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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县: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18份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0-31 08:10:35

    今年以来,邢台县纪委监委扛牢抓实监督首要职责,紧盯各单位廉政建设和公职人员履职中存在突出的问题,抓早抓小,深入推进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截至目前,共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18份,其中纪律检查书13份、监察建议书5份。

    根据监察法及相关党纪法规规定,明确适用纪检监察建议的12种情形,县纪委监委从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的制作、审核批准、印发,编号管理,党纪政务管理权限,纪检监察建议反馈及督办通知等四个方面,逐一厘清工作职责、适用界限和程序要求,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运用常态化、规范化。

    紧盯各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职尽责不力等问题,对信访、巡察和立案调查等发现的问题,找准问题根源,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比如,调查发现某县直单位存在审核项目把关不严、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及时对违纪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县监委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督促其改正错误,同时在全局召开工作剖析反思会,强化警示教育,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目的。

    对未按照规定在接到纪检监察建议书30日内反馈有关事项的单位,及时下发督办通知,推动工作落实。对仍不执行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事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确保纪检监察建议执行到位。(邢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