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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宗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14 09:06:1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2017年8月22日至9月30日对广宗县进行了常规巡视。12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广宗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整改

    县委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次重要体现,作为推动干部作风大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大发展的一次重要契机,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坚持即知即改、全面整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倒排工期,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领导。12月11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对省委第三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特别是省委巡视办和市委提出的明确要求,进行了学习传达,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四大班子”成员为组员的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严明责任。组织召开了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主动认领责任,逐条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做到了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 三是建立台账。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广宗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反馈意见逐一梳理汇总,形成了3个方面52个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进一步细化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整改要求,运用“清理+问责”长效机制,实行销号管理,切实压实了整改责任,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见成效,在全县形成了坚决整改落实的浓厚氛围。四是严明纪律。领导小组坚持一事一研究、一项一方案、一周一调度,定期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察,一竿子插到底,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复杂的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五是建章立制。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形成了一批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制度,建立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机制,全力以赴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

    二、从严从实,全面抓好整改

    经过近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改工作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个方面52项问题,已完成41项,基本完成(长期坚持)10项,基本完成1项。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透,对下一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督导不力,县委中心组学习碎片化、不系统”问题,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统一配发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等教材,严格执行每月至少组织学习1次,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和专题党课、报告会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原原本本地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思想和行动凝聚到中央和省委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乡镇党委近三年没有组织过理论学习,有的机关党员干部不了解‘五位一体’内容,有的乡镇和县直部门没有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问题,印发了《意识形态督查指导制度》《意识形态责任追查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干部理论学习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2017年10月25日成立了由县“四大班子”领导组成的第一宣讲团、由乡局级一把手组成的第二宣讲团、抽调80名业务骨干组成的第三宣讲团分别到乡镇、企业、社区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2000余次,县委督查室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基层单位进行督导,确保基层单位理论学习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转型升级步伐不快,在补短板上招数不多、用力不够,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到位。广宗县南富北穷、差距悬殊。城南4个乡镇自行车产业发达,群众经商意识较浓,但科技创新能力差、核心竞争力弱的现状长期未得到扭转。如自行车产业起步于上世纪70年代,企业及配套加工摊点已发展到1245家,多数设备陈旧、工艺落后、贴牌生产甚至简单仿冒,一直处于‘有产业无龙头、有规模无品牌’状态;城北4个乡镇以传统农业为主,经济发展落后,县委没有站在统筹协调发展的高度谋计施策”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负责同志和村“两委”班子走出去,对标对表先进,培树赶超意识,增强发展的内驱动力。在落实新发展理念上下功夫,协调统筹加快发展,建立多部门组成的经济社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联动等政策措施,增强政府引导和调控的主动性、积极性。深入各乡镇调研,系统分析区域发展的优势和劣势、机遇和挑战,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县域北部四个乡镇农业园区建设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城北着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抓机遇补短板,促进北部4个乡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自行车(童车)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北京理工大学设计院与广宗县联合成立的创新设计平台作用和科技孵化园的科技创新载体功能、自行车特色小镇的创新创意平台作用,扶持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着力推进工业设计创新,加快自行车、童车产业转型升级。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县政府法治意识不强,执行低保政策有偏差”问题,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每年定期对新增低保人员和原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对不符合政策的进行剔除,2016年初至2017年8月剔除17647人,2017年8月至今剔除1038人。截至目前,我县农村低保8315人,城镇低保1024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阳光施保。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不全面,生态文明建设欠账较多。县域内‘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无牌煤厂违规经营、废旧橡胶再生加工、工业废水偷排偷放禁而未绝”问题,各乡镇区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作用,对辖区“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分类施治,属于拆除类的,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拆除取缔,属于整治改造类的,一律停产进行整治;各乡镇区均建立定期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多部门联合行动对无牌煤场违规经营问题、废旧橡胶轮胎再生加工、工业废水偷排偷放禁而未绝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建立台账;在对前期排查取缔的41家散煤点进行督察时发现有2家出现反弹,立即责令停止经营。

