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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3-27 10:32:2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于2018年7月20日至9月30日对沧州市进行了常规巡视,11月2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沧州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机遇,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过硬的作风,不折不扣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以上率下、担当担责,确保主体责任履行到位。沧州市委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两个月来,共召开市委常委会3次,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书记专题会议2次,其他相关会议11次,以上率下推动整改落实。12月14日召开了市委常委班子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市委书记杨慧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整改工作抓得紧抓得实,谋划部署、组织推动、调度督办,在主持系列会议专题部署的基础上,还现场督导调度4次,作出批示126件。杨慧同志同市委常委、市政府班子成员以及市人大、市政协秘书长、市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逐一进行了巡视整改和廉政谈话;给市委常委及相关市领导写了一封信,要求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工作;先后到河间、东光、盐山、市发改委等县(市)和市直单位督导调研,听取黄骅市等五县(市)工作汇报,指导推动整改工作。市委常委和市级领导干部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组织抓好分管地方、单位和领域的整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形成了抓好整改落实的完整责任链条。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地落实。全面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制定了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具体问题清单、效果清单“四个清单”,细化整改措施,量化任务目标,压实整改责任,实行台账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建立了定期沟通汇报、工作情况书面报告、重点问题随时协调和整改问题动态调整四项机制,先后5次召开沟通汇报会,书面报告6次,得到省委第一巡视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有力有序有效推动了整改落实。市委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发挥市委整改专项督导组和驻县督导组作用,聚焦反馈问题,特别是围绕民主生活会召开、违法占地、违规建设房地产项目和省委第一巡视组督办问题等事项,持续开展专项督查,倒逼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三)坚持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形成上下联动、推进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市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整改落实全过程。市委成立了杨慧同志任组长,梅世彤、宋仁堂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为成员的市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下设由市领导牵头的5个专项整改小组和1个一体推进小组,全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和意见建议落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和各级各部门分别建立了党委(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机构,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把巡视整改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促作风转变、促环境优化、促工作提升。一是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提质增效新态势。2018年GDP增长6.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3%。工业用电量增速全省第一。二是新旧动能转换取得新成效。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等“六大新动能”和先进再制造等“五大新引擎”增加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9%。三是民生事业取得新进展。所有贫困县率先在全省全部脱贫摘帽;22项重点民生工程扎实推进,197个老旧小区实现改造提升,工程进度居全省第一位;PM2.5平均浓度超额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四是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形势发生新变化。全市进京集体访大幅下降,批次在全省排第9位、人次排第10位;社会治安主要指标连续下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20.6%、43.1%。

    二、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通过两个月的工作,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五个方面的47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41个,基本完成6个。党的理论武装得到加强,促进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树立,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有了新提升;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持续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更加自觉、到位,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更加浓厚;八届、九届省委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问题整改深入推进,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了一批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委常委会按中央和省委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学以致用、融入实践不够;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来抓,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让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自觉做到坚持‘两个维护’还有差距。在党员领导干部中还存有学习不深入、思考不认真、联系实际不紧密的现象”问题:一是充分发挥理论自习室作用。进一步优化“中心组理论自习室”管理运行机制,注重常态化督查、交流研讨,保障学习效果。每周到自习室学习成为领导干部自觉习惯,很多同志都超过了规定学时,学深悟透的效果进一步彰显。这一做法被《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二是注重学以致用、融入实践。在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理论学习征文活动,引导各级干部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化了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把握。从360多篇应征稿件中严格筛选出60篇汇编成《学懂弄通做实—全市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征文选编》一书,配置到各级领导干部理论自习室进行学习交流。在《沧州日报》开设“加强理论学习,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沧州落地生根”专栏,定期刊发领导干部心得体会。三是增强学习时代感。在《沧州日报》、沧州广播电视台开辟“学习进行时”“壮阔东方潮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等专题专栏,刊发“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专题报道11篇;在《沧州日报》新闻客户端开辟了“新思想新时代——党的十九大理论学习平台”,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宣传。