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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运用反面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1-05 08:11:30

    滦南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广泛性、实效性、延续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案为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案例+会议”强化教育针对性。纪委定期提供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要求各级各单位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上通报,使典型案例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规党纪的生动教材,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引以为戒,防微杜渐。

    “案例+党课”强化教育广泛性。选取近年来公职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普通党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47起,用“移动送学”形式,深入县级各部门、镇(街道)、村(居)社,选择不同案例开展廉政教育,用鲜活案例促进基层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不越法纪红线。

    “案例+研讨”强化教育的实效性。会同县委党校,在干部培训中开设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研讨课,精心选取教育案例深刻剖析,通过研讨深刻剖析涉案人员由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从而丧德失职、腐化堕落为腐败分子的心理历程和犯罪轨迹,震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心灵。

    “案例+新媒体”强化教育延续性。充分发挥网站、微信、短信新媒体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优势,及时通过微信、短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等典型案例,营造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唐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