    2.关于“县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决策执行力弱,有决而不行现象。班子成员对议定的事项,特别是分包重点工作不能很好地落实”问题,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县委决策执行力。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规定》,全县上下转变作风、强化担当、狠抓落实的氛围愈发浓厚。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落实习惯于开会发文,安排多、要账少,缺乏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多项工作虎头蛇尾、久拖不决”问题,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进一步精文减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对党委做出的重大决策、提出的原则要求、做出的重要批示指示、工作安排,实行台账管理制度,统筹工作任务计划,落实督察责任,定期追踪要账。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推动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决定》。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如备受群众关注的县城爱民街、体育路等断头路延伸工程启动6年,至今没有完成”, 体育路南延工程已完成;爱民街东扩工程,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和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正在扎实推进,预计2018年底完成。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5年7136户通道绿化补贴资金一直未发放到农民手中”问题,根据2011、2012、2013三个年度通道绿化实施方案,对三个年度通道绿化逐一进行验收,合格面积5823.7亩,应拨付资金437.928万元,已于2017年底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区,全部发放到位。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培育和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重视不够。县委班子好人主义盛行,一团和气,不敢抓不敢管,不较真不碰硬”问题,印发了《中共广宗县委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的通知,县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不断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把党性党纪挺在前,把问题放在阳光下,敢唱黑脸,敢当包公,坚决破除怕担风险、怕得罪人的消极思想,敢于较真碰硬,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偏扶正,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科级干部疲沓应付,行动慢标准低,遇事能拖就拖、能躲就躲,‘中梗阻’问题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开展以“十查十改”为主要内容的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根治乡科级干部疲沓应付问题,彻底解决“中梗阻”问题,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县上下‘贫困县情结’根深蒂固,进取意识差,小农思想严重”问题,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前后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工作的通知》,开展了“进一步解放思想解决贫困县情结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破除“小富即安,小进则满,知足常乐,四平八稳”的落后意识,增强发展意识、开拓创新意识、开放文明意识。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2014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仅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做到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和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没有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问题,一方面,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和县委的重要工作之一,列入2017年度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纳入2018年度工作要点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城乡建设、扶贫开发等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另一方面,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充分发挥广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政府网和各级微信矩阵宣传的大格局优势。

    3.关于“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县政府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压力传导不够”问题,认真落实县委书记、县长脱贫攻坚双组长制,调整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狠抓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文件落实,推动脱贫任务扎实开展。近期召开3次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有关成员单位一把手参加的扶贫推进会议,印发了《广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7年贫困退出及精准扶贫成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广宗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关于邢台市2017年贫困退出验收和广宗县贫困退出验收审定工作通知》及《广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迎接河北省2017年度扶贫成效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增强了脱贫攻坚责任和压力传导。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查阅资料发现,2014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只有2次专题研究扶贫工作”问题,将扶贫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对扶贫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做好会议记录,推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政府常务会没有专题研究过扶贫工作”问题,将扶贫工作纳入县政府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调度各乡镇、有关部门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12月20日,县政府召开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将脱贫攻坚列入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程,会议通过了《广宗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广宗县资产收益类扶贫项目股权调整意见》《广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广宗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4个文件,并对做好全县扶贫考核验收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脱贫攻坚氛围不浓,紧迫感和压力感不足”问题,进一步健全基层脱贫攻坚工作机制,书记、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为直接责任人,村第一书记、包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制定了广宗县2017年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方案,将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贫困乡镇党委书记近三年讲话没有涉及过扶贫工作”问题,各乡镇区党委书记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定期召开扶贫工作会议,亲自部署、监督落实县委县政府扶贫工作安排,形成宣传传导责任体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扶贫工作的要求上来。通过对各乡镇区召开扶贫工作专项会议进行督察,截至目前,各乡镇区已累计召开专题研究扶贫工作会议32次。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对相关政策宣传解释不深入,培训解读不充分,部分群众不清楚不明白”问题,已通过电视台、报纸、标语、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精准扶贫的良好风气;近期多次组织乡镇干部认真开展扶贫政策培训,使其全面充分了解党的扶贫政策;已通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进村入户,深入贫困户家中宣传扶贫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协议书由村干部代签,扶贫资金由村干部代领,形成截留克扣、雁过拔毛的隐患”问题,进一步完善涉农惠农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实行资金转账划拨到户;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对公开不及时、不透明、不具体的村,限时整改;规范财务报账手续,建立完备的报账制度;在低保、贫困户评定等工作中,严格程序,落实群众代表会议评定制度,并及时公示公开,确保公平公正,严禁违规操作。目前各乡镇区已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完备报账制度,长期坚持,杜绝隐患的发生。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不力。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精准帮扶、‘三保障’、金融扶贫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县委、县政府统筹使用扶贫资金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印发了《关于2017年贫困退出及精准扶贫成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迎接河北省2017年度扶贫成效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邢台市2017年贫困退出验收和广宗县贫困退出验收审定工作通知》《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全面提升项目覆盖率的通知》,着力解决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精准帮扶、“三保障”、金融扶贫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截至目前,以上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查阅记录发现,从县“四大班子”到各县直单位、乡镇党委,普遍存在民主生活会发言简单、记录潦草,避重就轻、辣味不足的问题。有的单位2014、2015年无问题整改措施;有的单位不能聚焦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遮遮掩掩;有的单位只谈工作,不挖思想根源”问题,制定完善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进一步严格要求、改进方式、明确方法;建立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制度,对会议召开情况、质量测评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效果不佳的严肃批评,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2017年12月28日以来,县委常委领导班子、人大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相继召开“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领导班子成员紧密结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县委书记对各县委常委发言材料进行审阅把关,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一把手对其他成员的发言材料进行把关,避免发言简单、避重就轻、辣味不足等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组织生活不规范。多数县级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的单位用业务会代替党组会,有的单位‘三会一课’表面化、形式化”问题,切实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县级领导全部参加基层双重组织生活,各基层党支部强化责任、严格要求,主动通知有关事项,通报有关情况,做好相关记录。截至目前,已对全县所有县直单位机关、乡村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三轮巡察互查,通过实地查看活动场所、翻阅《党支部工作手册》、谈话了解等方式,对未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有的乡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存在走过场问题,仅满足于开会发文,未形成常态化制度化”问题,一是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切实加强全县党支部建设,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为抓手,充分调动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内生动力。二是以党章为统领,将党规党纪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制定专门的学习计划,按照《县管干部日常量化管理考评细则(试行)》要求,定期组织干部参加测试,通过以考促学,进一步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面检验学习成效。三是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通过开展“戴党徽、亮身份”、 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党员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在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目前已印发《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回头看的通知》,集中利用20天的时间开展“回头看”活动,查找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建立完善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确保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长期坚持下去。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缺乏组织领导,县委党校近五年来没有开办过主题班次,阵地作用严重缺失”问题,出台了《关于在全县掀起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的实施方案》,在乡镇区、县直单位、农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层面开展十九大精神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层层培训、层层传达的方式,使十九大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参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培训工作机制,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治理论水平。目前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已经整改完毕,举办15批、25期专题教育培训班,共培训13721人次;已制定谋划了《2018年度干部培训计划(草案)》,强化党校阵地作用,打造一流教师队伍,提高开办主题班次数量;着力建设实用够用培训阵地,已改造完善可容纳100人教室1个,进一步扩大教学场所,计划新建约400人集中培训大教室1个。

