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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水市冀州区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1-11 09:00:1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7年1月10日对冀州区进行了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并于4月1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冀州区委对巡视意见高度重视,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严肃对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推进,聚焦问题、以上率下、层层压责、持续用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衡水市委召开巡视整改动员会和省委巡视组向冀州区反馈意见后,连续召开区委常委会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孙云霞为组长、区长石英俊为副组长、各常委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省委反馈问题主动对照对号,分别确定了牵头领导、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4月15日召开了全区动员大会,各乡镇各部门17日之前全部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建立了相应组织,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

    (二)精心安排部署,细化整改方案。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重点整改4方面12类问题,细化分解到4个专项整改小组和12个分组,逐一明确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和责任单位,每个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整改落实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结合衡水市委对乡镇巡察反馈意见,梳理乡镇存在问题,与省委巡视整改同步推进,提升了乡镇整改实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整改标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时间观念、效率意识和标准要求,建立项目化、台账化推进机制,周汇报、旬调度、旬通报,倒排工期、挂图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落实进度慢、工作落实不力的,全区通报、严肃追责。区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重点问题亲自督办、直接推动。区纪委牵头组成3个专项督查组,建立了日常督导、定期通报和周调度制度,先后召开了3次调度会,开展了9轮督导,下发督导通知11次,提醒谈话、函询10人,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2个,提高了整改实效性。

    (四)突出成果应用,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与重项工作推进相结合,及时总结经验,强化成果运用,研究完善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转变为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转变为完善工作思路的过程,转变为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转变为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一项一项整改,一个一个攻坚,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2个具体问题,已经完成11个,基本完成1个。通过整改,压实了管党治党责任,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了一批长效机制,营造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环境。

    (一)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1)针对“有的落实整改任务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两个责任传导压力逐级落实不够,区委出台了有关制度,组织了几次检查就认为整改到位”问题。一是区委理论中心组组织了2次“两个责任”专题学习,区委常委逐人发言,增强了班子成员的主体、主责、主抓意识,增强了政治担当和定力。邀请中央党校王懂棋教授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全区科级以上干部和部分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专题授课,各级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加强。二是组织开展述职述廉活动,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必述首述内容,查找存在问题,剖析原因症结,制定改进措施,提升各级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加强主体办力量,由原来3人增加到6人,进一步完善了督导检查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主体责任管到位、抓得牢。四是制定了2017年度区级和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任务清单,明确了各级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的年度“路线图”和“计划表”,督促各级党组织依照清单履职尽责、倒逼问责,切实做到“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确保主体责任全覆盖。五是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3次集中专项督导,并把专项督导作为长期措施,解决不好绝不撒手,失职失责绝不放过,确保主体责任、整改责任全面落实,让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落到实处。(2)针对“部分区直单位和乡镇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不到位的问题,且对《意见》落实情况一层不如一层,如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次数、谈话质量普遍不如区直部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一是召开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集体廉政谈话暨警示教育大会,区委书记同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签订责任状,明确管党任务,下压治党责任。同时,区直部门与基层站所、分管科室(下属单位),乡镇党委与村党支部也都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做到了主体责任全覆盖。二是区委书记同各常委,区长同各副区长,区级领导和分包乡镇部门,乡镇、部门和下一级单位层层开展廉政谈话,面对面把主体责任讲明、说清、压实。三是制定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形成了落实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2.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12项整改任务中9项整改到位、1项取得阶段性成效、2项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关于乡镇违规设置专职党委委员的问题目前已通过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彻底整改完成。关于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不够和存在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2项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以“回头看”为契机强化整改攻坚:一方面从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入手,开展系列学习教育、督导述职等活动,把签订责任状和廉政谈话延伸到最基层,把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最基层;另一方面,从强化纪检组织监督责任入手,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懒政怠政整治等行动,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明察暗访,促进党员干部作风持续转变。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并将驰而不息抓落实,严防问题反弹。

