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信息公开>省委巡视工作专题>整改落实>
中共南和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3-28 09:06:0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0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南和县进行了常规巡视。11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南和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政治站位,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政治责任来抓

    县委认为,全力以赴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就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是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县委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对县巡视整改工作推进的各项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绝对忠诚、对全县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讲政治贯穿于整改落实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狠抓巡视问题整改落实。

    (一)突出高位推动,构建“主要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分工抓”的领导统筹机制。县委切实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做好省委巡视“后半篇文章”。由县委书记牵头抓方案制定、推动整改落实,实现了全局安排部署、阶段督促推进。召开县委常委会抓学习、抓部署。分别于2018年12月4日、11日、29日召开三次县委常委会,相继传达学习了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南和县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研究了《九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南和县暨对照中央两次巡视河北省、八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南和县、九届省委第五轮巡视邢台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选人用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等4个专项方案,对抓好整改落实提出明确的任务要求。听取了各专项小组、八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并对持续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召开专项推进会抓动员、抓落实。分别于2018年12月6日、17日两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全面抓好整改落实作出了详细的部署,动员全县上下聚焦整改任务目标、严格整改标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了整改落实任务的全面展开、扎实推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抓查摆、抓剖析。2018年12月7日,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对照、认真查摆、深挖根源、细化举措,进一步增强了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一系列会议的高位统筹部署,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抓,班子成员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在全县迅速形成了抓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为全面整改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协调联动,构建“上下一体定责任+左右衔接抓整改”的工作责任体系。县委坚决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并按照与邢台市巡视整改相结合,与中央两次巡视河北省、八届九届省委巡视南和县相结合,与当前全县各项工作相结合的“三个结合”要求,构建了“1+4+10”工作推进机制。“1”,即1个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副组长,其他分管县委常委和有关副县长为成员。县委常委和县级领导干部分兵把口,抓好分管乡镇、部门、领域的整改落实。“4”,即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小组,分别负责省委巡视反馈的4方面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全部覆盖,整改措施全部到位。“10”,即10个专项整治小组,分别负责省委巡视南和县指出的10个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突出问题重点整改。通过成立工作小组,将整改落实工作分解细化,逐一明确了牵头县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和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都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制定了整改方案,也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协调抓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突出实绩实效,构建“考核+督导”的跟踪问效机制。县委切实发挥督查考核作用,倒逼各责任单位积极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在考核上,调整2018年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年底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考核范畴,通过考核指挥棒,调动各乡镇、各部门巡视整改积极性。在督导上,由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盯整改进展,按照推进时间节点,听取整改汇报,调度工作进展,约谈落后单位。针对涉及干部人事、违法占地、扶贫脱贫、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等领域问题,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常委会听取汇报并进行协调,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委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各单位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印发《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督导方案》,将县委8个考核组就地转化为巡视整改督导组,通过查资料、听汇报等方式,对各单位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掌握整改进度,发现存在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共督导发现整改方案、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等方面问题96项,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部分督导情况,由县委副书记、整改办主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对三召乡、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发改局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门约谈,督促他们对照县委整改方案严格落实相关要求,举一反三排查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持深查彻改,切实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个方面3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32个,基本完成1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扎实,知行合一、学思践悟不够”问题。一是于2018年12月20日印发了《关于报送2018年度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的通知》,明确每位中心组成员要撰写一篇年度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再下功夫,确保学用结合,促进知行合一,学思践悟。二是2018年12月20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22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对理论中心组学习做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对相关单位用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代替中心组学习制度问题,由县委宣传部专门向相关单位发《交办函》,进行专项整改,该单位制定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对各级中心组提出明确要求,明确成员构成、服务职责、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制度,切实做好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督导不力,没有按要求定期通报学习情况。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11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均由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代替,专题研讨交流不够。部分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员干部学习不能入心入脑,结合实际融会贯通不够”问题。一是于2018年12月24日制定了《关于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常性督导制度的通知》,重申“周学、月日、季讲、年会”等制度。二是于2018年12月11日印发了《中共南和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检查的通知》,明确按照年初制定的《关于南和县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督查考核,明确将各单位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专题内容。从2018年12月24日开始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学习等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当月形成了专门督查通报。三是督促各单位理论学习,各乡镇组织广大理论骨干、各类先进典型组成“小马扎”宣讲队,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开展宣讲,县网信办利用“南和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时刊发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农村、进网络等。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查阅资料发现,乡镇和县直部门有的党员干部讲党课和心得体会照抄网络资料,有的讲党课从网上摘录”问题。