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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用好“第一种形态” 切实转变扶贫领域工作作风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3-13 08:54:42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吴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转变扶贫领域工作作风。截止目前共谈话提醒143人,批评教育23人。

    抓住“关键少数”,增强“免疫力”。强化扶贫领域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将纪律防线前移,着眼于风险防范,将腐败遏制在萌芽状态。1月份,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学习培训会,组织10个乡镇和扶贫领域14个职能部门的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坚守纪律规矩这条底线,补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之“钙”。

    利用自查自纠,打好“预防针”。1至2月份,先后6次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调度会,明确“四查四看四治理”的原则,要求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村“两委”班子如实、规范填报《执行政策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登记表》。截至3月2日,通过自查自纠共发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工作作风问题1308件,完成整改174件,正在整改1134件。同时增加督查频率,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问题,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手段,及时对干部吹吹风、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切实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运用警示教育,筑牢“防火墙”。在全县干部大会上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党员干部。建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曝光机制,坚决对立案查处的违纪违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做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