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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柏乡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1-11 09:00:1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4日至2017年1月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柏乡县进行了巡视,4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柏乡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我们深刻认识到,专项巡视是对柏乡县委的全面政治体检,是对包括常委在内的全县党员干部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工作要求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自身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与省委要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柏乡县委完全赞同、诚恳接受,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四个意识”,坚定正确方向。柏乡县委始终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管党治党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正视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反躬自省,深查细究,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紧扣“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个重点,不回避不遮掩,一条一条整改,一件一件落实。

    柏乡县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四性”,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多次召开县委全委会、常委会、中心组等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推动工作。

    我们紧紧围绕总书记对河北工作“四个加快”“六个扎实”“三个扎扎实实”的要求,把总书记对河北的重要指示、批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学习、深刻把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协调发展,坚决拥护设立雄安新区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拥护和全力支持新区的规划建设,坚决服从服务大局,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落实,为我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添砖添瓦,贡献力量。

    (二)迅速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行动。县委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书记张万双同志立即召集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同志,对反馈意见逐项进行研究。4月13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4月14日,县委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广泛动员,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有力地抓好整改落实,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整改工作由县委常委会负总责。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张万双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李行军和县委副书记张新立任副组长,县委其他常委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整改小组、6个分组,均由县级领导分别牵头抓整改落实;制定了《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柏字〔2017〕3号),每个专项整改小组分别制定了《细化方案》,各分组、责任单位针对承担的单个问题分别制定《单项任务落实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具体步骤、详细措施。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推进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

    (四)强化工作举措,推动整改落实。逐级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拉出问题清单,列表督办,严格对照抓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建立周报告制度,要求各专项小组、各分组每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建立通报制度,对整改进度慢、落实不力的第一时间通报,增强各级各部门抓整改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强化督导调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周听取工作汇报,整改办公室三天一调度,天天开展明察暗访、现场指导,一督到底。

    二、整改落实成效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坚持立行立改,狠抓整改落实,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6个问题,先后制定了细化方案、单项任务落实方案以及单位部门整改方案共计83个;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12次,开展督导检查26次,印发简报、通报15期;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9个,运用“四种形态”追责问责140人,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目前,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3个。

    (一)巡视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责任落实”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牵头领导工作力度小,个别问题进展缓慢”的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中共柏乡县委关于强化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柏发〔2017〕12号),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并建立组织领导机制、责任分解机制、压力传导机制、履责报告机制、联系群众机制、督查检查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等。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县委定期听取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二是制定出台《中共柏乡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柏字〔2017〕4号),成立巡察机构,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实现巡察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与纪委、组织部联合成立督导组,将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近期重点,实行半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采取台账管理、挂账销号的办法,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推动整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对全县7个乡镇(区)、56个县直单位开展集中督导4次,下发提醒通知3期、督办卡2期。

    2.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两超两违’问题解决不够彻底,尚有146名(行政86名、事业60名)超编人员待消化”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柏办字 〔2017〕7号),一是严格退休政策,落实自然减员;二是合理调剂编制、调整人员;三是严把人员入口。抓好源头治理落实编制管理制度,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四是畅通人员出口。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鼓励和支持善于经营、敢于创新的机关工作人员离岗创办领办经济实体。通过县编办与组织、人社部门协调联动,现已全面完成超编整改工作。

    3.关于“移交问题线索处理”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存在个别问题线索初核进展缓慢的问题”,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增加办案力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县纪委监督类和纪检监察类内设机构、编制数量达到了编制总量的70%以上;二是修订完善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各成员单位共享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的暂行规定》(柏反腐字〔2017〕1号),加大调查力度,加快工作进度,高标准完成案件审查任务。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初核进展较慢的2个问题线索,现已全部办结。其中,关于运输公司转让营运线路问题,因重要涉案人死亡且问题久远没有新的线索,政策依据不足,暂存待查;关于反映柏乡中学薛建士的问题,现已查结,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其岗位等级。

