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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北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16 09:56:5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张北县进行了巡视。12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张北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是增强“四个意识”、旗帜鲜明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具体表现,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着力解决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

    (一)统一思想认识,周密动员部署。12月1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县立即召开县委办公会,成立了由县委书记郝富国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李鹏举任副组长,县委各常委任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专项整改小组,办公室主任和各专项小组组长分别由县处级领导担任,负责抓好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并成立专门起草班子,认真起草整改落实方案。12月15日,召开了县委常委会,传达了省委主要领导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通过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2018年2月13日,县委召开了巡视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9大类36个问题,县委书记代表常委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其他各常委依次对照检查,主动认领和承担责任,举一反三找差距,深挖细查探病因,坦诚相见相互批评,进一步强化了整改的责任意识。

    (二)细化分解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将巡视反馈的3方面9大类36个问题,逐项清点,汇总形成了《中共张北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经县委常委会审定后,以县委文件形式下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8名县处级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牵头负责,每个问题都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了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名协调督导员,一套整改措施的“五位一体”责任落实机制,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确保整改落实事事有人抓,件件有回音。

    (三)从严调度督导,狠抓整改落实。县委先后3次召开常委会,集中听取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对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安排部署、集中研究解决,并将巡视整改内容列入县委重点督查事项,先后对反馈意见分内容、分单位进行了4次督导检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对整改进度慢、推进措施虚的单位及时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各牵头县领导坚持靠前指挥,组织责任单位研究问题整改,亲自督办推进,县整改办每周调度整改落实情况,层层传导压力,及时协调推进,有力推动了巡视整改工作快速有效进行。

    (四)建立长效机制,拓展整改成效。县委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利契机,既立足当前治标又着眼长远治本,注重巡视整改成果的巩固运用,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堵住漏洞、消除隐患,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抓党建、保稳定、促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了全县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水平。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整改落实,关键在行动,最终看成效。县委坚持奔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改,以钉钉子的精神一抓到底,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松手,既确保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又坚持主动查找、自觉整改,深化扩大整改工作实效。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巡视建议,共实施了120多项整改措施。通过认真整改,全县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向心力;各级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归属感、荣誉感明显增强,巩固了党的基层战斗堡垒,夯实了执政基础;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作风实现了更好的转变,构建了良好的政治生态。截至目前,细化梳理出的36个问题,29个已整改完成、5个基本完成(长期坚持)、1个基本完成、1个未完成。对于“超职数配备干部、私设机构”1个基本完成和“事业编干部混编混岗”1个未完成的整改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压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全部彻底整改到位。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四个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月在张家口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的问题,县委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张家口一周年为节点,相继召开县委全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务虚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示精神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张北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科级干部、农村干部培训及党员冬训的重要内容并长期坚持。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专题就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张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进行了深入学习;组织了5期600多名乡科级干部参加的专题培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示精神,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了体会文章,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建议,真正把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贯彻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同时,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张北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作为引领张北发展的总遵循和“路线图”,紧紧围绕建设“五个张北”总目标,创新突破,担当实干,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6亿元,同比增长9.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7.6亿元,同比增长3.2%;全县财政收入完成12.34亿元,同比增长18.3%,分别高于全省、全市2个和1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现25993、9586元,同比分别增长11%、11.6%。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落实聚焦力不够,结合实际不紧,扶贫工作没有形成强有力的攻坚态势”的问题,县委进一步强化扶贫工作领导体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政府县长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牵头、双负责,并将相关县处级领导和县直部门全部纳入领导小组,最大限度强化了脱贫攻坚在全县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在领导小组下设脱贫攻坚办公室,攻坚办主任由县处级领导兼任,承担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从相关科局和乡镇抽调22名业务骨干充实到脱贫攻坚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县扶贫工作开展;各乡镇、各村也相应成立扶贫攻坚办公室,配齐配强扶贫工作队伍,从而将县“四大班子”、县直单位、乡镇和村全部纳入大扶贫格局中,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抓、县处级领导分工抓、各乡镇和单位具体抓,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凝聚起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治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干部作风建设、信访维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从自身看问题、查原因不够”的问题,县委常委会带头加强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落实制度,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遇事多从自身查原因、找问题。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落实“三严三实”有关要求,引导干部把工作标准调高,把精神状态调佳,把办法措施调优。同时,加强干部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用紧密挂钩,对不称职的干部,坚决实行集中停职培训转化,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坚决调整。探索运用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在规范干部言行、防微杜渐、纠偏纠错上做好工作,加强对干部思想作风和日常行为的监督。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于扶贫对象筛查和施策不精准问题,一些干部认为是上级政策不符合实际、统的过死造成的,思想上有厌倦应付情绪”的问题,县委组织了2次扶贫政策法规培训会,召开了4次脱贫攻坚推进会,教育引导全县干部正确把握上级政策,并很好地与全县实际相结合,彻底扭转了部分干部对扶贫政策的认识偏差。进一步强化全县干部的扶贫责任,最大限度克服思想上的消极厌倦情绪,将全县脱贫攻坚任务梳理细化为精准识别、产业扶贫、易地搬迁等十八项重点任务,每项任务由1名县处级领导和一个县直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责任单位协同推进;全面细化完善组织部门、扶贫部门和乡镇党委、驻村工作队、包扶责任人的职责任务分工,明确职责分工、具体任务、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县对乡、乡对村层层签订脱贫责任状,安排5174名干部同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帮扶责任,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上下贯通、责任到底的落实体系;全县成立6个督导组,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主管副职、村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包村干部进行责任倒查,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全身心投入到脱贫攻坚一线中来。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部分干部对‘四个意识’理解不准确”的问题,县委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统一思想行动,积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张北落地生根,制定出台了《张北县规范加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委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县委中心组及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计划,县委常委会率先垂范,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并由“四大班子”领导领学,着力学深学透,领会精神实质。对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及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5次督导检查,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年度工作述职。印发了《张北县意识形态工作分工明细》,进一步加大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力度。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等部门牵头组成督导组,对各级党委进行了专题督导,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县委巡察、县纪委日常监督范围,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抓好整改落实。