    2.关于“县委抓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履行抓党建政治责任不严格。2014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仅1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督促落实少,特别对推进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力度不大”问题,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主业意识,县乡党委至少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每年听取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2017年10月以来,县委先后召开2次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定期到软弱涣散村、贫困村进行调研,指导推动后进村转化和脱贫攻坚工作,2017年12月开始,开展了后进村整顿“百日攻坚”行动,对排查出的17个后进村,每个确定1名县级领导分包、选派1个工作队、明确1名乡镇整改责任人,着力解决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今年市县两级党建巡察中,发现个别乡镇无活动场所、组织生活不严格、发展党员不规范等问题870个,该乡党委对存在问题认识不到位、整改不积极,推进问题解决不力”问题,以深入开展“基层党建规范提升年活动”为契机,针对部分村无活动场所、活动场所不规范、不能满足党员活动等问题,全县共投入资金383.1万元,新建4个村“两室”、对188个村“两室”软硬件进行更新完善,村级活动阵地面貌焕然一新。目前,全县213个村均具备活动场所。突出解决个别乡镇基层组织生活不严格问题,成立由4名基层党建巡察专员牵头、共50人的工作组,以“解剖麻雀”的方式,深入落后乡镇的24个基层党支部,查问题找根源,帮助整改解决存在问题,排查出各类问题870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不到位。有18个单位新设党组后原党组织及成员未及时调整;有3个单位应设党组而未设”问题,对新设党组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进行了任命,对原党组织及成员及时进行了调整;对未设立党组的3个单位及时设立,切实解决了基层党组织不健全问题。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建工作薄弱。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时有发生,有的乡镇近三年发展的党员中有29人入党档案随意涂改、无党支部会议研究记录。党费收缴不及时,所有单位半年缴纳一次党费,农村‘上门催缴、支书垫付’现象普遍。党员发展不均衡,三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有42个,还有的村长达14年未发展党员”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党员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业务指导、严格审核,防止入党档案随意涂改现象发生;对随意涂改档案的19名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10名村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通报批评;建立预警机制,实时监控动态管理机制,按照要求及时发展党员,截至目前,已解决三年未发展党员村38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求支部每月收缴党费,并要求每名党员每月主动缴纳党费,解决了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党支部软弱涣散问题突出。村‘两委’班子不健全,全县有7个村没有配备党支部书记;有的村长时间由非党人士管理党务”问题,村“两委”班子不健全及非党人士管理党务的7个村,已通过乡镇干部兼任、乡镇党委指派等方式,配备了党支部书记,解决了软弱涣散问题。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村黑恶势力猖獗”问题,组织成立了全县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安排部署各相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签订责任状,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开设专门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形式,广辟黑恶犯罪线索来源渠道,建立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的奖励和保障机制,营造全县打击黑恶犯罪的浓厚氛围。截至2018年1月15日,全县共破获9类涉恶案件28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14人,其中刑事拘留61人,逮捕17人,移送审查起诉21件;打掉涉恶类痞霸团伙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

