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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迁安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14 09:38:1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2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迁安市进行了巡视。12月16日,省委巡视组向迁安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这些问题和意见,迁安市委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而重大的政治任务,坚决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整改决心信心。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迁安市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2017年12月19日召开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安排部署整改工作;2017年12月25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迁安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印发至各乡镇(城区街道)党委,市委各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2018年1月28日上午,市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小组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视整改工作;下午,市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结合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深化。2月24日,市委常委会审议了《中共迁安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等文件,并对后续整改工作以及深化整改成果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部署。通过一系列深入细致、环环相扣的举措,全市上下形成了高度共识,为自觉整改、全面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为成员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小组,包括5个专项整改小组和1个专项督导小组,分别由承担整改任务的市委常委任小组组长。研究制定了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清单“四个干”运行图。针对3个方面细化的40项具体整改任务,各专项整改小组分别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逐项逐条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市政府党组和有关机关单位,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强化督导检查,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市委整改领导小组逐周逐事整改推进,每周五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定期对各整改单位进行调度,先后4次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市整改专项督导小组先后40多次深入整改责任单位督导指导,8轮次催报检查,有力地促进整改工作开展。严格落实挂账督办制度,落实到位一个、对账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严督实查,确保具体问题整改到位。

    (四)提高整改成效,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做好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一是把抓整改与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把抓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把抓整改与推动转型发展结合起来,在迁安市委六届二次全会上,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治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明确了把迁安打造成资源型城市转型的中国范例的奋斗目标。四是把抓整改与建机制结合起来,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出台了《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等37项制度,形成了巩固成果的长效机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0个具体问题,有24个已完成、12个基本完成、4个未完成,完善制定各类制度37个。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转型发展的态度还不够坚决。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较小,增长较慢,抗风险能力薄弱”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市深入开展“三个看一看”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增强了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的理解把握,全市上下对加快发展的认识更加统一、态度更加坚决。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在迁安市委六届二次全会上明确了勇当唐山“三个努力建成”和“两个率先”排头兵,勇当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努力打造资源型城市转型的中国范例的发展思路。二是坚持“京津研发、迁安转化”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培育创新主体、激活创业活力。2017年,全市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54家、科技小巨人企业5家、高新技术企业8家。深化产学研合作,全面加强与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院校机构的对接,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三是全力推进京津冀钢铁联盟(迁安)协同创新研究院、创客广场等创新载体建设,抓好燕大科技园迁安分园、昌安耀滨等众创空间建设,吸引入驻小微企业195家。投资15亿元的新材料产业园,集聚了北京中科捷达世界纳米谷、北京朗卫特环保水性漆等7个高新技术项目,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四是着力优化创新环境,完善了《关于推进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激励政策,调动企业申报和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按照《迁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积极运作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钢铁产业升级和产业链延伸成效不明显,一钢独大的现象仍然存在”问题。一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累计压减铁974万吨、钢1047万吨,提前三年完成“十三五”去产能任务,为钢铁产业升级腾出了空间,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对迁安去产能工作提出免检。二是积极延伸钢铁产业链条,实施了首钢取向硅钢、鑫达220万吨H型钢等38个重点项目,精品钢材产能达到685万吨。大力发展耗钢产业,实施了金奕实业80万吨镀锌板、杰普特100万吨金属丝网产业园等项目,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速29.2%,是全市增长最快的产业。三是围绕总量扩大、增速提高两大目标,大力实施新兴产业提速工程,制定发展规划、配套扶持政策,中爱水刺无纺布等40个项目扎实推进,生物医药、煤化工、环保等产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四是依托毗邻京津区位优势和山水融城特色优势,既积极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又瞄准京津巨大市场消费需求,发展休闲旅游、教育康养等高端服务业。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8.5%,高于二产增速4.3个百分点,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够大,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健全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强化大气办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动态目标考核等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统筹调度作用。