    2.关于“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到位,组织推进不够有力,存在的矛盾问题较多”的问题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脱贫攻坚项目规划不科学,组织管理不严密,与精准扶贫要求有差距”的问题,县委制定下发了《张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及扶贫项目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从项目安排、项目审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资金报账、资金拨付、责任分工等7个方面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建立起扶贫台账,确保扶贫项目规划、实施、组织管理等程序科学、严谨,实现精准扶贫;印发了《张北县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开展扶贫项目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核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督办整改,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检察机关进行责任追究。目前,共查处问题153件,查处直接责任人153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党内严重警告、开除党籍等处分。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县养牛扶贫项目建成的圈舍大量闲置,造成资金浪费。其他养殖、种植项目也不同程度存在类似问题”的问题,县委高度重视,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项目安排的42255平米养牛圈舍进行普查摸底,全面统计各类圈舍闲置情况,通过摸底统计,有一部分不再用于养殖。根据闲置具体情况,结合劳动力现状,由乡村两级牵头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一是对确定没有养殖意愿的,引导其把圈舍改造成生产生活用房,现改造完成的占40%以上。二是对举家外出的,鼓励其通过租赁的形式,出租给养殖大户使用,目前正在积极引进中。三是对有养殖意愿的,通过科技培训、金融扶贫贷款扶持、组建合作社等有效措施,鼓励支持其利用闲置圈舍发展养殖业。县委专门针对下拨的各类种养殖项目补助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责成县纪委牵头,成立6个检查组对此类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情节严重的进行立案审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对象筛查不精准”的问题,从2017年8月底开始,县委深入开展了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回头看”,按照国家数据动态调整的要求,将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和住危房户“五位一体”同步识别认定,对不符合政策的坚决予以清退,对达到贫困标准的应纳尽纳,确保建档立卡人员精准识别。同时,按照贫困标准,每个季度对扶贫对象进行核查,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出有进,确保扶贫对象筛查的精准性,也确保了扶贫政策支持到贫困户,扶贫资金全部运用于贫困户。对于扶贫资金、项目用到非贫困户或养殖大户身上的问题,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由乡村两级负责对2013年以来,扶贫项目安排的4021个蔬菜大棚、马铃薯籽种、圈舍等种养殖项目进行自查,现已查出有非贫困户占用的问题83件。针对此类问题,由非贫困户与贫困户或村委会签订租赁或补偿协议,收取的租金或补偿金用于对贫困户的补偿。目前,已全部签订了补偿或租赁协议。

