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15 09:32: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2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进行了常规巡视。2017年12月14日,省委巡视组向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山海关区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坚决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个阶段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迅速统一思想、全面动员部署、立即整改落实。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上位。山海关区委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王东峰书记在九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把思想认识全面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坚定不移、不折不扣整改到位。二是加强领导、细化分工。迅速召开区委常委会、全区巡视整改工作推进大会等会议,由区委书记赵炳强主持对落实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区委书记赵炳强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建江任执行副组长的“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组”,形成了区委常委牵头、部门负责的工作体系。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等相关文件,逐项明确整改落实的牵头区级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做到了任务清晰、责任明晰、时限明确,保证巡视整改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方。三是强力推进、全面整改。召开区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行反思剖析,围绕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42个具体问题和省委巡视组移交区纪委的63件问题线索,做到照单全收、深挖细照、找准症结、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对账销号,保证了整改落实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个方面4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基本完成整改9个。
已完成整改的33项工作:
(一)党的领导方面
关于“区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站位全局谋划加快改革发展上有差距”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区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领导班子成员在有些问题上沟通协商不够,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有时落实常委会决议不到位,工作执行力和推动力不足”问题。我们为保证常委会决议落实到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抓好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十九大召开以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集中学习研讨240次,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二是提高履职能力。出台《中国共产党山海关区第十届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区委常委会主要职责、决策程序、民主生活等十四个方面工作,进一步提升常委会的领导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应对重大问题、突发事件能力,提升把控复杂局面水平。三是增强班子凝聚力。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沟通协商,执行党政每周工作安排沟通制度,做好工作统筹和对接,发挥班子整体合力。同时,强化县级领导警示教育,严抓严管,坚决遏制腐败行为及不良现象发生。四是狠抓工作落实。对于重点工作,逐项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进度要求、完成时限等要素,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督办,按照完成时限要求对工作任务开展单独验收或联合验收,对督察结果给予量化评价,保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思想不够解放,攻坚克难的意识欠缺,经济发展不优不快”问题,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破除干部思想观念束缚,推动全区经济稳中向好发展。一是坚持用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通过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的认真学习、交流发言、相互探讨,进一步增强理论素养,从而指导实践。二是深度谋划发展思路。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聘请知名专家研讨发展思路,区委十届三次全会首次明确了2020年、2030年、2040年的三步走发展目标,进一步确定了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区、美丽关城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发展定位,完善形成了走好“三条新路”,打赢“四场硬仗”,实施“六个行动”的发展思路,我们推动发展的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为新一轮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三是攻坚克难打开发展突破口。我们瞄准全区发展的重点难点领域,集中力量实施了石河综合治理、古城繁荣发展、决战“双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园区提质增效“五大攻坚战”,石河生态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顺利推进,达到城市“双修”作用;山海关古城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完成市级“双违”台账清零;助力全市成功摘得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山海关临港经济开发区机构设立获省级批复。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70亿元,同比增长7.4%;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1.47亿元,增长11.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4亿元,增长16.1%。四是关于园区发展慢,大项目少且推进慢的问题,我们开展“重点项目转型升级年”活动,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县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制定《山海关区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和《山海关区项目落地难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引进了一批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主动抓好与各战略投资者的合作项目,争取早日落地见效。五是关于五佛山风景区项目问题,该项目现已更名为悬阳河谷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主要包括团元寺复建、五佛续雕、悬阳水镇三个部分。目前,已批项目正在抓紧施工建设,未批项目相关手续正在积极跑办。
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政绩观有偏差,抓改革力度不够大”问题,一是区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摆正“速度与质量”“当前和长远”“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群众检验的政绩。二是把抓改革作为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现实矛盾的根本路径,对2016年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区委书记赵炳强先后8次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会研究改革工作,作出书面批示22次。积极谋划2018年改革工作要点,分类量化改革责任分工,突出探索改革自选动作,确保上级改革任务部署承接、落实到位。在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上省委书记王东峰明确指出了我区改革方面问题。区委高度重视,区委书记赵炳强马上召集区纪委、区委改革办等部门,专题调度部署调查、整改工作。区纪委第一时间对有关问题迅速开展深入调查,并对11名相关人员严肃问责。三是端正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对经济数据进行全面核查,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严把数据精准关卡,增强责任意识,从严从实做好数据统计工作,确保“数库一致”。
