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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19 07:05:5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2日至9月29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于对丰宁满族自治县进行了巡视。2017年12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

    县委态度鲜明,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当天晚上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逐一研究梳理巡视组反馈的各项问题,细化分解整改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巡视整改工作的决心,增强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于2017年12月15日组织召开全县整改落实动员大会,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出席,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委明确要求全县上下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一次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大契机,自觉对照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深入自查自纠,积极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制订了《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工作组、12个分组,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确定时间表、任务单,细化、实化、量化整改任务,做到以点带面、由表及里,深入开展整改工作。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自上而下突出县委主体责任落实,从四个班子领导自身做起,认真进行反思,从自身找原因、找差距,深入整改,真正做到以上率下。各级各部门逐项逐条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县委坚持一周一调度,重大问题随时调度。县委书记带头进行现场督导,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县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整改项目、整改内容、具体问题、整改进展、建章立制逐项盯办,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自查整改,从严从实狠抓整改成效

    县委按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梳理出4方面12项32个问题。对这些问题,县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强烈的责任感,深入剖析自查、细化举措,逐条逐项狠抓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30个、基本完成(长期坚持)问题2个(超职数配备干部、人员超编)。

    (一)党的领导工作方面

    1.关于“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影响了政治生态”问题

    县委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强对“一把手”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一是健全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约束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规定(试行)》,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细化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管制约;修改完善我县《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加入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相关内容,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确保纠正“四风”更有针对性;制发全县《“关键时期、关键节点”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各县级领导对所分管部门“一把手”和所包乡镇干部常态化进行廉政谈话,并认真填写《记实手册》,做到留痕可查,确保干部队伍清正廉洁,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二是县委班子带头严格制度执行。对中央、省、市下达的各类文件、规定、批示精神等县委常委会率先带头学习,并严格落实;邀请专业人员,在县委常委会召开前集中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县委班子成员的法治意识和政策水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召开县委常委会时,提前3天通知县党政领导及人大、政协主要领导,不搞临时动议;制发《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用规章制度来强化党的领导,规范全县各级各部门日常工作。按照市委要求,2018年2月12日,县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市委书记亲临指导,市委组织部全程监督,各班子成员按照“三个必须报告”要求(上年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必须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必须报告;巡视反馈和组织约谈函询情况必须报告),如实报告个人相关情况。并结合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严格对照检查,切实做到查摆问题不遮不掩,自我批评深刻到位,互相批评动真碰硬。三是持之以恒推进目标落实。制订《县委常委会关于健全完善决策与落实机制的实施意见》《县人民政府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县委、县政府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县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并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了县委七届三次全会,全会提出要围绕脱贫攻坚和生态提升两大任务,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县域经济、城乡统筹、民生事业、社会文明、党的建设再提升,加快实现全县高质量发展。

    2.关于“‘ 四个意识’树得不牢,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学习开展不扎实”问题

    完善“督学、考学、评学”机制,从源头上增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学习的行为自觉。一是制定计划,完善制度。制订2018年度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为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统一发放了学习笔记3000本,完善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的内容、形式和组织进行严要求、再明确。二是强化督查,以督促学。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学习计划与具体落实差距大”“学习不真实、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县委理论中心组进一步规范了学习纪律要求,及时做好自学内容的提示和集体研讨交流材料的收集存档工作。并建立定期核查机制,成立县委理论学习督查考核组,每季度统调一次学习笔记、组织一次研讨交流,通过自查、抽查、普查等方式,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督查考核,规范学习行为,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抓乡镇和县直部门学习不紧”“弄虚作假、照搬照抄”等问题,县委宣传部开展集中核查整改,抽查了20余个单位的学习情况。同时,将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学习纳入考核范畴,坚持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真正用党的理论成果指导推动工作。三是集中学习,严格践行。县委精心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邀请北京大学教授为县委理论中心组授课,组织1次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300余名干部参加了学习活动。组织3期乡镇、县直单位党政正职到北京大学专题学习。举办了3期科级领导干部集中轮训班,650余名科级干部参加了轮训。抽调6名党校教师和1名理论骨干,划区分片,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开展集中宣讲活动。通过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力引领各级各部门切实把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全县发展的具体举措,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实际行动,落实到实践,落实到基层。