    (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金融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县委从两个方面入手进行整改:一是关于邮储银行未发放贷款的问题。终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张北支行发放扶贫贷款资格,将存入该行的风险补偿金732.19万元转存入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其开展“政银企互保”工作,向龙头企业发放贷款风险补偿金。二是关于农户自立合作社发放高利息贷款的问题。已于2017年9月6日将成立时作为注册资本的280万元扶贫资金退还到县扶农办账户,其中182万元用于2015-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利息,98万元用于小二台镇后河子村道路建设,超收部分利息已分批退还贫困户。

    3.关于“党委领导力、战斗力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大事议大事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如,对干部队伍普遍存在的对上抱怨情绪,政治敏感性不强,没有从政治上认识分析问题,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引导”的问题,县委持之以恒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部不断强化党性锻炼,自觉尊崇党章,解决好思想不纯、作风不硬等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意见》,健全完善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聘请专家学者结合张北县情有针对性地讲解授课,重点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求实效。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包乡联村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加强工作调研和业务专研,带头增强工作本领,用专业思想、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6个专门工作组,对全县18个乡镇和县直部门干部作风建设进行经常性跟踪督查,用好12380举报平台、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等网络和群众监督渠道,确保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监督全覆盖。

    (1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扶贫易地搬迁政策理解不够准确,任务推进缓慢。2016年易地搬迁任务至今仍有部分没有完成”的问题,在全县深入系统地开展了2次1500多人参加的扶贫政策培训,印制发放了4万份政策宣传资料,使全县干部全面准确地掌握了扶贫易地搬迁政策。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扶贫易地搬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了14次专项会议,就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研究和调度,发改、扶贫等牵头部门和各乡镇重新研究学习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调整了工作重心,全面加快了工作进度。目前,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涉及到的506户、899人已全部完成了入户整改,重新签订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书》,补齐了全部档案资料;其他同步搬迁的506户、1285人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将易地扶贫搬迁与美丽乡村、危房改造等资金整合,并统筹运用村庄撤并、土地复垦、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等资源,全力推进相关工作。

    (1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领导干部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的问题,县委将主要精力转移到推动工作落实上,县处级领导带头在全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县处级领导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4个月,乡镇干部每人每月至少连续驻村3天;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提前7个工作日报批,对市里直接开到乡镇的会议,县乡不再层层召开会议部署,没有实质意义的会议一律不再召开,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钉钉软件等网络媒体及时发布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对上级印发至基层的文件,如无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一般不再发文;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对各项重点工作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明确任务内容、目标要求、牵头领导、责任主体、进度时序和完成时限,县委常委会每季度选择3—5项重点工作听取情况汇报,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进度的,牵头县处级领导向县委常委会作出说明,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常委会作出书面检查。

