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1-11 09:00:1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30日至2017年1月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内丘县进行了巡视。4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内丘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迅速统一思想行动。巡视组向县委反馈意见后,县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逐条逐项学习领会省委巡视组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对一些面上问题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对一些典型问题和具体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做到查深摸透,所有问题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坚决防止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召开高规格整改落实大会,动员全县上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县委研究制定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内字〔2017〕12号),对整改涉及到的具体事项列出工作台账,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县委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列入重点督查范围,坚持“开门搞整改”,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倒逼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整体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三)坚决压实整改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县委其他常委为成员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5个分组。将巡视组反馈意见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每项整改任务分别由相关县委常委牵头具体负责,并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形成了责任到人、上下联动、层层合力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以理论上的清醒强化政治上的坚定。一是坚持每周一晚上固定召开县委集体学习会议,并举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领导干部专题学习会、研讨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系列讲话、学法律法规、学政策文件,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内丘实际相结合,对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加快”“六个扎实”总体要求和“三个扎扎实实”工作要求作出具体部署,坚决做到学在深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三是坚持巡视整改与推进当前重点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自觉服从服务大局,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主动在产业、生态、旅游等方面开展对接,推动一批项目签约落地,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内丘。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坚持立行立改、边整边改,狠抓整改落实,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6个问题,先后开展督导检查12次,印发简报、通报14期;完善制定各类规章制度20个。目前,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0个,基本完成1个,未完成2个。
(一)巡视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责任落实”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巡视整改责任不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没有压紧压实,整改工作抓的不深入,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甚至断档”问题,一是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用好问责利器,督促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直接安排,定期调度;要求纪委书记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较真碰硬,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真查真处真问责;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把巡视整改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制定出台了《内丘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内办发〔2017〕4号)等文件,完善“清理+问责”长效机制,由县纪委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以及上级交办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贰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行政、事业单位超编问题还没有整改彻底”问题,研究制定了《内丘县行政事业超编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内字〔2017〕15号),并多次召开调度会,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目前,通过自然减员、将事业编制占行政编制人员调整至事业单位或另册管理、将超编人员调整至空编单位、重新核定编制等方式,已将行政事业超编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内办字〔2017〕11号),在编制总量内,探索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确保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用编需求。
3.关于“移交问题线索处理”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个别转办信访件督办不力”问题,一是开展了问题线索“清仓”行动,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处置方式,对问题线索进行再清仓、再起底。截至目前,已清理信访、涉刑等问题线索60件。二是修改制定了《纪检监察信访件处理工作办法》(连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廉政回复的实施办法(试行)》以内字〔2017〕20号文件印发),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信访件的责任人、办理时限和具体要求。三是加大督办力度,对信访件交办后及时跟踪督办,建立台账,定期调度,时间过半后进行书面督办,对工作不尽责、未按期办理的进行责任追究。
(二)“回头看”新发现问题方面
1.关于“党的建设”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建工作薄弱,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问题,制定了《关于整顿2017年度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实施意见》(内字〔2017〕18号),利用5月中旬至11月底这段时间,通过实行县领导分包责任制、抽调人员成立驻村工作队、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集中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加强贫困村党组织建设集中攻坚、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等措施,对47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转化,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党建的突出问题,为年底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夯实基础。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下一级党委(党组)组织生活不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等制度坚持不够”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签订《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目标责任书》和《农村党组织书记631岗位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二是修改制定了《组织生活备案制度》《组织生活会议记录制度》《党建专项述职制度》(内字〔2017〕14号),每年召开一次党建专项述职大会,专门听取下一级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和党员管理等情况汇报,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格局。要求填写《会议记录本》《党支部工作手册》,如实记录开展组织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内容,并将开展活动的影像资料进行备案。5月5日,各基层党组织按照统一要求,结合现阶段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自定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将党员主动交纳党费列为主题党日活动第一项议程,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党性观念。三是修改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制度》(以内字〔2017〕20号文件印发),通过举办专题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印发通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3月6日,组织全县200余名妇女干部职工代表开展“做贤内助就是做幸福的保护神”专题警示教育大会;4月6日,组织新提拔重用的91名领导干部前往隆尧监狱开展“观狱守廉”警示教育活动;7月份是县委确定的“警示教育月”,届时将组织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四是成立4个调研督查组深入县直、农村和非公企业共156个基层党组织,对组织生活、警示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以内办发〔2017〕2号文件印发)、《关于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内字〔2017〕10号),由县纪委、县督考中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不力、执行打折扣的,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内丘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要求各党委(党组)每年分两次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半年和全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要求各乡镇、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书面向县委述学述责述廉,同时抄送县纪委。三是成立县委巡察机构,制定出台《中共内丘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内发〔2017〕3号),聚焦“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等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覆盖的巡察监督。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次数不多,对乡镇和县直单位指导督促力度不大”问题,一是修改制定了《中共内丘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内字〔2017〕16号),对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在“议事决策职责”部分明确提出:研究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研究在全县党组织中开展学习教育,研究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情况,研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听取县纪委常委会工作汇报,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常委会委员述责述廉。