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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提级约谈”拧紧责任“安全阀”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4-09 08:13:09

    兴隆县创新实施提级约谈制度,村干部受到处分,由乡镇党委书记对联系村的乡镇科级干部进行约谈;一般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由乡镇、部门主管副职对其直接领导进行约谈。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责任意识,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党员干部或监察对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后,在尚不需要对其上级领导启动问责程序时,对其进行约谈,给予提示提醒、教育警示的预防性廉政谈话。

    提级约谈主要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等作出具体要求,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章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提出要求。

    实行提级约谈,采取县纪委审理室、党风室、各基层党委(党组)主体办纵向协作联动方式,启动时,审理室将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及相关情况进行及时汇总,转交党风室;党风室以汇总情况为依据,对基层党委(党组)发送提级约谈通知,并对执行情况全程留痕;各基层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办公室收到通知后一个月限期内具体承办,并反馈执行情况。日前,该县党风室已下发提级约谈通知40份。(承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