    (1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队伍‘懒、散、软’问题有所滋长。部分党员干部进取精神不强,面对扶贫、信访、拆迁等硬任务,有的躲避、推脱,不愿扑下身子做工作,谋事业、促发展的氛围不够浓”的问题,县委在全县集中开展“治懒、治散、治软”行动,通过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监督检查、强化正向激励等办法,促进干部担当干事。定期对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干部交流和竞争上岗工作,对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领导干部分批予以交流,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股室任股长5年以上的,进行内部交流或竞争上岗,促进干部合理流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坚持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对“懒、散、软”问题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重点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199个,问责党组织80个,问责领导干部11人,对10名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7年以来,一些干部信访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县委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的信访责任,在国家重大活动时期,实行每天1名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1名其他党政领导“双岗接待”制度,周六党政主要领导公开接访;在其他日常接访中,实行每天一名县处级领导公开接访,周六党政主要领导公开接访;严格落实重点信访案件“五包一”要求,压实包案领导和包案责任人的责任;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对“三访治理”行动中未办结、未息诉的积案以及新发生的案件,每一个案子都严格落实了领导和责任人,最大限度减少“存量”。同时,由县纪委牵头,对信访工作中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人和事,严肃处理。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对政治生态建设重视不够,抓得不紧”的问题

    (1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政治文化建设一般性要求多,深入研究分析情况、结合实际抓学习教育少,部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的问题,县委进一步大力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首要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培训年度重点规划,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张北党建微平台、张北廉政博报、征订发放书籍、组织开展考试等途径,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作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基本措施,不断增强对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自信自觉。同时,严明政治纪律,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强化政治品质的日常考察,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

    (1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内生活制度坚持不好,质量不高。县委政府对‘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研究,充分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不够”的问题,县委参照省市委文件精神完善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若干规定》《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从“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事决策原则、议事决策职责、议事决策程序、议事决策纪律、议事决策实施、会议组织服务保障”等六个方面规范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增强了县委县政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了《大额资金管理使用有关制度》,对预算外的大额资金管理使用必须经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2017年12月15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县委常委会上,就大额资金管理、使用未上常委会研究,主动认领责任,进行了自我批评,要求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督使用,严格政策和程序要求,坚决守住资金安全,确保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1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县直机关单位存在党政不分、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委(党组)会”的问题,一是督导各县直单位党委(党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指导各县直单位重新修订完善了党委(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规范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行政工作会等会议的召开。二是督导检查各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落实《条例》及执行本单位议事决策规则情况,对个别单位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存在的思想重视不够、学习不到位、记录不规范、音视频留痕资料不完整等问题,逐项建立台账,督促整改。三是将党委(党组)发挥作用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实现党委(党组)规范运行常态长效化,坚决杜绝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委(党组)会的问题发生。

    (1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2015年以来没有开过党组会,没有研究过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行政会上推荐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按要求应在3月10日前完成的‘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至9月中旬仍有单位未落实”的问题,县委责成组织部、县纪委派出专人就各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了3次督导检查,对未按规定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单位,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未按要求召开“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目前各单位已全部按照规定高质量召开了“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明确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定期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推选各级党代会候选人,坚决杜绝在行政会上由少数领导私自决定等行为的发生,切实增强从严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县委及时制定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党组织中心工作、与党员岗位职责结合起来,丰富活动载体,加强分类指导,确定量化科学、覆盖全面的“学”“做”目标,进一步加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考核权重,建立责任清单,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回头看”,县委责成组织部、县纪委抽调专人,不定期开展督导4次,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学习计划学时安排不足、学习笔记中结合本职工作少、“学”和“做”结合不紧密等问题,并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立足本单位实际,立行立改,“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边学边改,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周密安排,提升实效。

    5.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机构编制和档案管理等存在较多矛盾”的问题

    (2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县委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在编制范围内加大招录计划,用好深度贫困县招录公务员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混编混岗干部通过四级联考充实到公务员队伍。严格执行《河北省机关事业干部调配办法》,面向全县事业编制干部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选拔混编混岗干部到科级事业单位任职,按照调任程序调任到行政岗位任科级领导职务,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另外,在编制限额内鼓励机关的事业身份干部调回事业单位或原单位工作。