一是制发《关于加强党支部学习的若干举措》,要求各单位对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对干部讲党课和心得体会照抄网络资料和从网上摘录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三是举办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学习培训班,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抽查测试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应知应会的政策理论常识,及格率不高”问题。一是召开专题学习培训班,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授课,并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对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了专题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的通知》,对学习提出明确要求,提高学习活动效果。三是加强干部学习,制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学习的若干举措》,进一步明确学习的组织、内容、时间、形式等要求,提高了基层党支部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四是2018年12月份对全县20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理论测试,抽查结果都在80分以上,取得了良好效果。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进高质量发展有差距,转型升级不够快。县委在统筹领导经济协调发展上着力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书记王东峰视察邢台关于县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学习领会、研究分析不够深;在培育新的增长点、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措施不够有力。面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邢东新区战略机遇的叠加期,没有借势借力打开局面,新兴产业发展不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一是坚持县委常委会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全县重点经济工作,统筹全县经济协调发展,2019年1月8日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部署了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对接京津做好项目承接工作,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七次视察河北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重要指示摘编》,严格执行《关于落实王东峰书记来邢调研检查座谈讲话任务梳理及责任分工方案》,对王东峰同志在邢台调研检查座谈会上的讲话时提出的“着力做大做强县域经济”等36条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责任分工,确保了王东峰同志讲话要求落地落实。三是与县域工作相结合,2018 年12月4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相结合,对全县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四是推进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南和县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南和县“百企转型”实施方案(2018-2020)》,12月28日,河北省品牌建设研究院南和专家工作站在南和县成立,为南和县加快品牌建设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建设,着力推进孵化园内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内水、电、路和天然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已全部完工。五是大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县域宠物食品产业发展,2018年12月,南和县宠物产业被河北省评为“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和“河北省宠物食品产业名县”,成功申报中国宠物食品暨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促进南和县宠物食品产业发展增添了动力。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脱贫攻坚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质量不高。南和县虽然已经省政府正式批准退出贫困县序列,但扶贫产业单一,抗风险能力弱。县委、县政府对脱贫攻坚责任压得不实,扶贫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小,部分脱贫人口返贫风险较高,部分干部群众对扶贫政策掌握不够透彻。扶贫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对非贫困村关注不够”问题。一是调整充实了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将相关行业部门全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范围。严格落实《南和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加大对行业部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的考核力度,在年度考核中,将脱贫攻坚绩效分值调整到50分,以考核倒逼各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12月下旬,对2018年度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考核,切实增强县直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和工作动力。二是开展了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回头看”,以近年来国家对省、省对市县扶贫成效考核评估反馈问题为导向,逐条逐项排查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三是印发《南和县特色产业扶贫政策实施方案》,对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摸底,摸清了全县551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了产业扶贫推进台账。四是加大推进扶贫产业项目建设力度,全工钢锉项目和兴发植物油项目现已建成,其中史召乡的全工钢锉项目已纳入了20余户贫困户。五是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状,县委定期举办乡镇党委书记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擂台赛,乡镇党委、政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夯实基层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六是举办精准扶贫政策专题培训班三期,培训扶贫干部500余人次。印制了扶贫政策宣传挂历3000余份,张贴到每个贫困群众家中。要求各乡镇、村、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利用元旦春节走访慰问贫困户时机,进一步强化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力求使扶贫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七是定期组织乡村干部进行扶贫政策知识测试,征订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600余本发放到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组织专题学习,务求学懂、学深、学透。八是制定了《南和县审计局机关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办法》,规范线索移送程序,建立审计成果运用的长效管理机制。县审计局对2016、2017年扶贫审计问题进行了梳理,对其中的两项问题向县监委进行了移交,目前正在核实。九是加大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18年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7318万元,2019年计划投入1亿元以上。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防治大气污染措施不够有力。县委、县政府在人、财、物上投入不少,但精细防控、精准施策不到位,2017年因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不降反升被省委通报”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南和县2018年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南和县环境空气质量奖惩办法(试行)》《南和县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分工的意见》等系列行动方案,强化治理力度。二是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年终考核比重,考核分值比重初定20分(百分制,相当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总和),切实增强县直各部门做好环保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继续开展工业企业深度达标管控、清洁取暖改造、劣质散煤管控、扬尘综合治理、机动车综合治理等,严控污染物排放。四是制定《南和县防治大气污染措施不够有力问题专项整改落实方案》,坚持环保晨会制度,严格落实《南和县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强化秋冬季攻坚。2018年12月份,南和县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8.9%,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2.3%,两项变化率均排名全市第一。2018年南和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43,同比下降4.3%,PM2.5全年平均浓度为75μg/m³,同比下降11.8%,全年综合指数在邢台市20个区县排名第12。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扫黑除恶全面摸排、深挖线索推进力度不大;打击痞霸投入精力不足;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还没形成”问题。一是制发《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针对扫黑除恶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暨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扫黑除恶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推动。二是加大痞霸打击力度,由县扫黑办3次下发通知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在县城和农村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制定了有奖线索举报制度,积极动员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类线索。三是凝聚部门共管合力,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单位扫黑办建设的通知”,对各单位扫黑办建设再次提出明确要求,并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备案。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召开碰头会、案件协调会,通报工作进展,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加大工作督导考核力度,适时通报有关单位线索摸排、线索核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各单位在摸排线索、宣传发动、协调打击上的工作合力明显加强。

