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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
邢台:提级会审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0-23 08:00:40

    邢台市在查办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中,实行提级会审制度,规范审查调查程序和标准,防止简单化、扩大化,确保处置恰当、定性准确。

    据了解,该制度适用于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的案件。在提级会审的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主要围绕案件审查调查情况、案件的定性、案件的拟处理情况、拟发布或上报的典型案件等四个方面进行会审。

    与此同时,要求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委需提交提级会审会议研究的卷宗、拟处理意见进行初审后,提前3日向党风政风监督室反馈议题,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拟定会议方案。提级会审会议研究的处理意见,由相关纪检监察室督办,限期办结。

    在提级会审的过程中严明执行保密和执行回避制度,控制会审事项知悉范围,严禁私自留存、隐匿、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会审情况。明确要求会审人员与案件涉及人员是近亲属、利害关系人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会审情形的,不得参与会审,主动申请回避。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审查6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组织处理6人,立案审查17人,其中查处党员干部充当恶势力“保护伞”6件7人。(邢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