通报曝光常态化、规范化,用制度刚性保障警示教育落到实处。三是通报典型勤教育。2019年1月21日,我区召开了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对近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涉及严重违纪违法、扶贫领域和侵害群众利益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等方面10个具体案件进行通报,对全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以案为戒,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

    (2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开展巡察工作不深入,巡察组人员素质能力偏弱,发现问题方法不多,个别巡察组巡察期间没有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访,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少”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配齐配强巡察队伍。我区巡察机构配备16名巡察干部,领导职数已配齐,依据《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培养选拔管理的通知》,抽调1名新提拔干部、1名后备干部、2名选调生补充到巡察队伍中,充实力量,现人员已到岗,正式手续待“三定”方案核准后办理。二是组织专题学习培训。2018年12月15日下发《关于区委巡察干部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的函》,要求7名大专以下学历人员抓紧时间进修较高层次的学历等次,其中,6名巡察干部已报考了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并参加学习。2019年1月6日制发《关于建立巡察机构“周学习”制度的通知》,每周四利用一个下午或晚上,采取座谈讨论、轮流授课、组织测试等方式集中学习政策理论法规和业务知识,切实提升巡察干部的政治素养、提高专业水平,增强巡察工作本领。三是加强巡察人员管理考核。制定《关于巡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区委巡察工作抽调人员考评实施细则(试行)》,采取绩效定量考核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准确评价区委巡察组及其工作人员的业绩和效能,促进巡察组依纪依规依法、廉洁高效履职,推动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改进巡察方式。在2018年10月至11月开展的九届区委第四轮巡察中采取“下沉式”方式,通过走访谈话、设置意见信箱、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在接受信访件数量上和质量上均有提高。

    (2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纪处分决定落实不到位,有的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但考核还被评为优秀等次”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巡视组反馈的1名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但考核还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2018年8月17日撤消其考核优秀等次和“嘉奖”奖励,更改为称职等次。二是区委组织部主管领导约谈时任区委组织部考核科负责人,指出其作为考核组主要领导,对考核结果审核把关不严,负有主要责任,要求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责令时任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指出其没有及时掌握干部受处分情况,致使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认真反思,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责任心,加强与审理室等内设机构的沟通,避免再出现类似错误。三是2018年12月,重点对2015年以来300余名受党纪政务处分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进行自查,未发现新的问题。四是为确保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年度考核规定落实到位,2018年12月27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年度考核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明确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工作的程序和责任分工,出现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年度考核规定落实不到位情况,将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8.关于“区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2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作主动性不强,主动挖掘立案少”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区委主管领导对责任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2次提醒谈话,要求班子成员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业务水平,责任单位主管领导代表班子成员表态,表示一定认真整改,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紧扣执纪问责,深挖案件线索,主动出击加大检查力度,收集问题线索。二是强化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2018年11月制定《峰峰矿区纪委监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对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的监督方式、反馈程序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通过日常考评、年度考核、实地检查,规范了全区各级纪检组织监督工作,打通监督全覆盖“最后一公里”。三是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挖掘立案。纪委干部聚焦主业,畅通信箱、电话、电子邮箱、信访、网络五条举报通道,全面收集问题线索。深化“两延伸两提高”工作模式,提升基层纪检委员履职效能,发挥村级监督员“前哨”作用,把监督的触角向基层延伸,增强挖掘立案的主动性。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区纪委监委在处置问题线索、立案处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7月20日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417人次,同比增长19%;立案193人次,同比增长71%;结案199人次,同比增长29%;党纪政务处分197人次,同比增长53%。

    (2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查办严重违纪违法、大案要案力度不够,受到重处分的多是司法机关移送案件涉及到的人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发管理规定。2018年12月,区纪委监委印发《大案要案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大案要案的范围、立案、审查调查、办案经费保障、办案纪律等内容,规范了大案要案办理流程,为办理大案要案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组织协调执纪执法机关查处重大复杂案件,汇报重大案件线索,对重大案件进行会商。同时,区纪委监委对收到的各类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把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线索交办到业务能力较强的办案科室,建立专项台账,加强督办力度,确保大要案办理成效。三是紧盯重点领域。自2018年11月开始,开展联县监督“N”项工作,建立专班,对精准扶贫、人防系统、生态环境等领域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列出清单并严肃追责问责。区纪委监委通过在完善制度、协作办案、紧盯重点领域上下功夫,自主查办大案要案力度显著提高。2018年8月以来,给予重处分11人,其中,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人,第四种形态处理9人;给予重处分的11人中,移送司法机关3人,区纪委监委自办案件8人。