开展了“党员好故事”和“党建好案例”征集活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思政课教学,通过官网开办学习园地、作业论文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考核;开展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颂微电影盛典优秀影片进农村、进社区、进高校、进企业展映播放工作,不断扩大优秀传统文化影响力;及时对城区公园广场、建筑围挡、公交站亭等点位和部位存在错误、破损、褪色等问题的43处(块)户外公益广告进行了更换。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从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市委各常委的学习体会看,缺乏如何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进沧州更好更快发展的实实在在具体思路和举措,特别是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方面还存有眼界不宽、思路不新”问题:一是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突出学习任务具体化、精准化,把理论学习作为督导考核各级班子的硬指标。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贯彻落实。12月份以来,市委召开了4次常委会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实际交流心得体会。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组织智库专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聚焦全市中心工作,选择主题深入调研,提出合理化建议,编制“社科智库成果专报”8期。先后召开了4次科学决策社情民意主题座谈会,共收集意见建议400余条。三是完善发展思路。市委着眼于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构建“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提出要“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共建‘一带一路’三大机遇,发挥港口、区位、土地三大优势,打好‘三大攻坚战’,抓好沿海经济带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改善人居环境、乡村振兴四件大事,打造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绿色化工、生物医药、主题旅游、时尚服装服饰和现代物流‘六大新动能’,培育激光及智能制造、先进再制造、电子信息及应用、航空航天技术、清洁能源‘五大新引擎’,推动沧州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围绕这一思路,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抓落实,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9.3%,其中高端技术装备制造业增长61.9%、电子信息业增长36.2%、环保产业增长46.5%;服务业投资增长15.3%,高于全省11.4个百分点,规上现代服务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长82%。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部署安排上站位不够高,抓得不够实,没有让基层党员干部认识到是首要政治任务。市委常委及市直各机关部门多采取会议传达、文件传达的方式在面上进行部署安排,但在深入持久的学习上没有认真抓落实。下基层调研只是泛泛地提些要求,督导检查也只是看看好的典型,有针对性地督促检查学习少,没有真正深入一线认真检查督导学习的效果和落实情况”问题:一是强化农村大喇叭广播的宣传和组织功能。全市5659个村全部开通运行了大喇叭广播,把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把党的声音传递到千家万户,增强基层干部理论武装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此项做法今年将在全省推广普及。二是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网络“六进”活动。通过“胡同论坛”“红马甲宣讲”“宣讲小分队”“定单式宣讲”等形式开展对象化、互动化、分众化宣讲,打造特色品牌,提升宣讲效果。三是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开展了“万名干部进党校集中培训”,举办了市管干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直单位正科实职干部等培训班,实现干部培训全覆盖。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委常委在下基层调研工作的同时,一并检查基层理论学习情况。各市委常委分别到各自分管部门就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查阅工作方案、整改清单、工作台账及机关干部学习笔记、体会文章,做到了整改精神入心入脑、整改工作抓紧抓实。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委各常委抓分管部门经常性学习不够。对学习情况没有做到经常检查、经常督促和及时点评,有的常委没有检查过机关干部的学习笔记和学习体会”问题:制发了《关于建立市委常委会成员导学督学促学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常委成员对分管部门、单位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实施方案》,加强督学促学,要求市委常委每年组织2次对分管部门、单位督导检查,开展不定期抽查。12月份以来,各市委常委分别到分管部门督导检查,对加强理论学习提出具体要求。

    2.关于“市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市委常委在不同程度上缺乏政治担当”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委常委班子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上以上率下做得不够。对市委安排的工作,在分头抓落实上缺乏头雁作用,没有在全市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氛围。有的常委存在表态多、行动少等抓落实不够的现象,有些工作在部署安排上留痕明显,但在落实上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建立并实施常委每季度向常委会报告工作机制、每周向市委书记汇报工作机制和重要事项随时报告制度,落实定期听取人大、政府、政协等党组工作汇报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市委领导核心作用。2019年1月9日,专题听取了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一年来的工作汇报。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市委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安排留痕明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强化市委常委担当意识。各位常委主动担当担责,敢于动真碰硬,分管工作成效明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形成了声势、打出了成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高质量发展思路还不够宽,市政府班子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真抓真管、破解难题不够,经济发展中新增长点少,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型升级步伐不快,新动能支撑能力不足,县域经济发展创新不够,后劲不足;在急难险重工作任务面前有时畏手畏脚甚至退避躲闪”问题:一是大力培育新动能新引擎。围绕解决“工业利润对石化、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等传统行业依赖度较高”具体问题,制定了《支持促进“6+5”产业发展的措施》,成立产业发展推进小组,建立产业发展基金,扎实推进“6+5”新兴产业项目建设。2018年全市汽车及零部件、清洁能源实现增加值分别增长44.2%和52.7%,高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值增速40.1个和48.6个百分点。二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创新平台建设,中铁绿色冶金技术创新中心、昊天热力智慧清洁供热技术创新中心等4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成功通过评审。加大了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力度,2018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降幅比上半年收窄6.3个百分点。三是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出台了《沧州市推进“万企转型”行动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了全市重点项目督导力度,提速项目建设,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和保障。38个重点项目纳入了省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

