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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7-18 09:44:50

    1.献县陈庄镇凌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郭德顺以其妻名义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郭德顺在担任献县陈庄镇凌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已故妻子的名义,虚报冒领危房补助款1.7万元,其还存在违规支出招待费问题。郭德顺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

    2.任丘市永丰路办事处柿庄南村村委会主任吴占军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申请国家助学金问题。吴占军为非本村村民提供虚假证明,并在其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上加盖村委会公章,致使其违规领取国家助学金。吴占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

    3.吴桥县梁集镇梁集村党支部书记武国强违规为其亲属办理低保问题。武国强在申请办理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为其不符合申请低保条件的岳母办理了低保,致使其岳母违规领取低保金8229元。武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

    4.肃宁县师素镇南李庄村村干部向被扶持户违规收费问题。肃宁县师素镇南李庄村村“两委”在办理周转棚扶持金项目时,村委会主任李国虎和村党支部书记孙计平以村里没有资金用于支付相关办理费用为由,先后两次向98户被扶持户违规收取费用4950元用于村务支出。李国虎、孙计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