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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提示制度

来源:河北日报发布时间:2018-11-14 10:49:37

    近日,兴隆县纪委监委依据信访举报和群众反映,向主管县领导发出了“党风廉政提示卡”。

    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兴隆县纪委监委制发了《党风廉政建设提示制度(试行)》,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个环节进行工作提示。

    截至目前,兴隆县纪委监委已制发“党风廉政提示卡”195次,其中对县处级领导干部提示35次。(记者尉迟国利 通讯员刘冰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