    3.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有的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加大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力度,帮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一步熟悉、掌握干部政策。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关、资格关、职数关、程序关、考察关,坚持好中选优,量才适用,人岗相适,提高选人用人精准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设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及时严肃处理,已免去4名选任程序不规范的科级干部职务,按原职级待遇予以安排。坚持从严管理干部,进一步加强组织、纪检等部门协作配合,及时掌握干部违法违纪情况,增强监督合力。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预审备案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认真。有的未严格执行预审备案制度,有的未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问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事项事前报告、干部选任工作方案预审等制度,凡属于应报告的事项,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事前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审批,做到应核必核、应报尽报,在上级组织部门没有批复同意之前不上会研究。今年1月,在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按照预审备案要求,将县监察委人事调整方案事先报市委组织部进行了预审。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遗留问题较多。有的无转录干手续仍维持干部身份,有的不具有干部身份,均未作处理;有的涉嫌学历造假或冒名顶替上学,经研究纳入另册管理、限制提拔使用,未进一步调查核实;有的干部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存疑”问题,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对全部在职干部档案进行全面排查,对于一般信息存疑人员,进一步开展调查核实和综合研判,确保所有在职干部档案认定结果符合政策。对不具有干部身份的12人,已按照相关政策进行了认定,当事人进行了签字确认;对涉嫌学历造假或冒名顶替的1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免职处理;对40名无转录干手续人员,涉及人员年龄普遍较大,进行另册管理;对干部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存疑的,成立调查小组核实,对2名重要信息存疑人员的信息进行了组织认定。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深入。对整体工作缺少有效的统筹和调度,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导致基层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印发了《广宗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使压力层层传导,确保把责任传递到基层,压紧压实。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庸懒散慢习以为常,违纪现象时有发生,警示教育不经常。2014年以来,县委仅印发违纪通报7期,没有召开过警示教育大会,没有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过公开曝光”问题,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印发了《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派出多个督察组深入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开展不间断明察暗访,着力发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违反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平台,公开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在政府网发布了《关于近期作风纪律督察情况的通报》,并在广宗发布等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曝光;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2018年1月18日召开了“纠四风、强作风”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件17起,达到了“查处一起,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自2017年12月以来,共发现问题9件,当场纠正7件,对工作日中午饮酒的1人予以免职。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过问不多”问题,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制度,印发了《广宗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要求领导干部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全年不少于1次,年底要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县纪委根据工作实施情况,经常性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履责,协助县委抓好落实。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工作方案》,目前已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考核。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充分,第一种形态没有贯穿到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仅占23%。对农村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不够,违纪案件占比较大,达83.2%。纪检、审计衔接不到位,2014年以来县审计部门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过审计结果”问题,一是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着力在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注重利用信访举报、监督巡察、执纪审查和网络舆情等渠道排查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日常工作点滴入手,将第一种形态贯穿到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截至2017年12月29日,共接受群众和上级纪委转交信访件404件,立案210件,结案213件(上年遗留3件),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58.1%,第二种形态占比37.7%,第三种形态占比3.2%,第四种形态占比1%,“四种形态”比例协调,运用恰当。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借助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以廉政课堂为抓手,通过纪律宣讲、专题片播放、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筑牢基层廉政建设防线,做到警钟长鸣。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每3年将所有党员干部轮训一遍,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次。三是注重案件线索移送衔接。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交流机制,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注重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机关梳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完善考核制度,把发现和查处案件线索的移送工作纳入审计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强化审计案件线索制度化管理,促进审计案件线索移送规范有序。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纪委‘三转’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有的乡镇没有配备纪委书记,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分管政务大厅和团委妇联等工作”问题,一是持续深化“三转”。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已全部配备到位,严格落实纪委书记“专职专责”要求,乡镇纪委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按照“三统一”要求,将乡镇纪委统一纳入县纪委考核,乡镇纪委日常管理统一由县纪委负责,乡镇纪委所需工作经费统一由县纪委管理拨付。对履职能力不足、发挥监督作用不够的乡镇纪检干部进行调整。三是加强办案督导。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监督室联系指导制度,对乡镇纪委开展信访办理、作风巡察、纪律审查等工作,加强指导督办,督促其履行监督责任。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长期不办案或办“人情案”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问责。