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问题,我区将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增强“三重一大”决策执行能力。一是不断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建设,重大问题决策、重点项目实施、大额度资金使用、干部任免等工作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均提交区委常委会或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2017年10月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9次,涉及干部任免、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经济运行及项目建设、国有企业融资及贷款事项、案件处理等“三重一大”事项共16项。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三重一大”的内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情况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对不能很好实行“三重一大”规范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范的,严肃进行问责追究。三是接受纪委和群众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区直各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区纪委报备;“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公开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资金使用等情况,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
关于“区委对领导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一些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问题。
5.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由于平时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问题时有发生”问题,我区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教育管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教育提醒,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时刻保持警醒,保持政治定力,防止在诱惑和威胁面前松动、摇摆,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敲响警钟。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下发了《中共山海关区委组织部关于从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的八项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一服务”、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维护党规党纪权威。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聚焦“四风”新表现新动向,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少数,特别是强化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印发《关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先后五批次对61个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和基层站所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4个,对节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四是对于“违规接受宴请,席间发生冲突,导致一人突发疾病死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事件,市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我区召开区委十届二次全会,追认撤销两名责任人山海关区区委委员职务,在全区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实效性,让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6.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区委区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失职缺位,个别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我区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和严格监督执纪,不断强化作风、优化环境。一是树立抓作风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落实好“五到四从四多”“深实严细久”的工作方法,创新构建“四长同治”责任落实机制并推广到各项重点工作中,树立起各级干部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二是运用好“四位一体”协调联动机制和“督察+问责”机制,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督办,对督察结果给予量化评价,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对行政权力正确使用的制约和监督,严厉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改进。四是对于5A摘牌事件,区纪委配合市纪委迅速展开调查,对2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严格按照5A级景区标准要求,持续提升旅游品质。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构建“3+1”模式,实现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推行“管委会+街道+公司”模式的古城管理体制改革。狠抓旅游秩序管理,成立旅游警察大队,强化一站式投诉受理,做实“七位一体”投诉受理机制。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加强软环境建设,丰富景区旅游业态,古城年博会吸引了众多游客和媒体的关注,冬季旅游进一步破题。经过整改提升,山海关景区基础设施、环境面貌及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作为河北省第二届旅发大会观摩项目,山海关景区获得观摩嘉宾高度评价。2017年12月,经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恢复了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5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7.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和担当精神不强,群众观念淡薄”问题,我区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深化政治思想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二是树立各级干部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大调研”“访千家、解百难”等活动,真正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三是切实落实县级干部大接访工作制度,区联席办重新下发了《关于建立区委书记大接访长效机制的意见》,按照谁分管、谁接待,谁包案、谁处理的原则,及时、就地、依法处理好各类信访问题,进一步明确 “一岗双责”及信访维稳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区认真整改、狠抓落实,接访到岗率持续保持100%,服务群众、解决信访问题得到了强化和深化,同时市委对相关县级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
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够牢,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推动工作落实方面有的不到位”问题。
8.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中央和省政策存在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各级方针政策,树立大局意识,对上级重大部署做到集体研究、学深吃透、坚决落实。近期,我区对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认真梳理,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了《中共山海关区委2018年工作要点》,明确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等5个方面22类重点工作41项具体任务,有力推动了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区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工作报告中均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了具体部署安排,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我区落地生根。同时,我区正在认真研究制定关于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三是有关“华恒生物扩建项目未批先建”事项已经处理完毕。四是有关违规自定政策奖励企业招商引资事项,我区将对之前制定的《山海关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山政〔2010〕47号)和《山海关区鼓励总部经济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山政〔2013〕95号)中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的内容进行修改。目前,我区认真研究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要求,根据2017年1月12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中第三条第(十五)项“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权限范围内重新修订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同时,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招商实效,结合区情实际、在权限范围内,为符合我区产业定位、具有特殊贡献的重大项目,按“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原则研究制定专项奖励办法。
