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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建立问题清单 分类反馈整改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8-22 14:52:59

    河北省三河市以政治巡察为着力点,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突出抓好选人、备课、巡察、反馈、整改五个环节,深挖细查了一批问题线索,取得良好政治和社会效果。

    建立问题清单,分门别类反馈。建立问题清单追溯制度,对巡察人员工作过程和发现的问题线索跟踪记录,让巡察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责任到人,实现双向制约、双向监督。问题清单包括发现问题摘要、初步处理意见、证据材料,初核人员、当事人、核实方式、初核结果,认定依据、问题分类等项内容。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办理,对典型问题重点查办,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共性问题建章立制,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督促其担负起监管责任,对组织领导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甚至边改边犯等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集中通报,进一步放大巡察震慑效应。

    紧盯整改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在巡察过程中,对发现的明显违反规定且问题性质轻微,能够立即解决纠正的问题,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立即整改。对其他问题按照巡察程序及时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严肃指出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把问责贯穿于巡察整改全过程,针对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情况,围绕党组织履职尽责、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开展“点穴式”督查,力促巡察、整改、督查无缝衔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巡察整改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政治上不担当、弄虚作假、避重就轻以及存在“过关思想”的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