    3.关于“政治生态建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治理码头文化的干扰缺乏力度”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沧州市和五个县区都位于运河沿岸,历史上就有‘拜把子’结盟的陋习。市委对这种陋习干扰政治生态建设、侵蚀党员干部的危害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缺乏从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纪律的高度较真碰硬、真抓真管的力度和标本兼治的举措”问题:市委高度重视“拜把”结盟干扰政治生态建设问题,在防止和反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上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敢抓敢管,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制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净化政治生态的通知》,明确提出绝不允许参加任何形式的“拜把”结盟等活动。杨慧同志就“拜把”结盟问题对市委常委、市直部门一把手逐一进行了提醒警示。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大力推行干部轮岗和交流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彻底铲除“拜把子”结盟滋生的土壤。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党员干部把关系、人情凌驾于党的政策、原则、纪律之上,遇事只讲人情不讲原则”问题:将此问题列为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各部门一把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

    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够坚决,推进不够主动”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发展理念有偏差,绿色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城市化率低,棚改项目推进缓慢。离高质量发展有较大差距”问题:一是推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围绕“2018年上半年全市高新产业增加值55.97亿元,实际增长-8.1%”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618家,分别比2017年多增加102家和322家。全市高新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高于上半年19.7个百分点。组织召开了全市绿色发展推进工作调度会,就省委巡视组反馈的绿色发展指数问题进行了专题调度,对绿色发展指数的7大方面59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认真梳理差距短板,逐项制定改进措施和提档进位方案,努力提升全市绿色发展水平。二是着力提升城镇化水平。印发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切实提高城镇化率意见》和落实工作方案,对各县(市)城镇化、县城建设开展了督导调研。加快推进“乡改镇”“村改居”和中心城区区划调整,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城中村和城边村人口市民化、农村居民就地就近城镇化,2018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3.64%,比2017年提高1.04个百分点。三是大力推进棚改项目。印发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派出督导组对进展缓慢县(市、区)重点督导。2018年全市棚改开工11023套,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37.8%;基本建成7979套,完成省下达任务的399%。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脱贫攻坚产业扶贫项目管理责任不明确,分红发放办法缺乏明确的制度和规定,光伏项目对户不够精准、大棚闲置、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细化整改方案。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和5个单项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措施和步骤。二是压实整改责任。针对5个方面问题,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每个单位都成立一个整改工作专班,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问题整改。三是定期调度部署。先后9次召开全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调度会议,加快问题解决。四是强化督导指导。市政府派出督导组到南皮、东光等县(市、区)实地督导。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扶贫办等单位分别成立了专项指导小组,进村入户,对各县(市、区)问题整改进行业务指导。五是攻坚重点问题。针对“全市贫困户产业帮扶率为78%”这一重点问题,逐户建立了县级产业扶贫项目覆盖情况台账,实行了台账化管理;组成七个产业扶贫核查组,对全市产业扶贫覆盖情况进行核查,确保产业扶贫项目覆盖到户;制定了全市《提升产业扶贫质量水平三年行动计划》《产业扶贫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产业扶贫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全市贫困县和非贫困县在全省率先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100%全覆盖;全市产业扶贫项目管理责任均已明确;东光县南霞口镇南霞口村扶贫光伏项目分红全部发放到位,并对3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警告、通报批评处分,对全市新排查出的11个需制定分红发放办法项目全部制定了分红发放办法;建立了《光伏项目对户不够精准整改台账》,全部完成了清退工作;东光县83个存在问题的扶贫大棚已全部整改到位;盐山县闲置的扶贫资金5591万元,已完成支出5537.22万元,剩余49.78万元结余资金按程序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18年底,全市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7.74%,整合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1.36%,居全省首位。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金融市场监管缺位,防控和化解重大风险方面有短板。地方金融业多头管理,风险预判不足,监管有空白”问题:进一步明确了银行机构、保险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行业的风险防控牵头部门和重点任务。充分利用“河北金融云”监管服务平台数据,完善全市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建设。组建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实现了金融行业归口管理。深入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整治行动。制定了《沧州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制发了《沧州市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化解活动。扎实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公交车和3004辆出租车尾屏全天滚动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口号,发放2万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袋,告知群众非法集资的危害。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检查各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1488家,检查广告3300余个,出动执法人员348人次,执法车辆107台次,清理户外广告、张贴物107处。制定了《沧州市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化解工作三年攻坚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在严控增量风险的同时,有序化解存量风险,推动非法集资处置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治理污染力度不够,综合防治工作不到位。