    (2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管理不够严格,超职数配备干部、私设机构等问题解决不彻底”的问题,县委及时制定了超配干部整改消化方案,通过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免职、涉嫌违纪违法的免职、职务职级并行、空岗交流、到龄退休、干部能上能下等方式消化超配的科级干部。对独立运行的5个挂牌机构,按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及“三定方案”规定,整合到主体机构;撤销县科技局、县规划局、县民宗局3个机构;对私设机构进行规范,整改消化私设机构配备的科级干部,对存在的“变相提高职级待遇”的问题,结合干部调整,逐步整改消化,今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档案管理不严格,专项审核工作不扎实”的问题,扎实开展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回头看”,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认定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从严把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查关,防止“带病提拔”。对核查出干部出生日期、学历学位、干部身份等存疑的,严格按照要求调查取证,综合研判,重新认定。完成了120本新录用大学生村官、公务员、选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类装订,对100名干部的未认定信息进行了重新认定,特别是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个别干部档案不规范及部分干部档案仍没有最终认定的问题,目前已全部认定、整改到位。同时,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材料收集、保管保密、鉴别归档等制度,切实加强档案日常管理。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结合贯彻上级精神深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少,对存在问题底数不清,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县委加大对基层党委(党组)监督检查力度,对定期报告、述责述廉、会议研究、签字背书、廉政谈话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各项保障措施逐项检查,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组织开展《准则》《条例》学习贯彻情况专项检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督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巡察工作,对巡察发现的8个方面118个问题进行监督整改,并将4个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核查处理;强化主体责任考核,对单位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研究、谈心谈话、线索批办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突出主体责任考核的针对性和导向性。

    (2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4年以来,张北县党员干部共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多人,但从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持续高发和干部群众普遍反映看,教育、震慑、遏制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2014-2016三年来,我县查结多起违纪违法案件,分别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纪律审查的力度和分量在逐渐提升,教育震慑作用逐步彰显。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件,于2017年12月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10起,教育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下一步县委将继续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活教育警示,用足后三种形态,对正反典型案件作出综合分析,查找风险点,堵塞监管漏洞,做到标本兼治,及时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公开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人,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自警自省、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2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今年以来,受理问题线索中涉及乡、村干部占比较高,扶贫领域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抢占掠夺等问题反映较多”的问题,县委通过采取“三查合一”的方法,提高自我发现、及时整改、严肃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效率。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联查”,县委成立6个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小组,对各乡镇2013年以来扶贫、危房改造、林业专项等950多项内容进行检查清理;县委书记亲自约谈乡镇党委书记传导压力,通过自查、检查发现多个问题。二是突出重点“深查”,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针对联查发现的问题,点穴式深查个别乡镇使用涉农资金弥补经费不足等问题。三是强化监督责任“抽查”,县纪委成立8个检查组深入一线督查,走访全县18个乡(镇)、65个贫困村、399户贫困户,发现问题75个,作为问题线索处置32个。

    (26)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不尽责”的问题,县委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工作协调和责任考核,进一步凝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的合力。县纪委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监督执纪问责主动性,解决好宽松软的问题,落实监督责任。强化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突出抓早抓小,用好第一种形态,通过谈话及时发现、解决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大主体责任的追究力度,2017年以来特别是省委巡视组进驻我县后,查结的10件问责类案中8件涉及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责追究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

    (2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2015年12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深度不够,深入推进基层反腐败工作和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用力不足,反馈意见指出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微腐败’特别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抓实教育警示。县委责成县纪委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11人、提醒谈话14人、任前廉政谈话85人、同乡科级党政负责人谈话59人,并通报批评21人;通过第一种形态不断强化教育警示。通过典型案例汇编、下发通报等形式在全县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18件。二是严肃纪律审查。2017年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线索1208件,办结1194件。给予处分35人,诫勉谈话6人,批评教育1187人,谈话提醒39人,组织处理24人,移送司法6人,追缴资金247万元。其中涉及扶贫领域问题349件,办结349件。涉及366人,其中乡科级2人,农村干部364人;给予处分19人,移送司法1人;涉及资金35.1万元。三是典型案件查办。在扶贫领域案件查办中,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查办一批高质量的典型案件,2017年以来,查办贪污侵占和克扣、挤占扶贫款物6件、处分16人,截留挪用扶贫资金3件、处分6人,优亲厚友1件、处分1人,违规操作20件、处分54人。