    (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认真执行《中共南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各项要求。印发了《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方案》,进一步规范了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究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关于成立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两个专件,强调要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专题内容列入县委、县政府2019年工作要点之中。四是县委在2018年度全县干部考核方案中明确要求,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述职。

    (1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力度不大,抓早抓小、监督问责力度小。肃清周本顺等恶劣影响安排部署不及时,直到今年5月才下发文件。也没有结合王爱民案件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对他们造成的政治危害认识不足”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关于深化“两谈一会”科学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切实抓好“两谈一会”工作的通知》精神,对“两谈一会”工作进行规范完善。二是严格落实县委《关于彻底肃清周本顺、梁滨、景春华、张越、杨崇勇、张杰辉等人恶劣影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专项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多形式、全覆盖的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牢固筑起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三是召开了省委巡视整改常委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各常委对整治政治生态措施不够有力等4方面13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统一了思想,达到了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彻底肃清周本顺等案件恶劣影响,凝聚了抓好巡视整改的强大合力。2019年1月8日,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了县委常委会向县委十届五次全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重申通过深化政治性警示教育,彻底肃清周本顺、王爱民等违纪违法案件恶劣影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1)关于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南和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常委带头加强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见》,压紧压实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三是2018年12月4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深入学习市委《关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地见效的实施意见》精神,不断深化和巩固巡视成果,并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安排部署,全力打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四是在全县范围印发《关于加强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工作的通知》,规范全县党员干部使用微信行为。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2017年乡镇换届期间,干部调整交流面过大,影响工作正常开展。对班子专业结构配备不合理,有的因业务不熟,导致重点工程未按时间进度完工”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关于强化党委(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和把关作用的若干意见》,把《条例》和《若干意见》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二是组织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主管副职和部分党支部书记参加“乡村振兴战略和创新高质量发展”培训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不断提高全县干部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素质。三是定期对重点工作进行晾晒,督促县委重点工作取得进展,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用人标准把关不严”问题。一是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河北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二是在选人用人上不仅严把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还要做到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确保选出党的事业需要、人民群众拥护的好干部。三是制定了《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出国(境)、工作调动的工作规范》,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程序,严格考察程序、坚持“四凡四必”、严格公示内容、认真征求意见。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档案核查不彻底”问题。一是制定“三龄两历”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对全县干部“三龄两历”进行专项审核。二是对所有干部档案进行一次专项审核“回头看”,因职工身份免去科级职务后执行事业管理八级工资的人员,按规定以提职前职工身份重新套改工资,并送交县财政局,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三是印发《关于做好干部任前审核的实施意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调动、招录招聘、职称评定前“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县委对党建工作安排部署较多,深入研究少,督导问效不够。党委(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质量不高,多数县直部门党建工作要点过于笼统”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实施意见》,健全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查通报、年底述职评议考核常态长效机制。二是印发了《关于加强县直单位党组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要点,扎实做好机关党建工作。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关制度落实不力。‘三会一课’不规范、质量不高。有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应付检查,有的党支部手册涉嫌造假。部分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评优不评差,有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全部为优秀”问题。一是举办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学习培训班,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党组切实提高认识,采取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内组织生活的实施细则》,增强广大党务工作者规范科学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向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发放了《<党支部工作手册>管理使用手册》,制定了《<党支部工作手册>管理使用培训方案》,确保档案记录规范高效,科学合理。四是要求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工委定期对各党支部管理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民主评议党员为抓手,坚持既评优又评劣,进一步严格对党员评议的管理。六是印发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对全县基层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强调了民主评议党员中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县委组织部对农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抓得不紧,全县有多个农村党支部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对党员日常管理缺失,个别单位机关党员擅自脱岗长期失联,直到巡视发现才做组织处理”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实行“三项机制”加强农村多年不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在农村发展党员实行函询预警、谈话提醒、全程纪实等三项机制,在乡镇机关建立优秀青年人才党支部,加大农村优秀青年人才发展党员力度。定期召开乡镇发展党员工作调度会,定向指导调度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截至目前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已经消除。二是在全县范围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委、总支)支部设置和离退休、在职党员组织关系不规范问题清理活动的通知》,对县直机关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三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了对农村不合格党员的管理处置力度。四是印发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意见》,强化对流动党员的跟踪服务和教育管理。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一是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责任状》,2018年12月25日组织全县35名处级干部签订了《责任状》,确保处级干部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是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2019年1月9日利用学习辅导幻灯片,组织召开了全县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部署及专题学习辅导会,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个人事项填报工作。三是印制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发放到每一名处级干部手中,确保领导干部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政策规定、填报要求,按照标准如实填报。