在大气环境治理工作中,方法措施跟不上,任丘、青县、沧县、河间、肃宁等县(市)先后被约谈。整治‘散乱污’企业缺乏科学性、针对性,环评工作跟进不及时”问题:一是做到综合精准施策。出台了《沧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各县(市、区)2018-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措施》等文件,实施了涉气工业企业管控等12项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召开了全市涉气企业应对重污染天气集体警示约谈暨培训会,对大气污染防治以及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重点工作每周一调度。二是坚决整治“散乱污”企业。印发了《沧州市“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整治目标和整治方式,全市2244家“散乱污”企业实现了动态清零。三是积极跟进环评。全市2244家“散乱污”企业中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的已全部完成环评批复。全年重污染天数较上年减少10天。全市总体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由12月份全国74个重点城市并列倒数第10位,提升到倒数第12位。四是加大重点县(市)治理力度。2019年1月3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指数或PM2.5高于中心城区的任丘、青县、沧县、河间、肃宁等县(市)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约谈。任丘、青县、南皮、沧县、河间、肃宁加大了大气污染环境治理力度。截至2018年底,6个县(市)空气综合指数同比分别下降16.23%、11.38%、11.52%、9.87%、10.51%、13.45%;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3.92%、4.62%、12.31%、12.21%、5.71%、9.09%。在“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任丘、青县、南皮未发现清单外“散乱污”企业,河间新排查出的99家,已全部关停取缔到位;肃宁新排查出的13家,12家已关停取缔到位,1家正在积极整改;沧县新排查出的1家,已关停取缔到位。6个县(市)对符合审批要求的企业,目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完善了环评手续。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力传导不够。一些部门还存在意识形态工作是‘宣传部门的事’的认识偏差,主动担责、积极介入和自觉配合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出台《中共沧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结合巡视整改要求,强化了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纳入了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实现了对各县(市、区)委和渤海新区、高新区、开发区党工委以及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全覆盖。二是在市委党校主体班次中进一步加大意识形态课程比重,将意识形态教育贯穿到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明确了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重点检查考核全市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推动了考核工作规范化、常态化。2018年12月份对全市16个县(市、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了考核。经过积极整改,各级党组织抓意识形态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对阵地的管理更加扎实有效,全市意识形态领域态势积极、平稳、健康、向上。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到位。对一些思想文化类的学会和协会等社团管理不够经常、规范,对一些讲座论坛的意识形态管控缺乏有力的手段”问题:一是严格活动和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思想文化类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和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对全市文化类学会和协会等社团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督导整改。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总课时中占比达到70%以上,部分班次达到80%。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强化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开展了校园文化规范提升活动,推进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头脑、进课堂。三是建立会商工作机制。印发了《沧州市市级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部门会商工作机制议事规则(试行)》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确定了会商工作机制。四是开展“两节”期间印刷复制行业和出版物市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260余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1111家,检查网络书店42家,排除安全隐患59处,现场整改54处。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舆情处置引导能力。二是对市直重点部门新闻发言人、各县(市、区)网信办主任、部分乡镇宣传委员进行培训,提高舆情处置、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了部门协调联动。制发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专门协调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络、协作配合,提高网络综合治理水平。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县级党政班子配备不够强,缺乏凝聚力战斗力。通过谈话和下沉一级了解到,2017年1月换届时,沧州市委结合实际,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不够,配备县级党政班子在坚持‘五个过硬’,突出政治标准上把关不严”问题:一是突出政治标准选用干部。建立干部政治表现问题清单,在干部动议、推荐、考察、任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在干部考察环节增加了对干部政德的民主测评,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分析研判。做到“三个充分研判”,即充分研判单位党委(党组)推荐意见,充分研判干部民主推荐情况,充分研判干部的性格特点和气质搭配,着力构建搭配合理、结构科学、素质优良、优势互补领导班子,增强整体战斗力和凝聚力。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年轻干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储备机制。制定了《2019年-2022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分级分类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增强干部的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和专业精神。通过整改,各级党政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上用力不够,选拔干部有任人唯亲现象。有的干部不是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而是习惯于想方设法结交领导,‘架天线’‘找靠山’,以获得提拔重用”问题:认真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强化评议结果运用,保持整治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任人唯亲等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完善各级党委(党组)议事决策规定,有效防止了“个人说了算”,铲除“架天线”“找靠山”土壤。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考核工作不够规范,没有真正起到激励作用”问题:制定了《2018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2018年度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进行规范。