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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1-10 10:20: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1月1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沧县进行了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3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沧县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落实省委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指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相关县级领导干部牵头,具体抓好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学习传达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作出安排部署,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迅速铺开、有序推进。

    (二)细化分解任务,狠抓问题整改。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县委制发《落实省委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指出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逐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逐一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各牵头县级领导干部逐条对照整改问题进行协调调度,进一步细化责任,量化任务,确保不

    漏项、无盲点,形成了协调联动狠抓整改的工作合力。

    (三)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县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高度负责地抓好整改工作。实行整改问题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逐个问题挂号,整改一件销号一件,整改不到位决不放过。坚持严督实导,通过明察暗访、现场调度等方式加大督导力度,真正做到立说立行、立行立改,确保了整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推进。

    (四)健全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研究制发县委《关于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在乡(镇)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办法》,推动巡察工作进一步向乡镇延伸,构筑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的梯次推进机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处置,及时发现总结共性问题,抓好建章立制,以制度刚性彰显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向基层传导。

    二、省委巡视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成效

    沧县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细化,高效严格推进,确保了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到目前,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5个,基本完成2个,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巡视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领导干部求稳有余、闯劲不足。在谈话中部分干部反映,全县近10年没有调整过干部,导致工作没有激情,遇事担当精神不够,自保意识较强”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采取中心组学习、集中辅导等方式,持续推进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准则》《条例》的学习。推行党内组织生活“定计划、定时间、定内容”工作机制,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每月明确1个主题,定期召开“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二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党校、示范基地、网络课堂等平台,分期分批组织开展系列培训活动。组织举办“周末大讲堂”“喜迎十九大,党课走基层”巡回宣讲活动,共培训干部2700余人次。深入开展了“十佳百星”好党员评选活动,选树各行业的优秀党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积极推进干部调整。坚持“循事选人、循绩用人”,对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名,大胆启用,对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过长的干部,及时进行了调整交流,进一步激发了干部工作热情。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如个别领导认为‘落实主体责任就是严格按照规定办事’,有的甚至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概念混淆”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县委书记与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74份,明示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20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10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也全部同本单位班子成员签订《责任状》,逐级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四个干”工作机制、“五个一”工作法,把履行监督执纪专责落实到位。县纪委每周召开一次室(部)务会,每半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业务学习会、一次案件评查会、一次上下沟通分析会。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对查办案件认真评查,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到位。切实用好“问责”利剑,制定了《沧县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机制。2017年1-5月,查办问责案件3起,问责党员干部13人。通过严肃问责,进一步传导了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2017年5月10日通报曝光3起问责案件,起到了警示和震慑作用。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健全有力。如个别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干部威信不够高”问题。一是提高党组织抓党建水平。3月27日,召开基层党建“千人大会”, 组织19个乡镇党委书记带领党委班子成员定目标、明措施、作承诺。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二是加强村级阵地建设。推行农村“大喇叭”广播工程。推行村干部坐班轮值。扎实开展村级活动场所“达标升级”活动,投资1000余万元新建、修缮活动场所185处,完成后全县村级阵地全部达到“六有”标准,重点打造了4条党建示范带和100个农村星级党支部。三是扎实做好后进村集中整治。对倒排15%的77个后进村进行集中治理,调整不胜任、不在状态的村党支部书记4人,解决基本制度不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等问题12个,化解村内矛盾纠纷8个,消除个访、群访案件20余个,后进村转化工作效果明显。