9.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一些部门规矩和纪律意识弱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我们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制度落实的监督机制,做到令行禁止。一是认真研究、梳理、规范现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涉及财政资金发放的各种审批制度,通过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巡察等途径,认真摸排问题线索,强化整改落实,堵塞源头漏洞。二是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扎实开展“三项活动”,辑印山海关区学用党内法规严守纪律规矩《学习手册》和《自检手册》;推进“逢提必考”,对拟提拔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看全面从严治党这五年》大型廉政书画摄影展;实施甲申史鉴馆改造提升工程,接待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330批次8250余人参观学习,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三是严肃查处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和主管领导,坚决清理、纠正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死亡人员冒领或重复领取养老金已全部追缴到位。对于“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发放低保金”事项,我区立即进行核实并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核查整治活动。目前,已对不符合政策人员取消了低保待遇,停发了低保金。对于“违规向财政供养人员家庭提供廉租房”事项,我区经过排查核实,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理。
10.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抓工作落实的机制不顺、职责不清,措施不力”的问题,一是建立明晰的目标落实机制。确保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科学明确地落实到具体部门,针对同时涉及到多个领导或多个部门的工作,切实发挥区委领导核心作用,建立部门牵头负责制、部门配合责任制、落实首问责任制等,使每项工作任务、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都具体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无缝责任链条。二是建立严格的督办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及时通报和处理。三是实行严格的问责制。靠问责抓落实,进一步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权责不明、有责不负、失责不纠等突出问题。对于“推进具体工作中,将责任直接压给乡镇(街道),执法部门只负责督导检查,对职能部门压力传导不够,乡镇(街道)推进难度较大”具体问题,我们正在积极探索、研究制定山海关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实行大部门体制综合执法,厘清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级等方式,进一步明晰权责、理顺分工、提高效能。四是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按照机构编制“撤一建一”原则,为四个街道办事处各设置1个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股级,核定编制数10人。目前,第一批共计14名工作人员已经完成人事关系手续办理,正式到街道开展工作。
1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区委干部考核办法中对意识形态工作没有明确体现”等问题,我区深入对照检查整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责任,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统筹领导,督促指导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考核纳入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严格责任考核。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面向全体县级干部及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专门组织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将中央和省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列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材料汇编》。同时,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问题,我们立行立改,正积极研究制定《山海关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近期将出台实施;通过整合资源等方式,现有村文化活动室达标率提升至44.7%;进一步加强区图书馆和农家书屋的管理,对禁读出版物进行下架并销毁,同时开展馆藏图书大检查活动,加大图书管理员培训力度,严控图书购入渠道,确保为我区百姓提供更加优质的文化服务。
(二)党的建设方面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1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问题。我区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中央、省委规定要求,进一步创新形式,加强督导检查,教育引领广大干部群众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一是加强督导检查。专门制发《山海关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印发《工作提示》,定期对各级党委(党组)学习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将区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分别进行组织。三是举办特色活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感悟红色精神 凝聚发展力量 打赢创城攻坚战”集中学习观摩研讨等特色活动。发挥远程教育网络等新媒体网络平台作用,建立“10分钟微课堂”,组织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网络学习”“板凳宣讲进社区”等活动,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落地见效。党的十九大以来,区委宣讲团举办宣讲活动115场次,各级各类宣讲团组织宣讲500余场次,专题大培训活动8场,覆盖全区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10万余人次。四是筑牢思想根基。组织举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宣讲报告会暨山海关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市委宣讲团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面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考试,深化对“四个全面”“四个意识”“五大发展理念”等基本概念的认识和把握。
1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问题,我区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坚定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明组织纪律,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及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山海关区第十届委员会工作规则》。在区委常委会主要职责、决策程序、民主生活、调查研究、中心组学习、会议、公文阅办签批、请示汇报、印信管理使用、请销假、接访处信工作、对外接待工作、礼仪活动和值班工作共十四个方面,作出明确要求,理顺了决策体系,落实了工作职责,推进了区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对于区委常委会一些重要议题酝酿不足问题,2017年10月以来,我区共召开区委常委会9次,严格落实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切实规范民主决策程序。会前由牵头单位将议题及时送达各位常委,充分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会上班子成员能够畅所欲言、建言献策,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认真按照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会议纪要,并抓好贯彻落实。班子成员全局意识明显增强,班子民主氛围日益浓厚。
