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信息公开>省委巡视工作专题>整改落实>
中共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17 16:14:5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于2017年8月20日至9月30日对省扶贫办党组进行了“机动式”巡视,12月1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扶贫办党组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工作举措,以严实作风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2017年12月14日,省扶贫办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省委书记王东峰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省扶贫办党组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上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严肃认真抓整改,不折不扣促落实。成立了党组书记、主任李志刚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扶贫办党组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上率下,强化督导落实,努力做到问题线索查不清不放过、政策把握不准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主动认领问题,举一反三,深刻查找原因,严格落实责任,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细化分工。2017年12月22日,印发了省扶贫办党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省扶贫办党组对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担负主体责任,李志刚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按照任务分工履职尽责,担负直接责任人责任,机关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抓好具体落实。将巡视整改意见归纳为3个方面9个问题,对应明确了23项整改任务,提出了68条具体整改措施,并对号入座分解到各处(单位)。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和销号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倒排时间进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三)深刻剖析,凝聚共识。2018年1月29日召开省扶贫办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深查问题、深入整改,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为主题,重点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李志刚同志结合巡视反馈意见,联系党组和自身思想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剖析,从政治自觉不够强、党性锤炼不够深、责任担当不够实、管党治党不够严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各班子成员都结合自身实际,反思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四)加强调度,立行立改。李志刚同志先后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巡视整改调度会、处级以上干部会,研究调度整改工作,严格要求,真管实办。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盯紧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紧抓不放,一查到底,能立行立改的马上整改到位,问题复杂的限期改,涉及建章立制的长远问题根本改,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建立了巡视整改工作进度周报告制度,整改工作安排到周、责任到人,明确完成时间和任务目标,每周报告整改任务落实进度,同时收集佐证材料,做到过程留痕,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省扶贫办党组通过严格责任、逐项整改、强化问责、完善机制等措施,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6个,基本完成并需长期坚持6个,未完成1个,都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实施。

