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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 14名市管干部被问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8-06-17 08:31:44

    “因宁晋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企业长期违规排放污染地下水问题查处不力,该县副县长李风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邢台市环保局宁晋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近日,河北省邢台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邢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共问责追责173人,其中包括14名市管干部。

    该市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精准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该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深入各自联系地区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及时整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要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向市、县(市、区)纪委监委移交,快查快办,严肃处理。

    对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阳奉阴违、弄虚作假,作风不实、为官不为,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该市坚持严肃问责,终身追责,做到问题不查清的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人员处理不得当的不放过。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持续释放强烈信号。(许晨 史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