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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重申“十个严禁” 加强春节期间监督检查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时间:2018-02-09 08:10:59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做好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河北省纪委监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见效。

    通知指出,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之后的第一个春节,也是省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个春节。做好今年春节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具有鲜明的示范导向作用,对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整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要把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纠正“四风”工作作为检验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的一次具体行动,精心谋划实施,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针对春节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河北省纪委监委重申和强调“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等服务性安排;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和高档酒水、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宴请;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违规购车、换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严肃查纠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的同时,要着力发现和纠正在忠诚担当、调查研究、服务群众、项目建设、会议文件、决策部署、总结工作、履职尽责、反映情况、作风纪律,特别是扶贫领域和下访接访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此外,要注意发现城乡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