    (三)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压力传导逐级递减。县委未按规定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巡察工作不够重视,今年1月才研究单设3个巡察组,核定9名编制实际配备6人。压实各级责任不够扎实有力。县委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缺乏有力监督,有的2015年以来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的2015至2017年度未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有的没有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安排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二是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8个乡镇和77个县直单位进行考核,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三是明确由县委主体办负责起草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县纪委监委负责联系上报,确保每年按时、高质量上报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四是修订完善《中共南和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明确规定县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县巡察工作人员配备,结合县机构改革,巡察办领导班子和3个巡察组人员已经配备到位。五是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向市委、市纪委上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党委(党组)、纪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每年由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组成检查组,对乡镇和分管单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评价结果计入年度综合考核,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倒逼全县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六是严格按要求签订南和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确保了主体责任压力向乡镇和县直单位传导。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纪委‘一案双查’落实不到位。乡镇纪委‘三转’不彻底,全县半数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不专干”问题。一是制定了《南和县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严肃问责。下一步将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对重点案件深入分析,挖掘案件背后的失职渎职问题。二是印发了《关于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整改通知书》,8个乡镇已认真开展自查,并重新召开党委会,明确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干,不再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无关工作,由县纪委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给予提醒谈话,对落实“三转”不到位的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追责问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文风会风不实。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准备不充分、把关不严、统筹安排不够。谈话中多人反映县委、县政府会多会长、发文过多”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从四个方面进行严格规范:①减少会议活动、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严控会议经费。②减少各类文件简报、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实效、严格文稿发表。③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把本年度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专项汇报,督促县级党政领导同志在改善文风会风上带好头、做表率。④每年年底,由县委、县政府“两办”对各乡镇、各部门在文风会风相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专题报告。二是继续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整治行动,严抓、严管、严控“文山会海”。三是推行“会前签到、会中录像、会后通报”全程留痕式制度,对迟到早退、无故替会、随意出入会场、不集中精力开会等违反会议纪律的人员,记录在案,根据会议情况适时予以通报,对情节严重的,启动追责程序。四是印发了《关于整改文风不实及照抄照搬上级文件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严控发文数量、严把发文质量、严格发文程序。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依然突出”问题。一是加大对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处置到位。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出台《关于加强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座谈汇报、突击检查等方式,重点对党内政治生活、主体责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三是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开展专项整治,狠治为官不为,防止反弹。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乱收费、乱发津补贴、公款旅游等问题。有的涉嫌违规收取服务费,有的涉嫌违规发放交通补贴,有的借公务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公款旅游,有的违规多占办公用房”问题。一是严肃查办巡视组反馈问题。对巡视组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已处理到位,给予相关单位人员党纪政务处分。二是出台了《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禁而未绝”的整改工作方案》《关于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等文件,针对巡视反馈问题,迅速整改;在全县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县纪委持续强化过程督导,采取一周一调度、随机抽查等方式,提高自查自纠质量。三是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出台《关于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县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开展2轮明察暗访,已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处置到位。四是推行“监督室+联系单位+纪检委员”常态化监督机制,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重点领域,充分利用日常监督、专项巡察与专项监督等方式,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县委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到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存在‘完成任务’心态,谈工作多谈思想少,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刻,红脸不够、辣味不足。贯彻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较少。有的重大事项没有按规定上常务会议研究”问题。