    2.关于“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现象屡禁不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私车公养、违规购买酒水、长期借用业务关联单位车辆等顶风违纪现象禁而不止”问题,一是开展办公用房“回头看”活动。将清理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的整治重点向基层延伸,加强对乡镇、基层站所、医院、学校的日常监督检查,对6件涉嫌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的6名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二是严肃查处违规用车行为。不断加大对公车使用及维护费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对1件长期借用业务关联单位车辆问题、1件私车公养问题全部查处,均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通报曝光。三是严查违规购置物品问题。进一步强化对各单位物品购买情况的日常监督,通过查阅账目、现场核实等方式,不断加强财政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购置物品问题,一经发现,严格处置。元旦期间,县纪委组成2个督察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1名村委会主任违规操办婚宴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法系统违纪违法现象屡有发生。有的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被依法提起公诉;有的接受当事人财物,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问题,抓好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出台相关文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违法乱纪现象。2018年1月5日起草了《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涉及到的部门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对违法违纪人员的主管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涉案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调离,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已由司法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员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现象普遍。巡视发现,有12名公职人员名下登记有企业或以不同方式参与经营活动”问题,一是对12名公职人员名下登记有企业或以不同方式参与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依照相关规定分类处理。同时,及时督促其办理退出手续,并组织工商部门进一步核查商事登记信息,确保全部退出经营。截至2月2日,12人已全部注销商事登记或退出经营。二是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对全县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要求其签署不从事、不参与经商办企业相关活动承诺书。三是严肃组织处理,经调查确系违规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的12名公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纪委处理。已对3名人员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对涉嫌违纪的9名人员,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3人记过处分。四是开通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专项监督举报热线,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个别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问题,成立吃空饷问题整改领导小组,12月27日印发《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逐一审核各党委部门上报资料,对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等6个单位进行抽查核实,截至目前发现“吃空饷”2人,其中死亡未及时上报人员1人,长期不上班1人。死亡人员冒领的7722元工资已全部追回,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约谈处理;长期不上班人员,已进行严肃处理,该人员已于2017年9月19日辞职,办理了解聘手续,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3.关于两个专项工作推进不扎实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完成率低,在全市排名靠后”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两个专项工作已结束,“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发现的1664件问题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发现的873件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人次,共新建完善制度65件。持续加大“一案双查”力度,2017年11至12月,共查处监管不力问题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其他方式处理4人。将认真总结工作,梳理存在隐患,进一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巩固整治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截至目前,仍有30件‘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没有完成整改”问题,目前已将整理出来的“放管服”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形成了完整的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清单以及相应备案材料,已报牵头部门完成整改工作。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追责力度不大,仅对出现问题的村‘两委’成员问责,没有对监管不力的乡镇干部追责,特别是未对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党委纪委进行‘双问责’”问题,以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经验和不足,建立长效机制,让行动成果转化为广大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惠及更多群众。目前,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发现的873件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涉及农村社区干部847人,乡镇干部5人,县直部门21人;给予组织处理721人,纪律处分50人,其他处分102人。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问题易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2014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71起,涉案71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巡视期间,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起,涉及党员干部13人”问题,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通过查阅台账、入户核查等方式对2014年以来的扶贫工作逐项梳理、逐项排查、逐项审核,共发现问题线索71件,立结案6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组织处理2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截至12月11日,县纪委已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2件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完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其他方式处理5人;另外1件涉及处级干部,由市纪委查处。印发了《广宗县扶贫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中共广宗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主体、监管机制、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严厉打击惩处套取、截取、挤占、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在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长期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4.关于“土地城建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两清’工作进展缓慢。违法占地清理不坚决、不彻底,‘边改边占’问题突出”问题,一方面,对“两清”工作加快增减挂钩项目立项施工进度,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抓紧办理征地报批手续;利用土地规划调整契机,适时把违法占地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范围,补办用地手续;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坚决拆除到位,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另一方面,针对“边改边占”问题,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将组织县国土、公安、相关乡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处罚到位整治到位;对剩余道路占地公共设施用地图斑,协调解决占补平衡指标,抓紧办理征地报批手续,对不符合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全部拆除到位。2017年12月28日,积极协调占补平衡指标,对冶村新民居、江源水厂及园区企业占地补办用地手续,省政府已批复征地面积761.02亩(耕地248.88亩),2018年1月2日对其他整改到位图斑已与北京督察局对接通过。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3家企业占地进了拆除,复耕18.29亩,其余整改图斑已与北京督察局核实对接通过;对划定基本农田不符合要求的洗马村牧原养殖场、张葛集天一卫生用品、环宇自行车、王硕民4家企业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拆除面积17.68亩;补办清村养驴场、常阜村养猪场设施农用地手续面积32.75亩。按照制定出台的《2017年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察工作计划》,加强对外监察,严格对内监督,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村镇土地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健全巡察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发挥乡镇规划国土管理办公室一线监管责任,规范台账记录并及时反馈信息。目前共拆除违法占地38宗,其中葫芦乡“散乱污”23宗、平台乡“散乱污”4宗、复垦1宗、北塘疃镇“散乱污”7宗、其他违法占地7宗,全部拆除到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房地产领域监管缺失。个别小区保障房、公租房违规改造销售。个别小区业主银行按揭贷款未按规定纳入监管账户,致使建设资金被挪用,造成不能按期交房,引发群众多次集体上访”问题,根据《广宗县人民政府关于缴纳保障房异地建设资金的意见(试行)》(广政字〔2017〕25号)《广宗县缴纳保障性住房异地建设资金操作程序(试行)》(广政办发〔2017〕10号)要求,已于9月15日向广宗县美斯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按时收回所售出的保障房,退还业主定金。美林湾小区于2017年12月7日缴纳易地建设资金,原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作为商品房向社会销售,因监管不力,县住建局局长被行政警告。组织县住建局、法院等7个相关部门于2015年12月联合制发《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通知》,对开发企业在办理按揭贷款银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保障贷款按要求划入监管账户;向全县各银行发函,对银行提出明确要求,明确银行职责,确保资金用途,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依据《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规定各地区、各部门依据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没有规定期限又确需调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把握节奏、确保稳妥的原则设立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继续执行,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朔及既往。我县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省委巡视组意见,切实加强日常管控工作,确保新签约项目不再返还土地出让金。

