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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光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1-10 10:20: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1月1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东光县进行了巡视。3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东光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们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和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工作重心,迅速贯彻落实,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分解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将整改任务逐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要求必须高标准、高质量、按时间、按进度立即进行整改。期间,县委、县政府多次进行督导调度,各牵头领导直接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积极负责,狠抓落实,确保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到目前,整改工作全部达到或超过时间进度,属于中长期任务的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4个、基本完成7个。

    (一)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省委第九巡视组向东光县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分别及时上传“东光政府网”、“东光清风网”,对3月30日、4月7日召开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会议、全县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在县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做重点报导,扩大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社会知晓度。二是以县委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向东光县委的反馈意见》、《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分解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牵头领导和单位,制定了操作性强的目标措施,严格整改落实责任,层层压实责任链条,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三是开展整改任务承诺活动。要求各责任单位“一把手”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要务,向县委承诺整改时限、目标、步骤,确保了整改进展和效果。四是充分发挥县委巡察组的监督作用,开展专项巡察。制定下发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表》,重点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同时,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了逐项整改,对账销号。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协调联动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强化领导,靠实责任。成立了县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小组组长统一领导,各责任领导具体实施,日常工作由县委办、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协调,抓好责任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整改任务。二是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坚持每年与各级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每年开展一次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四述”活动;各常委和政府副县长针对分管联系单位干部开展责任压力传导类谈话;强化对各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纠正错误,真正把责任压力传导到“末梢神经”。三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定期不定期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督查,促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把责任扛到肩上、落实到行动中。

    (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担当还不够强”的问题。①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依托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开设了专题网班。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两学一做”等重点内容,筛选了十个专题,开设了东光县强化“四个意识”专题网班,将全县1200多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纳入了网络培训范围。指导各单位以会代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县委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各单位也通过“一把手”传达上级精神、分管副职讲业务、机关干部谈心得等方式,积极倡导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团结奋进、廉洁干事的良好风气,带动了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积极谋划主体班次,举办了新当选的市“两代表”培训班,下一步计划组织举办新任职科级干部培训班,重点对依法行政、领导艺术、党规党纪、急难事件应对等内容进行培训。②加强干部平时考核。研究制定了《东光县领导干部平常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提出除年度考核、个别提任考察、换届考察外,综合运用审计、督查等方法,对领导干部日常表现进行动态性、经常性考核。对中层干部,特别是窗口单位干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制度管理,完善日常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③加大督查惩戒力度。下一步将充分利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对事业心不强、开拓创新不够的干部,特别是不干事、不守纪的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党政纪处分。④推进干部有序交流。年初,以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调整交流一批干部,实现了乡镇班子成员的新老交替和轮岗交流,领导班子的年龄、学历、知识结构均得到极大改善,干事创业热情得到有效激发。下一步,将择机对县直单位干部进行调整。