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同时,向社会公布第三方举报微信、短信平台,拓宽了群众监督途径。二是建立精准管控体系。在城区范围内增设了24小时监控雷达和5个微型空气监测子站,购置无人机巡查,及时监测发现异常污染。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监管,强化预警系统,降低报警临界数值,督促排放临界企业立即整改。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治理。2017年,投入14.4亿元实施钢铁、焦化等行业深度治理,完成治理任务130项,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8条标准》,城区的16个重点工程全部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整治到位。持续开展运输车辆、餐饮油烟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物料飘洒、污损路面、露天烧烤等行为。全面加强滦河、西沙河沿岸企业监管,确保了出境断面水质达标。完成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园区污水处理厂联网。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累计开展环保督导检查2438次,发现问题22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先后约谈5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追责网格化监管直接责任人30余人。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日常监管力度不够,千余亩无主矿山和多处采石场需要修复”问题。一是加强对无主矿山进行恢复绿化。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设计方案》,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夏官营镇棒磨山铁矿千余亩废弃尾矿库环境治理工作积极推进,今年年底完成复垦工作。二是强力推进关闭取缔露天采石场,恢复绿化。对已关停取缔的56个采石场,采取“一矿一设计”的原则,编制了《关闭取缔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设计方案》,计划五年内分步完成恢复绿化工作,其中,2018年完成8家、2019年完成10家、2020年完成10家、2021年完成15家、2022年完成13家。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建立社会监督、政府抽查,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的监管机制。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纳入企业征信体系。创新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模式,正在与旅游产业集团深入对接,探索矿坑修复治理与旅游小镇开发相结合的治理新路径,目前已与农发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授信100亿元。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够严,力度不够大,巡视组现场检查发现,有4家‘散乱污’企业选沙、铁选等部分主体设备未拆除,沙堆、废弃物料堆未按要求掩盖”问题。一是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对不能按规定完成的企业实行规划违法处罚、违规占地处罚、环安大队行政执法等措施,强制整改到位。对未能在9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的整改提升类“散乱污”企业,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取得验收监测为标准,10月25日前仍未取得监测验收的,一律调整为拆除取缔类。通过调整整治方式,762家“散乱污”企业,150家完成整治改造,612家关停取缔。对省委巡视组发现4家“散乱污”企业,责成所在乡镇督导企业迅速整改,2017年8月31日已经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强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制定下发了《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迁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通知》《迁安市2017—2018年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持续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矿山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秸秆露天焚烧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煤质管控、清洁能源供应等专项整治行动,空气质量显著改善。2017年,PM2.5平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下降9.52%,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229天,增加12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列唐山市第二位。三是强化督导问责。制定印发了《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督导问责的通知》,组织开展督导检查2438次,发现问题223项,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治霾不力专项清理,发现问题340项,全部完成整改,对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查处及追责问责,立案32起,罚款104.52万元,移送公安5起;共行政拘留5人;对村级网格监管不力问题通报批评45起36人。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土地管理政策不严格。违规占地问题比较突出。存在未批先占、未批先征以及批少占多等现象”问题。一是积极消化违法用地。采取“补、拆”结合的措施积极整改。补,即补办用地手续,通过推进土地整治工作获取耕地补充指标。按照河北省清理违法占地专项行动要求,拟在2018年底之前完成城市基础设施、道路及重点项目违法占地手续补办工作。拆,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的项目进行拆除整改,恢复土地原状。二是加大用地巡查监管。制定了国土巡查计划,明确巡查路线、巡查频次及巡查人员,加大对主干道路两侧、非法占地易发区和重点区的巡查力度,坚决杜绝违法占地行为。三是强化违法问责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整改期间累计查处违法占地案件5起,追究当事人党纪处分2人。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国土资源巡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违法占地只减不增。严格落实违法占地责任追究制度,将违法占地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对违法占地数量多、面积大、整改不力、拆除不及时的实行约谈问责。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自设行政机构。迁安撤县建市后未按上级批复调整机构”问题。市委、市政府将按照省民政厅指示精神,尽快拿出具体方案,抓紧落实。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领导水平发挥不充分,有时决策缺乏深入调查研究”问题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差距。市委常委会会议题会前酝酿讨论不充分,有的班子成员对不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较少,或不发表意见”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会前酝酿制度。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会前由市委书记召开专题会议或由市委书记委托有关常委会委员进行充分的酝酿和沟通,形成初步意见。市委办公室提前2天将会议相关材料提供给参会同志,留足论证、修改、评议的时间。二是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组织市委常委重温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认真学习了《中共迁安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中共迁安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委常委会议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市委常委要高度重视议题,充分表达意见。三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在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事项时,首先由常委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主要领导再发表意见。整改至今,共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5次、常委会议2次,全部严格落实了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要求。