一是制定《关于明确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的通知》,详细规范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形式、程序和要求,于2018年12月7日专门召开了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此次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主题,自我剖析、自我批评、抓住要害,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法,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二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督导制度,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选派专人参加各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从会前学习、查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严明程序、严格指导,确保了全县各单位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2018年12月15日前成功召开。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南和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南和县委常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南和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文件,对“三重一大”事项坚决按规定程序执行到位。四是印发《关于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意见》,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机制,确保重大事项科学规范运行实施。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日常监督执纪不到位。县纪委对各级干部的制约监督缺乏有效的实招、硬招。县直部门监督机制不完善、责任不明确、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一是出台《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工作方案》,由县纪委成立8个考核组对8个乡镇和77个县直部门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压实压紧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二是出台《关于开展联乡(单位)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县纪委成立8个监督专班,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出台《关于加强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建立健全日常监督长效机制,强化县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督。四是制定《关于加强乡镇纪委队伍管理实施办法》,从任免、评议、请示报告等方面对乡镇纪委队伍进行管理,防止人员流动过大,同时组织乡镇纪委到县纪委开展跟案锻炼,提升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五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线索查办力度,制定了《关于加强问题线索综合分析研判工作的暂行办法》,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强化抓早抓小。六是推进“廉政档案”全覆盖,全面构建廉政防控预警机制,针对大宗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实施廉政风险分类定级管理。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权力集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大宗采购、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力度不够。有的政府投资项目没有履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廉洁风险较大。有的单位财经制度不落实,财务管理漏洞较大”问题。一是组织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8个乡镇、59个县直单位对2015年以来所有工程项目建设进行自查并上报台账,发现24个项目未进行竞争性机制选择施工单位,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做出处理,并在全县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二是抽调相关单位人员分两组对各乡镇、各单位上报台账数目及落实招投标情况进行抽查,共抽查16个项目,没有发现问题。三是出台了《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县范围全面规范相关行为,相关单位也制定了议标管理暂行办法,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四)关于巡视整改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法占地还有962.23亩没有整改”问题。一是对违法占地进行补办用地手续和拆除整改。二是加快组卷报批工作,积极落实用地规模,争取占补平衡指标。三是依据《河北省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未完成整改的纳入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全部完成整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建设政府办公楼”问题。一是相关单位已搬离,并将办公楼占地调整为建设用地,于2018年12月7日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批复。二是在办公楼原址设置了四个便民服务平台(便民服务中心、群众工作站、计生服务站、金融就业服务站),方便服务群众。三是配置了健身房、乒乓球室、书画室、图书室、棋牌室、乐器室等功能室,免费向群众开放,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5年11月,省委第六巡视组向县委反馈的超职数配备干部和混编混岗问题仅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问题。一是印发了《超编混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超编混岗问题专项整治小组,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了目标、步骤、举措等具体内容。二是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编委办联合通过编制调整、人员分流等方式对超编混岗问题进行了整改。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八届省委巡视反馈整改报告未经常委会研究”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和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会议、制度、文件等精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新审视和对标省委巡视工作,认真地抓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各个环节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中共南和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从配合巡视、制定整改方案、调度推动整改,直至形成整改报告等各个环节,全部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体现集体智慧、集体领导。三是调整2018年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年底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考核范畴。县委八个工作考核组同时承担巡视整改督导组功能,对各单位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掌握整改进度,发现存在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四是由县委巡察办将巡视整改中需要经县委常委会研究事项报告给县委,县委严格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中关于巡视整改要求,对需要县常委会研究的事项按规定进行研究。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邢台市交叉互查发现南和县招投标不规范问题中有30个整改措施不明确”问题。一是各责任单位针对具体问题逐一对标整改。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实施办法》《关于规范招投标行为的补充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健全了防微杜渐、堵塞漏洞的机制,对招标投标工作常抓不懈。三是制定了《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全县的招投标问题,使管理机制更加健全规范。

