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1-11 09:00:1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16年12月11日至12月22日,对曲周县进行了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2017年4月12日,向曲周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的意见要求,扎实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曲周县委认为,省委巡视组对我县的这次巡视“回头看”,既是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和方向指引,也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廉政教育。省委巡视组对曲周的评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点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符合曲周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这是对曲周的关心帮助,更是对曲周党员干部的爱护和关怀。这些问题和意见建议,曲周县委完全赞同,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全面落实到位。县委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曲周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务求实效,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接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第二天,4月13日,县委书记郭新耀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讨论,各位县委常委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对照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自我检查,逐项制定了整改落实意见。4月18日,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了全县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郭新耀同志对整改落实工作做了全面动员部署,明确指出一定要站在政治的、全局的高度,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反思,时刻警醒,扎实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省委巡视组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通过连续深入地学习、研究、部署,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省委巡视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上来。
(二)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郭新耀任组长,政府县长李凡和县委副书记黄志勇任副组长,其他常委为成员的曲周县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副书记黄志勇担任。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三方面问题,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整改小组,分别由县委书记、副书记任组长。各单位及时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三)细化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经县委常委会认真研究,制定下发了《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落实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主要任务、时限要求,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部门,明确到人头,真正做到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没有盲区、不留死角。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在3个专项整改小组下面又设9个工作分组,分别由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担任责任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逐项逐步推进整改。
(四)强化调度,确保整改实效。作为全县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县委书记郭新耀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4月15日主持召开专题讨论会,认真研究了《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整改小组、各单位对照整改任务,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采取项目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完不成任务绝不收兵;4月18日,召开了全县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郭新耀同志对整改落实工作做了全面动员部署;4月25日,再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专项整改小组的情况汇报;5月12日,在整改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召开专题调度会,要求各小组对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定性定量,直面问题、精准发力,确保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部‘两个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干部不知道本单位的巡视整改任务;还有的领导干部不知道‘两个责任’的落实主体;有的班子成员落实整改任务时部署、调度多,到一线调研、推动、督导少,向基层传导压力不足”问题。
县委深刻自省、立行立改。一是认真传达,深入学习。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认真学习了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化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要求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召开专门班子会,对本单位承担的巡视整改任务进行明确,研究整改方案,要求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必须到一线调研、推动、督导。通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的“两个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明确了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二是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两个责任”意识不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了5项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主要任务、时限要求,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部门,明确到人头,真正做到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三是健全制度,着眼长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廉政谈话、定期报告、述责述廉、警示教育、年度考核等制度,使各级各单位“两个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些问题的整改掌握标准不高”问题。
县委、县纪委对照反馈意见,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逐条对照、分析,对于发现的整改标准不高的问题,坚持高标准整改,确保圆满完成整改任务。
2、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巡视反馈的‘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问责失之于宽、软、松’现象,整改标准还不高,党政纪处分不及时”、“执纪问责还有宽、软和量纪失衡情况”问题。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整改方案》,县纪委和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进一步明确了监督责任,聚焦主业,把精力集中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上来。二是加强纪律和规矩教育,严格按纪律和规矩这把戒尺来衡量,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准研判,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特点规律,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要依据,着力抓好“六大纪律”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敢抓敢管,真正使禁令发力、铁律生威。三是抓早抓小,抓细抓实,从严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小错酿大错,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及时严肃查处。