    (二)“回头看”新发现问题方面

    1.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经常”的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制定出台了《柏乡县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柏发〔2017〕15号),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进一步明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以“三会一课”制度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抓手;二是建立了活动记录月检查制度,每月对各级党组织活动记录本进行检查,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开展各项活动时要留存影像资料,做到“有迹可查”;三是建立县乡村三级党建微信群,要求各级党组织通过微信等平台及时晾晒活动情况,确保活动开展经常性。截止目前,共检查党组织生活记录本200余本次,对其中气象局、物资总公司等10余个记录不规范的单位,责令重新开展活动、重新记录。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乡镇党委研究党建工作议题少、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对7个乡镇(区)党委会会议记录本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召集各乡镇(区)主管副职对党建工作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建立健全《柏乡县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柏字〔2017〕9号),要求各乡镇(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三是建立组工干部“1+X”联系制度,组织部全体工作人员分组联系各乡镇(区),及时指导督促乡镇党委研究党建工作,参加民主生活会。截止目前,共参加各乡镇(区)各种会议40余次,有效的规范了会议程序。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会记录不规范,存在与全体干部会议、领导班子会议混记现象”的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柏发〔2017〕6号),印制了“党组织活动一览表”,统一发放了制式党委会议记录本、党支部工作手册300余本,为各级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参考,为规范记录提供模板,保障记录规范、专会专用。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涉嫌‘带病提拔’”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县纪委通过调查取证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局长诫勉谈话处理,县委组织部给予当时考核组2名人员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进行干部“带病提拔”问题专项自查。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永伟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十八大以来提拔的干部进行严格梳理排查。截止目前,共排查提职干部149人次,未发现有“带病提拔”问题;三是建立健全了“带病提拔”防范机制。印发《关于规范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的意见》(柏办字〔2017〕13号),制定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细则》(柏字〔2017〕 12号),针对动议酝酿阶段,坚持“四凡四必”,前移审核关口,做到动议即审,该核早核。针对干部考察环节,适当延长考察时间,严格公示时限,增加了解项目,全方位、多角度地了解干部。同时,建立健全《柏乡县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柏发〔2017〕 10号),定期组织召开由纪检监察、公检法、审计、信访等执纪执法部门参加的干部工作联系小组会议,沟通干部有关情况,增强干部监督合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干部“带病提拔”问题的发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村党支部书记以权谋私、作风霸道,对群众态度蛮横”问题,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对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干部腐败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找准问题多发易发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大线索排查力度。重点对2016年县纪委查办的27件农村案件中涉及到的14名村支书、村主任,进行了综合分析研判,查找出违纪的原因及防范的关键点;二是开展纪律审查专项行动,重点查办基层干部和村干部在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涉农资金、社会稳定等方面腐败案件,重点查办基层干部和村干部“小官贪腐”案件,截至目前,县纪委查办各类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2人,分别给予了相应的纪律处分,起到明显震慑作用;三是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治理整顿工作通知》(柏办字〔2017〕15号),并督促乡镇党委加大对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和教育,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四是针对在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一批真正有效管用的制约监督制度,并出台《关于开展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柏办字〔2017〕17号),强化监督检查,扎紧制度的篱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四种形态’的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党委、纪委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解不全面,工作中第一、第二种形态运用较少”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落实“两个责任”,瞄准基层责任逐级递减、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弱化等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柏乡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柏办发〔2017〕7号),推进责任细化、具体化;二是印发《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柏发〔2017〕8号),优化监督模式,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三是规范谈话提醒,通过制度建设,确保谈有依据、做有遵循,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各级党委、纪委大胆运用“四种形态”,问责追责48人,挽回损失26万元。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共对38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组织约谈、批评教育;运用第二种形态进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7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分1人;运用第四种形态移送司法机关2人。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队伍思想不解放,观念保守,创新意识、进取意识不强;一些干部担当精神不够,怕得罪人”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确立学习对标对象。结合市委开展的“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守底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选取了河南淇县和邢台威县两个对标对象,赴河南淇县学习文化旅游、食品加工和现代农业等经验做法,赴邢台威县学习先进理念、深化改革和项目招商等经验做法,现已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准备近期实施。同时,要求各单位也要选取先进地区对标对象,明确赶超目标和赶超举措,力促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学习先进发展经验。借鉴威县改革经验,研究制定《关于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政策激励力度的若干规定(试行)》(柏发〔2017〕3号)和《柏乡县关于对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增加资金投放实施奖励的办法》(柏办字〔2017〕19号),针对政府融资难、企业贷款难等制约发展的瓶颈难题,在组建中兴建投融资公司的基础上,筹建了城市建设、农业建设、开发区建设、大健康产业和美丽乡村五个方面的融资公司,已融资3.47亿元;三是大力转变干部作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意见》(柏发〔2017〕4号),结合当前开展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集中印发《柏乡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柏乡县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柏乡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柏办字〔2017〕11号),通过网上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收集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意见,将问题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个人,集中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全力优化政治生态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市场营商环境。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少数干部作风疲沓,工作效率不高,还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脱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问题,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广大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印发《关于影响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问责办法》(柏办发〔2017〕6号),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增加监督检查的频率。今年以来,县纪委共印发通报3期,提醒谈话67人,诫勉谈话3人,县纪委书记约谈乡镇书记2人。通过各种形式的督导检查,全县机关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三)换届风气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五类责任主体’落实不平衡,缺少‘五类责任主体’责任清单”问题,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梳理出“五类责任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细化“五类责任主体”的职责任务、工作措施、时限要求和责任人,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平衡;二是实行乡镇机关干部驻村机制,对换届组织实施和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现场指导、监督,重点把好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关、选民登记关、村民代表推选关、自荐人资格审核关、投票选举关。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宣传力度不够。对乡镇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的培训不深入,少数干部群众对‘九严禁、九一律’等换届纪律要求了解得还不全面”问题,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在乡镇主要位置张贴《致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封信》,广泛宣传换届纪律,努力做到党员干部全覆盖,进一步增强遵守换届纪律的自觉性;二是拓宽宣传渠道,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在柏乡电视台、柏乡报播放刊登“九严禁、九一律”;三是利用柏乡发布、柏乡党建等微信平台,发布换届纪律系列警示片;四是利用村务公开栏张贴明白纸、每一条街道悬挂条幅、发放提醒卡等方式,增强普通干部群众对“九严禁、九一律”的知晓率。