    7.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监督部门合力不足,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28)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落实不好,信息共享、共商不够”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张北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加大与各个职能部门尤其是公、检、法、审计的联系,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按照《审计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将被审计单位涉嫌贪污贿赂、渎职、职务犯罪及其他有关经济犯罪的线索向纪检、检察机关等部门移送,使所有违法违规行为都得到应有的惩处;加强审计移送案件线索培训,强化审计人员对审计移送原则、犯罪事实认定、审计取证技巧、犯罪事实表述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升审计移送质量。加强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管理,及时掌握移送事项的送达、处理过程和结果,确保审计移送处理事项依法落实。目前,县财政局已向县纪委移交关于涉农资金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3件。

    (2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不足,效率和质量不高,宽松软问题依然存在。县纪委执纪力量不足,有的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掌握的一些问题线索有的不能得到及时查处”的问题,结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县纪委对单位内部机构及人员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县纪委监督执纪部门13个,占单位16个内设机构总数的81%。针对纪检干部执纪能力不足,及时进行学习培训,2月23日至25日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为期两天半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既有党纪党规知识,又有法律法规知识;既有工作规则程序方面,也有工作方式方法方面的培训,并在学习中根据学习内容进行两次知识测试,以更好的巩固学习成果。今后每月或每季召开不同形式的集中培训,实现干部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全面提升,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定力强、理论水平高、业务素质好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3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直部门兼职纪检干部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不专干,监督执纪能力较弱”的问题,县委进一步加强对县直部门兼职纪检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完善制度、拟定培训计划,县纪委定期统筹协调,把关定向、督促指导、听取工作汇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县委责成县纪委于2017年9月把全县18个乡镇的纪检书记、副书记全部抽调到县纪委统一使用,按片分组,全部充实到办案科室,极大增强了办案力量。2018年2月11日,县纪委书记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并对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将督促党委(党组)按照党章要求,在基层党组织设立纪检委员,实现县、乡、村三级纪检组织的“网格化”,做到纪检监察力量层层有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人抓,全面提升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效率和质量。

    (3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经常性教育提醒、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县委抓住重要事项和重点时段,通过现场查看、实地走访、电话查询、异地互查等方式,加大明察暗访频次和力度。同时,通过巡察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由县委办牵头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细化监督检查内容,将责任分解落实到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3个问题线索进行检查,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由县纪委牵头开展婚丧喜庆事宜和用公款购买高档白酒问题专项检查,对婚丧事宜未报备、报备不及时的12名党员干部由所在党委进行批评教育,对因检查用公款购买高档白酒中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了查处,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

    (3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制度规定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仍然存在违规发放补贴、报销旅游门票、购买土特产、超标准接待”的问题,县委常委会带头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张北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商务接待程序严格接待标准的通知》。通过明察暗访和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线索21个,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6人,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7人,其中涉及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起、违规接待问题1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3起。另有春节期间发现的3个问题线索正在核查中,对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而造成的失职问题进行核查,给予3名科级干部、1名一般干部党纪处分,先后两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8起。下一步县委将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问题及时反馈给县纪委、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关于津补贴发放和接待等相关制度,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规范。

