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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把“两个责任”传导到基层 问责25名一把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1-28 08:07:54

    今年以来,晋州市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狠抓“明责、督责、问责”三个环节,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该市制定责任清单,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分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20项、主要负责人责任10项、其他班子成员责任10项;将纪委监督责任细分为纪委领导班子责任18项、主要负责人责任10项、其他班子成员责任6项。通过明晰责任,真正把“两个责任”压实落细。

    市委主要领导集体约谈各乡镇、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并签订履行主体责任承诺书;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各乡镇纪委每半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书面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组织部分乡镇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在市纪委全会上述职述廉,接受纪委委员质询和评议。

    该市出台《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对下属失教失管,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今年以来,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问责单位一把手25人,主管副职43人。(石家庄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