    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我县的问题线索,立案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其中乡科级14人,科级以下18人;组织处理1人。采用第一种形态46人,第二种形态33人。

    三、坚持成效导向,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南和县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整改落实引领和促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以改革发展新业绩体现巡视整改新成效,力争向省委和全县群众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一)突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个服从”、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全县上下持续兴起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认真学习2018年7月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五个持续”要求、“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要求,加大巡视整改力度,将巡视整改作为对党忠诚的关键举措。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健全集体学习、个人学习、专题学习、培训学习等方式,细化理论学习内容,确保学习入脑入心。利用“小马扎”宣讲队、农村“大喇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政策理论宣讲,实现理论学习由全体党员干部向广大群众拓宽延伸,营造共抓共学浓厚氛围。

    (二)突出实干创业,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推进全县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书记王东峰在邢台市调研时的重要讲话要求,坚持省委提出的“3689”工作思路,落实雄安新区建设规划,扎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优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出特色,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产业融合提升、县城建设、乡村振兴、生态治理、脱贫攻坚、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民生事业等各方面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

    (三)突出责任落实,全力以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县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进行细化分解,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格局。突出巡视巡察全覆盖、全连接,突出政治巡视,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巡察工作的“纲”和“魂”,采取统筹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加大巡察力度。突出抓好《准则》和《条例》贯彻落实,切实讲纪律、守规矩。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突出驰而不息纠“四风”,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下更大力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克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现象。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有力消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四)突出夯基固本,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实施“基层组织振兴”工程,健全村级治理架构,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制定农村党支部书记星级化管理办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土地流转,增加集体收入,努力消灭收入“空白村”。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坚持重实干、重实绩,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坚决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用起来,把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调整下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加大科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激发干部活力,健全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青年干部库,多方位锻炼、选育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为发展聚集好后备力量。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不喊空口号、不摆花架子,说了就办、办就办好,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上,把精力用在发展上。增强奋勇争先、奋发作为的意识,每个领域、每个单位都要努力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叫得响的工作。

    (五)突出常态长效,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彻底到位。坚持长期长效抓整改,在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对巡视整改问题继续以点带面,做到举一反三,对巡视整改各项措施做好长期坚持、长效巩固。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将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紧盯重点问题举一反三和长效机制建立执行情况,不间断开展常规监督、专项监督、机动监督,保证巡视巡察整改不断线。强化主体意识和担当精神,将巡视整改落实作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实际行动。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暂时无法完全整改到位的违法占地问题,督促县国土规划局按规定建立整改方案、整改台账,明确具体举措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每一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视整改工作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不断予以完善。对整改落实中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切实发挥作用,对需要在全县新制定的制度,加快制度建设步伐,通过完善的制度建设扎牢制度笼子,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9-456796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邢台市南和县和阳大街285号;邮政编码:054400;电子邮箱:dcs4567963@163.com。

中共南和县委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