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专题集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
【扫黑除恶进行时】
衡水:以铁腕重拳击破黑恶势力“保护伞”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9-05 08:18:4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衡水市纪委监委不断提升开展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细查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衡水市纪委监委建立班子成员“联县包案”制度,市纪委监委每名班子成员负责联系1至2个县(市、区),并负责分包该县(市、区)管辖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督导和推进,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确保责任传导到位。

    市县两级统一模板、统一行动,建立领导批办、线索排查、双向移送、案件办理、信息总结等分类台账,每周报进度,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总结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将黑恶线索筛查、核查作为专项斗争的基础工作来抓,扎实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起底”,共梳理研判信访举报件156件,排查问题线索337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逐件明确专人负责、相关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向市公安局移交问题线索27件,受理公安机关移交涉黑涉恶线索37件。

    对黑恶线索实行前置研判,按照案件性质分类,对重点案件实行直查直办,对其他涉恶团伙按照管理权限交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办理。对省纪委确定的重点案件实行提级办理,保证了案件查办质量。对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迅速跟进,查清违纪事实后,第一时间落实处分。严格“一案三查”,倒逼责任落实,在公安机关查办涉黑涉恶犯罪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深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深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共立案审查42人,党纪政务处分27人。(衡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