    (3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乡镇纪委指导不够,有的乡镇纪委连续2年零立案”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2019年1月,区委主管领导和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对责任科室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建立每月集中调度制度,及时了解乡镇办案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全面加强对乡镇纪委的指导力度。加大督办力度,建立考核机制,定期通报,坚决杜绝“零立案”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区纪委监委对立案行动迟缓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截止目前,涉及此项问题的乡镇已立案处分4人,消灭了乡镇“零立案”现象。二是出台制度办法,强化硬件支撑。2018年10月,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健全乡镇纪检组织,保障办公经费,在11个乡镇(街道)纪委配备了标准化的谈话室,加强和推进基层纪委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培训学习,加强定点指导。将乡镇(街道)纪委的学习培训纳入区纪委监委集中统一管理,利用每周纪检监察大讲堂,加强乡镇纪委书记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划片分包,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定点联系,定期深入联系乡镇,现场办公、把脉问诊,重点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文书等内容,从制度层面完善、从操作层面细化,对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对基层监督和案件查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3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较为突出,近三年,全区共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62起”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完善了162件问题的情况统计表,梳理问题台账,针对我区易发多发的“纪律涣散,不守规章”等问题,制发了《关于重申值班值守、工作日志、“周学习”等几项制度的通知》,重申了全区各级各部门每天至少1名科级干部24小时在岗带班、2名正式工作人员在值班室值班、工作日中餐及值班期间严禁饮酒、确保值班室各项设备齐全、认真填写值班日志等值班值守制度和值班室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强调了“周学习”制度的重要性,要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学习提振状态,切实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增强规矩纪律意识。二是结合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区纠“四风”办持续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强化督导检查,2018年8月份以来,对全区各级各单位落实各项制度、会风会纪、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等多个方面开展检查54次,共查处违反值班值守要求、违反会风会纪等问题62件,通报批评28人、34个单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3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带头顶风违纪,工作日外出旅游”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责任单位5名违纪人员严肃处理。二是问题涉及单位迅速进行作风整顿,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组织开展了学习引导、谈心谈话、深入讨论、教育警醒等整改工作。三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请假报批报备相关要求的通知》,明确了请假报批报备范围及时限要求、内容要求和领导干部销假要求,严格履行外出请假报批报备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2018年8月份以来,区纠“四风”办重点针对擅离职守问题对全区各级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10次,发现2人未按要求在岗带班,发现5人未按要求在岗值班值守,对存在问题人员在全区通报批评,起到了查处一批,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

    (3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问题比较严重,中午饮酒致人死亡”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区委主要领导对责任乡镇领导班子进行了约谈,区委对分包该乡镇的区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区纪委监委对该乡镇11名责任人严肃处理,其中撤销党内职务1人次,党内严重警告5人次,党内警告4人次,行政记大过1人次,行政记过1人次。二是问题涉及单位迅速召开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大会,通报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管理,强化作风纪律建设。三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工作日中餐及值班期间禁酒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日中餐及值班期间严禁饮酒。2018年8月份以来,区纠“四风”办4次携带测酒仪和摄像机,不打招呼,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突击检查,严查工作时间及值班期间饮酒问题,不断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10.关于“部分党员干部缺乏规矩意识、纪律意识”问题。

    (3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8名科级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全部给予了纪律处分,其中,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党内警告处分,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1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18年12月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清理工作“回头看”,对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没有发现新的问题。三是2018年12月27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严禁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的意见》,设置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每年年初对科级干部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户籍系统进行信息核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强化监督问责,对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领导干部按照党纪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3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8名领导干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邯郸市委组织部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1人进行诫勉谈话,6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2018年12月7日,印发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程序示意图和查核处理标准明示图,2018年12月26日,组织区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对如何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了讲解,提高区级领导干部对填报信息的熟练程度。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提醒制度》,每年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前,向每一位报告对象发送《提醒函》和《填报注意事项明白纸》,确保领导干部如实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3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干部在低保、危改房资金、救灾救济等方面违规违纪受到处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立行立改,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冒领扶贫资金、违规办理低保、虚报危房改造款等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对损害基层群众合法权益的动真格、严查处、快通报,增强震慑力。2018年8月份以来,对16人立案查处,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4人,2人正在审理中。二是防微杜渐,建立干部廉洁提醒系统。构建干部廉洁档案信息库,明确权力清单,推进智能监督系统工作,于2018年12月向社会公布监督二维码,公开收集线索,收集到预警信息7次,区纪委监委分析研判后,将此类侵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责任单位交办问题清单,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办理,防止发生基层干部违纪行为。