    (一)“四个意识”不强,职责作用发挥不到位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感性不强”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省扶贫办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未进行及时研究学习,在贯彻中央扶贫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上工作较迟缓”问题,省扶贫办党组把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上位置、做出计划、周密安排,确保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巡视反馈整改以来,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省扶贫办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及批示精神3次,省委书记王东峰重要讲话精神6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工作会议精神2次,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扶贫工作会议等省级重要会议精神15次,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查找工作短板,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并及时呈报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审议。2018年2月4日,组织召开了全省扶贫办主任会议,进行工作安排部署,制定了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脱贫巩固提升机制的意见》《省扶贫办2018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大力推进贯彻实施。二是开展产业扶贫项目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张家口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7年12月26日,印发了《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在全省扶贫系统开展产业扶贫项目专项治理行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所有产业扶贫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和集中核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产业扶贫项目立项严格、推进有序、管理规范、效益明显。截至2018年2月底,全省产业扶贫累计发现问题线索1788件,完成整改1108件,整改率61.97%。三是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加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2017年11月印发了《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冀扶领办〔2017〕52号),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聚焦“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六个方面,加强学习培训、改进调查研究、减轻基层负担、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严格考核评估,强化专项检查和信访案件查办,坚决查处纠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健全扶贫资金项目全程监管、全面审计、跟踪问效、社会监督等机制,推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健康开展。四是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由省扶贫办具体组织,开展不间断督促检查,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对工作迟缓、贯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不认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确保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关于“责任担当不够,精神状态不适应”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为省委、省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不到位,在统筹协调有脱贫攻坚任务的省直部门上发挥牵头作用不好,影响了整体工作推进”问题,省扶贫办党组通过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迅速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要决策部署。对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国务院扶贫办2018年工作要点,以及中央领导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批示意见,迅速提出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向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题汇报,并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二是健全扶贫脱贫组织体系。制定了《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经第85次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以“两办”名义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明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提高决策执行力,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加强扶贫成效考核。为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2018年2月23日,以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河北省脱贫攻坚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完善了对省直47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1个设区市(含定州、辛集)、62个贫困县党委政府年度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明确了10种需要问责的情形。这个办法将考核与问责相结合,既完善了对市、县两级的考核问责办法,又首次把省直部门作为考核问责对象,进一步夯实了各级各部门责任。四是压实全省扶贫脱贫工作任务。2017年12月31日,制发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省扶贫脱贫工作会议部署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冀扶〔2017〕38号),将全省扶贫脱贫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重点任务、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及联络员,省扶贫办建立督办台账,定期要账,一项一项抓好督办落实。五是加强精准对接。按照“职能相关、工作相近、便于联系”的原则,明确了机关各处对口联系的省直单位,加强对口联系,协调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督办职能弱化,仅安排了1名干部负责这一工作”问题,结合机构改革,重新梳理处室(单位)职能,并谋划作出适当调整,保证工作力量与督办督查工作任务相适应。开通了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明确5名同志专职从事电话接听、记录等工作,完善了信访受理办理工作制度,督查督办工作力量得到加强。截至2月底,通过12317监督举报平台共收到涉贫举报案件线索17件次,已办结6件次,剩余11件次正在调查核实。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中层干部中骨干少,干部队伍整体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与当前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还不相适应”问题,一是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按照省扶贫办《关于组织处级及以下干部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的实施方案》安排,2017年12月18日至22日,组织机关干部在河北行政学院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2018年继续依托行政学院等院校组织开展专题轮训,邀请省内有关专家教授进行专题授课,每人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通过培训,切实把党员干部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着力提升能力素质,适应打攻坚战需要。二是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研究制定年度处级干部政治理论和扶贫业务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以中央和省扶贫开发政策解读为主,每月培训一次,切实提升中层干部能力素质,发挥好骨干中坚作用。三是强化工作基础。每半年认真对各处工作台账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当场点评,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部对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够,缺乏担当,精神状态还停留在以前那种‘四平八稳’上,工作没激情、标准低”问题,一是认真开展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我办2017年度职能绩效考核工作,对全办干部职工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以考促改。根据省绩效办统一安排,正在组织各相关处室、单位认真梳理2017年度职能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增比进位情况,收集整理佐证材料,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我办2018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突出增比进位、创先争优,切实发挥绩效考核职能,激发勇于担当、奋发作为的工作激情。二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制度建设。制定省扶贫办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从增强“四个意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班子成员责任、健全选人用人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能力水平等方面,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具体要求,突出实绩导向,把忠诚干净、担当实干,想作为、能作为、敢作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对心思不集中、工作不在状态、作风问题严重、在重要岗位不适应打攻坚战的干部,随时做出调整。建立健全干部作风督查机制,对弄虚作假、贻误战机、推诿扯皮的干部坚决批评诫勉,适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该文件已起草,正在修改完善,待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三是开展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2018年1月印发了《省扶贫办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冀扶办党〔2018〕2号),按照省委部署,在省扶贫办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坚持党组负责、领导带头、综合施策,围绕查摆和整改在忠诚担当、调查研究等10个方面、40个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强化工作举措,认真逐项整改到位。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全办作风纪律取得新成效、干部队伍呈现新面貌、各项工作出现新气象。四是加强工作督办。紧盯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省领导交办事项、国务院扶贫办工作安排,一周一督办、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完善考核评价奖优惩后机制,努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2017年12月以来,共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批办件15件,落实率100%。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单位网站有名无实,不能正常打开,巡视动员会新闻也不能及时发布”问题,聘请专业信息公司承担省扶贫办门户网站软硬件运行维护工作,签署服务协议,确保网站运行正常、发挥作用。加强机关内部及扶贫系统扶贫信息沟通协调,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全省重大扶贫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下属单位人浮于事”问题,一是整合机构职能。根据省编办《关于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进一步清理规范事宜的通知》(冀机编办〔2017〕202号)精神,撤销原省扶贫开发科技服务指导中心,所属人员划转到省扶贫开发协会(扶贫基金会)秘书处和省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工作职能划转到省扶贫开发信息中心。人员划转工作已经省人社厅批复同意,正在督促有关单位尽快推动人员划转、资产清查等相关工作,调整充实工作职能,完善管理制度,确保事业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分别制定完善了《河北省扶贫开发信息中心管理制度》《河北省扶贫开发信息中心财务管理细则》《河北省扶贫基金会暨秘书处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河北省扶贫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河北省扶贫开发协会(基金会)秘书处财务管理制度》等人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严格管理,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待人员调整到位后,督促各下属单位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尽快适应工作。

