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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纪委监委出台干部考核办法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8-18 08:22:06

    日前,唐山市纪委监委出台《机关内设机构(含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队伍建设,塑造忠诚忠诚干净担当“铁军”提供了制度保障。

    《考核办法》坚持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评鉴和民主测评相结合,正确评价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含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与工作业绩,重点评价其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和年度工作目标等情况。考核内容主要由日常考核、绩效评价、分层评鉴和年终测评推荐四部分构成,均按基础分值100分量化赋分,分别占年度总考核分值的30%、30%、20%和20%。在四项考核的基础上,设置加分项和减分项。

    为了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该市成立由委局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等室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唐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