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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
衡水:铁腕重拳击破黑恶势力“保护伞”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9-16 08:53:45

    “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共梳理研判信访举报件156件,排查问题线索283件”“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共立案审查特殊身份人员6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衡水市纪委监委深挖细查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该市第一时间成立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全市各级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是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了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县包案”制度,市纪委监委每名班子成员负责联系1—2个县(市、区),并负责分包该县(市、区)管辖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督导和推进,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确保责任传导到位。

    该市坚持高位谋划、靠前指挥,并对台账建立、线索倒查、线索交办、调查处置四项重点工作提出明确细致要求。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会11次,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签订《责任状》。市县两级统一模板、统一行动,建立领导批办、线索排查、双向移送、案件办理、信息总结等分类台账,工作全程留痕。扎实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起底”,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逐件明确专人负责、相关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

    该市纪委监委对黑恶线索实行前置研判,按照案件性质分类,对重点案件实行直查直办,对其他涉恶团伙按照管理权限交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办理。对省纪委确定的重点案件实行提级办理,保证了案件查办质量。对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迅速跟进,查清违纪事实后,第一时间落实处分。将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在公安机关查办涉黑涉恶犯罪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深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深查党委、政府主体负责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衡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