    2、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某些企业污染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问题。一是深入开展集中整治,251家枣加工作坊已全部采取断电、查封生产设备等停产措施。86家规模较大的枣加工企业中,13家办理排污许可的企业正常生产,其余73家企业停产整治。二是积极推进燃煤削减“气电化”工程,督导枣加工企业使用天然气为供热能源。崔尔庄镇已铺设天然气管道48公里,正在建设2座天然气泵站,今年将实现全镇枣加工企业天然气全覆盖,全面淘汰燃煤锅炉。截至目前,该企业群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污染隐患基本得到消除。三是针对其余各类“散乱污”企业,制定《沧县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分包责任制,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治改造等措施,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的整治、验收工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解决比较迟缓”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消化计划,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式和步骤。坚持将干部职数预审备案制度作为必经程序坚决落实好,每次干部调整均按要求向市委组织部预审备案。乡镇换届中严格按照职数要求配备干部,对县直部门干部进行了多轮次调整,通过向缺配单位交流、免去兼任的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等方式,超职数干部消化完毕。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村两委换届工作还存在一些遗留问题”问题。县委专门召开难点村整治工作会议,指导相关乡镇逐村制定换届方案,明确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10个村全部选派工作组驻村指导,推进换届选举工作。抽调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务干部成立巡回指导组,先后26次深入到各重点难点村,进行现场指导。县委每周召开一次重点难点村专项工作调度会,逐村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实时跟踪和指导。县委领导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进行现场指导、解决问题。到目前, 4个村已完成村委会换届,1个村已推选产生了村民代表,其他各村正在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化解村内矛盾纠纷,按照换届选举程序积极推进,确保在年底村两委集中换届前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重点领域、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及时跟进力度不够”问题。加强对重点领域、工程建设的监督,县国土局成立批后监管办公室,专门负责供地后对企业占地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关于移交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省委巡视组共向沧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11件,涉及117人。截至巡视整改“回头看”巡视组进驻时,已立案46件,初核了结59件,纪律处分4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沧县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建立了《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办理情况工作台账》,集中力量严查督办,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线索处理不及时,造成举报人再次向有关部门和巡视组反映等问题”问题。一是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由县纪委书记主持召开线索排查会,加大对案件线索的处置力度。二是明确责任,快查快处。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重点关注,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加强办案力量,提高查办案件质量。三是集思广益,挂账督办。对于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暂未查结或进度较慢的案件线索,实行挂账督办,加强日常督导调度,案件分管领导每三天听取一次汇报,县纪委书记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研究案件,保证质量,提高办结率。截至目前,省委第九巡视组在“回头看”期间共移交问题线索53件,已处置53件。其中:初核42件,初核了结34件,立案8件,已结案5件(处分13人,其中科级2人);谈话函询1件;暂存8件;退件2件。

    (二)关于“回头看”新发现问题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中抓业务用力多抓得具体,抓党建用力少抓得比较宏观。如在常委会上多是研究县域经济发展、人事机构调整等工作较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问题。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委决定。强化主责意识,落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大县委抓党建的力度。县委理论中心组认真组织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专题学习,扎实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县委常委会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升县委常委会抓党建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建议题7次,围绕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基层组织建设考核、村级组织阵地建设等工作进行谋划部署,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2)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组织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还没有实现‘全覆盖’。全县仍有10个村尚未完成两委换届”问题。把今年确定为“大抓基层年”,着力查弱项、补短板,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建强“三支队伍”,选优配强“一好双强”型农村党支部书记,着力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建立2000余人的“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形成良好的农村干部梯队。二是推行农村党支部目标责任“一村一清单”,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公开承诺、定期调度、年终考核等措施,促使基层党组织干事创业、服务为民。三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盘活集体资产,发展股份合作,到2017年底全县50%以上的村实现集体收入零突破,到2018年底全部消除集体收入空白村。四是加强非公企业党建,采取单独组建、联合并建等形式加大企业党建力度,全县371家非公企业全部组建了党组织。制定“两新组织”工作制度,推进企业党建规范化。沧县“三个覆盖”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的经验做法被省委组织部推广。五是扎实推进村两委换届,专门成立村两委换届驻村工作组,分析问题、制定方案、跟踪指导,目前,4个村已完成村委会换届,1个村推选产生了村民代表,其他5个村正在协调各方力量化解矛盾纠纷。

