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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17 16:13:3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于2017年8月20日至9月30日,对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集团)进行了“机动式”巡视,2017年12月13日向开滦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开滦集团党委诚恳接受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坚决落实整改要求。集团党委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问题整改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强化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推动和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四个意识”,落实政治责任,以强烈坚定的政治担当、强力有效的工作措施、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不折不扣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按时按质按量抓好巡视问题整改,向省委、省委巡视组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一)全面领会精神,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和行动自觉。巡视意见反馈会议结束后,开滦集团党委立即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全面领会会议精神,并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深挖思想根源,从政治的高度、党的建设高度、企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一是更加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大政治意义。我们感到,做好巡视整改是重要政治任务,既是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也是行动上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的政治态度、强烈的政治担当抓好整改。二是更加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对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意义。巡视反馈的问题使我们真正看到了差距,特别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及其危害性,有了更深入、更清醒的认识。我们必须抓住巡视整改契机,深化落实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能,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党的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更加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对于促进企业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巡视反馈问题表明,开滦集团在企业经营管理上还存在漏洞,风险管控方面还有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还有不小的差距,与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不相适应。因此必须从巡视整改入手,举一反三,查堵漏洞,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努力谱写新时代百年开滦改革发展新篇章。

    (二)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统筹谋划部署整改。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开滦集团党委高站位谋划整改思路,坚持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与深化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相结合,与企业改革发展重大工作相结合,从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入手,加强巡视整改工作顶层设计,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并部署落实。一是明确巡视整改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巡视整改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强化落实政治责任为根本要求,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实现源头治理为目标,增强政治意识,提高工作摆位,紧盯问题狠抓整改,全面推动集团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激发企业转型发展新活力,为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巡视整改工作总体目标是:按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到2018年2月中旬,整改任务总体上基本完成,对涉及改革及政策性等复杂问题的整改,形成方案并完成阶段性任务。通过整改,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全面增强,“两个责任”落实全面深化,企业党的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有效发挥。二是针对巡视反馈问题逐项制定措施。将集团党委的巡视反馈意见细化梳理为3大类24个具体问题,按整改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针对整改内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整改要求。三是制定整体整改方案并进行部署。2017年12月19日,开滦集团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印发了《关于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开滦集团公司党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开字〔2017〕92号),并立即进行动员部署。各相关责任部门、各有关单位均按开滦集团《整改方案》部署,如期制定并启动实施针对具体问题的整改方案。

    (三)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开滦集团党委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张建公任组长,党委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和成员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和总体组织协调。成立了由主管领导牵头,人力资源部、纪委监察部、办公室、党建部、财务部、企管部、安监部、资本运营部、战略政策研究室、技术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等1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的日常工作协调和督导。针对每项具体整改问题,建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主责部门牵头,相关责任部门配合的整改工作组,抽调精干力量负责问题整改的具体实施。开滦集团所属各单位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为推进整改落实夯实了组织基础。二是建立工作调度检查督导机制。建立领导小组月调度、整改办公室双周调度、整改工作组周调度工作机制,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密集调度。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开滦集团巡视整改领导小组2次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整改办公室5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协调和督导解决具体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别是各整改工作组坚持深入基层,在完成集团层面问题整改的同时,对上下共通的问题加强整改督导,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的质量和实效。三是强化问题整改进度管理。建立实行了巡视问题整改台账和整改问题销号管理制度,对整改的问题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及时跟进工作进度,保证了巡视整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落实。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拓展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深层剖析问题根源,健全完善相应制度,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巡视整改期间,集团层面针对整改的问题,健全完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相关制度21项,开滦集团所属各单位健全完善制度223项,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开滦集团党委对党的十八大以前集团党委下发的制度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促进了巡视成果的拓展延伸。

    二、不折不扣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

    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开滦集团党委坚持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立行立改,由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大类2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3个、基本完成(长期坚持)9个、正在整改2个。对涉及改革及政策性复杂问题,均已制定和实施具体整改方案,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政治意识不够强,党的领导不力,党的建设薄弱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虚化问题。