在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中新增了“政治理论测试”指标和领导班子自我考评环节;将县(市、区)实地考核时间延长至三天,有效防止了考核“走过场”现象。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县(市、区)安排干部到基层挂职管控不严,有的干部为补基层经历在乡镇挂名”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科级干部挂职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挂职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明确选派标准,规范审批程序,严肃挂职纪律。进一步规范干部挂职审批备案程序,要求凡中直、省直、市直部门选派干部到乡镇(街道)以及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挂职的,均由市委组织部审批;县(市、区)选派干部到乡镇(街道)以及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挂职的,要在办理职务任免手续后15天内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关于“对选人用人把关环节中发现的问题重视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提拔干部资格条件把关不严,有的干部履历存疑、档案涂改严重仍然提拔使用”问题:结合中央新制定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召开了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会,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少数有干部家庭背景的人员进入县、乡领导班子后在社会上有负面反映”问题:严格执行《河北省领导干部亲属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领导干部亲属选拔任用机制,增加了对领导干部亲属的深入考察了解环节,防止在职务安排上说情打招呼、搞平衡照顾。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健康,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有自我批评避开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的现象”问题:制发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严肃党内生活进一步作出规范,增强了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提高了组织生活的质量。召开了市委常委班子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得到了省委第一巡视组的充分肯定。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1.45万个基层党组织全部召开了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后,有的市委班子成员没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问题:及时发函提示,要求市委常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市委组织部建立了联系沟通、查阅机制。经查阅,所有市委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加深。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县委班子在2018年8月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存在问题不能开门见山,不从自身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而是将找出的问题都归于基层单位和基层干部”问题:及时就此问题向某县委进行了反馈,指导其制定整改措施并重新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关于“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干扰村级事务的反映强烈,有的村长期不发展党员,有的村选不出村党支部书记,有的村‘两委’未升国旗,有的村‘两室’狭小、破旧”问题:一是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逐村选派工作组,排查矛盾,分析原因,组织换届,沧县8个村均已通过规范程序选出了党支部班子。对各县(市、区)换届工作进行了抽查,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从村干部队伍中清理出去。在25个大村设立党总支,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94.2%和94.4%,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二是加强村活动场所管理。对7个县(市、区)、26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了全面清扫并建立了卫生保持长效机制,统一悬挂了国旗,落实了值班代办制度。三是解决长期不发展党员问题。组成督导检查组先后赴海兴县等6个县(市)针对多年不发展党员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建立《沧州市多年未发展党员村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向省委组织部申请追加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400个,并全部下达到已确定发展对象的多年未发展党员村,全市1385个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已有938个发展了新党员,共发展党员1123名,15个20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中已有4个发展了新党员,11个确定了入党积极分子。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建工作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扎实。有的市直单位多年没有专题研究机关和系统的党建工作”问题:一是抓好党建述职和培训。在市直机关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了高校“三级书记”述职制度,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千名党支部书记培训会议,学习传达贯彻省委巡视整改有关精神,督促落实机关党建部署要求。二是落实好党建制度。制发文件,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广大党员按规定参加“三会一课”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各级党组织定期谋划部署“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在市直机关开展“百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共在市直单位(部门)基层党支部中挂牌命名“百强党支部”47个。三是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市直有关单位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党建工作扎实开展。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村、街道党组织缺乏战斗力”问题:一是开展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全员轮训。举办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10期,培训农村党组织书记2000人。县、乡两级做好兜底培训工作,对全市30399名村(社区)“两委”干部轮训了一遍。二是加强基层基础保障。制发《关于提高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的意见》,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和党建经费保障水平。全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达到了村均15.6万元,社区工作经费和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分别达到了10万元、20万元,经费额度居全省第二位,保障力度明显增强。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公款旅游现象依然存在”问题:全力查办案件,市、县两级纪委监委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查找相关问题线索,给予党纪处分1人。强化源头治理,督促财政部门针对有关问题,查找在主体身份认定、审核审批、费用核销等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健全了制度机制。