    8.关于“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不严,相关责任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3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部门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分配使用,事前评估预判和制定防范措施不到位,事中事后跟进监督和检查验收没有发挥监管作用”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张北县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开展扶贫项目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在乡镇自查的基础上,成立县扶农办、民政局、农工部、新能源办、交通局、农牧局6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又安排4个小组包乡镇,积极开展核查工作。对核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督办整改,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制定下发了《张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及扶贫项目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是扶贫项目规划,经乡镇、主管部门、县扶贫扶贫项目评审小组三审三定,并对户建立扶贫台账,确保扶贫项目规划、实施、组织管理等程序科学、严密、成效明显,实现精准扶贫。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事前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公司对扶贫项目可行性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立项;事中由项目监管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事后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检查,建立扶贫项目的全过程无缝隙管理制度。

    (3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基层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在扶贫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017年以来至今,共受理和发现多起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其中因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导致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占比较高。在扶贫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基层干部法纪观念不强导致的,针对这种现象,县委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干部党纪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本单位内部党纪法规知识的学习;建立和完善“塔式”法制宣传模式,组建律师团担任全县法律顾问,组织政法干警担任乡镇法律顾问,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居)法律顾问,边解决法律问题边进行普法宣传,大大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群众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扶贫领域方面的案件查处力度,及时通报曝光、追责问责。

    9.关于“对工程项目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把关不严”的问题

    (3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程项目管理监督不到位,违规问题较多”的问题,县委高度重视,对照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专门进行研究部署,对项目监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统筹安排、协调互补、集中投入、综合打造、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工程项目资金长效机制,及时制定完善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章制度,坚决防止工作开展脱轨跑偏;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监管,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整合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监管体系,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把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规范工程项目资金运行的有效手段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三是实施严格跟踪审计,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工程项目资金进行全程跟踪审计,严格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重点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违规问题。目前,共受理违规使用扶贫工程项目问题线索22件,给予直接责任人处分20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0人,留党察看两年处分1人,留党察看一年3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开除党籍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3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问题”的问题,进一步严格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大日常监管,出台了《张北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试行),通过梳理、评估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实施有效的措施和程序,对财政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置和纠正;各乡镇、县直部门也按照相关要求,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建立和完善了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形成了岗位职责明确、纵向直接控制、横向互相牵制、内部循环约束、运转高效畅通、监督制衡有力的运行机制;县纪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不定期对财政资金尤其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重点监督事项和举报案件进行财政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杜绝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问题的发生。目前,共受理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13件。给予处分24人,其中乡科级13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人,开除党籍2人,诫勉谈话3人。

    2017年省委第六巡视组移交张北县纪委32件问题线索,涉及58人,到目前,结案13件,正在立案审查的2件、初核的17件;移交司法机关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其中科级11人、科级以下24人。以第一种形态处置1人,以第二种形态处置19人,以第三种形态处置14人,以第四种形态处置2人。比较典型的案例有:海流图乡庙南营村党支部书记贾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村集体截留草原奖补款。贾某等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留党察看一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全部予以收缴。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张北重要指示为遵循,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省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坚持以上率下,县委带头,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县委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把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压实,督促县委各常委真抓真管、真管真严。督促各级党组织始终担负起整改任务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坚强有力的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各领域问题整改。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以点带面,进一步扩大问题查找面,找准共性问题,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纠“四风”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建设“五个张北”各项工作相结合,与干部作风整顿相结合,认真查找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其他影响发展环境、破坏政治生态、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通过全面深入整改,努力在各个领域都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推进整改工作。目前,我县还有一部分的中长期整改任务需要继续推进。我们将继续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有效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加快工作进度,进一步强化制度措施,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任务情况进行严密追踪、重点督办,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和追责问责,对巡视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担责,甚至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坚持零容忍,严肃问责。

    (四)坚持立足长远,建章立制,有效巩固整改成果。在继续抓好集中整改、边整边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严明政治纪律等方面完善一批制度,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严防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同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把整改作为进一步做好张北各项工作的难得机遇,真正使巡视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带动全县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5月16日至7月16日)。联系方式:0313-5216154(工作时间接听);邮政信箱:张北县政府路8号;邮政编码:076450;电子邮箱: zbxwyjs@163.com 。

    中共张北县委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