    3.关于“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扎实,领导不力、工作不细、识别不准”问题

    一是强化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统领工作全局的“一号工程”,县委、县政府高频次调度脱贫攻坚工作,对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项目优先安排、扶贫措施优先落实。着力加强产业全覆盖的科学化、系统化和精准化,持续探索光伏、奶业、蔬菜、杂粮等特色产业扶贫模式,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脱贫质量,稳定推进产业脱贫。二是立足精准细化工作。组织3000多人的精干力量,严格按照程序对全县农村人口进行了逐户核查,最终核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941户,56708人,贫困发生率16.8%。开展了“精准数据大核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错误信息进行更正,确保“识别精准”;严格按照村级评议、乡镇初核、县级核查、系统标注等工作程序,进行贫困退出工作,2017年贫困退出人口11308户,31150人。减少贫困人口3503人,清退1727人,自然变更减少1776人,确保“应退必退”;制订《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定期入户调查信息制度》《因病、因灾、因学等特事快速上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符合贫困条件的农户,由乡镇和驻村工作队入户核实后,及时纳入;对因病、因学、因祸等特殊原因致贫的,建立绿色通道,确保“应保尽保”。建立贫困人口数据动态管理机制,严格信息采集程序,实现贫困人口台账管理、信息精准,在省级系统开放期及时按照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进行调整,确保“动态管理”。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开展扶贫专项资金、项目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从立项、审批、实施、公示、验收流程等环节进行严查,目前已验收项目124个,对不规范、有问题的项目下发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对扶贫项目验收方式进行调整,在乡镇、村、工作组进行初验合格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全面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后提出申请再验;修订完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细化了工作职责、资金程序、资金监管、绩效评价等一系列措施,建立了层层把关、公开透明的体制机制。四是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公开受理群众举报,重点对村干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严格查办,确保刹住歪风邪气;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流程,促进农村村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严禁临时动议和村干部“一言堂”;着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保障扶贫领域政策透明度,目前已累计发明白纸30万份,政策解读小册子4万册,公告3000份。组织全县乡、村、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入户宣传、调查、面对面谈心交流,讲政策、查实情、谋实策。五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刀刃向内”抓自纠,狠出重拳强整治,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保障。在自查自纠违纪违法问题方面,结合我县实际,把“违规操作、扶贫资金项目不按程序审批、招投标、验收等;在危房改造、涉农补贴、扶贫股金收益等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自查内容。在执行政策和工作作风问题方面,增加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等工作督促、检查和监督不到位;对项目、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缺乏风险评估,项目实施中监督不够,验收时把关不严”等4项内容,使自查自纠问题更具有针对性。在任务分工方面,包乡镇县领导、县直有关部门分管县领导分别牵头负责所包乡镇、分管系统内的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核查的每项任务明确到人,分管县领导牵头负责,搞好研究谋划,组织推动、督促检查,坚决确保工作实效。在查办问责方面,从严从速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套取侵占、雁过拔毛、抢占掠夺等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严惩向扶贫资金伸黑手、动“奶酪”的贪腐分子。2017年以来,立案132件,结案127件,给予处分13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人,组织处理94人,问责41人,下发通报7期,通报曝光78人。

    4.关于“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抓的不实”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内容、方法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对照承德市《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考核指标》,对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并及时向市委做了专题汇报。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17年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内容,进一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二是提升宣传水平。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阵地建设,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为主的方针,切实把握舆论导向,提升传播效果。三是强化阵地建设。以打击非法出版物、清除网络文化垃圾为重点,深入开展“秋风·2017”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把牢话语主导权,巩固舆论主阵地。高标准完成176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通过乡镇文化站考核定级、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升级、送戏下乡、文艺展演等活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二)党的建设工作方面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按规定召开县委全会。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县委在统筹安排全年工作时,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每年安排召开两次以上全委会,进一步发挥全委会的决策作用和监督作用,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扎实到位、县内重点工作有序推进。2018年1月12日,组织召开了县委七届三次全会,全会深入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并报告县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总结2017年、部署2018年全县经济工作。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切实组织好各级民主生活会,全县各单位不折不扣落实好会前学习、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撰写发言等环节。由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各单位开展好党委(党组)会议进行部署检查、县直工委对县直机关各党支部召开会议情况进行部署检查,重点加强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的检查。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选派干部列席各单位民主生活会,要求民主生活会召开不严肃不严格的一律重开,坚决防止走过场。全县各单位已全部按照规定高质量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切实做到了“红脸出汗、辣味十足”。三是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关于个人事项报告的有关规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漏填或信息不真实的责令限期改正;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中,把个人重大事项作为必报告内容严格执行,乡科级班子成员全部报告了组织函询、约谈、违纪情况处理等个人重大事项。同时,对2017年12月新调整的领导干部,严格进行廉政审查,重点检查个人事项报告情况,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6.关于“抓基层党建不力,工作薄弱,个别基层支部形同虚设”问题