    2.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面”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3年11月以后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人,调整清退后,另册管理的23人中仍有2人财政列支”问题,经梳理,其中一人财政列支,未列入编制管理;一人已列入编制管理,财政列支。鉴于以上2人的情况,按省委巡视组要求和“一问责八清理”规定,一是对未纳入编制管理人员,其人事档案及人员数据库将和其他21人一样进行另册单独管理,不再财政列支;二是对已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按2016年6月14日沧州市召开的全市清理违规进人推进会要求,将按上级部署适时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按干部管理权限,纳入正常管理,不合格者不再财政列支。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当中。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与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工程竣工至今未进行决算评审”问题,该项目总体决算评审已经完成。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法院办公大楼存在合同签订要素不全”问题,经对合同文本逐款逐项对照梳理,一是存在施工进度与拨款比例没有详细约定注明;二是存在“验收与工程成本”、“缺陷责任与保修”等项没有约定。对于存在的以上两项合同要素不全问题,现已完成补充完善合同要素工作。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异地绿化款10万元未按规定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2015年3月转入地方绿化公司,绿化项目至今未实施”问题。10万元异地绿化款已按照有关规定于2017年5月10日送交县财政;异地绿化项目已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于4月底完成异地施工建设。对于未按规定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县政府召开了全县非税收入工作调度会议,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要求全县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合项收支,严格堵塞漏洞,落实收支政策有关规定,严防坐收坐支,挤占挪用资金问题。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治理化工企业环境污染中,监督检查力度不够”问题。县政府制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执法,扎实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一是摸清底数,有的放矢。按照上级要求,对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掌握企业经营现状及手续办理情况,合法经营的要求其进一步规范生产,对手续不齐全的责令其限期补办,逾期没有完善手续的,一律予以关停取缔、“两断三清”。近几年来,先后关停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环保手续企业26家。二是源头治理,严格把关。加强对化工企业的审批和日常监督管理。对不符合产业要求的化工企业一律不予审批。对不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产的,责令企业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停取缔。近几年来,先后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32个。三是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在大单镇新建大单环保分局,加大对大单镇、秦村镇的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化工企业日常监管及现场巡查,对重点企业坚持每天现场监察或抽查1次,一般企业定期开展现场监察或抽查。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责令企业整改,对能够即知即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关停。对所有没有环评手续的企业,全部予以关停。四是强化责任,分包到人。按照环保网格化监管责任机制,对所有化工企业全部分包落实到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乡镇干部具体人,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因工作不到位,环境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目前,县政府成立了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聘请了9名网格监督员,进一步加强网格企业监督管理。五是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部门履职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升和改善全县环境质量。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东光县仍有部分企业利用夜间偷偷生产并违规排放,小流域水污染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等问题”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开展了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随时研究全县环保工作面临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开展渗坑渗井、污染坑塘河渠、水污染防治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排污企业,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确保全县环境安全。自2013年年底以来,县环保部门针对偷排偷放、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18起,拘留犯罪嫌疑人26人,刑事判决8人,有效震慑了各类违规偷排偷放现象的发生。在强化综合治理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工作中,加大对重点河流、水库周围环境监管,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国10条”和“省50条”,县政府制发了《东光县“河段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了重点河流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制”,加强巡查,坚决取缔沿河两岸非法排污口。加大对化工企业,特别是涉水企业重点排查和登记,督导相关单位及企业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实施了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扩规工程,加强监管,确保进出口水质稳定达标。县环保局每月定期对县内6条主要河渠开展水质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目前,在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和城市环境保护取得成效的同时,生态环境建设得到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县大气、水、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年度计划全面落实。环境监察、清洁生产、自然生态等工作稳步推进,环境应急能力不断加强,生态县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各项环保投入不断增加。全县环境质量稳中有升、逐渐改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以新的发展理念为统领,坚持环境治理和保护两手齐抓,约束和激励两端发力,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推动“生态东光”建设迈出决定性步伐,让人民群众真正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二)关于“回头看”新发现问题情况