    11.关于“在土地、规划、住建等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3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职能部门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2014年至2016年底,峰峰矿区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未批先建、违规施工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正视问题,倒查责任。针对未批先建问题,区政府主管领导对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再次发生未批先建问题。二是建立台账,立行立改。针对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核查,建立整改台账,逐个过堂研判,对仍未取得施工相关许可手续的单位,责令停工,并督促补办相关许可手续。三是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建立《峰峰矿区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邯郸市城乡规划局峰峰分局规划执法大队巡查制度》等长效机制,在全区范围对未批先建、违规施工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新上项目实行全天候监控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杜绝未批先建、违规施工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方面

    12.关于“对巡视整改重视不够”问题。

    (3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上次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中,有两个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环境修复治理工作”问题与本次巡视反馈的“对治理污染问题重视程度不足,网格监管、散煤治理、大车管控等工作抓得不实”和“2017年,空气质量综合改善幅度和PM2.5浓度改善幅度位列全省后20名”2项问题一并整改。二是针对“维护社会稳定任务”问题,制定《关于开展信访苗头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进京赴省“四项指标”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抓好源头治理、严肃规范秩序,提升信访管理水平;围绕省、市对进京到非接待场所访、进京访、进京集体访、赴省集体访的考核工作要求,平常期抓化解,敏感期保稳控,我区信访形势得到持续好转。区联席办对2018年信访工作三项指标倒排第一的3个乡镇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全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13.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开展不深入”问题。

    (3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巡视整改重视不够,‘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开展不深入,有的问题未整改到位,有的单位未排查出新增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整改,问题清零。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清理消化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涉及的32人,按照“一人一事、一人一档”进行了整改。截止目前,对符合公务员条件的25人进行了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5人免职,1人交流到经济开发区,1人另册管理,32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建章立制,深入推进。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加强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力度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安排专人跟踪督办,同时进一步强化责任,举一反三,深挖细查存在问题,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群体及所属事业单位公章使用管理的通知》《“两不愁、三保障”工作清单》等长效机制,深化巩固整改成果。专项整改过程中,未排查出新增问题的责任单位陆续发现4类14个新增问题,分别是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类3个;违规配车、用车类5个;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类1个;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类5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约谈提醒,力争实效。区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其消除等靠思想,学习先进典型,丰富工作方法,指派专人指导,深挖细查。

    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我区纪委监委的问题线索,目前,已立案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0人、第二种形态处理50人,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

    三、下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巡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还需要常抓不懈、深入推进、全面落实。下一步,区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整改落实引领和促进全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向省委和全区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一)强化政治担当,筑牢思想堡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加强完善和充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增加学习频次,推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切实解决好学习“应景化”、学用“两张皮”以及学习形式化表面化等问题。牢牢把握省市委全会精神,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清醒的政治意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实施“1231”发展战略,攻坚项目、统筹城乡、生态优化、改善民生,履职担当、狠抓落实,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

    (二)夯实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区委将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理念,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推进“两延伸两提高”,加大巡察力度,加强案件查办,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各类违纪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三)狠抓后续整改,确保全部清零。严格落实整改方案,保持重视程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改到位。严卡时间节点要求,全面落实整改台账化管理、清单化推进,挂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逐个过筛子,巩固整改成果,杜绝台账整改、数字整改;对仍未整改到位的任务,能短期完成的要抓紧最后的时间完成整改,两个“棚化工程”建设需要长期整改的要避免总是“整改进行时”,全力盯紧靠牢,较真问效,直至全面清零。

    (四)扭住关键环节,巩固整改成效。注重从制度层面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效,进一步总结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整治,将制度效力传递到“神经末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贯穿于推动发展的各环节、全过程,与全力以赴发展“三新”产业、推进“全域拆违、全域修复”紧密结合起来,与抓好老城有机更新、新区提质升级紧密结合起来,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巡视整改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经济强区、美丽峰峰”建设添油加力,以一域之光为河北添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0-5182635;邮政信箱:峰峰矿区滏阳东路23号区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56200;电子邮箱:ffkqxszgbgs@163.com。

    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