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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切实履行“第一职责”提升监督质效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9-17 08:08:37

    兴隆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着力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举措、健全监督机制,构架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有效提升了监督质效。

    该县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三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进一步凝集监督合力、延伸监督触角、织密监督针脚。聚焦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点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办公用房”“驻村工作队经费”“小金库”“一桌餐”、工作纪律等专项检查,彰显监督的“前哨”作用。对全县20个乡镇、5个县直重点扶贫单位特别是8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每个乡镇至少一个贫困村所有扶贫项目全面起底、全面核查,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共发现问题线索39件,立行整改28件。

    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立体式”监督体系,该县建立预警提示机制,向各单位发出典型案例分析的预警提示,督促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主动改错,使监督关口由“事后”转为“事前”;该县建立提级约谈机制,由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再上一级领导对其直接领导进行约谈,压实领导责任,使干部监督成为“硬杠杠”;该县建立处分宣布机制,纪检监察干部现场参加受处分人的处分宣布会议,并通过受处分人本人表态、单位承诺、纪检监察人员重申纪律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使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为“一堂课”。年初以来,下发“预警提示函”7期800余份,下发“提级约谈函”64份,约谈各部门及单位党政“一把手”64人。

    注重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通过严格落实《监督执纪谈话办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意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等方式,对党员干部的小事小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今年以来,共开展谈话函询61件次,廉政谈话92人,提醒谈话13人,诫勉谈话40人,组织处理131人,协助县委对扶贫领域工作不力的6名乡镇部门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对23个典型案件进行了点名通报曝光。(承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