    1.关于党的领导方面。一是突出抓好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长远有规划、全年有目标、年初有部署、中期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已两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全面靠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党风廉政建设逢会必讲、逢下必查,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案件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亲自谈话,各种警示教育活动亲自主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县委常委包乡镇、副县长包系统责任制,对分包乡镇和分包系统全面负责,对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到同抓、同管、同落实、同担责,对各种项目随时跟进,各种情况深入了解,对存在的各种风险超前预警,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查处,对各种隐患随时排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四是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县纪检监察机关带头加强学习,理清工作思路。充分采用廉政“大课堂”定期对县乡村三级干部进行辅导培训,教育引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树牢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不怕得罪人的思想,有效解决了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五是深入推进“三转”。对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再优化,使执纪办案人员达到了60%以上,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实行片区管理,建立了村级纪检员制度,实现纪检监督工作全覆盖。继续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把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还给主责部门,全面落实县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和单位纪检员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以外其他工作的要求,把主责主业聚焦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六是强化压力传导。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制度,县纪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充分利用集体学习、常委会议、定向工作督导等方式,采取集体约谈和一对一、面对面约谈委局机关干部及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切实把执纪监督的责任扛起来,把纪律规矩挺起来。七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纪在法前,持续开展干部作风纪律明查暗访督查,加大问责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建立完善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查办和预防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审计、信访部门的协调联系,形成纪律审查的合力,有效提升了监督效果。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违纪违法案件,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及时查处违纪违规的人和事,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倒逼各级主要领导和纪检组织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2.关于党的建设方面。(1)强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了《东光县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指导全县党员学习必读书目,争做“四个合格”党员。制定了《东光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统筹学习任务和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和学习形式,集中开展学习教育。5月9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重温入党誓词、学习传达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关文件精神等为内容,开展了第一期集中学习,为全县党员学习树立了样板。5月16日,召开“县委书记讲党课”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会,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正式启动并全面推进。(2)严肃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发了《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明确基层党组织生活召开时间和基本内容,并将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的重点。2月份组织召开了县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乡科级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3)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正职两备、副职一备”的原则,加强后备人才的培育和储备,建立了1570人的村企业家、大学生村官和致富带头人后备人才库。组织召开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实施乡镇党委书记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创新举措和完成时限,9个乡镇党委书记申报创新项目15个。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百日攻坚”行动,继续按照倒排15%的比例,确定68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安排县级领导分包、县直部门帮扶、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开展集中整顿转化。(4)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活动。实施了“双百”工程。选聘100名专兼职教师、确定100个培训课题,建立师资库和课题库,为更好地开展党员培训打下了良好基础;开展了全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宣讲;组织基层党组织讲党课650人次。(5)关于干部档案核查问题。依据干部档案专项核查结果,将全部在岗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再次印发本人,签字确认。对审核信息不认可的,限期提供依据材料。对部分干部提供的依据材料,由部务会进行专题研究,综合研判;对个别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进行集体面谈,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到目前,《干部任免审批表》签字和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一是加大宣教力度治病救人。组织全县各单位领导干部安装、关注市纪委监察局“两微一端”,并逐步扩大到党员领导干部乃至全体党员。到目前,全县9个乡镇和101个机关单位的1000余名主要领导干部已经关注了“两微一端”工作平台,并能做到认真学习浏览、点赞和及时转载。开展以“为民务实高效”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加强立体宣传教育。到目前已经在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宣讲活动十余次,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二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纪委将十八大以来有关“八项规定”精神的文件和规定整理发布到“东光清风网”、县纪委微信工作平台等媒体,定期组织大家浏览学习。到目前“东光清风网”的总点击量已经达到了31万多次。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六项规定》,实行分级报告。严禁大范围下通知收取礼金。严禁跟风攀比、讲排场、比阔气。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非亲属婚嫁事宜中当“观亲”或陪“观亲”。严禁因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而影响正常的机关工作秩序。严禁用公款随礼以及动用公车、动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同时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在全县9个乡镇447个自然村中大力推广连镇镇小邢村和南霞口镇王青村的经验做法,倡导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断移风易俗。三是积极构建立体监督网络,不断延伸监督触角。认真贯彻落实沧州市委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作用的意见》,加强对基层纪律检查委员的指导,制定学习培训、例会等五项工作制度,明确要求基层纪律检查委员履行七项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基层纪委监督检查的作用,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换届风气专项巡视情况方面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部分工作部署的多,检查少,深入细致不够”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了换届程序审查“回头看”活动。通过查阅整理换届材料,进行再梳理,重点对代表资格审查、换届纪律要求、换届风气监督等薄弱环节进行了再梳理、再整改。二是开展换届风气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组织群众代表进行换届风气座谈,及时吸取宝贵的意见及建议,提高换届风气监督的知晓度,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三是开展换届信访线索重点核查活动。充分利用“12380”、信访、举报邮箱、短信和舆情监控等形式,对换届期间和换届后涉及的换届风气、换届人选等问题进行再核查、再清理,防止干部“带病”上岗。

    认真梳理和处置省委巡视组“回头看”移交的问题线索,本次共接收问题线索49件(其中8个重复件,计41件),目前已处理41件。共初核17件,立案4件,谈话函询5件,暂存3件,了结13件。组织处理1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其中科级以下3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对整改工作的要求,继续抓住巡视整改的重要契机,强化源头治理,按照标本兼治原则深化整改落实,不断推动全县巡视整改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锲而不舍抓整改。坚持班子不散、力度不减,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已经整改完成的抓提升,正在进行整改的抓调度,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目标要求,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 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通过扎密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一岗双责”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促进广大干部廉洁从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1月10日)。联系电话:0317-781712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东光邮政分公司邮箱3号;邮政编码:061600;电子邮箱: dgjwjys@163.com。

    中共东光县委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