在“议事决策程序”部分明确指出: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遇有重要情况和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二是修改制定了《内丘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内字〔2017〕17号),明确要求县级干部对分包乡镇、分管部门“一包到底”负全责,平时多深入基层一线,减少机关办公时间,每周至少一次到分包乡镇或部门指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乡镇党委2016年度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党风廉政建设仅仅停留在学习文件层面上”问题,本着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的指导思想,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党组)对照这一问题全面进行自查整改。一是结合开展深化干部作风整顿暨“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守底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内办发〔2017〕1号),要求各党委(党组)着力查找在政治理论学习、严格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深入整改,接受监督。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两谈一会”,通过提醒谈话、组织约谈和召开民主生活会,促使各党委(党组)进一步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抓紧抓好。今年以来,共开展提醒谈话68批次、239人,组织约谈7批次、8人。三是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着力解决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思想上漠视、行动上忽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不够有力,在敢于揭短亮丑上还有差距”问题,一是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重点从加强思想教育、规范组织生活、端正用人导向、密切联系群众等四个方面抓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内字〔2017〕9号),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规范党员管理,创新教育形式,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各项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调研督导月活动,县委组织部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时间、次数、内容情况进行检查并现场指导。四是每年年底组织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摆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开展触动思想、触及灵魂的自我批评和实事求是、推心置腹、揭短亮丑的相互批评,列出《问题整改清单》,逐项销号整改,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四种形态’的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党委、纪委工作中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还有欠缺,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运用较少”问题,一是加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研讨学、干部讲堂专题学、廉政教育警示学“四学机制”,深入学习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关论述。二是组织“学规则、用规则”主题培训会、邀请专家举办讲座,并充分依托一报一台一网一屏两个客户端(内丘报、县电视台、内丘之窗、扁鹊公园大屏幕、“内丘发布”和“鸽城清风”微信公众号),对“四条例”“两准则”“一法律”以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内容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三是制定了《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廉政回复的实施办法(试行)》(以内字〔2017〕20号文件印发),要求党委(党组)、纪委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二种形态,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推进关口前移。今年以来,共对29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组织约谈、警示谈话、通报批评,对20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四是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上,坚决查处侵蚀基层政权的行为,强化第三、四种形态震慑效果。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15件,查处各类违纪案件15件(其中大案要案5件),给予2人开除党籍处分。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干部作风不实、懒政怠政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状态不佳”问题,一是结合换届领导干部调整,对全县重点工作强力推进指挥部进行了调整充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工作强力推进机制的意见》(内发〔2017〕2号),由县委书记任总督导,县长任总指挥长,分管县领导任指挥长,建立起党政主要领导牵头挂帅、主管领导分头负责、乡镇部门高效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精准有效落实。二是组织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10个牵头单位和33个责任单位,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设立“小金库”、基层“微腐败”等问题。三是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对干部作风建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常态监督,由县纪委组成督查组对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狠刹懒政怠政歪风。在全国“两会”期间,重点对信访稳控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在岗、乡镇干部走读及大气污染治理等情况进行了不间断督查,共督查有信访隐患的村286个(次)、县直单位42个(次),与信访人见面874人次,印发专报17期、通报2期,发现问题5个,问责6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3人),取得了“零非访”“零集体访”的好成效;共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取缔散乱污企业131家,拆除10吨以下燃煤锅炉84个,有力促进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开展立项监察,由县纪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重点企业、分包一个重点项目、确定一个重点单位,通过实地查看、走访了解等形式深入一线,倒查监督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县纪委组成了由纪委常委带队,抽调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人员组成的专项督查组,围绕项目建设、承办全市首届旅发大会、美丽乡村建设、扶贫攻坚等全县重点工作,深入有关责任单位开展专项督查,以不落实、慢落实的事倒查不落实、慢落实的人,为各项工作又好又快推进提供了保障。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督查12次,印发督考通报13期,问责通报1期,对2个县直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四是深刻剖析近三年来内丘县查处的农村典型案件,查找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措施,初步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草案)》,努力从制度层面上解决基层干部作风不实、懒政怠政、担当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和状态不佳等问题。
(三)换届风气方面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没有按要求设立换届风气监督专用举报电话(兼用纪委举报电话),没有开通换届风气监督专用受理平台,持续换届风气监督检查有待加强”问题,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县委组织部及时设立了换届风气监督专用举报电话0319—6861002,同时使用县委组织部电话0319—6867116和县督考中心举报电话0319—6867119,开通换届风气监督专用受理平台,明确专人24小时值守,并建立工作台账,专门受理有关违反换届纪律的举报。
(四)关于反映党员干部问题情况
1.省委巡视组共向内丘县移交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3件,到目前已全部办结,共立案10件、谈话函询2件、了结1件;移送司法部门1人;给予党纪处分16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科级以下15人(含上述移送司法部门1人);组织处理1人。
2.省委巡视组共向内丘县移交信访件26件(含重复件1件),到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对8件(含重复件1件)业务内信访件,初核了结2件,谈话函询1件,了结4件,全部予以办结;对18件业务外信访件,全部移交并办结。
3.在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群众信访件办理工作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对类似问题进行“再发现”,形成有力“再震慑”。巡视“回头看”以来,新发现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工作纪律和扶贫项目资金、村卫生室建设资金、“7.19”抗洪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共72件,到目前,共初核72件,立案7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5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科级以下51人;组织处理43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巡视反馈意见,紧盯各项整改任务,全力以赴抓整改、不折不扣抓落实。要以“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为载体,持续用力抓整改,确保把巡视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一)坚持整改落实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把整改工作盯紧盯牢,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持续用力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大力开展综合整治,常抓不懈,确保实效。
(二)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体制机制,夯实各级党委(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纪委要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三)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干部作风保障,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以更大力度持续推进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祛除“四风”,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效。全面总结巡视整改工作经验,注重预防、注重治本,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加快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真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11日至2018年1月11日)。联系电话:0319—6861001(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内丘县扁鹊大道269号—501信箱;邮政编码:054200;电子邮箱:zgnqxwxcb@126.com。
中共内丘县委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