    (1)关于贯彻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提出的把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下属二三级公司中大部分还未按要求进行修改”问题,开滦集团党委于2017年12月28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开字〔2017〕98号),并加强督导落实。具体情况是:开滦集团所属各级子公司173家,其中包括相对控股及以上子公司141家、参股公司32家。截至到2018年2月,141家控股及以上子公司中,已有126家履行修改公司章程,其中,完成工商备案的85家,正在履行工商备案手续的11家,履行股东会审核或进入股东签字程序的30家,另有15家子公司因境外公司或处于撤销清算、拟挂牌转让、股权退出中等原因,暂时无法修改公司章程。对于32家参股公司章程修改工作,开滦集团党委也积极沟通配合,已有15家履行了修改公司章程内部程序,正在办理工商备案手续。

    二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落实‘全面推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的领导体制’要求不彻底,尚有四分之一的二、三级公司存在党政分设”问题,开滦集团党委认真进行研究,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开滦集团共有处级建制控股以上的子公司57家,巡视期间已有30家子公司实行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一肩挑的领导体制。整改工作启动后,于2018年2月,对具备条件的4家子公司进行了任免调整。个别单位因现为停建项目、正在办理股权退出手续或地处国外且党员人数过少,不具备组建党组织的条件。上述子公司目前暂不具备推行一肩挑条件,开滦集团党委将视企业后续发展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予以推行。对其余党政分设的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管理体制改革和去产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推进进程,进一步加大一肩挑推进力度,择优选拔和培养既熟悉党务工作又善于行政管理、精通专业技术的领导干部,随后续领导班子调整逐步配备到位,切实解决好党政分设问题。

    三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集团党委虽然出台了《关于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暂行办法》,但对下属公司指导不力,一些不设董事会的独资公司、混合所有制公司还未制定具体操作办法”问题,开滦集团党委迅速开展全方位调研摸底,于2017年12月25日下发《关于组织上报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前置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大督导工作力度,着力推进前置工作机制向基层延伸。截至2018年2月,在开滦集团所属57个处级建制相对控股以上公司中,具备建立前置工作机制条件的50个公司已按要求出台了前置工作制度性文件。此外,有5个国(境)外公司、2个停建公司不具备建立条件。下一步,开滦集团党委将以省委巡视要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前置程序规范运行的检查督导力度,确保企业党组织切实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落到实处。

    (2)关于政治敏感性不强问题。

    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上级一些重要会议精神不在党委常委会上学习贯彻,而是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代替,缺乏深入讨论交流,没有谋划研究具体落实意见”问题,采取三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第一,及时进行学习补课,于2018年1月8日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会议,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温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委常委会成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第二,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及时组织学习近期中央、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2018年2月26日召开党委常委会集中传达学习了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河北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河北省委关于彻底肃清周本顺、梁滨、景春华、张越、杨崇勇、张杰辉等人恶劣影响 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通知》(冀字〔2018〕9号)文件精神,提出了8条贯彻落实意见。第三,2018年1月19日印发了《开滦集团党委常委会学习规定(试行)》(开字〔2018〕9号),对党委常委会学习的内容、方式、管理及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实现党委常委会学习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不到位”问题,采取了七项整改措施:从全面提升安全意识入手,巡视整改以来,开展安全专题教育533场次,安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338场次,召开事故案例警示教育602场次,开展安全大讨论、安全大课堂和女子安全协管等专项活动426场次,引导员工知法懂法用法,明确形势任务,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坚定不渝践行安全“零理念”;强化安全责任落实,重点加强2017年死亡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管理人员带班盯岗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26名事故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追究;深刻汲取2017年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重点围绕防治瓦斯、防治水和火灾、顶板、运输等事故,从技术及现场管理等方面,累计排查和治理问题隐患3774件,做到了不安全不生产、没有把握不施工;大力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夯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员工安全技术素质提升和班组安全建设“三项基础”,全面弘扬安全文化,整体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办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制度保证;全面加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18年1月3日开滦集团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加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确立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重点。同时围绕杜绝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努力实现“三零”目标,争创安全生产历史最好水平,配套下发了安全考核奖惩政策,对2018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季”活动,以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3)关于党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现行的两个议事规则都是2004年制定的,至今仍未修改完善,不适应形势需要”问题,修订完善了开滦集团党委会、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于2018年1月8日召开开滦集团公司党委二届十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2月5日党委全委会审议通过,以集团党委文件形式印发《中共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字〔2018〕26号,包括常委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

    二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问题,于2017年12月19日召开开滦集团党委二届十二次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了集团公司层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议案,进一步界定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并以集团党委文件形式印发《关于集团公司层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通知》(开字〔2018〕22号),与2017年5月4日印发的《关于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一并规范执行,严格规范前置程序。

