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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推行预警提示机制 强化监督职责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7-05 08:00:36

    兴隆县纪委监委探索推行预警提示机制,把监督融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全过程,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对监督执纪中查处的共性问题,定期制发“以案示纪、以案示法”预警提示函,每期筛选同一性质或同一领域的2至3个典型案例,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告诫,要求基层党组织对预警提示的案例在机关干部会议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学习,用身边典型案例警醒、提示、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目前,已就扶贫领域、查纠“四风”等问题向基层党组织发送预警提示函5期500余份。

    全县基层党组织针对预警提示内容认真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让党员干部在对照中反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县纪委反馈。在通报典型案例的同时,配套推送相关的纪法条款,重申纪律规定,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其然、知其所以然。预警提示函也成为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提高纪律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承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