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出国游玩”问题: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人员2018年度出国情况进行了清查,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14人。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违规发放补助、福利”问题:某单位违规发放值班费的问题,已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某学院违规发放招生费问题,主要负责人因其他违纪问题被省纪委监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已对学院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和全面整改。制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逢节必查”专项行动,加大明察暗访频次、力度,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91人。认真落实《基层工会财务工作手册》,坚决禁止违规发放福利。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虚假发票入账”问题:对市直某单位虚假印刷费发票入账问题已查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有关企业开具假发票问题,移送沧州市税务局调查处理。组织市、县两级纪委对各级各部门虚假发票入账问题进行清查,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14人。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全市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务外出行为的暂行规定》,加强财务管理,查漏补缺,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实,有重痕迹轻实效现象”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工作习惯于开会发文,抓落实用力不够”问题:下决心破解“文山会海”难题。积极贯彻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力争今年会议数量同比减少20%、文件数量同比减少30%、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下降超过50%。下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大幅度压缩督查检查考核数量。建立了省、市委领导批示交办、全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对全市重点工作开展驻地督查、跟踪督导,督促各地抓好工作落实。全力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全市211个无活动场所村已全部建成,201个活动场所危旧狭小村已全部整改到位。制发了《关于实施农村“阵地提升工程”全面推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村“两室”建成集党务、村务、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村级综合服务场所。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市领导抓工作‘蜻蜓点水’,没有做到抓深、抓实、抓细;对市直机关建设和工作运行抓得不够顺畅,市直机关各部门工作运行有互相推诿现象;有的领导干部一次调研去多个点,有单纯完成包联任务的思想”问题:一是建立了“四大班子”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安排全市重点工作事项。已先后召开3次会议,对元旦前后领导调研、节前慰问及筹备市“两会”等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有效搭建了市“四大班子”沟通协调的平台,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形成了工作合力,提升了部门间协调配合水平,保障了全市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市级领导包联工作晾晒制度,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汇总、晾晒,市级领导累计开展包联工作840余次,均已完成年度包联任务。三是出台了《关于规范市级领导干部出席公务活动的若干规定》。由市委办公室牵头对市级领导参加公务活动进行统筹协调,实现了市级领导参加公务活动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了市级领导干部集中精力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是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制发了《关于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大兴调查研究集中行动的通知》,每名市级领导都结合实际确定了1至2个调研课题,针对巡视整改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基层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群众利益关心不够”问题:进一步做好民生实事,去年确定的22项民生工程扎实推进。全力做好某小区回迁楼漏水问题的处理,约谈了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建设单位对整个小区漏水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处理,涉及问题已维修完毕。针对某小区私搭乱建问题,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先后组织开展了10次联合拆违行动,385处违建已全部拆除完毕,拆除空地已完成路面硬化。对小区内多余出入口进行了封堵,加大了警力投入,抓获犯罪团伙3人,查破盗窃案9起。去年全市共改造老旧小区197个,工程进度居全省第一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私搭乱建作为2019年剩余258个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新官不理旧账,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进展缓慢”问题:一是加大项目整治力度,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进行多次调度,制定了项目区域总体改造方案,明确了解决进度安排。二是切实解决办证难问题。全市涉及“办证难”项目98个、63588套,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办结分户登记43878套,办证率69%,完成省定“年底前60%”的目标。截至2019年1月18日,办证率达到71%。三是全力解决违法占地停滞不前问题。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市政府分管领导5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违法占地整治工作。截至2019年1月26日,沧州市违法图斑整改率达到92.75%。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党员干部作风疲沓,仍有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机关个别工作人员有时态度生硬,有时存在不敢担责的问题;各县(市、区)到一些市直部门办事,有以稳定安全为借口、让办事人等待的问题;一些干部作风疲沓,公文办理效率不高”问题:一是深入推行“日清日结”制度。督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文不过夜、事不隔天”,做到文件签批不拖延、即收即办,认真填写《文件批办登记表》,详细记录文件内容、收文时间和签批时间,公文运转效率和规范性明显提高。同时,对全体机关干部实行“四化”管理(即工作日志化、流程标准化、办事效率化、反馈及时化),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各项工作高效率推进、高标准落实,及时填写《工作情况反馈表》,定期不定期地向上级或分管领导反馈工作情况。通过推行“日清日结”制度,吃拿卡要、庸懒散拖、权力寻租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党员干部转作风、讲效率、抓落实的意识明显增强。二是认真落实“黄牌警告”制度。去年,全市累计发放黄牌2063张,各级各部门作风纪律明显转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落实意识和担当意识明显增强。三是在全市机关认真开展“官本位”“官老大”思想整治“回头看”。按照“问题导向、边查边改、标本兼治”的原则,在“两报一台”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扎实做好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建章立制等各环节任务,聚焦突出问题,持续做好问题线索梳理交办工作,狠抓不担当、不作为和作风不实的人和事,做到了彻纠彻查彻改彻治。截至目前,查处了“官本位”“官老大”问题16件,扭转了个别单位存在的不良作风,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四是规范市直各单位门禁制度。拆除整改门禁137处,对全市各机关单位的门卫登记台进行了改造,确保了办事群众“进得去门、找得到人、办得成事”。