1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我区把民主生活会作为集体学习和推进组织发展的载体,促进区委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一是2018年2月3日,召开了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区委常委结合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达到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标。二是2018年2月13日,召开了区委常委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围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这一主题,常委班子成员对照党章、对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对照初心使命,按照“六个聚焦”的要求,深刻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市第六督察组组长陆长明同志对民主生活会做了中肯的点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五一同志代表市委作了重要指示,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这次严肃而有意义的党内生活,达到了预期目的。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15.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我们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以“从严从实、较真破难、强化责任、一抓到底”的态度,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围绕提高管党意识,研究制定《中共山海关区委组织部基层党建规范化标准化精准化管理实施办法》,落实区委常委会和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明确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门召开一次基层党建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基层党建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调度一次基层党建工作进展情况等十项举措。2017年10月至2017年底,已召开区委常委会5次,其中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组织全区基层党建观摩会2次,有力提升了各级党组织书记主责主业意识。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制度建设从严从实抓好全区基层党的建设,制定下发《山海关区区镇村三级党组织抓党建责任制管理措施》《村级组织运行规则》《党建工作定期巡视督导》等制度,着力推进基层党委规范化、基层支部标准化、党员队伍精细化管理,确保党建工作责任明确、标准规范、运行有序。三是强化考核问效。狠抓基层党员干部党建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中共山海关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山海关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通知》,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构建起“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的党建工作体系。
16.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非公企业党建覆盖率较低”的问题。我区严格落实省、市要求,按照“边组建边规范边提升”的原则,不断完善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领域党建工作。一是下发《关于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功能性党组织转化为正式党组织“攻坚月”活动的通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调查小组,对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把握党建工作主动权。二是在排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做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及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的办法》,积极探索将支部建在商贸中心、各类市场等多种区域性、行业性组建模式,实现单位党建、区域党建、行业党建的互联、互补、互动的工作格局,向企业选派优秀党建指导员和特派员35名,实现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全覆盖。三是制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考核管理办法》《基层党建规范化文件汇编》和《基层党建基础知识手册》,根据上级要求和非公企业党组织不同的客观条件,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党建工作的阶段性目标,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进行合理评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群体的示范带动作用。
17.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管理不严,组织生活不规范、开展活动少、内容单一、形式枯燥等问题较普遍”问题。我区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健全党组织党建工作监管机制,全面推动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下发《中共山海关区委组织部关于从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的八项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一服务”、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真正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制定下发《中共山海关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小组建设的通知》,根据单位实际合理划分党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员的日常管理。二是创新工作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党建”模式,在打造“基层党建信息化数据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关城党建手机APP”,把党建纳入数据平台管理,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掌控,实现基层党建工作动态化精准管理,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有力提升了基层支部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基层党建巡查机制,成立3个基层党建巡查组,实行“三查一挂钩”制度,即采取集中巡查、随机抽查和调研查访,对基层党建年度性工作、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专项工作或阶段性工作定期进行督察,巡查结果与年终考核结果相挂钩,2017年10月至今,已累计开展督导检查15次,召开调度会5次,直接约谈党工委书记8人次,提出整改建议62条,真正把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关于“干部管理监督不严不实”问题。
18.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机构改革不到位,存在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干部和党政分设”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精准发力,全面开展超职数配备消化。区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区委书记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区委组织部长为直接责任人的“两个责任”,理清“空缺岗位优先安排超职数干部”的工作思路,坚持人岗相宜,人尽其岗的原则,对超职数干部开展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消化方案,多措并举消化“超配”干部。2017年12月22日区委召开常委会,对除机构改革、政策允许以外的超职数配备问题及党政分设问题,已全部清理解决。
19.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干部任职回避不够严格”问题。建立全区“近姻亲”关系干部台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文件要求,对全区科级干部与近亲属在同一单位工作情况,采取干部轮岗交流、调整领导分工等方式,逐批规范。目前,回避交流任职1人次。其他计划在下批干部调整中全部完成。同时,在今后的干部调整酝酿过程中,坚持实行任前回避筛查,严格落实干部任职回避制度,防止再次出现此类情况。
20.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一是调查核实。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违规到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冀组明字〔2017〕27号)文件要求,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一步梳理、汇总,建立电子台账,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分别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查。二是分析研判。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按照清理原则,逐人研究甄别。三是集中整改。经甄别认定存在问题的公职人员,明确要求,由本人主动退出所从事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经调查核实未经组织批准办企业人员在营54人次,未经组织批准个体在营30人次,均已整改完成。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严格规范”问题。
