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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职责挖线索 铲除黑恶“保护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布时间:2018-12-03 14:53:02

    张毅跳楼自杀案是河北省扫黑除恶第一案,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中央巡视组将此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中央、省、市有关领导相继作出批示。案件发生后,廊坊市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直面问题、主动作为,将该案上提一级,成立“2·01”专案组,彻查事实真相,坚决铲除涉黑涉恶团伙背后的腐败分子和“保护伞”。

    聚焦职责定位,牢牢把握正确的案件审查调查方向。廊坊市纪委监委对标中央和上级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迅速行动,广泛收集线索,密切关注分析网上舆情,积极与张毅家属面对面沟通,全面调取有关人员涉案资料,科学研判案情,确定了“三个彻查”办案方向,即:彻查张毅被打系列案件相关部门及人员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及“保护伞”问题;彻查杨玉忠勾结村街干部侵害集体利益、开发商利益问题;督促公安部门彻查与杨玉忠黑恶势力有关联的所有犯罪线索。

    随着案件审查调查的深入,杨玉忠的违法问题渐渐浮出水面,其背后的“关系网”若隐若现,其发案背景深刻复杂,不同于一般个案。为了查清与杨玉忠有关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中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交织问题,市纪委监委进一步明确了查处主攻方向,对案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继续深挖细查,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做到除恶务尽。

    发挥融合优势,彰显监察体制改革实效。“2·01”案是廊坊市监察委员会挂牌后办理的第一个大案,正处在机构调整、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的关键时刻,如何把参与案件查处的市纪委监委6个纪检监察室和4个县(区)纪委监委融合到一起,凝聚成强大工作合力,发挥好监察体制改革效应,是“2·01”专案取得成功的关键。

    为此,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统筹协调,一名主管案件的副书记、副主任统筹调配,一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全程领办,每一个工作组都有一名纪检监察室主任跟踪督办。在实际工作中,充分考虑干部专长等因素,将转隶人员和现有人员交叉配备、形成优势互补。在中央纪委对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参与专项斗争作出具体部署的第9天,“2·01”专案组成立第11天,廊坊市监委挂牌的第3天,2月11日,全市第一次采取留置措施,将2名涉案人员留置,专案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不到5个月的时间里,“2·01”专案组就查清了与杨玉忠有关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对29人立案、6人采取留置措施、7人移送审查起诉;给予27人党纪政务处分,涉及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15人,其中7人被开除党籍;采用第一种形态,责令4人作出检查,涉及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1人。这充分彰显了监察体制改革效应,实现了“1+1>2”的改革目标。

    理顺协调机制,为整治涉黑涉恶腐败、清除“保护伞”提供制度保证。针对“2·01”专案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交织、涉案人员多、涉及部门多等错综复杂情况,市纪委监委与公安部门建立了日常联系沟通、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查办结果及时反馈、纪律保障五项工作机制,明确了业务流程和任务分工,实现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积极探索运用指定管辖,将涉黑涉恶目标线索分别指定给固安、文安、大城县纪委监委异地管辖,制定了《留置措施使用管理办法》和7项配套细则,全面运用12项调查措施。实行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复杂案件领办制度,留置场所24小时带班制度,纪检监察室主任跟踪督办制度。走读式谈话实行“分类管理、风险评估、缜密预案、注重质效、紧贴实战”20字工作法,保证办案安全。充分运用专案查处的成果,深入剖析案件产生的根源,督促县(区)、镇(乡)党委、政府举一反三,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

    目前,廊坊市纪委监委将这些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以机制、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制式武器”。(廊坊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张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