①针对巡视组指出的“2010年以来全县共有32名公职人员受到刑事处理,其中18人党政纪处分在刑事判决一年以后,有的超过5年多”问题。经查:由于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不到位,有关单位工作流程多,移交相关问题线索不及时,致使党政纪处分时间比较靠后。为杜绝此种情况再次发生,我县县乡换届工作结束后,对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5月22日召开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印发了《中共曲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试行)》,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应在发现线索之初就必须相互通报、及时移送。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涉案对象以外的其他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线索,要在发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移送到县纪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建立完善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制度。
②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免予刑事处罚人员的党政纪追究,公职人员的明显轻于其他人员”、“乡镇纪委纪律审查掌握的标准有偏差,有的开会迟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有的乱收费2万多也是党内警告处分”问题。一是加强培训。县纪委于2017年5月7日-8日对全县10个乡镇的纪委书记、纪委委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纪律审查专题培训,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典型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使乡镇纪委工作人员纪律审查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二是严格把关。由县纪委审理室负责,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监督和指导,统一纪律审查标准,确保标准无偏差、量纪不失衡。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纪律审查工作中出现的宽、松、软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有的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不到位”、“有的还长期吃空饷”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审查。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编办、国税、地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配合,进一步核实各部门机构编制及现有在编人员情况,严把审核关,逐人逐单位进行审查。通过在河北省企业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普查比对筛选,发现仍有部分公职人员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县纪委正在进行调查处理。二是严把入口关。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把注册登记关,对注册登记人员严格审核,尤其是身份审核,对不符合注册登记的坚决拒之门外。三是健全制度机制。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全面分析、查找在政策执行和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掌握人员变动等情况,不断完善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①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检查发现还有人在2015年进行集中整治后依然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中参股,有的还长期吃空饷”问题,经查:白某某于2009年9月持有某公司股权3万股,该公司在2012年4月23日进行股权稀释,由3万股稀释成6万股。2014年1月,白某某将6万股全部交易完毕,现已不持有该公司股份。因白某某是市管干部,省委巡视组已交市纪委办理。2013年7月,傅某某借用余某身份信息注册成立公司。傅某某在2015年集中清理经商办企业后,没有积极退出企业,并且在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长期不在岗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期间共领取工资85851.72元。县监察局给予傅某某记过处分,责令其将不在岗期间所领工资上交财政。鉴于余某未实际参与经营,2015年10月,给予余某行政警告处分。张某某于2012年4月与他人合伙成立某公司。2015年10月,给予张某某警告处分。目前,张某某已退出股份。
(5)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公开选拔干部不严肃’的问题整改不积极”问题。
一是深入查摆问题。针对巡视组反馈问题,组织专人对公选工作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查摆,深入分析原因。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制度,对干部选拔工作流程、加强全程监督等制度机制进行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使用干部,坚持阳光透明操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二是加强培训学习。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开展了“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年”活动。5月初,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集中讲解、分组讨论等方式,组织县委组织部机关全体干部对《干部选用工作条例》及有关公选政策进行了再学习。5月19日,组织开展了“全县组工干部大讲堂”,邀请专家对全县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三是严格选任程序。按照县委提出的“抓发展必须抓干部,抓干部必须正导向”要求,在全县大力唱响“激情创业、实干兴县”的主旋律,树立“一个叫响五个注重五个不用”的用人导向。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探索建立了“广泛了解、充分酝酿、全面考察、严格审核、公开任用、跟踪评价”的干部选任“六步工作法”,同时结合曲周实际,探索推行干部任前承诺机制,对新任干部全部严格实行任前承诺,进一步强化了组工干部的自觉履职意识,规范了干部选任工作。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通过与各级干部广泛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征求意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研究制定了“三色预警”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意见,通过建立干部监督档案、对违纪信息量化积分、实行三色预警处理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开通“12380”电话举报直通车,明确专人负责接听、记录,建立了监督举报信息台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严格执行“四个凡提必”要求,加强干部任前审核把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3、关于移交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6)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案卷整理不规范”、“纪律审查不细致、不深入”问题。
为确保案件质量,避免案卷整理不规范、卷宗装订标准不统一等现象,县纪委采取三项措施规范案件卷宗装订工作。一是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由县纪委审理室对各案件室案卷装订工作进行专题培训,使各案件室充分认识案件卷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把规范卷宗装订工作作为提升纪检监察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要求各案件室必须安排一名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干部专门负责本室案件卷宗装订,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统一标准,提升质量。为保证卷宗整洁、牢固、材料齐全、装订及时,要求各室严格按照《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个案评分表》的要求装订案件卷宗,避免装订不统一,缺、漏材料等瑕疵问题的出现。三是强化监督,严格把关。要求各室负责人要严把卷宗质量关,做好核查工作。县纪委审理室对卷宗装订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一律退回补装、重装。
①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查处反映处理交通事故有关问题时,只是了解事情本身的过错,没有调查辅警有没有处理交通事故的执法权,也没有了解带班交警的责任”问题。经查:当时带班交警为事故科负责人郝某某,事故出现场人员为县交警大队辅警陈某和秦某某。陈某和秦某某均有河北省交通管理局颁发的执法证,有对辖区内简易交通事故进行初期勘察、调查取证的权力。陈某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因言语不当,导致当事人误解,并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县交警大队研究决定,将陈某调离事故处理岗位。县交警大队事故科负责人郝某某负有领导责任,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扣发三个月岗位津贴,大队事故科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