    (2)针对“一些干部责任担当精神不强,满足于当四平八稳‘太平官’问题整改不到位,基层干部不担当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干部反映区直部门个别领导束缚手脚不敢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担当意识也不强”等问题。一是开展解放思想讨论活动。开展“撤市建区、建设活力冀州、实力冀州、魅力冀州大讨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抢抓撤市建区、协同发展两大机遇,着力解决“怎么看、怎么办、谁来干、怎么干”四大问题,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定位大局、谋划发展。组织区乡村三级干部赴周边县市和外省市学习取经,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突破。二是开展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出台《2017年度增比进位、夺旗争先活动方案》,围绕68个单位400余个项目,发放查摆问题情况表50份,梳理问题189条。以组建行政审批局为突破口,开展“学比提创”系列活动,简化审批程序、缩减办事环节48个、压缩办事时限累计563天。三是开展为官不为、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围绕脱贫攻坚、“放管服”改革等工作,针对“7个方面整治内容”发放调查问卷200余份,组织民营企业座谈3次,分6组调研走访,列出市场主体和群众反应强烈5类12项突出问题《一览表》,运用明察暗访、集中督查、重点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挂账督办,整改问题78个,提醒谈话2人,给予纪律处分3人。四是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公开2部电话和1个邮箱,利用纪检网站“信访举报台”和官方微信“微投诉”,梳理汇总“双权双责”监控平台举报信息,收集问题线索,研判梳理干部履职问题16个,并进行了调查核实。

    3.关于移交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区纪委组成复核组对省委第九巡视组交办要结果的全部13件问题线索进行重新复核。其中1件市管干部,市纪委已立案处分。其余12件线索全部复核复审完结,纠正处分偏轻问题1件,新立案(拟)处分2件、提醒谈话1件;其他未发现查处不到位问题。在审核问题线索同时,着力提升纪律审查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大纪律审查人员教育培训力度,邀请上级领导对纪检干部开展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一规则两准则四条例”等党规党纪,提高了纪律审查干部综合素质。二是细化监督管理办法,深入查找执纪审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订《问题查处质量双负责制度》《关于加强乡镇纪律审查工作的意见》《纪律审查问题线索查否复核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责任追究办法》等7项制度,细化线索处置的监督管理,杜绝查处不到位问题发生。三是开展案件质量审查活动,对纪律审查案卷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错,确保查处的案件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二)关于“回头看”新发现问题情况

    针对“农村基层党建缺失,有关信访较多,存在不稳定因素。有的村两委班子不健全,有的村长期不换届,有的村村支书未经换届选举直接连任并兼任村主任,有的村村务工作开展十分不力,群众反映比较大”的问题。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精准突破提升年”和“后进村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形成重抓党建、大抓基层的导向。一是深化排查摸底。逐村进行“五查两访”,对“长期不换届、违反换届纪律程序、村务工作开展不力”的问题村进行摸排,确保一村不漏。在此基础上制定《后进村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4月18日召开了动员会,层层进行部署。二是集中力量整治。对排查出的57个问题村全部落实“三带一包”责任制,选派57名“第一书记”,由1名区级领导带队,带领1个区直部门、1个驻村工作组和1名乡镇干部分包1个后进村,并安排154万元专项资金,帮扶问题村化解信访矛盾、配齐村级班子、改善活动场所条件。三是强化督查问责。在衡水市随机抽取15%核查基础上,区本级抽查核实比例达到85%,确保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成立5个督导组进行督查,目前已经实现抽查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调度,提高了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制定了《关于加强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化、常态化。目前,已对5个工作不在状态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整,排查出的57个村中已经有56个村实现了转化升级,转化率达到98%。