    一是着力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基层战斗堡垒。通过党委书记述职评议、重点工作约谈通报、强化整改落实等措施,强化责任,推动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强化督导检查,对抓党建工作不力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严肃问责;扎实做好农村“两委”换届准备工作,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拟连任的村两职人员底数,建立村情选情台账,确定重点难点村12个,对不符合省市有关要求的村进行提前调整,调整村党支部书记21名,确保村“两委”换届顺利开展;持续深化“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发挥好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绩效奖惩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规范党支部设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规范了大滩、黑山嘴、汤河等8个乡镇的供销支部、粮食支部,将所属党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党组织;将原政府招待所党支部撤销,原支部党员纳入相应社区管理。三是规范党支部运行。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基层支部不开展活动、不发挥作用”的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对四岔口乡党委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印发了《关于定期抽查调阅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活动)档案的通知》,建立定期调阅、抽查党支部工作手册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尤其是抓好“三会一课”的落实。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推进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四是提升农村党员整体素质。严格落实全县《关于开展“农村党建攻坚年、领航脱贫奔小康”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严把农村党员发展入口关。针对农村(社区)党员队伍现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实施细则》,着力解决农村(社区)党员队伍结构不优、素质不高、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建立发展党员预审制,乡镇党委按照县委组织部下达的发展党员指标,对入党申请人的准入条件和结构要求进行预审;对不按程序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通报。

    7.关于“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违规私设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一是排查擅自提高机构规格、私设机构。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挂牌机构不再单独核定领导职数。二是整改多核定领导职数。对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多核定的领导职数进行重新核定,确保符合上级编制部门规定要求。三是全面核查全县党组成员(党委委员)配备。对11个单位超配的党组成员(党委委员)进行规范,对5个党组成员配备不足的单位进行了配备。四是核查人员超编问题。对现有超编单位进行全面核查,对于机构超编的人员,按照只出不进的原则,严格控制“增量”,通过对现有人员进行调配或采取自然减员的办法将编制控制在核定的编制用数内,逐步消化“存量”。

    (三)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面

    8.关于“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履职意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加强县级各部门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各级干部年度学习重点内容,切实提高各级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各单位针对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深入自查,共查找存在问题132个,健全完善相关制度145项。二是强化警示教育。2017年12月29日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曝光典型案例8起。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早打招呼、早敲警钟、互相提醒”等方式,开展预防教育,严格工作纪律规定,督促各级干部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在行动上。三是完善工作抓手。制订《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每年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并列入各单位2018年度主体责任考核内容。把开展约谈、交心谈心做为规定动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推动约谈常态化。四是促进压力传导。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加强对日常监督、教育、管理、检查、考核等各环节的细化完善,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将原有的16项责任任务重新梳理,把主体责任具体化为25条,细化量化为年度具体工作和措施,逐条对照抓好落实,做到有项目、有时限、有标准、可操作;对联系乡镇、部门的县级领导工作任务进行重新修订,配套任务清单,把从严治党责任压紧压实。

    9.关于“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监督执纪宽松软”、“整治基层‘微腐败’抓得不实,问题多发频发”问题

    县纪委监委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坚决克服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全面强化工作力量、持续正风肃纪、坚决惩治腐败,着力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工作力量。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划转一批转隶人员,充实纪检监察工作一线力量,监督执纪一线人员比例达到86.5%。在此基础上,加快人员融合,做好纪法、法法衔接,高质量办好移送案件,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强基层纪检专职干部队伍建设,县纪委监委、组织、编办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通知》,选强配齐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确保乡镇纪检工作人员在册、在岗、在位,认真履职尽责。二是坚持挺纪在前,推进精准执纪。落实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分设工作要求,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从体制机制上避免执纪宽松软问题。在组织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对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严格执纪、精准执纪;制定了《纪检监察案卷标准格式》,严格纪律审查标准;积极探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式方法,制定了《推进监督执纪谈话实施办法(试行)》,为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印发了《践行“第一种形态”记实手册》,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深化“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紧盯关键少数,聚焦重点领域,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违反优化发展环境“九项工作制度”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若干规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项目操作管理规程》等制度,督促行业管理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整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教育、医疗系统“微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现象,抓实相关领域“微腐败”自查自纠工作,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要求,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措施258人。完善“问责+清理”工作机制,加大对主管部门的问责力度,对教育、卫生领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严格执纪问责,纪律处分6人,诫勉谈话1人。四是持续深入纠“四风”。制订全县《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整顿实施方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坚决查处。2017年,发现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71个,提醒谈话、批评教育96人,诫勉谈话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下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18春节元旦风清气正的通知》,全天候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游走字幕和监督举报电话。下发《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强化教育震慑作用。五是深入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制订《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列入专项巡察,在2017年完成18个重点部门和乡村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的基础上,又完成对民政和住建部门的专项巡察。加大对扶贫项目的监督,明确乡镇纪委对辖区内的扶贫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县纪委班子成员带队,按照项目资金流向,开展明察暗访,覆盖全县27个乡镇(开发区)的167个贫困村及相关部门。六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县纪委监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以严肃查处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为契机,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惩治震慑。2017年,共受理信访举报 193件,同比下降40%;处置问题线索821件,同比增长31.78%;初核382件,同比增长29.93%;立案253件,同比增长20.48%,了结171件,同比增长59.81%;纪律轻处分227人,同比增长20.74 %;纪律重处分45人,同比增长40.62%;移送司法5人,其中乡科级2人,同比增长100%。