(二)关于“回头看”新发现问题情况
1、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7)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县委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有欠缺,县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的会议不多,涉及纪检工作的议题大多是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专题会议制度。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安排部署。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根据情况及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议题,提交本级党委研究。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2次,召开全县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6次,县委书记郭新耀亲自参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二是组织开展党纪党规集中学习教育。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党规党纪,重点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采取集中学和自主学的方式进行学习,力求学习取得实效。三是列出主体责任清单。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全部推行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书记责任清单和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
(8)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下级党组织宏观指导多,具体指导、精准指导还不够。有的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认为经济工作、业务工作是中心,其他工作是‘副业’,对党建工作谋划的少、管的少”问题。
一是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4月28日,召开全县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县委书记郭新耀对抓好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部署。5月4日,组织召开全县县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县直机关党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了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指导乡村开展树优促后工作,突出抓好党建示范村的提档升级,并确定52个后进村进行集中整顿,从县直单位选派优秀干部担任“第一书记”驻村指导工作。同时,结合全县党建工作实际,积极谋划制定基层党建规范提升年意见,围绕意见试点打造了“党支部+合作社”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基层党建智慧平台”建设、“明星支部、明星支书”评选等一批具有曲周特色的党建品牌项目,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二是实行机关党建分区联系制度。将县直机关分为五个工作区,每个工作区由一名工委委员负责联系,明确责任,精准指导,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明确包区负责人定期到所联系单位,精准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开展。三是强化业务培训。4月份,组织全县乡镇主抓党建副职到十个乡镇就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现场观摩。5月份,在组织举办“全县组工干部大讲堂”的基础上,还组织举办了由120余名县直机关党务干部等参加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班,重点就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进行系统培训,提高了党务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选派130名农村干部到省、市进行培训,结合县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年方案,积极实施千名农村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已开展培训3期,培训干部450余人,年底前对农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通过专题培训等方式,强化理论学习和政策指导,提升了农村干部综合素质,创新了农村党组织抓党建的方式方法。
2、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9)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党费的缴纳工作抓的力度不够,有的单位未按全省统一部署对党费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整改,存在少缴党费问题”问题。
开展党费收缴集中整改活动。4月28日,县委书记郭新耀在全县组织工作会议上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要求一定要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完成党费收缴工作任务。县委组织部先后3次召开部务会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组织召开了各单位主抓副职参加的党费收缴工作调度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党费收缴集中整改活动方案》,组织各单位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度“四项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县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进一步健全了党费收缴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等一系列制度。活动中,共完成补交1404人。
县纪委对县某公司支部委员李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分别给予该公司主抓党费收缴工作的党支部委员张某某、组织委员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对县某公司经理王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该公司纪检委员郭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截至2017年5月3日,县某公司完成党费补缴。县纪委对该公司党委书记高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该公司党群部党费收缴工作负责人杨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
(10)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抓党建的方式方法不灵活,执行党内生活制度不严”问题。联合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公室,组成督导组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严格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简报形式进行全县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①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支部没有党支部工作手册,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分别用普通笔记本记录,主持人都是局长一人,党小组会议记录2016年7月就已经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了”问题。县纪委对问题单位班子成员李某某(分管党建、政工工作)进行了诫勉谈话,给予该单位办公室副主任朱某某(主持办公室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党内警告处分。
②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支部领导干部党费收缴记录不全”、“个别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问题。责成问题单位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制作了党费管理账簿,健全了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把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考核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监督和指导,对落实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确保收到实效。
③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些支部党政不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政务公开、车辆管理、公车拍卖等事项”问题。县纪委对某单位班子成员李某某(分管党建、政工工作)进行了诫勉谈话。某单位对该单位某处党支部书记黄某某、某站党支部书记靳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成相关单位党组织就这些问题深刻反思,认真整改。