2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兼职过多,有的领导干部同时兼任多个重要单位‘一把手’,有时顾此失彼,影响工作开展”问题。我区坚持立行立改,根据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需要,对现阶段科级干部队伍中兼职“一把手”干部进行深入研究,并对4名干部进行了调整,及时解决了重要岗位兼职问题,使干部专心一意地投入工作。同时,在今后的干部调整中,严格控制重要岗位干部“一人多岗”情况。
2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干部违规挂职”问题。我区进行全区挂职干部统计,深入分析干部挂职原因,全面清理规范不必要的挂职行为。2017年12月22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规范了21名干部挂职职务。对一些因工作需要确需挂职的干部,从严把握,控制数量,限定挂职期最多不超过两年,到期进行免职。此外,涉及三个岗位,均为按照上级要求,对口设置,不属于违规情况。
2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低职高配,擅自提高职级待遇”问题。我区注重区别情况,分类施治。对副科级岗位享受正科级待遇情况,是由于机构改革和动态调整形成,现副科级岗位享受正科级待遇的干部在原任岗位已属正科级,不属于违规提高职级待遇情况,对此情况本着人岗相适原则在干部调整中逐步理顺。对因提拔调任暂在事业股级单位享受副科待遇的11名干部,坚持立行立改,采取公务员调任、调整交流等方式进行了整改消化。
2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执行职数预审备案制度不严格”问题。我区严格落实选任预审制度,健全事前报告、事后补充报备等相关制度,严格遵守省、市委组织部要求,坚决防止出现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坚决杜绝实际上会与备案批复不一致情况发生。
25.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凡提四必’规定要求不到位”问题。我区科学规范干部选用,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从严把握考察程序,从紧落实选任标准,从细制定考察流程,研究出台了《中共山海关区委组织部科级干部个别提拔任职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办法》,科学绘制《考察工作操作流程图》,严格界定干部考察各个环节的要求、标准。探索研究了干部延伸考察相关办法,延伸考察触角,对干部考察由重点考察现单位的工作表现,向上一个工作单位追溯,向曾经参与的临时性工作、中心任务延伸,聚焦把干部的“德”与“绩”考准考实。同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情况作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重要手段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制作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表》,并将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进行逐人建档、实时记载、全程记录、明确责任人,对干部选任工作实行流程化、痕迹化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对拟提拔、考察干部严审把关。在征求纪检、计生、统战部门意见过程中,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给出文字结论意见,落实主审责任。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关于“履行主体责任力度不够”问题。
26.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区委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不足,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问题。一是强化调度部署。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思想意识,坚持与区委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2017年10月以来,先后召开8次区委常委会学习传达、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协调推进重点、难点问题。同时组织召开区委十届二次全会、十届三次全会等,对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责任分解。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下发《中共山海关区委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八项配套制度〉的通知》(山字〔2017〕25号),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承诺背书、“双报告”、定期研究分析、述责述廉、督促检查等8项配套制度。辑印《山海关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手册》300余册。组织层层签订主体责任承诺书,定期听取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三是加强督导考核。结合《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市委督导检查、区委“两个责任”专项督察等,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传导压力和责任。制定下发《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方案》,将落实主体责任纳入对各镇街及区直单位年度总体考核,与区委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落实。
27.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实”问题。一是区委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全会、领导干部大会等不同层面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对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纪检机关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区委书记赵炳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截至目前共批办案件19件。二是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三项活动”开展,带头宣讲专题党课4次,亲自批阅、批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40余件,结合干部任职调整、践行“第一种形态”、集体谈话、日常谈心谈话等,共开展廉政谈话130余人次。特别是当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施工队长”,亲自主持制定实施方案,亲自协调解决办公场所、经费保障等问题,推动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三是其他班子成员和所有县级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带头执行承诺书签订、定期约谈、记录纪实台账等各项要求,以上率下,层层落实责任。
28.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责任追究不到位”问题。一是完善督责考责工作机制。将“两个责任”考核纳入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全区各级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实行日常台账管理、年中专项督察、年底区委常委带队考核工作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一把手”履责情况的监督,年内区委主要领导对区直重点部门“一把手”、转任重要岗位科级干部廉政约谈78人次;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一把手”警示教育28人次。对科级干部在严管中体现厚爱,对存在违纪行为的“一把手”诫勉谈话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二是实行“四位一体”协调联动机制和“督察+问责”机制。充分发挥“两办”督查、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宣传部门职能作用,明确督察重点,进行跟踪督察督办,开展单独验收或联合验收,对督察结果给予量化评价,保障贯彻落实,着力形成联动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纪委跟进查处、组织调整处理、媒体曝光警示的联动问责格局。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倒查追责,在追究直接责任者责任的同时,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部门领导责任8人,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问题。