    三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党委常委会会议与党政班子会界限不清,不是常委的班子成员也出席常委会,且常委会、常委扩大会均没有纪要”问题,开滦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立行立改,明确界定了党委常委会会议应出席人员,安排专职人员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及时交付档案馆存档。在巡视整改期间,自2017年12月19日开滦集团二届十二次党委常委会会议起,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4次,均形成了会议纪要,并纳入开滦集团党委文件管理序列规范管理。

    (4)关于政绩观存在偏差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个别下属公司进行‘等额贸易’,虚增收入”问题,重点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按照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的“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新要求,开滦集团在2018年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坚定不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提升质量和效益为目标,扎扎实实开展“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目前,集团上下正在综合施策,全面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立即全面停止“等额贸易”。一方面,修订集团公司《物流贸易风险防控暂行规定》(总企字〔2018〕35号)和《物流贸易合同管理办法》(总企字〔2018〕34号),在用户选择、合同签订、交易价差、收付货款、制验单证等环节,对“等额贸易”严格界定并做出禁止性规定,从制度和源头上取缔了“等额贸易”。另一方面,集团层面及时调整物流贸易产业发展思路,按照“调结构、稳规模、提质量、防风险”要求,将追求物流贸易经济效益、加强风险防控作为今后发展方向和重点,调整经济政策导向,大幅增加物流贸易利润的考核权重,减少和弱化物流贸易规模考核,通过发展方向引领和经济政策导向,有效防止了“等额贸易”。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照“等额贸易”界定标准,对2017年以来和现有物流贸易业务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通过自下而上的自查和专项检查,目前已全部停止了“等额贸易”。三是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树立正确政绩观”大讨论。开滦集团党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树立正确政绩观”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字〔2017〕99号),从强化教育引导入手,坚持以上率下,突出问题导向和政治引领,围绕思想上树立正确政绩观、工作中贯彻落实正确政绩观、工作作风上彰显正确政绩观、业绩效果上体现正确政绩观等方面深入展开讨论,召开研讨会480场次,利用《开滦日报》等媒体刊发交流信息108篇,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并强化整改落实。四是积极运用法律武器,妥善处理起诉、应诉、执行贸易纠纷案件,努力挽回、避免经济损失,消除企业负面影响。巡视整改以来,通过有效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贸易纠纷案件33起,避免、挽回经济损失5679万元。

    2.关于党的建设淡化、边缘化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部分基层党委和一线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学习教育不能做到经常和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够”问题,重点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了对基层党委和一线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日常检查和工作督导,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促进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进行集中检查督导。全面开展党建工作联查,集团党委成立两个检查组,于2018年1月下旬深入二三级单位和基层党支部,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党建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281条,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落地。三是开展集中整顿。2018年1月,下发了《关于对“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问题进行专项整顿的通知》(开字〔2018〕1号),围绕解决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等落实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顿。专项整顿期间,各级党组织共查摆问题733个,并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全部完成整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个别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力,对职工思想疏导缺失”问题,集团党委在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强化了两个方面工作:一是突出重点领域职工思想疏导,2018年1月5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分离移交社会职能和去产能单位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开字〔2018〕2号),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形成了“集团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基层党委主体推进”的职工思想工作格局,加强了对分离移交社会职能和去产能单位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落实。二是严格执行“职工思想动态月份调研反馈”制度,重点强化对分离移交社会职能和去产能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引导。目前,分离移交社会职能和去产能单位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加强,职工思想问题的发现和教育引导效率及效果进一步提高,实现了思想政治工作前期引导、过程控制和问题处理全方位闭合式管理,有效维护了相关单位的思想和政治稳定。通过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巡视意见反馈以来,没有发生涉及去产能和分离移交社会职能方面新的上访事件。

    (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基层党组织力量过于薄弱,严重影响党建工作开展”问题,开滦集团党委积极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进行全面整改。整改工作中,开滦集团党委对所属单位党务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通过全面调研分析,开滦集团现有专职党务人员1657人,占在册员工总数的2.89%,党务人员整体配备情况符合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冀组通字〔2011〕57号)规定的党务人员与企业员工配比大于1%的要求。但在摸底调研过程中,也发现在党务人员整体配备上不够均衡、个别党组织因机构撤并调整等原因配备不及时或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开滦集团党委及时制定下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方案,做好党务人员配备工作的通知》,积极督导各单位配优配强党务人员。巡视整改以来,基层党组织新配备党务人员48人,其中专职34人。特别是针对直属机关党工委人员配备不足问题,开滦集团党委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于去年12月19日及时召开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研究,为直属机关党工委配备了一名党工委书记;于今年2月1日,经人力资源部部务会研究,又为其增配了一名科级干部。目前,直属机关党工委党务人员已按定员3人的编制要求全部配备到位。通过全面整改,有效解决了有的基层党组织力量过于薄弱的问题。