④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还有些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不能落实”问题。经查:某公司共有党员3名,书记李某某,党员郭某某和吕某。该公司党支部为1人支部,没有支委,故不能召开支委会。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反腐败协调机制的作用发挥不到位。反腐败协调机构主要成员单位之间移送线索比较少”问题。一是加强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我县于2017年5月22日召开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印发了《中共曲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试行)》,进一步重申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健全了协作配合机制,明确了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反腐败工作开展。二是建立完善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制度。县审计局健全完善了《曲周县审计局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后的上报程序和具体要求。县检察院制定了《曲周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的办法》。三是全面清理问题线索。开展了问题线索清理专项行动,县公安局发现涉及党员干部的案件25件;县检察院清理发现今年以来办理的案件涉及党员干部12人;县法院清理出涉及党员干部案件1件。
①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乡镇无证收费、罚款、滞留民政专项资金、乱发补助、截留挪用财政资金、公款私存”问题,经查:某镇未缴财政资金26300元。该镇只有一个零余额账户和粮食直补专户。零余额账户不能长期存款,故将款转到粮食直补专户。因粮食直补专户只能转账不能取现金,便用镇财政所工作人员高某某的名字开了一个过渡账户,随转随取。县纪委对该镇时任财政所长方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2015年,某镇滞留民政专项资金209129.40元,发放春节值班补助7400元。2016年5月前,滞留的民政专项资金已发放到位;2016年5月,已将值班补助全部追回。县纪委对该镇主管民政、财务及农业建设的党委委员暴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2014年,某乡在收取第一、第二季度社会抚养费时,未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正式票据,乱收费522632元;擅自扩大罚款范围,违规收取第三、第四季度计生存量罚款602505元;违规收取禁烧罚款2000元。县纪委给予该乡财政所长孙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②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部门实际发现的问题不少,……没有按规定向纪委移交”问题。经查:此项工作一直由某单位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某某负责,李某某认为在工作中发现共性问题比较多,未发现严重违纪现象,忽视了对问题的移交,致使2015年之后发现的经济责任、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等问题未及时移交县纪委。县纪委对李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
(1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检查。对近3年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人员年度考核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年度考核结果进行了认真核定,对不符合规定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了重新认定,该撤销的全部撤销。二是严格审核。在2016年度干部考核工作中,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向县纪委详细了解受处分人员情况,对受处分人员的职务、工资变动和年度考核等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进行重新评定,确保党政纪处分决定的规范有效落实。三是加强沟通。探索成立协调工作小组,由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人员参加,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及时掌握党政纪处分人员,并督促执行政策落实情况。建立违纪情况零报告制度,互通党员、监察对象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情况信息,及时通知违纪人员所在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作出组织处理,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不留死角、落实到位。
①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年度考核为优秀或称职,有的还领取年度奖励性工资” 问题。经查: 2015年12月22日,县纪委、监察局对某单位王某某(记大过处分、严重警告处分)、巩某某(记大过处分、严重警告处分)、王某某(记大过处分)三人分别下达了处分决定,2016年1月11日,该单位对三人的处分决定进行宣布。在2015年度考核中,该单位班子成员孟某某(分管办公室工作)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考核,致使巩某某评为优秀,王某某评为称职,王某某领取2015年度13月工资3297元(已退回)。县监察局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孟某某行政警告处分。
2015年12月22日,县纪委给予某单位韩某某严重警告处分,县监察局于同日给予其记大过处分。2016年1月6日,县纪委向该单位党组下达了《关于给予韩某某严重警告处分的通知》。2016年1月12日,该单位按要求进行了宣布。该单位在报送第13月工资表时尚未接到韩某某的处分通知,且年度考核还未进行,导致韩某某违规领取了年度奖励性工资。该单位已按规定追缴了韩某某违规领取的奖励性工资。县纪委对白某(主持该单位工作)进行了诫勉谈话。
②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处分决定不在当事人党组织宣布”问题。经查:2016年7月8日,某单位给予了王某某、杨某某行政警告处分,但未在规定的组织范围宣布。县纪委对该单位党组成员李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关于换届风气专项巡视情况
(1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硬性比例要求容易挫伤部分干部积极性。乡镇事业编制符合条件的人员占‘三类人员’的比例较高,在实际选配中,一些优秀的事业编制人员受名额、比例限制不能选配进乡镇领导班子,这部分人又是乡镇工作的主力,易挫伤其积极性”问题。
一是突出干事导向,增加事业编制人员比例。乡镇换届中,从基层工作实际需要出发,把长期在乡镇工作、农村基层经验丰富、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的乡镇事业编制干部作为选拔重点。换届刚开始,县委就把这部分人纳入选拔视野,结合年度考核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了充分摸底调研。按照省委、市委关于“三类人员”选拔工作的要求,在认真执行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尽最大努力增加事业编制人员比例。2017年元月份,在乡镇换届人事调整中,共择优选配事业编制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19名,占“三类人员”总数的82.6%。为掌握换届后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和运行情况,进一步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县委领导多次深入全县10个乡镇进行调研,与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理顺了干部情绪,乡镇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得到显著提升。二是树正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县委从曲周实际出发,注重在乡镇基层、项目建设一线、急难险重任务中选拔任用干部,结合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树立了“一个叫响、五个注重、五个不用”的用人导向。干部调整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与年度考核评估相结合,综合考虑干部人岗相适情况;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相结合,大力推进干部交流;与解决干部队伍老化、僵化等遗留问题相结合,逐步理顺干部情绪;与整治干部不作为、懒政怠政相结合,畅通干部“下”的渠道,放大干部调整的正能量,激发了队伍活力。特别是,把解决事业编制混岗干部作为重中之重,在符合上级政策要求的基础上,采取交流到事业单位任职、鼓励参加公务员四级联考和公开招聘、鼓励离岗创业,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组织分流。