29.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查办案件数量较少,有些案件处理不及时”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实现优质、高效、协同办案。二是整合办案力量,聚焦审查重点。以省委巡视组来我区巡视为契机开展“清零行动”,分类处置问题线索75件,经初步核实,进入立案环节20件,已全部集中处分到位。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查找问题线索362件,纳入整改问题320件,给予纪律处分3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通报批评114人。扎实开展“一严惩一集整”专项行动,结合巡视巡察、双“三一”活动、后进村整顿转化、农村“双违”整治广泛摸排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职能科室和部门依规处置。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惠民政策、资金使用、救助人员三个台账,查阅低保户档案资料92份,抽查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发放情况71户,发放政策清单和监督举报明白卡70余份,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以监委挂牌成立为契机,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办案能力、技巧,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形成有力威慑。三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办案效率。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统一分析研判,及时分类处置,关注进程积极督办。对于纪委监委审查的涉刑案件或疑难复杂案件等,由审理部门提前介入,针对发现问题向执纪审查部门提出建议,通过关口前移,提高办案质量、缩短办案时间,真正做到快查快审快结。
30.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整治查找问题不准、处理宽软”问题。一是“一问责八清理”问题线索报送、审核程序由省专项办统一制定,具体流程为县区各牵头单位负责填报《“一问责八清理”问题及处理情况登记表》,报送至市、省牵头单位审核通过后,相关数据再反馈至县区纪委专项办,县区纪委专项办收集汇总后报送市专项办。2017年专项整治“落实治霾措施不力”类问题中102个不是党员干部的个体经营者作为问题对象已通过省专项办审核。为避免此类问题发生,区纪委对“落实治霾措施不力”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组织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回头看”,紧盯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由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针对清理范围、主要内容、查找问题、问题对象、整改情况和问责处理情况,逐项对照、逐条复查,复查率达到全覆盖。区专项办组织开展专项抽查,按照一定比例抽查问题整改、追责问责台账档案120卷。对于“回头看”查找出的问题,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严肃问责。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时有反弹”问题。
3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公务接待费超标准、公款吃喝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认真调查核实,对相关单位的4名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4名其他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开展“三公经费”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支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看经费支出是否履行审批手续、是否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是否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万元以上支出是否报纪委备案等,通过纪委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综合发力,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运行,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结合对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考核工作,通过查阅账目、座谈了解的方式,集中发现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严控“三公经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问题。三是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问责的工作机制,重点督促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相关制度,子女升学、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格执行事前备案、事后报告。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廉政勤政情况全程留痕。
3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执法部门乱摊派”问题。一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调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认真调查核实,对相关单位的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大力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和执法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教育,以思想政治和纪律教育大会、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交流会、强化政治督察“五谈话一档案”制度执行、举办政法系统廉政书画摄影展等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以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单位为整治重点,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关于“财经纪律松弛,一些领域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3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公用经费支出超预算情况较为严重”问题。一是开展“三公经费”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017年5月至年末,对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主管部门所属国有企业2014年至2016年财务行为依法依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发现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用经费支出存在超预算情况较为严重”问题,相关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全区财务人员培训班、内部控制体系评价与建设培训班,各单位均已建立内控手册和报告。区财政部门结合区情实际,研究、协调、制定有关“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依据,已将全区财政预算项目经费中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明细科目编入预算。健全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制订《山海关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山海关区加强库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山海关区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办法》等文件,细化项目支出预算,节俭经费开支。
基本完成整改的9项工作:
党的建设方面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不力,发展党员不规范、村干部违法乱纪等问题明显”问题。我们坚持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农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不断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一是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下发《中共山海关区委组织部农村“两委”班子及干部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和《2018年加强农村基层党建项目化责任书》,着力推进“四诺三定两评一挂钩”管理措施,对农村党员干部施行综合考评、积分管理,通过考核排出等级、分出优劣、差别对待,最终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和年底绩效相挂钩,杜绝“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二是加大对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制定2018年村干部培训计划,谋划村“两委”干部任职培训、党性培训、提升培训等5期主体班次,努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新时期村干部队伍。抓好农村后备力量的选拔培养,完善农村后备干部数据库,结合村“两委”换届,每个村确定2至3名后备干部,为村庄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是实施多年不发展党员村“专项行动”。针对一些村发展党员存在“宗族化”、近亲繁殖、“家族党”、长期不发展党员的问题,约谈镇、村党组织负责同志,把发展党员作为考核镇、村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评优评先。截至目前,21村中已有9个村发展党员15名,其余12个村已全部确立入党积极分子,按照发展党员程序,从入党积极分子到确立预备党员至少需要1年的培养期,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力争早日消灭多年不发展党员村。