    (4)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干部配备和管理不科学”问题,开滦集团党委经过认真自查,主要有三个明显问题,一是在集团领导班子和中层之间设置业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师;二是个别部门副职配备过多,如集团技术管理部设副职9人;三是自行配备调研员、副调研员。针对这些问题,开滦集团党委进行了认真分析,明确四项措施,积极整改。一是立即取消相关岗位设置。规范领导人员职务名称序列,彻底取消调研员、副调研员岗位设置。现有调研员、副调研员一律改称企业中层正职、副职。二是逐步取消相关岗位设置。对企业业务总监,今后不再增加配备,现有人员逐步消化,直至完全取消业务总监岗位设置。三是减少配置,严格控制职数。根据《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装〔2011〕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拟保留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师这两类岗位序列设置,但将严格控制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岗位职数,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四是转换职能、划转机构。针对技术管理部副职配备过多问题,将紧密结合《关于完善集团公司管理体制调整理顺职能及机构设置的方案(草案)》,对开滦集团技术管理部职能进行调整剥离,将采掘生产等专业行业管理职能调整充实划转到二级单位,重新确定开滦集团技术管理部领导职数,做进一步精简压缩。此项工作将与开滦集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同步推进。

    (5)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开滦集团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积极创新构建干部选任全流程管控体系。以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为主体,集组织人事纪律、干部选任标准、任职资格条件、职务禁入限制、党委讨论决定流程为一体,创新制作《领导人员选任工作明白卡》,研究制定《领导人员选任工作全程纪实办法》《党委管理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清单》,健全完善干部任免文书档案,全面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建立以民主推荐票、考察谈话记录、书面考察材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党委会(常委会)记录为主体的“多位一体”考察文书档案,及时对考察文书档案进行分类组卷,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归档管理,保证干部任免文书档案材料信息真实可靠、完整规范,着力提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目前,开滦集团党委已经初步构建形成了“一卡、一图、一办法、一清单”领导人员选任全流程管控体系。自2016年3月开滦集团出台《高级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已有效防止了以年度民测评结果代替民主推荐程序的问题。开滦集团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已经实现了与会成员人人明确表态的作法。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关于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问题。

    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集团党委近年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均交由集团纪委负责撰写和上报”问题,修订下发《中共开滦(集团)公司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开字〔2018〕17号),进一步明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内容,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各部门清单,进一步强调了党委主体责任,党委负责主体责任报告的组织、审核、把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目前,党委办公室已全面负责撰写和上报主体责任报告。

    二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以集团党委名义先后出台的23个规范性文件也由集团纪委组织撰写,集团党委没有召开常委会进行过研究审议”问题,开滦集团党委进一步明确按照职责分工,以党委名义出台的文件,由相关部门负责起草。巡视整改以来,以开滦集团党委名义出台文件39个,其中纪委起草11个,办公室、党建部、组织部等部门起草28个。同时,在新修订的《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中,已将“研究审议党委重要文件”列入常委会职责范围,并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以来,开滦集团党委常委会召开3次会议,研究审议党委重要文件5个。

    (2)关于领导干部执行“一岗双责”不力,违纪问题多发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2016年以来,集团原班子成员蔡念庚、吴爱民先后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多名处级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一些是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问题,把落实各级党委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纳入2018年集团公司党委和纪委工作总体部署,进行专题研究和专门安排。2018年2月9日印发《集团公司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开字〔2018〕21号),明确集团班子成员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责任。2018年1月1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自上而下层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谈话,已开展“两个责任”谈话2285人次。开滦集团党委、纪委与各二级公司签订年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承诺书 38份,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2018年2月8日修订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方案》(开字〔2018〕19号),把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列入“两个责任”重点考核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2018年2月9日印发《关于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考核情况通报》(开字〔2018〕25号),通报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责任落实。加大改革力度,配强巡察力量,配备专职人员,加大巡察力度和频度,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监督,充分发挥企业巡察的利剑作用。