    (四)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态度不够坚决”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的十八大后,沧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得不深入不扎实,重视查办案件不够”问题: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了《沧州市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试行)》,将监督责任细化为10个方面45项具体任务,建立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县下沉监督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层层传导压力,解决实际问题。二是进行全面自查。以迎接省监督责任考核为契机,针对10个方面19项具体工作进行了自查。组织精干力量对所有县(市、区)2018年度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三是严格处理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问题。对存在漏报情形的2名领导干部予以批评教育,对存在瞒报情形的1名领导干部予以诫勉谈话处理,对存在瞒报漏报情形较重的1名领导干部予以免职处理。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态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面前缺乏定力,还没有真正做到自警、自醒和严格要求。市委常委‘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没有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要求,导致主体责任传导层层递减”问题:一是构建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工作体系。从市领导到部门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压力的工作体系。二是组织开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教育。在市委党校开设“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培训班,采取多种形式对市直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纪党规知识测试,在全市营造了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的浓厚氛围。三是探索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持续抓好市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落实,印发《全面从严治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试行)》,将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列入执纪监督、派驻监督、巡察和审查调查重要内容。通过整改,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进一步树牢,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管党治党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贯彻到党的建设各方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关于“执纪监督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干部进行政治性警示教育不够,没有在真督实导、见人见事、落细落小上下功夫。有的单位违纪违法问题频发,但没有及时利用反面典型,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问题:一是积极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活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政法系统先后召开了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市纪委向3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下发了建议书,就加强政治性警示教育工作作出部署。截至目前,已有任丘、泊头、沧县、东光等县(市、区)和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等市直单位先后召开了警示教育会议。二是组织开展预防宣讲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讲活动的实施方案》,制作了统一课件,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讲活动,第一期宣讲活动已完成,第二期已启动。对沧州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三是建立完善了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巡视整改以来已通报典型案件3批10件。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深化政治巡察要求不到位,巡察利剑作用不明显。市县一体谋划、部署、推动提级巡察次数少,带动作用不大;市本级巡察不深入,‘画像’不够准确”问题:一是强化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措施31条,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从根本上解决有关问题。二是推动联动交叉巡察。制发了《联动交叉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提升市委联动交叉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实行“蹲点整改”。密切结合沧州实际,制定施行了《关于建立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市领导“蹲点整改”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选择10个单位由市领导进行“蹲点整改”,进一步扩大蹲点整改成效。四是建立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制定出台了《市委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试行)》,着力提高市委巡察报告质量和“画像”精准度,让巡察报告中指出的每个问题都有据可依、存档备查。五是强化巡察工作监督检查。制发了《沧州市2018年县(市、区)巡察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巡察工作高效规范有序推进。扩大联动交叉范围,强化以市带县,对4个县(市、区)的4个乡镇(街道)、8个县(市、区)直单位开展提级巡察,取得明显效果。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有避重就轻现象”问题:一是严查具体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决定重新组织力量进行进一步核查。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查找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和避重就轻有关问题线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抽查,纠正和防止“宽松软”以及避重就轻问题的发生。目前,已对市、县纪委查办的213件案件进行了评查。三是强化审查调查。2018年,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767件,同比增长114%,立案322件,同比增长91.7%,党纪政务处分401人,同比增长41.7%;加大指定管辖案件办理力度,指定管辖案件7件;2018年度,市纪委监委留置41人,位居全省前列;深入开展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0天攻坚战专项行动,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围绕巡视反馈有关问题和重点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追责问责。整改以来已追责问责334人,其中涉及“四风”问题32人,大棚房专项整治46人,生态环保领域23人,扫黑除恶惩腐“打伞”231人。

    (五)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方面