(1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个别拟提拔人选审核不严谨”问题。坚持“四个凡提必”,严把任前审核关。把“四个凡提必”贯穿干部选拔工作始终,在动议、考察等环节,对干部进行全方位“体检”,严格审查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同时,广泛征求纪检、信访、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将有“硬伤”的干部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制度,从干部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环节,如实记录干部选任的整个过程,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记”,每个环节责任人都签字背书,做到可追溯、可倒查。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责任,凡出现“带病提拔”的,实行责任倒查,切实把责任挺在前头。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换届人选档案中缺少公务员登记表”问题。经查:2014年3月,杨某某被提拔任某乡政府副乡长。该同志任职后,属于事业单位人员调任公务员领导岗位任职,在向市委组织部报批进行公务员登记过程中,因市委组织部暂停办理公务员调任这项业务工作,未能及时办理调任登记手续。2016年6月,我县将杨某某等符合调任条件的28人呈报市委组织部进行公务员登记。市委组织部于2016年10月31日同意了我县呈报的意见。按照换届考察安排,我县于2016年11月8日起对10个乡镇进行了为期10天左右的换届考察工作。鉴于市委组织部已同意杨某某同志调任登记公务员,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换届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杨某某列为乡镇长人选考察对象。2017年1月25日至27日,依庄乡召开党代会和人代会进行了选举,杨某某满票当选为某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15)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巡视反馈的‘项目建设中围标、未招投标,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应收未收,违反财经纪律,不规范票据入账’问题,整改不深入、不积极”问题。
一是开展“回头看”。县发改局联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责任单位,对2016年招投标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整改。二是健全完善制度。转发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有关规定》。三是完善平台建设。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将招投标活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评标专家资源,统一管理,实现专家资源共享。四是强化监管。建立完善了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发挥行业自律机制的作用。县财政局建立健全了监管机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导方式,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票据入账督导督查工作。并组织各单位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和财务知识,使记账人员和财务审核审批人员相互制约、权责明确。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有的问题的责任人员未进行问责处理”问题,经查:郭某某任县某局局长期间,该局下属单位使用所申请的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工资及日常办公开支。县纪委对郭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县某局某站于2013年9月22日和2014年6月23日两次向相关技术人员发放补贴10.34万元,未按照有关实施方案使用该项目资金。县纪委对该局主任科员朱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该局给予该站站长牛某某行政警告处分。
三、对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县委共收到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23件,现均已办结。共初核7件、立案11件、了结5件。移交司法部门1人,组织处理2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其中科级1人、科级以下14人。其中,典型案件2个:一是某单位赵某某,2016年处理一起案件时,收到当事人装在向其报送有关证据材料的档案袋中的3000元现金和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赵某某未能及时将财物交还给当事人本人,而是交由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转交,导致当事人本人未能收到相关财物。2017年5月25日,县纪委对赵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某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张某,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克扣上级发放的保洁员工资1.8万元,用于村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时所租用的车辆、机械等费用支出。2013年至2016年共违规收取26户占地押金合计28.75万元,用于报刊费、环卫整治等开支。2017年4月17日,县纪委给予张某党内警告处分。
四、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一)层层加压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坚持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督促所有班子成员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一把手履行好领导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班子、带队伍,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督促各级纪委履行好党内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规范党费收缴。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选任标准条件,严格干部档案审核,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打下坚实基础。增强改革意识和担当精神,积极消化事业编混岗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对巡视发现的换届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持续加强对县乡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高度关注十九大代表的推选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三)持续发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加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的日常沟通,拓展领导干部谈心交流形式,营造团结、和谐、鼓劲的工作氛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入开展“庸懒散奢贪”和“不作为、乱作为”整治活动,持续整治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农村“两委”干部违纪违规等问题。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树立从基层一线、重点项目建设一线、扶贫攻坚一线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营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环境。
(四)着眼长效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加大后续整改工作力度,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整改的按照既定时限和整改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直到整改完毕;对整改方案提出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已经出台的制度,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不断完善整改长效机制。
(五)统筹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既是对曲周县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也是我们今后推动发展、干好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要以这次巡视反馈意见为遵循,把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与推进曲周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整改,彻底解决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影响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整改,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切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曲周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整改落实的成效和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实效来回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曲周的关心和厚爱,向省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11日至2018年1月11日)。联系电话:0310-885852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曲周县公仆路19号;邮政编码:057250;电子邮箱:quzhoujiwei@sina.com。
中共曲周县委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