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央媒说冀>
承德市双滦区:今年已开展谈话函询69人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1-24 08:20:07

    今年以来,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纪委监委以谈话函询为抓手,着力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注重早教育、早提醒、早发现,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帮助党员干部将自身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隐患”演变为“大错误”。

    坚持把“严”的要求贯彻谈话函询始终,切实防止简单化、随意化而导致谈话函询没能产生应有的提醒、教育和震慑效果。严格谈话函询适用条件,对反映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可信度较低的不合常理问题等情况可以进行谈话函询;对实名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可查性较强、群众反映问题集中、存在权钱交易内容详实等情形不适用谈话函询。

    规范谈话函询操作程序,问题线索经纪检监察机关集体研判认为需要进行谈话函询的,由承办部门填写《谈话(函询)审批表》,报经纪检监察机关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按照程序予以实施。函询对象在收到函询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材料并亲笔签名,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纪检监察机关。2018年以来,承德市双滦区已开展谈话函询6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