    1.关于“对巡视整改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行动慢;结合实际不够;有些问题整改效果不够实;整改资料不齐全”问题:一是认真汲取教训,在11月26日省委巡视沧州反馈意见后,杨慧同志当天作出批示,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11月27日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对整改方案和工作机构进行研究。11月29日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11月30日召开全市巡视整改动员大会,作出全面部署。12月4日印发了整改方案。二是聚焦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结合沧州实际,举一反三,认真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对4个专项工作方案和10个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认真进行了修改完善。三是汲取向省委上报的《关于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对河北省委巡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整改不实问题的教训,紧密结合沧州实际,聚焦省委巡视对沧州巡察工作专项巡视指出的问题,形成了《中共沧州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目前,列入台账的5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9个,基本完成5个。同时,举一反三,强化各项措施,扎实推进联动交叉巡察,进一步提升了市县巡察效果。四是对市委整改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8次会议记录进行了补录和整理,对整改台账进行了完善。同时,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建立了省委巡视整改《档案管理制度》等九项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巡视整改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专人对整改资料进行管理,做到了档案资料完整详实。

    2.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整改不够实”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单位对‘回头看’工作不重视。有的单位没有自查自纠会议纪要、问题线索、台账等资料”问题:市政府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对该问题整改进行安排部署。沧州市某局已对没有统一集中整理归档的自查自纠会议纪要按要求整理齐全。将问题线索逐个进行了筛查,对“回头看”自查自纠阶段县(市、区)发现的7个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完善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举一反三清单,对问题整改情况及整改证据材料进行收集,立案归档,统一制定了台账目录。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虚假整改,有的县市弄虚作假,纸上整改”问题:全力整改虚假整改问题。3个县违法占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给予了违法当事人党纪处分,罚款已全部交纳、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具备耕种条件。1市违法建村民住宅问题,已拆除25宗违法占地,其余8宗违法占地村民,符合分户条件。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及县(市、区)整改‘打折扣’”问题:一是沧州市某局立即停止了违规发放补贴,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执行补贴发放有关政策。市纪委给予两名负责人,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二是某县某局追缴扶贫资金‘打折扣’问题涉及的42户违规领取的扶贫资金,已全部追缴到位,对4个乡镇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给予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分管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三是某县清理滞留截留套取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完善了项目相关手续,依法依规履行了追责程序,对4名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实行了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从源头上规范乡镇支出。四是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交办的291件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系统继续执行旧的政策”问题:2018年9月20日,沧州市某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沧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暂行办法》有效期已满,在全市停止使用。

    根据省委第一巡视组移交沧州市纪委监委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已立案1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4人,组织处理3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采取第一种形态229人、第二种形态68人、第三种形态15人、第四种形态3人。

    三、坚持长抓不懈,久久为功,不断把巡视整改推向深入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做到目标不变、精力不散、力度不减,持之以恒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推进,善作善成,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跟踪问效,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还未到位的问题,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整改到位,确保剩余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构建问题预防长效机制。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思路,抓好长效机制建设,靠制度有效防范和解决问题,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果,实现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水平。

    (三)乘势而上,积极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省“两会”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围绕构建“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共建“一带一路”三大机遇,充分发挥港口、区位、土地三大优势,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抓好“四件大事”,壮大“六大新动能”、培育“五大新引擎”,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担当担责,奋发作为,在全市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浓厚氛围,推动沧州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加快建设新时代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

    (四)守土有责,履职尽责,不断把管党治党推向深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落实“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自习室”“农村大喇叭”等学习载体,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决树立正确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大力提升基层组织力、战斗力,推动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日清日结”“黄牌警告”等制度,严肃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政懒政现象;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全力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教育、法纪教育和政治性警示教育,从严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7—2178192;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第345号信箱;邮政编码:061001;电子邮箱:czswzgb@126.com。

中共沧州市委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