    (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社会事业、民生问题关注不够。协调处理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办法不多、力度不大”问题。一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重大决策优先考虑民生事业、重点项目优先安排民生领域、重大资金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起,切实兜牢兜实民生底线。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①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改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36起。②充分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迁安工作实际,制定了《迁安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小区物业管理。

    (1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决策不够科学,在招商引资中有急于求成和半拉子工程现象”问题。一是明确招商方向。立足迁安产业基础和优势,突出产业招商、以商招商,明确了招商引资的方向和重点,从源头上保障项目质量。二是严格工作流程。完善项目信息收集、实地考察企业、部门评估预审、起草投资协议等流程,全面掌握项目单位的资金实力及诚信度,规范投资协议,明确了投资强度、税收强度标准,加上土地闲置处罚、回收等严格条款,杜绝圈地囤地行为的发生。三是完善决策机制。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联合评估论证,集体讨论决策,避免决策失误。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强度计算出项目合理用地,对超过合理用地需求的部分,坚决不予提供。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半拉子工程,建立了市领导分包责任制,明确了分包单位,积极推动转让、拍卖、入股融资等工作,确保项目早日重新启动。

    (1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作不够深入、作风不够扎实。对基层出现的一些问题认真分析和调查了解不够”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制度,对县级领导每年下基层工作和调研时间进行了明确要求。二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大调研活动。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分包乡镇和联系点、分包企业和重点项目、领导干部接访包案等制度基础上,围绕“走基层、查实情、破瓶颈”主题,深入开展了重点工作专题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成果9篇,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围绕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深入基层调研40余次。三是主动深入工作一线。下发了《关于开展春节前检查安全生产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关于调整“一助一”扶贫济困帮扶对象进一步做好春节前走访慰问工作的通知》,组织市领导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突出问题。

    3.关于“对意识形态建设重视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1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班子个别成员、一些部门和基层党组织主动把自身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的意识不强,有被动应付、无从着力、抓而不实现象”问题。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市委书记张淑云同志先后6次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调研,20余次作出批示;市四套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分包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和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成立了市委宣讲团,组建了千名义务宣教员队伍,市四套班子同志带头深入基层做宣讲辅导报告,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三是建立督导问责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日常工作督导的重点,整改期间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督导检查3次,网络舆情督导检查2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打‘整体战’、出‘组合拳’的合力不够,市级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不充分,配合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全市各党委(党组)均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和管控力度,组织召开专题分析会议4次,通报情况2次,开展督导检查4次,向唐山市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二是加强舆论引导,统筹对内对外宣传资源,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转型发展等组织开展了全方位、立体式主题宣传,全方位宣传全市各领域发展成果和先进典型事迹,确保主旋律更加高昂,正能量更加强劲。