    (3)关于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核实2013年巡视整改工作发现‘转型发展的基础不够牢固’‘企业盈利水平比较低’‘高端人才专业人才相对缺乏’3个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非煤产业利润水平低、转型发展支撑不足,集团盈利水平仍旧不高”问题,认真进行检查剖析。

    一是关于“转型发展的基础不够牢固”问题。通过对近年来整改效果统计分析,企业转型发展取得一定进步,非煤各产业均实现不同程度的发展壮大,非煤产业收入始终占到企业总收入的85%以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非煤产业效益水平仍不高,对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支撑作用仍不明显,转型发展的基础确实还不够牢固。为此,在这次巡视整改中,开滦集团立足进一步夯实筑牢转型发展基础,确立了“三柱一新”新的产业发展布局,在巩固提升煤炭产业的同时,重点做精做强煤化工产业,做实做优现代服务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型产业,并结合各产业不同特点,对非煤产业逐行业逐项目制定具体措施,深度推进再整改,全力打造百年开滦转型发展升级版。

    二是关于“企业盈利水平比较低”问题。开滦集团近年来盈利水平受煤炭市场变化影响突出。经研究分析,开滦集团自2013年由于煤炭价格持续大幅下滑,造成利润水平急剧下降。2016年以来,随着企业转型发展和提质降本增效措施的落地以及四季度煤炭价格回升,企业实现扭亏为盈。但开滦集团党委认为,企业盈利水平确实还比较低。在这次巡视整改中,开滦集团为提升企业发展水平和盈利水平,提出并正在组织实施“效益提升、转型升级、改革攻坚、创新驱动、民生稳定、政治引领”六大工程,具体举措是“六强化”:强化生产组织、强化生产准备、强化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市场营销、强化成本管控、强化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亏损源治理,建立大力度考核引导减亏增利机制,制定减亏增盈具体硬措施,有效利用去产能、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等政策,提高企业的整体盈利水平,奋力开创新时代改革发展新局面。

    三是关于“高端人才专业人才相对缺乏”问题。开滦集团党委高度重视。一是积极完善人才制度机制,2017年12月21日,出台《专家人才管理办法》(开字〔2017〕96号)等系列政策,持续夯实人才管理制度基础。二是持续加强人才引育工作,充分发挥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国家“千人计划”专家联合实验室等科研创新和柔性引智平台作用,不断加强高端智力和人才引进工作;加强“10+1”创新团队建设,积极培育高层次人才。三是不断加大人才工作资金投入,设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每年拿出500万,对评选出的首席专家、技能大师等优秀人才给予重奖,激励人才创新发展。截至目前,开滦集团有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等各类专家200多名、高级职业经理人104名、中华技能大奖等省部级以上高技能人才280多名,开滦集团高端人才队伍持续发展壮大,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下一步,开滦集团党委将紧密围绕企业转型发展需要,持续健全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加大高层次、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和人才保障。

    2.关于纪委自身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集团下属设纪委的单位中,仅个别单位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其他均由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问题,本着精干高效、管事管用原则,依据相关制度,统筹考虑企业规模、性质、人数,科学界定配备专职纪委书记企业名单,以优先解决党委书记兼任纪委书记职务问题为重点,加大专职纪委书记配备力度。这次巡视整改中,经集团党委研究,已为国和公司、中润公司、开大集团等单位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下一步,将按照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的统一部署,学习借鉴港口集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配备专职纪检监察组长经验,结合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进程,逐步配齐配强专职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其中多个下属单位纪委至今没有开展过纪律审查工作”问题,开滦集团纪委对近5年来下属50个设纪委单位纪律审查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其中开展过纪律审查的单位36个,实施过纪律处分的单位31个,仅进行过诫勉谈话的单位5个,14个单位纪委至今没有开展过纪律审查问题,对此,重点采取六项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大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力度,采取纪律审查部门专责督导与主管办案人员重点指导相结合的办法,督促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瞄准纪检监察人员“人人能办案”目标要求,采取集中培训、轮岗实训等措施,持续开展案件审查、审理等相关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能力。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工作保障力度,在必要办案经费支出、办案专门设备配备、办案设施建设、办案车辆使用等方面提供强力保障。四是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在监督责任考核方案中,加大案件考核权重,在纪检监察年度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仍没有起色的单位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使各级纪委真正把责任担起来。五是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单位,在追究纪委监督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办案备案制度》,对说情干扰、插手干预办案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六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多年没有查办案件的单位区域,探索设立专责纪律审查的纪检监察组,实现纪律审查职能和其他监督责任分离,由集团纪委直接管理,创新优化纪律审查领导和管理体制,为消灭办案空白点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2018年1月16日,开滦集团召开纪委二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纪律审查工作已作为全年工作重点进行具体部署。