    10.关于“政法系统存在有禁不止,执法犯法”问题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法系统违规收费、以权谋私、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在系统内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政法干部做到心中有戒律、脚下有红线。加大对政法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情况、民警遵守铁规禁令情况、窗口单位服务群众情况、值班备勤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完善管理约束机制,强化社会监督。

    11.关于“对土地城建房产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查纠不力”问题

    一是整治征地过程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问题。组织县城管局、县拆迁办等相关部门对征地拆迁登统保全、评估作价、协议签署、补偿款分配方案制定、资金拨付等工作环节和各项工作制度上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并健全完善,制定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地上附属物拆迁登统补偿办法》《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村组补偿款分配方案制定工作的指导,规范征占地补偿款发放;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对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加大对土地城建房产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2015年以来共查处违纪违法问题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6人,行政开除1人,行政撤职1人。二是对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核查。对涉及擅自提高容积率的项目,按相关政策补缴土地出让金;对拒不配合的开发企业,通过部门催缴、领导约谈、法院执行、列入“黑名单”限制新上项目等方式,尽快将欠缴土地出让金收缴到位。由县规划局对部分超容积建设项目进行重新核实,由县国土局委托评估,督促相关企业及时补缴地价款。

    (四)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组向丰宁县纪委监委交办问题线索182件。目前,共初核144件,涉及150人,立案48件,办结96件;直接办结2件;其他处理方式36件;移交司法部门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其中科级12人、科级以下35人;组织处理78人。

    三、巩固整改成果,深化机制建设,持续推进从严治党全面落实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省委巡视成果,不断加力加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再上新台阶。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放在首位,贯穿于整改全过程。制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必学内容,纳入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年度理论学习范围,严明学习纪律要求,推动实现各级党组织专题学习全覆盖。建立县委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县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范围,作为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监督评议。研究制定学习、督查、考核、问责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增强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力优化政治生态。县委深刻认识到,巡视发现的问题,表面上反映在具体工作、具体人和事上,但实质和根源,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四个意识”不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发挥不够,集中反映出政治生态有待进一步改善。立足于解决问题,县委先后制订出台了《关于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决定》等系列制度,进一步推动全县上下持续深化抓落实的工作理念,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丰宁落地生根。进一步深化发展环境“九项工作”制度执行,锤炼干部队伍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让砥砺责任担当、弘扬实干精神成为常态。

    (三)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从县委常委会做起,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治本之策,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机制,研究制订《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规定(试行)》《改进领导作风的若干规定》《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等10余项工作制度,丰富和完善了我县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县委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干部队伍的自觉行动。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提醒谈话,强化对干部有效监督。继续紧盯重点人、重要岗位及脱贫攻坚、征地拆迁、民心工程等重点领域,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减弱,坚决打破一些人的观望、侥幸和投机心理,严惩一批贪腐分子。

    (四)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效。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切实把我县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通过巡视整改,县委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到面、标本兼治,推动类似问题一起改、全面治,注重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将推进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解决全县各级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其他薄弱环节,推动党的建设全方位提升,巩固扩大整改成效。坚持整改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明确阶段目标和步骤安排,紧盯不放。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人员超编问题,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五)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县委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机遇,坚持讲政治与抓发展相统一,在巡视整改中进一步理清思路、把握着力点,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聚焦关系丰宁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以最严“组合拳”大力推进脱贫攻坚补短板、惠民生,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围绕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县域经济、城乡统筹、民生事业、社会文明、党的建设,高密度调度部署,全方位督查落实,全面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坚持“一线工作法”,县委常委带头到基层一线督查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带动各级干部转变作风、深入一线、集中精力抓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美丽丰宁的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2018年5月19日至7月19日)。联系方式:电话0314-8086211(工作时间接听);邮政信箱: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爱民街甲42号县行政中心1号楼3026室;邮政编码:068350;电子邮箱:fnzglsbgs@163.com 。

    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