    (二)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工作不扎实、不精准方面

    1.关于“建档立卡不扎实,精准识别误差大”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安排部署不深入、不细致,对基层监督指导不够,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不够及时有力,致使对贫困人口的识别不精准”问题,一是建立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制度。2018年2月23日,以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河北省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服务办法(试行)》,明确了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的标准程序,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二是完善信息比对机制。组织各有关市县开展了两次信息比对工作,对贫困人口信息录入不一致、有误差的,认真据实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准确度,确保贫困人口识别精准,有进有出,适时调整。三是建设省级扶贫开发信息平台。加快河北省扶贫开发信息平台建设,用信息网络手段管理贫困对象。目前信息平台已基本建设完成,待承建单位提交完整的验收资料后,组织项目终验,并正式投入运行。

    2.关于“资金监管缺失,违规问题较多”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扶贫资金监管缺位,落实扶贫资金监管制度不到位,未建立起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对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缺失,办法不多、力度不大、效果不好”问题,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强制度化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办法》,2018年1月10日和1月11日,分别印发了《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和《河北省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控暂行办法》,建立联签联审制度,对县级扶贫资金拨付到扶贫对象个人、扶贫项目实施单位的,建立扶贫项目资金联签联审的“四联签”确认制度;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扶贫资金和项目全程监管、跟踪问效、社会监督等机制,加强源头管理和过程管控,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继续做好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深化与省纪委监委、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与检察、民政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大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数据共享工作;及时向检察部门移交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线索;利用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共同开展预防教育,重点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专题教育,形成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合力。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不严不实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监管不力”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对党风廉政工作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少,2016年、2017年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向省委、省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不严肃、不认真”问题,一是夯实主体责任。省扶贫办党组进一步提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整体布局,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每年召开一次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部署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完善与“一岗双责”相配套的“签字背书”、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2月4日,在全省扶贫办主任会议上,党组书记、主任李志刚就全省扶贫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扶贫部门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守住扶贫资金“高压线”,坚决扎紧制度笼子,推进扶贫领域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各处(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由班子成员和各处(单位)负责人向党组报告执行情况,对兑现承诺情况进行考核,增强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三是严肃认真向省委、省纪委监委报告工作。认真撰写党组《2017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严肃全面总结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切实查摆存在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2018年1月已正式向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呈报。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不力。两年来一些处级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省扶贫办党组对此没有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问题,一是持续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2017年12月,组织各支部对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进行专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到省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日、党员活动日,进一步深化“两准则四条例”学习宣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省扶贫办党组和各支部结合扶贫领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结合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张家口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和查处情况进行重点学习警示,并将用身边人、身边事有针对性地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作为重要抓手,做到有通报必传达、有要求必提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知底线、不踩红线,不断提高扶贫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二是梳理廉政风险点。2018年1月30日,印发了《关于报送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机关各处和各直属事业单位依据《廉政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和《风险影响程度评估标准》,对照职责分工,聚焦重点工作,突出关键部位、重要环节,逐条逐项梳理本处本单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梳理汇总后,建立相应制度机制,并严格监督检查考核,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加强管理。2017年12月1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促进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转。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个别违规违纪问题不敢较真碰硬,执纪问责不力”问题,省扶贫办党组深刻反思执纪问责不到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在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支部组织生活会和2017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咬耳扯袖、抓早抓小,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执行纪律、行使权力的日常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和“关键少数”的监督力度,建立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台账,每半年向党组报告一次情况。2018年1月份,采取暗访方式,对机关各处和直属事业单位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两次督查,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执行纪律的自觉性。二是严肃问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组建机关纪委,配强监督执纪力量。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管。对今后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无论涉及到谁,一定坚决按规定查处查办,绝不姑息迁就。

