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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坚持问题导向 提升巡视巡察整改实效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0-19 08:14:25

    为破解基层“关系网”“说情风”对巡视巡察干扰问题,平泉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提升巡视巡察整改实效。

    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执纪监督部门侧重抓早抓小,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形成提醒、警示、教育的“三重效果”;执纪审查部门侧重查处惩治,运用纪律处分,形成震慑、警醒、遏制的“三重效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分办建议,提交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研究,对流向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的问题线索进行会审把关,做到科学分流,推动工作规范化、高效化。

    在处置巡察问题线索中,建立完善回避制度,明确“主动回避”和“被动回避”情形,推行“生面孔办案”。执纪人员与“三类人员”存在“三种关系”,必须主动申请回避,即与执纪对象、信访人、关键证人有近亲属关系、直接利益关系、密切社交关系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对不主动申请回避,一旦发现涉嫌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同时,执纪对象、信访人、关键证人发现执纪人员存在“三种情形”的,可以申请执纪人员回避,即执纪人员私下接触涉案人员、接受与案件相关宴请、收取涉案人员提供的好处等。此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要对执纪对象、信访人、关键证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注重做好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处置后续工作。对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密切关心的“三个环境”、脱贫攻坚、纪律作风等重点领域案件,在问题查清后,对署实名举报的,要妥善向信访人进行耐心细致解答回复;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既要印发通报,形成警示震慑,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情况,消除群众疑虑,引导健康有序的舆论氛围。同时,对照“五看”要求和“四精”标准,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在谈话函询上深化,让群众反映的每一件问题都得到满意答复、让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住历史检验。(承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