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工作动态>党风政风
沧县:以履职清单机制压实基层纪检委员责任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6-22 08:02:53

    沧县纪委创新管理机制,探索推进基层纪检委员“一月一清单”模式,坚持以履职清单压实责任,以督导调度推动落实,全面提升基层纪检委员履职成效。“一月一清单”模式实施一年多以来,基层纪检委员先后提供问题线索68条,规范基层不合理开支620多笔,制止基层干部大操大办、干扰企业发展行为950余起。

    县纪委将基层党组织划分为农村、机关、事业、企业四个类别,明确重点领域,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并逐月进行量化分解。制发基层纪检委员履职清单,明确规定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履职途径和方法步骤,督促基层纪检委员对单领责、照单履职。要求基层纪检委员正确履行参与知情、询问质询、监督检查、批评建议、提醒谈话五项权力,从制度层面解决基层纪检委员“干什么、怎么干、什么时间干”的问题。

    该县建立了“三簿五台账”制度,推行工作记录、痕迹管理,明确县纪委组织部负责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定期督导调度,动态掌握基层纪检委员履职情况。建立“量化考核评议”机制,把基层纪检委员“履职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每年年底,由各乡镇纪委组织村级基层纪检委员进行年度述职测评,评定结果报告各基层党组织,并报县纪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建立了由县纪委督导基层党委、基层党委督导党支部、党支部督导纪检委员的“三级督导”体系。基层党组织通过“一周一专报,每月一例会,一季一督察”等方式全程跟踪问效。对工作进度快、推进效果好的,总结经验做法予以交流推广;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进效果差的,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由基层纪检组织及时约谈,推进基层纪检委员履职尽责。(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