    (1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文化市场管理、文化资源共享整合力度不够大,成效不够明显”问题。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文化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和透明。结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样板化推广工作,对51家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了测评并建档立卡。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力度,查处违规经营场所2家,受理举报案件2件。二是整合公共资源。深入实施设施设备和场地、图书报刊资源、文体活动、文化数字资源、公共文化人才五大工程,实现了文化资源有效整合、高效利用。发挥迁安公共文化服务网站平台作用,共享政策法规、文化艺术、科普知识、劳动技能等各类资源705个,整改期间公共文化服务网发布活动预告255条,共享各类资源229个。

    (1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网络舆情引导能力不强”问题。加强域内自媒体管理,完成“迁安市自媒体联盟”筹建工作和联盟公约起草工作,已有86家重点单位开通政务新媒体平台。

    (1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中心开展有影响力、吸引力的特色活动较少,植入迁安元素的特色品牌文化活动和文化作品不多”问题。一是全面加强镇村文化建设。加强乡镇村特色活动项目培训辅导,从市文图博三馆选派38名业务骨干深入乡镇指导文化工作,提升乡镇文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带动乡镇村文化活动的开展和文化作品的创作。二是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成功举办“轩辕黄帝文化周”“中国·迁安国际万人徒步大会”“中国·迁安国际山地越野马拉松”等具有迁安特色的品牌文化活动,提高了群众参与热情,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三是加强文艺精品创作。评剧《百姓医生》在第十届中国评剧艺术节上成功演出,被国家卫计委评为优秀推广作品。举办美丽乡村文学、美术、摄影大赛,出版了《乡恋—美丽乡村文学作品集》《乡恋—美丽乡村书画摄影集》。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1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问题。一是创新学习方式。在市委理论中心组,建立了“集中学习、轮流授课”制度,中心组成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讲课稿、制作PPT,讲理论、讲业务,共开展专题学习交流活动6场次,丰富了学习内容、提高了学习成效。二是拓宽学习渠道。开拓掌上学习阵地,及时关注“河北学习”“河北党员教育”等微信公众号,建立了“迁安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微信公众号,推送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学习专题160余个,实现了随时随地学理论。邀请北京大学经济与人类发展研究中心张春晓,中国廉政法制研究理事董瑛等专家以《十九大报告全面解读》《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为题举办大型专题辅导报告会5场次。

    (1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些党委(党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若干规定》等制度,提高了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意识。二是严格考核问责。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了各党委(党组)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力、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无故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不得评先评优;对管党治党意识薄弱,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1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市直部门一把手不能严格执行‘四不一末’制度,仍有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问题。一是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4个市直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责令向市委做出深刻检查。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唐山市委和迁安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确定和调整分工有关要求的通知》,建立了乡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制度,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作出明文规定,印发各单位贯彻执行。

    (2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市直部门和乡镇有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委(党组)会的现象”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条例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3个条例,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指导20个乡镇(城区街道)党委、40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按照条例要求,对现有议事决策规则等进行全面梳理汇总、修改完善,进一步明晰行政办公会和党委(党组)会研究讨论的事项、程序等。

    (2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市直单位和乡镇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较少”问题。一是结合基层党建专项检查、班子考评,先后2次对19个乡镇、69个市直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研究部署少于4次、党建会议记录不规范的,直接向分管副职和直接责任人指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对12个问题较多单位进行基层党建考核减分处理,记入年度班子考评结果。二是向20个乡镇(城区街道)党委、40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印发了《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本》《党支部工作手册》,要求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市委组织部随机抽查调阅,形成长期跟踪督导问效机制。三是抓好“一岗双责”制度落实,要求各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问责,加强督导检查,对每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少于4次的单位,坚决进行问责。

    (2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少数党员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问题。一是抓好《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若干规定》的落实,统一印制了《党务、村务工作手册》《党支部手册》,发放到全市各级党组织,并定期调阅检查,促进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对基层支部1月份党日活动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检查农村基层党组织30个、市直单位党组织15个,所检查的党组织都能够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党员参与率也比较高,对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个别党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考核目标,在年底对基层党委考核赋分时适当增加权重,促进基层党委重视到位、贯彻执行到位。目前,此项整改问题已基本完成,今后将长期坚持,抓好长效督导落实。

