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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让巡察“利剑”直插村(居)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1-02 08:26:24

    近日,巨鹿县召开第一轮村(居)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成立2个县委巡察组,采取“一拖二”的方式,对三个贫困村、一个非贫困村开展为期12天的常规巡察。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巨鹿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规划和邢台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在扎实推进乡科级单位巡察的基础上,创新思路,大胆实践,同步启动了村(居)巡察工作。

    为确保首轮村(居)巡察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巨鹿县委先后修订《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出台《对村(居)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村(居)巡察工作流程》,为村(居)巡察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在巡察内容上,要求着力发现被巡察村(居)党组织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倡廉和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针对村(居)一级特点和实际,对重点内容进行“量身定做”,突出对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及作用发挥、严肃换届纪律、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整治、农地非农化整治以及“四风”问题的巡察监督。在巡察对象上,不仅要求重点了解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还将村委监督委员会中党员和村(居)行使公权力的党员纳入监督范围。

    “启动对村(居)巡察工作,是巡视巡察监督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自身监督体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米’的探索实践。”该县县委巡察工作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威力,切实改进基层干部作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正风反腐、从严治党就在身边。(邢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