四是扎实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针对“村干部违法乱纪问题明显”的问题,把基层“拍蝇”和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具体措施:重点关注农村扶贫惠农、“三资”管理等领域,深挖细找问题线索,与“一严惩一集整”专项行动统筹部署,严肃惩治违反村级换届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村级腐败问题,综合运用实地督导、排队加压、限时督办等措施有效督导,确保落实。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党员队伍严重老化、素质偏低、战斗力不强”问题。我区立足党员队伍实际,下大力气抓好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出台《中共山海关区委组织部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围绕解决农村党员年龄老化的问题,对乡镇发展党员计划进行优化调整,重点向35岁以下农村青年和高中以上学历发展对象倾斜,逐步解决农村党员队伍年龄偏大的问题。2017年以来,全区共发展党员145名,其中35岁以下党员90名,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62%,不断优化完善党员队伍结构。二是认真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采取分级负责、分类施教的原则,针对需求开展各类培训,提高农村党员党性观念、致富本领、领富能力,切实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农村党员开展素质培训、学历培训,不断改善农村党员素质文化结构,有效提升了各级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三是结合村“两委”换届,强力开展后进村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整治一批由于村“两委”负责人长期不和,导致工作难以推进的后进村,合理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根据省委组织部饶阳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山海关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意见》,结合省委提供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十条路径”,联系我区实际探索土地发包、盘活闲置资产、实行合作提留等办法,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发展村集体经济联席会议机制,稳步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关于“干部管理监督不严不实”问题。
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队伍总体结构不合理”问题。区委坚持系统培养锻炼、择优统筹配备、严格管理监督,努力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一是起草了《山海关区科级干部培养选拔五年规划》,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进一步改善领导班子整体效能,优化干部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等纲领性指导文件,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规划性、原则性、可操作性。二是加强年轻干部源头建设和培养选拔,健全完善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建立科学选拔、动态管理、优进拙退、备用结合的后备干部管理机制,在全区创新地开展“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提名、组织部门提名、分管区领导提名、民主推荐、座谈考察、资格审察”的“三提名一推荐两考察”方式集中遴选副科级后备干部工作,建强后备干部人才库。三是区委从干部队伍结构合理化建设入手,在近期调整中对4名35岁以下、6名初始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的干部提拔或重用,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梯队结构迈出坚实的一步。
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不规范”问题。我区编制总量不存在超编问题,只是因机构改革造成个别单位暂时性超编,区编办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原则,采取部门联动、优化结构、只减不增、动态调整等控编减编措施,我区事业单位超编问题已整改完成。涉及省委巡视组反馈给我区的51名在公务员岗位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中,其中44名工人身份,现已全部剥离到工勤编制,剩余7名通过公务员登记、调整交流、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进行规范,真正做到问题不遗留、工作不滞留。此外,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在全区各单位深入细致地排查擅自任命中层干部问题,对不按照“三定方案”规定的职数要求、不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份要求的任命全部予以废止。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问题。
5.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反腐败协调运行机制和制度不健全”问题。一是调整了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机构,修改《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协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和相关联席会议,进一步细化会议议事、重要事项报告、案件查办协作、案件及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检查督办等制度,做到案件信息互通、线索资源共享、手段方法互补。二是梳理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权落实情况,进一步拓宽线索排查渠道。继续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拟于第一季度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动员会议,确保反腐败协调机制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部门在执纪审查中的协作配合,研究制定审计监督发现违纪线索移交办法,明确移交标准、程序和具体要求。
6.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乡镇(街道)纪委职能弱化”问题。一是加强乡镇(街道)纪委组织建设。选优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纪委人员力量,通过组织调训、专题培训、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纪检干部政策水平和执纪能力。有计划地安排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参与巡察、纪律审查、专项检查等纪委中心工作,在实践中提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镇纪委纪律审查考核机制,制定镇纪委年度办案指导数,涉及村干部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线索,一般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镇纪委或基层党委(党组)进行处置。建立区纪委主要负责人与镇纪委书记谈心谈话、镇纪委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镇纪委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等制度,不断提高镇纪委内部管理水平。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时有反弹”问题。
7.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单位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一是认真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行动,紧扣元旦、春节时间节点,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大型商场超市、机关食堂进行明查暗访,重点发现公款购买储值卡、节货节礼,变相发放奖金、实物补贴的现象。2017年5月23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3人给予党纪处分,其中2人严重警告处分,1人警告处分。三是将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列入巡察重点,通过查阅会议记录、查看单位账目、个别谈话等环节,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发放津贴补贴情况,切实加大对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的监管力度。