    2.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抓而不实”问题

    (2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委对乡镇党委和市直部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监管不严、抓得不力,对有的部门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家长制’问题长期没有解决”问题。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市直单位,我市将结合巡视组反馈的其他具体意见,派出专项检查组对该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解剖,查找问题根源。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唐山市委和迁安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确定和调整分工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单位领导班子须以会议形式对重要事项集体做出决策,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形成正职领导、副职分管、集体决策、纪检监督机制。”三是坚持把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中考评、年度综合考评的必查内容,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的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将依规进行组织处理。

    (2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不够,有的村两委班子不和谐,村党支部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较差”问题。一是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个乡镇、2个村的个性问题,对乡镇党委书记、主管副职进行了谈话提醒,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相关乡镇党委在全市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向市委做出深刻检查;责令村党组织书记向乡镇党委做出深刻检查,村委会主任进行公开检讨,停职学习检查。二是制定了《后进村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确定的30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实行市领导联系、市直单位及工作组帮扶,各项工作正在扎实有效推进,3月底前可全部完成转化工作。三是在全市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在市级层面梳理小微权力60条,明确村干部权限、规范运行流程、强化过程监督,把权力晒在阳光下、关进笼子里,有效解决了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四是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正在建立“两委”人选“负面清单”和候选人联审机制,确保换出一届群众信赖、干净干事的农村干部队伍,从源头上预防软弱涣散党组织的产生。

    3.关于“干部队伍缺乏过硬的作风”问题

    (2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队伍中存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进取意识欠缺的问题,一些干部畏难情绪严重,缺乏啃硬骨头的决心和韧劲,不愿为、不敢为,有些干部存有不干事就不会出事的错误思想”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共处理党员干部2707人次。二是在市直单位实施了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所有市直单位股级干部任现职满5年及以上,必须在单位内部或全市范围交流,符合条件的511名市直股级干部全部交流轮岗,有效解决了懒政怠政、中梗阻等问题。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制定了《迁安市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市营造了鼓励创新、支持担当、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干事创业环境。四是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三看”(看实绩、看潜绩、看担当)“三到”(到基层、到一线、到现场)“三破”(破潜规则、破隐形台阶、破论资排辈),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

    4.关于“执行干部工作相关规定不严格”问题

    (2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在干部考察中存在不严、不准。一些部门调整股级干部不经党组会研究”问题。一是修改完善了《迁安市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把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扩大干部选任民主监督,扩大干部任前公示范围,确保选出党的事业需要、人民群众拥护的好干部。二是建立了年度考核、平时考核、跟踪考核、任前考察的四维干部考察识别机制,丰富考察识别干部的方法途径,多种方式相互印证、相互参考,着力考实考准干部的真实情况。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程序的意见》,对股级干部任职资格条件、选拔任用主体、选拔任用程序和严肃选任纪律等要求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在此基础上,通过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单位股级干部人选的产生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此问题作为今后市委巡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四是向省委巡视组指出问题的市直单位下发了《关于对不经党组会议研究股级干部任免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并对分管人事工作副职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立即整改。

    (2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干部‘消超’工作不彻底。一些部门仍然存在超配现象,个别部门超编、混岗混编严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相关政策和机构编制相关规定,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3个单位5个超配干部,已于2018年2月1日召开市委常委会,对其中3名超配干部进行了消化。在下步工作中,我市将派出工作组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和全面分析研判,2018年6月底前对该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对超配干部进行消化。二是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超编、混岗混编、私设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超编和混岗混编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并结合年度考评组成8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超编和混岗混编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逐个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三是向省委巡视组指出问题的单位下发了《关于工作人员超编、混岗混编清理规范的通知》,并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立即整改。