    (三)关于换届风气专项巡视情况

    针对“对换届不再继续提名人员的思想工作做的还不够”和“对乡镇干部有关换届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不力”两个问题。一是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区级干部对不再继续提名科级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对未提名人员以及提名未任用人员共97人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讲清换届政策,讲明换届纪律,疏导思想症结,分别建立谈心谈话台账和《谈心谈话记录表》,撰写谈心谈话情况汇报。二是开展政策问卷调查。安排五个督导调研组分别对10个乡镇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重点人员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以及新班子运行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相继发放调查问卷和民主测评表487份,个别谈话186人,实地走访25个村,查阅整改资料200余份。通过督导调研,进一步宣传了换届政策和换届纪律,对存在情绪的干部进行了思想疏导,目前新班子运行平稳。三是加强换届后干部队伍建设。举办了新任职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培训干部62人。结合换届调研情况,出台了《加强新任职科级干部跟踪考察暂行办法》《乡镇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推行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衡水市意见进行自查自纠情况

    (1)针对“有些任务整改标准不高、要求不严”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和《“再回头看”方案》,对照省委第九巡视组、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集中开展再回头看活动。组织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对工作不够细致、标准不够严格、制度不够规范等问题,逐条梳理、深查细找、立查立纠、整改留痕,整改问题191个,建立健全制度26项。区纪委对10个乡镇和78个区直部门开展督导,将巡视整改问题细化为4类9项清单,对照台账逐项检查,督促整改问题132个,问责44人次,其中纪律处分7人、组织处理25人、诫勉谈话4人、谈话函询2人、约谈6人,推动了整改任务高标准完成。

    (2)针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存在处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方案》,梳理确定9类重点问题,以职责清单、督查清单、整改清单、制度清单、问责清单“五个清单”为抓手逐项督导清理。二是印发《纠正“四风”专项督查行动自查通知》,对领导下基层调研、接访约访下访等21个方面开展自查整改。三是组织财政、审计等14个职能部门牵头开展“1+N”专项督查,对存在不规范性问题或薄弱环节的10个单位发出整改《督办函》12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6个,问责4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1人。

    (3)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以及“落实‘凡提必审’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一是开展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 组织部牵头对管档单位开展专题培训,统一审核标准,派出专人进行审核,逐人逐卷规范填写《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核对表》,应审3399卷,审核率100%。二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对“应审980人”特别是乡镇换届新提名62名干部,严格按照要求逐人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等信息,全部复核完成。针对档案管理存在问题,抓好科级干部任前档案审核机制落实,健全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查阅借阅、转递保密等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4)针对“‘两代表一委员’的产生、大会选举、信访查核等重点环节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了换届后问题隐患和风险点排查核查工作并进行重点监控,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代表委员”推选全程纪实制度落实100%,做到了每名代表、委员的产生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5)针对“‘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专项资金清查处理,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伙食补贴”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一是明晰政策标准。财政局组织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对专项资金使用和津贴标准进行全面讲解,防止此类问题发生。二是组织开展自查。纪委、财政局、审计局组成专项小组,以专项资金2类7个问题和津补贴6类问题为主要内容,组织72个单位开展自查。三是开展联合抽查。围绕动用专项资金支付旅行社参观学习费、考察学习费用和违规发放加班费等问题,重点抽查了10个单位,均未发现此问题。

    (五)省委巡视组交办线索查办情况

    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17件,1件非有关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已交有关部门处理,16件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已调查办理。其中,司法机关立案调查2件,纪检监察机关以重信程序研究了结2件、初核12件(8件转立案审查,给予纪律处分13人、诫勉谈话2人、其他组织处理2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虽然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些差距,下一步着力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努力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将巡视整改工作时刻抓在手、记在心、扛在肩。对巡视整改进行“再回头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以及违反“六大纪律“等方面突出的问题,深入查找整改落实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措施、巩固成果。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严肃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线索,推动压力上肩、责任生根。坚持“严”字当头,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构建严查严管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不断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特别是针对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岗位,针对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剖析,举一反三、持续用力,循着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堵塞制度漏洞,构建长效机制,着力形成管人、管事、管钱、管权的制度体系,大力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统筹推进加快发展。把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提升工作水平的契机,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相结合,与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微腐败”两个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通过扎扎实实的整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向上级党委政府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11日至2018年1月11日),联系电话0318-861200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冀州区冀新西路冀州区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jzswxsb8612727@163.com。

    中共衡水市冀州区委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