    (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纪检干部中违纪问题多发,有多人受到处理”问题,集团纪委对近3年来纪检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发现纪检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的分别为8名和2名。根据梳理分析出的具体违纪行为,突出整治失职渎职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两个违纪重点,加强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开展主题教育。2018年1月23日,开滦集团纪委下发《关于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强学习严纪律勇担当”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开纪字〔2018〕4号),重点在“自身硬”上增强教育实效,着力解决廉洁自律不严的问题。二是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印发《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规范》,组织纪检干部自查自纠、整改问题。三是大力发挥案件管理室和纪检干部管理室的教育、监督职能,加强执纪过程监督和日常教育管理,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落到实处。四是组织基层纪委书记述职。下发《2017年度纪委书记工作述职的通知》(开纪字〔2018〕3号),2月8日组织召开纪委书记述职会议,19名基层纪委书记报告了2017年履行监督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通过述职强化了组织监督。

    (三)关于对有的重大项目投资风险把控和应对不力方面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这一问题,开滦集团党委对重大项目投资风险管理制度机制进行全面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调整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机构。全面落实省国资委对监管企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要求,于2017年11月9日印发《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人员任职调整的通知》(开董人资字〔2017〕48号),对开滦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以及18个风险管理专业组和风险管理办公室进行调整,健全完善了全面风险管理7大体系及各风险管理专业组的分工。在此基础上,各专业组、所属各单位均进一步完善了各业务系统风险防范体系,确定了各专业重点业务流程及关键环节控制点,将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业务流程及岗位。二是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风险防控工作,特别是对重大投资项目,分阶段采取针对性措施: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认真分析项目风险因素,评估各因素对项目的影响程度,制定风险防范方案及防范措施。在项目咨询论证阶段,由集团公司技术、经济和法律评审组,对风险防范方案及措施提出审查意见。同时,根据省国资委规定或项目具体情况,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风险评估的,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意见。在项目执行初期,项目执行人根据风险分析或评估意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风险发生后的处置程序、责任人和措施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执行人及时搜集掌握项目风险初始信息,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方案及措施。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因外部因素变化对项目进展和企业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由项目执行人及时向集团公司提交风险报告。三是完善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重大投资项目风险评估长效机制建设。今年2月修订《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总技字〔2018〕37号),明确规定可研报告中增加风险评估报告专篇,要求投资项目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重大投资项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四是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已谋划方案,改革开滦集团审计管理体制,实现审计资源集中统管,并突出加强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审计。开滦集团党委、纪委已将失职渎职案件查处列为2018年纪律审查工作重点,并着力查处投资项目领域的失职失责问题。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开滦集团公司对项目投资风险的把控和应对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关于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省委巡视组向开滦集团纪委移交问题线索34件,涉及51人。到目前,共初核25件、立案6件、暂存1件、了结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其中处级7人、科级1人;组织处理1人;采取第一种形态19人次(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9人,提醒谈话8人)、第二种形态9人次(含同案处分人员3人)、第三种形态1人次。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开滦集团党委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巡视整改是一项长期性的政治任务,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视问题整改作为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不断强化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锲而不舍地推动巡视整改持续深化。坚持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对已经整改的持续巩固,防止反弹。对正在整改和近期能够完成整改的,加大推进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涉及改革和政策性的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复杂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按工作方案狠抓落实,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巡视整改成效。

    (二)扎实深入地推动巡视发现问题系统性整改。在现有整改成果的基础上,对上下共通的问题,坚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巡视整改到边到底、完全彻底。在抓好巡视发现问题整改的同时,继续坚持举一反三、拓展视角,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自查自纠,一边整改具体问题,一边着力发现和解决好一类问题,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取得巡视整改工作新成果。

    (三)深入持久地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把制度体系建设作为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把巡视整改作为制度建设的新起点,针对巡视发现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抓紧建立和修订,及时堵塞制度漏洞,特别要持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扎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坚定不移地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党风和企业风气持续好转,有效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勇于担当作为,严格监督执纪,强化警示震慑,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5月18日至7月18日)。联系方式:电话:0315-3022537(工作时间接听);邮政地址: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邮政编码:063018;电子邮箱:kljtdw@kailuan.com.cn。

    中共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