    (2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擅自设立内设机构”问题。一是强化措施,认真整改。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下发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要求未按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组建临时机构的立即整改,撤销相应机构,行政人员回归机关,事业身份人员回归事业单位。目前,涉及问题的相关单位均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毕,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建章立制,规范运行。严格落实《机构编制问题“12310”电话举报制度》《迁安市政事不分政企(事企)不分政会不分问题整改及处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的意见》等7项制度,正在研究《迁安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坚决杜绝私设内设机构及其他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再次发生。

    (2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不到位,有超职数配备党组成员现象”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干部调整预审报备制度,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或调整党组成员。二是对于省委巡视组专门指出的3个单位,专门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市直单位党委委员、党组成员配备的通知》,要求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职数限额,专门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提出党委委员、党组成员调整建议方案。2018年2月13日对1个单位的党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其余2个单位,拟于6月底前整改到位。

    (3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低职高配、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现象”问题。一是将认真贯彻执行干部调整预审报备制度,确保不再产生新的低职高配问题。二是对于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两个单位11名低职高配干部,2018年1月9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将涉及到的市监察局副局长调整到市行政审批局任主任科员;2018年2月1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将涉及到的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调整任市法院副主任科员;其余9人为正科实职转任。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3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抓早抓小还未形成常态,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制定《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通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责任落实,市纪委、乡镇纪委和派出机构通过明察暗访、述廉述责、约谈、函询等方式,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的检查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传责压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责任扛起来。三是全面启动巡察工作。2017年出台了《中共迁安市委2017年度巡察工作计划》《中共迁安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中共迁安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等文件,启动了首轮巡察工作,巡察单位6个,发现各类问题103个,问题线索88条,已完成了反馈和移交。目前,被巡察单位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巡察震慑治本效果初显。全市各单位责任和规矩意识已显著提升,“两个责任”一起抓,遵规守纪已成为硬指标、硬约束。四是加大督导检查,对88个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考核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终考评。

    (3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市直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失之于宽、软”问题。一是抓教育明规矩。下发《关于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市直部门党组织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强化纪律意识。组织市直单位党员代表进行集中闭卷考试,对成绩不理想的下达整改建议书5份。二是拓宽监督途径。将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紧密结合,下发《市直机关工委落实省巡视组整改工作提示卡》,在市区4处重要位置电子显示屏和《迁安时讯》头版公布市直机关党组织履责情况监督举报电话,建立起集信件、电话、报刊“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制作了《市直机关党组织履责情况调查表》,抽查21个重点单位,590多名不同身份人员参与了本机关党组织履职情况问卷调查,收集意见39条,下发了整改建议书。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条例活动的通知》,组织市直各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督导市直党委(党组)对现有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了全面梳理汇总、修改完善,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四是抓督导考核。下发《关于落实党建工作“三清单”情况的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建立党建“三清单”情况进行全面部署督导。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党建专题汇报,每半年开展一次机关党建专题述职会,年底开展机关党建综合考核考评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对市直单位党组开展了4次专项督导,以《落实机关党建责任纪实表》的形式将发现的问题移交所在党组织,并由党组织负责人当面签字认领整改。截止目前,共抽查单位37家,对6个类别的问题下发了《整改纪实表》11份。

    (3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2年11月—12月,八届省委第六巡视组对迁安市进行巡视,要求迁安市委对矿山生态恢复问题进行整改,但到目前仍未整改到位”问题。坚持以绿道两侧和京哈高速、京山铁路、京秦高速迁安支线两侧为重点,确定治理项目207个。截至2018年2月,累计实施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87个,完成矿山修复面积1.659万亩,已完成整改任务的90.34%。对尚未完成的治理项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18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一是全面做好持证矿山企业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加强持证矿山企业约束管理,把治理工作列为企业办理采矿权延续审批的重要审核内容进行制约,促使企业完成治理任务。组成专门工作队伍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验收。按照企业编制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督导企业落实治理责任,做到边生产、边治理,准确掌握各矿山企业的治理工作进度,保证治理工程质量。二是多渠道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用足用好上级政策,统筹使用各项治理资金,拓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渠道。对于符合工矿废弃地复垦规划的矿山,纳入复垦项目范围,使用社会资金治理、复垦,有效增加耕地指标,缓解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压力。

