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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严格规范程序 选优配强村级纪检委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04 08:00:37

    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纪检委员,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或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的不予提名担任纪检委员,与村“两委”委员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不得担任纪检委员……南和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农村纪检委员选配工作,在2017年实现村级纪检委员全覆盖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正在开展的村“两委”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村级纪检委员。

    在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之前,该县纪委监委积极对接县委组织部,明确将纪检委员选配工作与村“两委”换届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县纪委书记靠前指挥,先后组织召开书记办公会、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村级纪检委员选配工作,召集全县8个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召开选优配强村级纪检委员工作动员会,对村级纪检委员选配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坚持“配则配强”原则,由乡镇纪委会同乡镇有关部门和村党支部,对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进行“三堂会审”,重点从人选的政治素质、群众基础、工作作风、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工作经验以及年龄、学历、党龄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选配工作。村纪检委员选配与村“两委”换届同步进行,由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投票推荐人选,以党支部名义书面报乡镇党委审批。乡镇党委在审批前,由乡镇纪委会同乡镇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报告。对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由乡镇党委统一批复,并由乡镇党委成员到村党支部宣布任命决定,对不符合任职条件或存在问题的人选,由乡镇党委责成村党支部委员会再行选举推荐。最后,以村党支部名义将村级纪检委员基本情况书面报乡镇纪委备案。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县和阳镇已完成村级纪检委员选配工作,对12名不能胜任工作的村级纪检委员予以调整,其他7个乡镇选配工作正在陆续进行中。(邢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