    省委巡视组移交广宗县纪检监察机构的59件问题线索,涉及67人,目前,共初核5件、立案51件、谈话函询1件,其他处理方式2件;移交司法部门1人;组织处理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其中科级13人、科级以下29人;采取第一种形态16人、第二种形态42人、第四种形态1人。

    三、巩固提升,持续深入整改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巡视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坚持不懈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继续严肃整改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对尚未整改的问题,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按照时限,全力抓整改落实。对已经整改的问题,不断巩固巡视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真正把工作抓到实处,落到实处。对制定、修正、完善的相关制度持之以恒抓好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达到标本兼治、持续提升的效果。

    (一)持续深入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逐项整改、对账销号,着力在抓常、抓细、抓长上出实招、下功夫,强力推进再整改、再攻坚,全面巩固整改成果,对问题导向再聚焦、再加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持续加压,直至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长效机制,对整改中已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修订完善。进一步总结、运用好整改成果,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二)驰而不息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县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抓班子、带队伍;县委常委及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一岗双责”,认真主动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县纪委切实强化监督责任,扎实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对“四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和重点查处,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切实推进全县干部作风转变,坚持标本兼治,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于碰硬、绝不手软。

    (三)持之以恒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把干部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为干事选人、在干事中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严把初始提名关、民主推荐关、组织考察关、任用决定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切实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严肃清理在企业兼职(任职)及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严肃查处“吃空饷”等问题。不断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继续抓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让干部既“干事”又“干净”。

    (四)坚定不移推进工作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精神状态,突出发展主旋律,紧密联系实际,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整改工作与脱贫攻坚、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力求巩固扩大巡视成果,真正做到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检验整改效果,以巡视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5月14日至7月14日)。联系电话:0319-7212374(工作时间接听);邮政信箱:广宗县府前街006号信箱;邮政编码:054600;电子邮箱:hbgzxw@163.com。

    中共广宗县委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