    2.关于“纪委监督执纪力度不够”问题

    (3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虽然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人数逐年增长,但执纪审查仍然存在力度小的问题”问题。一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2017年第四季度,共立案82件,环比增加34.4%;处分136人,环比增加231.7%;查处乡科级12人,环比增加10人。二是加强案件监督管理。2017年第四季度,下发督办函6份,结案105件,环比增加191.7%。同时,严防“说情风”、关系案、人情案,抓实案件质量。三是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监察体制改革任务,设立纪检监察室12个,合理交叉配备纪检、监察、检察转隶人员,做到人岗相适,发挥最大效能,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实硬。四是强化社会监督。严格按照党务公开条例规定程序和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纪律审查工作情况以及其他应公开的内容。通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监督长廊晒职责、摆履职,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3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早抓小的主动性不强,抓基层微腐败不到位,警示震慑作用不够”问题。一是强化警示震慑。坚持逢提必谈、逢提必考、警示常在,2017年累计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136场次,组织提任干部党纪政纪法规知识考试5批次、108人,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12月28日,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9起典型违纪案件,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2018年2月14日,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全市通报,党政纪处分5人,持续震慑。二是坚持挺纪在前。深入开展全方位、立体式作风监督检查,紧盯重要领域和重要岗位,共开展5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2个,处理人员84人,印发通报1期。大力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立5个组,2轮次对19个乡镇73个村457户和6个市直相关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发现问题线索51个,全部转有关单位调查核实,转纪委问题线索18件。目前,全市完成建档立卡127户。结合“两个专项工作”督导检查,对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100%核实,发现的问题已全部进行整改。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单位“一把手”10人,追究副职领导责任31人,问责党组织55个。特别是对杨店子镇56人不在岗且无外出登记或请假手续问题,对杨店子镇党委、政府、纪委予以全市通报问责。四是健全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迁安市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责任分工、适用情形、处置方式和具体实施方法、纪律要求。制定出台了《迁安市农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健全完善了农村权力约束机制。

    (3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群众对农村基层侵占集体财产、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信访反映突出,经审计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重复审批、不符合审批资格、变更改造内容不达标等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不及时”问题。一是强化问题线索排查。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专项巡察等措施,并定期和审计、住建等部门沟通联系,拓宽危房改造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强化危房改造问题线索收集。二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危房改造问题线索优先查处,按照各单位职责权限,对危房改造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纪委以及责任单位,并加大督办力度。明确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职责,强化对联系单位危房改造问题线索查处的督促指导,提高查处危房改造问题线索工作效率。省委巡视反馈的30户危房改造问题线索,已全部由市纪委直查。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凡属于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危房改造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在全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3起危房改造方面典型问题,形成强大震慑。四是坚持快查快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经审计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30户问题线索,目前已查结8件,党纪处分6人。除此之外,市委共受理危房改造问题线索9件,已全部办结,处分党员干部10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

    3.关于“遏制‘四风’问题力度不够”问题

    (3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会议繁多”问题。一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实行申请开会的审批制度,做到能不开的不开;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一律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套开或连续召开;能以小型协调会议形式召开的,不召开全市性大会。二是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会议召开前,制定详细的预案,明确会议主题,减少会议材料发放,已正式印发的文件不再作为会议材料印发。会议召开时,精心组织实施,尽量缩短领导讲话稿篇幅,提倡写短文、开短会的务实风气。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由市委督查室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市的办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部门领导办公室超标或虚设办公坐席”问题。一是严肃问责。对巡视组发现交办的具体办公用房超标的5个问题线索严肃核查,诫勉谈话2人,党政纪处分3人,对纪委、发展改革局追责4人。二是全面自查。各单位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全面进行自查整改,对科级干部和部分二级单位股级干部办公用房全部绘制平面图、标注房间号、面积,签订个人承诺;共同办公的明示具体办公人员。三是建立台账。实施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制度,建立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台账,资产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调整更新。四是强化监督。对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进一步巩固清理整改成果。