    (四)关于反映党员干部问题情况

    1.省委巡视组共向柏乡县委移交信访件59件,其中重复访28件,实有31件。按照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32件信访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现已全部办结。其中涉及党员干部9人,立案2件,党政纪处分4人。

    2.省委巡视组共向柏乡县纪委移交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3件,已处理3件。其中,共了结3件;组织处理(批评教育)1人。

    3.根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我们举一反三,对类似案件通过“大起底、大排查”,对类似的问题再发现。自巡视“回头看”以来,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推进纪律审查工作。共立案调查违纪违法案件35件38人,结案2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其中,审查违反廉洁纪律问题3人,群众纪律问题7人,工作纪律问题24人,组织纪律问题3人,生活纪律问题1人。涉及乡科级干部5人,撤职以上重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实现了巡视成果的再发现、再震慑。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着眼长远、常抓不懈,在健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决不收兵,落实不到位绝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加快工作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尽快见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扩大战果;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制定目标、严格时限,挂牌督办;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

    (二)全面加强机制建设。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学习借鉴省市委的做法,瞄准腐败易发多发风险点,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不断扎牢制度的笼子,坚决斩断权钱交易的链条,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加快完善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和责任追究,从根本上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大党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定期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促进全县广大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11日至2018年1月11日)。联系电话:0319-772291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柏乡县邮政信箱001号(柏乡县城槐东大街县委巡察办);邮政编码:055450;电子邮箱:bxxszg@163.com.

    中共柏乡县委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