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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30名社会监督员监督纪检监察干部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2-21 07:29:39

    丰宁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深入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教育管理的新路径,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日前,该县聘请的30名专门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社会监督员正式上岗履职,对该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严防“灯下黑”。

    据悉,这30名社会监督员既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又有社会团体、民营企业职工,还有的是社区群众,他们都是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各自领域有一定影响、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的知名人士。

    “社会监督员主要承担4项职责,即反映、转递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参与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完成县纪委监委委托的其他事项。”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针对特邀社会监督员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县纪委依据程序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为推动社会监督工作的规范化,该县明确了社会监督员的聘任与解聘程序,并统一在县纪委监委进行备案。每届聘用期为3年,连续聘任不超过2届。此外,还对社会监督员任期内解聘的具体情形和相关程序进行了明确。(承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