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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通报6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6-19 15:28:23

    1.柏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会川违规报销费用问题。2014至2016年期间,刘会川违规签批本应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报销的车油费、饭费等费用9239元,在其下属单位县劳动就业指导培训中心财务报销。刘会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内丘县行政审批局副主任科员韩仁章、职员张国辉借项目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2月,韩仁章、张国辉借赴贵阳考察之机,到黄果树瀑布、西江千户苗寨等景区游玩,并将游玩期间产生的费用1655元违规在单位报销,违规领取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720元。韩仁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国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副站长燕春飞违规操办生子喜宴等问题。燕春飞安排四桌酒席操办生子喜宴,收受同事朋友礼金共计2000余元。利用职权,让建筑商为其姐搭建所买商品房的阁楼。燕春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邢台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隆尧县大队工作人员王计飞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1月,王计飞战友张某表示想跑运输,希望其提供交警在治超点的执勤时间及动向,王计飞答应予以照顾,并收受张某香烟四条(价值人民币840余元)。王计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物被收缴。

    5.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桥西分局副局长韩志军、审批科科长王元义公车私用问题。韩志军多次使用公车到广宗县、威县吊唁,回其爱人老家探病。经韩志军同意,王元义也多次驾驶公车到老家探亲。上述高速公路过路费在单位财务报销。韩志军、王元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沙河市劳动技工学校副校长张淑丽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张淑丽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过规定标准。张淑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办公用房已整改。(邢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