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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为全区266个行政村配齐纪检委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11 07:59:16

    近日,清苑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村级专职纪检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人员选配、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经费保障等方面推进村级纪检组织建设,为全区266个行政村党支部配齐专职纪检委员,实现监督“不留白”。

    村专职纪检委员在乡镇纪委、村党支部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五员”作用,即党务村务“监督员”,对本村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收支、“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及其他重要事项,实施全方位监督。党风廉政“宣传员”,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本村党员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重要事项“发言员”,直接参与本村由集体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答复村民对村两委工作有关问题的质疑质问。作风建设“纪律员”,监督村两委会成员的作风建设,必要时对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议。基层矛盾“调解员”,受理村民对村两委及村内党员的信访问题,做好信息收集、反馈及上报工作,参与协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维护本村社会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强化对村专职纪检委员队伍的规范化管理,该区建立健全了信息调研制度、参加列席班子会议制度、工作日志制度、例会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述职考核制度、工作保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日常工作9项制度,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保定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