    2.关于“党建工作不严不实,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重方案轻落实。截至今年8月,机关党委仅就《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党员学习笔记》进行过一次督导检查,有的活动没有痕迹”的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18年1月,印发《办机关创建“五好党支部”实施办法》,明确了创建标准、评选办法、结果运用等内容,促进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2018年2月,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关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效化。二是检查支部工作。2018年1月23日至24日,对各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学习笔记》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分解检查内容和评价标准,结果反馈各支部,做到过程留痕,督促各支部从严抓好党建工作。今后作为一项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三是强化党建责任。根据省委省直工委工作部署,及时制定《2018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班子成员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锤炼党性的基本功、必修课,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带头做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四是抓实基层支部。制定《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政治引领、组织生活落实、作风纪律建设、制度规范等作为重点,将日常考核、工作述职、民主测评、集中考评等相结合,严格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督促党支部切实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努力使党员干部在理论武装、规范行为、履职尽责上见实效,在组织打好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中心组学习重形式轻内容。有时安排理论学习内容较多,讨论交流少,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问题,制定了党组《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组织程序、职责分工、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加强研讨式、互动式、交流式学习,每次围绕1-2个主题,确定重点发言人员,深入讨论交流,结合机关建设和脱贫攻坚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带动全办大兴学习之风。2月6日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1.5”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2名党组成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体会、谈认识,李志刚同志对深化“1.5”讲话精神学习,防范和化解扶贫领域重大风险,打好脱贫攻坚硬仗,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为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了预热。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党组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没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问题,严格落实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省直机关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省扶贫办党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各支部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报告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并适时进行检查。组织各支部于2月1日前召开了纠正“四风”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今后作为一项纪律要求,党组班子成员要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活动,每年至少在分管处室和所在支部讲一次党课。

    3、关于“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关于‘对机关部门、领导干部以及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的主动性不强,发现问题少、查办案件少’,从近两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看,没有一起是省扶贫办自身主动发现并做出处理的”问题,一是完善监督举报措施。结合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行动,在机关楼道设置举报箱,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在省扶贫办官网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及时受理处理。二是主动查办案件。充分利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巡视反馈、审计检查结果和信访举报线索,主动查找问题、查办案件,对于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检察等部门移交,督促办理。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关于全省扶贫系统存在‘小官贪腐’问题,只是简单的‘交有关市县纪检部门调查处理’,没有从管理、监督、制度层面分析查找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问题,省扶贫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问题,健全扶贫资金项目全程监管、全面审计、跟踪问效、社会监督等机制,推动各项扶贫政策举措落地落实,为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健康开展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机制,完善扶贫领域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向11个市(含定州、辛集)下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认真进行自查,一项一项地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过,坚决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隐瞒、不遮丑,及早发现自身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果断采取措施纠正,实现自我检查、自我完善、自我监督、自我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经过两个月的严肃认真整改,省扶贫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省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阶段,将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提高;对正在整改的,加快推进和督办;对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切实整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以此次“机动式”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坚决打好脱贫攻坚硬仗。

    (一)着力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牢记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责任使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出实招、下实功、求实效,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体现在脱贫攻坚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上。

    (二)着力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尊崇党章,认真贯彻《准则》和《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规矩,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全办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三)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把作风建设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推动形成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作风。狠抓理论武装,狠抓作风改进,狠抓纪律执行,狠抓监督管理,在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上不断提升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抓工作落实能力,真情实感抓脱贫,廉洁自律促攻坚,使干部队伍建设适应精准脱贫新任务、适应决战决胜新要求,时刻挺直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脊梁,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苦干实干拼命干,敢于打硬仗,勇于打胜仗,坚决履行好省委省政府赋予的组织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光荣使命。

    (四)着力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巡视整改成果体现在抓落实、提质效、促攻坚上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发挥好参谋部、作战部、督察部的职能作用。以钉钉子精神,强化制度创新,强化精准识别,强化精准施策,强化考核评估,严格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和纠正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切实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脱贫成效真正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5月18日至7月18日)。联系方式:电话:0311-87807031(工作时间接听);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75号省直办公大楼2508房间省扶贫办机关党委(人事处),邮编:050051;电子邮箱:fpbjgdw@163.com。

    中共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