    (3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的现象依然存在”问题。一是认真开展纪律检查。坚持举一反三,强化警示教育,下发了《落实省巡视组整改工作提示卡》,在全市开展了“纪律大体检”活动。对党员干部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开展拉网式、点穴式、交叉式检查,共检查单位65个,下达《整改建议书》6份。二是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制定下发了《迁安市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全面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常态化监督,建立了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机制。

    4.关于“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运行不顺畅”问题

    (4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法院不能及时将判刑人员相关案件线索移交市纪委,致使纪委作出党纪处分时间与判决时间间隔较长”问题。一是迅速核实处理。对2014年至2017年,作出党政纪处分时间与法院判决时间间隔较长的75名党员全部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对2018月1月初市法院向市纪委通报的2017年度548件刑事判决案件,正在对其中人员身份进行核实。二是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细化关于执纪执法机关相互移送(移交)案件(线索)的有关规定,明确适用范围、移送内容、程序和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公职人员和党员涉嫌一般刑事犯罪(如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的案件,法院及时立案,判决生效后,指定专人及时将生效法律文书抄送至纪委和检察院。三是理顺工作机制。法院组成了专门的合议庭,审理纪委和检察院侦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指定专人及时将生效的法律文书抄送至纪委和检察院,并送达被告人所在单位,同时登记造册。涉及上级纪委和外地纪委的,采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纪委及被告人所在单位。

    省委巡视组移交175件问题线索,涉及252人,到目前,共初核151件、立案16件、谈话函询7件、了结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其中科级10人、科级以下22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相关领域改革,持续推进落实整改阶段建立的制度规定,继续加大力度,查处巡视反馈突出问题和移交的问题线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成果运用,从严从实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

    (一)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坚持以坚定的政治定力和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过硬作风,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狠抓巡视整改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统一,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严格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坚决执行“六项纪律”,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权力的监督管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创新探索“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源头防腐治腐。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联动机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认真核查省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下力气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不断优化迁安政治生态环境。三是坚决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中央、省、唐山市有关部署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提高巡察频率,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按期完成本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

    (二)强化督促问责,确保各项整改问题按时销号。针对反馈问题持续跟踪督导,挂账督办,清零见底。5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和1个专项督导小组,做到后续整改机构不变、人员不减、力度不松,持续做好各自专项工作小组的后续整改工作。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整改台账,对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加大督导力度,定期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行严格督导,认真落实各项推进调度机制,不解决问题绝不销账,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对目前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快推进、坚决完成;对需要长期治理和逐步完成的,坚决按时间节点积极推进,直至彻底解决。对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缺乏担当、整改不力、失职渎职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严厉问责。

    (三)完善体制机制,固化深化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做到整改一项巩固一项。完善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着力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机制、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等,努力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经常化。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做到执行制度不变通、不走样,以扎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制度有效落实。

    (四)坚持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整改。与省委巡视办、巡视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对重要问题的处理主动征求意见,确定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完成标准,确保整改过程、整改结果不发生偏差。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巡视整改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推动党员干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聚精会神抓好整改、抓好改革、抓好发展,形成打造资源型城市转型中国范例的巨大能量和强大合力,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5月14日至7月14日)。联系电话:0315-7699234(工作时间接听);邮政信箱:中共迁安市纪委信访室;邮政编码:064400;电子邮箱:qasjwbgk@163.com

    中共迁安市委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