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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10个检查组对91个乡科级单位进行考核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1-09 08:15:49

    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落实,连日来,玉田县组成10个检查组,到全县91个乡科级单位开展检查考核工作。

    明确检查考核内容,党政领导班子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领导和支持纪律审查工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抓早抓小、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

    该县实行双百分制考核方法,即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100分,党委(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100分。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个别座谈、调查核实等方式进行,逐单位测算考核得分。考核组根据实地考核情况做出评价分值,县纪委相关科室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向考核组提供评价,考核组综合主体责任考核、党委(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考核两项得分的平均分为该单位最终分数。

    考核结果折算分值纳入县委对乡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与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评挂钩。主体责任考核结果达不到优秀档次的,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对考核结果排在末位的领导班子,由县纪委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考核中特别是民主测评中个性问题较为集中的,县纪委将通过诫勉谈话、函询等形式对其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违法的将严肃处理。(唐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