关于“财经纪律松弛,一些领域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8.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区财政部门深入查找分析某单位和某镇两个涉事单位在财务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其逐一核查,立行立改。某单位采取设立刑庭罚没台账,增加执行局往来款台账;规范执行款和罚没款管理,设立执行款独立账户,及时归还借用的罚没款,完善整改现金日记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人员配备等举措严格整改。某镇已将区政府奖励征地补偿款调回原征地补偿款往来款科目,并计划在3年内逐步上缴财政。对于能够收回的款项积极清理,目前确定9笔单位内部应收款,预计2018年5月底完成,对于以前年度无法收回的呆账,聘请审计公司进行审计确认后及时清理,并诉诸法律程序,预计2018年底完成。购买办公家具未登入固定资产账问题,已整改完成,将未入账固定资产进行入账。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申报、审批、使用各项专项资金,坚决遏制滞留、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财政部门加强事前和事中日常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实行专人、专账、专柜、专库管理,不断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9.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重大资金、重点项目监管不严”问题。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扩大土地出让金开支范围”问题,区财政局与市财政局等单位积极沟通,待确定如何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后,采取补缴、调整相应会计科目的调整科目等方式进行整改,并严格按照土地收入的开支范围和预算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一些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手续不全问题”我区正在积极整改。三是健全完善“三重一大”监督长效机制,将“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列为巡察工作重点内容,通过查阅原始会议记录、查看账目、个别谈话进行调查核实,综合分析、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职能,对全区各单位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事项,实行事前报告、重点监督、事后备案的全过程报备制度,推动相关责任部门规范履职。
三、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组移交区纪委问题线索63件(涉及科级干部37件,村干部22件,其他4件),共涉及85人,初核52件、立案12件、暂存4件(其中待司法结果确定后办理2件、复杂情况待查办理2件)、移交非本级管理权限4件、了结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其中科级11人、科级以下8人;组织处理1人;采取第一种形态5人、第二种形态19人。
四、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经过两个月的不懈努力,我区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整改工作没有完成时,很多工作还需要我们长期坚持、持续完善,一些复杂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要深入研究,综合施策。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决有力的措施,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折不扣、一个不漏地完成整改后续任务;同时按照“防微杜渐、抓小抓早”的原则,提升思想认识、构建长效机制、完善政策体系,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和成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基本方略,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站位全局推动发展。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聚焦、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思考、深度谋划、科学安排各项工作特别是改革工作,切实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有效推进。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鲜明的工作主题,结合市委提出的“两式两化”“五到四从四多”工作机制,大兴实干之风,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为全区发展保驾护航。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筑牢信仰之基,固本培元补足精神之钙,引导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提升政治能力。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坚持挺纪在前,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教育提醒,通过具体明确的操作规程和方法措施,真正使党组织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有抓手、有遵循,真正使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成为严明纪律的第一道防线。强化党内制度约束,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行为。三是切实强化 “四个意识”,坚决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战略思想在河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造福人民。切实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大局观念,高质量确定发展思路、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发展政策,用立即办、马上办,干就干好、事争一流的工作标准,每项工作都拉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全程督办、跟踪问效、考核问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凝聚推动发展的强大力量。从区委常委班子抓起,扎实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固根本。一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好区委工作规则、区委议事决策规则等民主集中制度,使履行民主集中制成为各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区委常委会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好“三会一课”。高度重视理论学习,扎实深入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市委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二是以创新基层党建为载体,筑牢固本强基的战斗堡垒。严格落实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全面开展“两提两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打造一批红旗党组织。在农村,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基层干部队伍,持续推进后进村整顿转化;在社区,着力打造“精品特色社区”党建品牌;在非公组织,深入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规划性、原则性、可操作性。全面提高干部选任程序的精细化水平,深入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对干部选任工作痕迹化管理。加强干部考察工作的流程化操作,积极实行干部延伸考察办法,聚焦把干部的“德”与“绩”考准考实。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产生的根源和管理上的漏洞,完善监督措施、强化纪律约束、形成长效机制。
(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树牢正风肃纪的坚定信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为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区、美丽关城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提供坚强保证。一是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强化明责、督责、考责、问责,着力构建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将“两个责任”考核纳入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实行“四位一体”协调联动机制和“督察+问责”机制,着力形成督察发现问题移交、纪委跟进查处、组织调整处理、媒体曝光警示的联动问责格局。二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深化政治巡察持续精准发力,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等纳入巡察重点内容,高质量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健全并落实反腐败协调运行机制和制度,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加强乡镇纪委组织建设,加强对镇纪委日常监督和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坚决消除“零办案”。三是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建立起对“关键少数”的立体监督模式,决不让特权行为滋生蔓延。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5月14日至7月14日)。联系电话:0335—5136030(工作时间接听);邮政信箱: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正合街一号 山海关区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66200;电子邮箱:shgqwzh@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委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