    2、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干部选任政策和程序不够严格。如2016年6月6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人事工作,推荐并对政府副县长人选征求意见,没有执行回避制度”问题。对在研究干部问题上的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推进干部选任工作规范化。县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专门制作《守则》制度牌,悬挂于县委常委会议室,进一步强化县委的领导和把关责任。明确“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要求,把好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坚决按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程序、纪律办事。同时,认真把好组织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重要“关口”,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要求,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认真审核,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规范落实了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谈话、全程纪实等制度,保证干部选任工作严格规范。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交流调整不及时。部分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职5-6年,长的10多年。严重影响了广大干部主动性积极性,惰性孳生,懈怠情绪蔓延”问题。研究分析干部队伍思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深化全县机关干部作风整顿,积极推进干部调整,对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名,大胆启用,对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过长的干部,及时进行了调整交流,进一步激发了各级干部工作热情。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领导干部缺少责任担当,工作标准低,只满足于过得去、穷对付,缺乏探索进取、开拓创新、积极作为的精神”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制定《关于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的实施意见》,逐级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台账,限时整改。强化机关干部管理,开展“佩胸卡、亮身份、做表率”主题活动。设立“干部去向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开展重点工作“擂台赛”。建立全县《2017年重点工作台账》,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对各乡镇、各部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半年一汇报、一评比,年终统一考核,在全县形成了开拓进取、事争一流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聚焦审批难、办事难等问题,于4月27日挂牌运行县行政审批局,第一批18个部门的100大项119小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划转到位,42名划转人员进驻办公。四是严格落实“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把敢于担当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导向。在今年以来的干部调整工作中,4名环保一线干部被重用,23名全国“两会”维稳工作成效突出的干部被提拔。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压力传导不到位,会议文件要求多,抓跟踪监督力度小,县直及乡镇村党组织的责任和压力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推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基层党组织“双述双评”机制,指导各村党支部制定目标责任清单,村干部向乡镇党委和党员作出“双向承诺”,定期开展述职,促使干部明责加压、务实干事。建立党建工作例会机制、乡镇党委基层党建月工作清单制度。二是深入开展作风检查,制定了《沧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问责工作推进方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开展明察暗访20余批次,发现问题57个。2017年五一节等期间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给予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党纪处分,4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被追究主体责任,由县纪委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三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积极探索开展巡察工作,县委成立5个巡察组,首批对3个县直部门和2个乡镇开展政治巡察。四是切实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印发《关于在全县所有基层党组织设立纪检委员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作用的实施办法》,全县510个行政村全部配齐基层纪检委员。各乡镇建立多个协作区,进一步确保基层纪检委员更好地发挥作用。五是建立重点涉农资金全程监督制度。通过“六必看”“六必查”,对重点涉农资金项目全程跟踪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严肃追责。六是切实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落实会议审批制度,设立会风会纪监督员,从严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严格落实文件审核制度,压缩文件数量。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检监察机关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把握界定不够精准,谈话函询常态化机制不够完善,纪律审查力度不够大”问题。一是扎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开展常规性谈话和处置性谈话。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让党员干部止步于破纪之初,制定出台了《开展常规性谈话和处置性谈话扎实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 将常规性谈话细分为日常谈心谈话、履职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3种,将处置性谈话细分为信访谈话、函询谈话、提醒谈话、组织约谈和诫勉谈话5种,对每一种谈话形式都制定了具体的办理细则,并辑印成册。为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印制了日常谈心谈话记录簿,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每年同谈话对象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2017年以来,县纪委先后组织信访谈话8人次、提醒谈话5人次,书面函询1人次,诫勉谈话4人次。二是整合现有力量,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结合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坚持人员、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三是扎实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两项行动,推进行政执法、专项资金、选人用人、反向监督“四个监督全程化”,全面提升纪律审查力度和质量。沧县查办的民政局殡管所所长赵宝成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私车公养案件,上报省纪委监察厅后,作为典型案件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收到了良好效果。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出台《沧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沧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沧县财政投资项目计划变更及隐蔽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等文件,对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及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保障项目监督管理有章可依。二是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制定《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日照分析技术暂行规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管理暂行规定》《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四个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督管理办法》,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各类建设工程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施工许可批后监督管理办法》,对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处理。

    (三)换届风气专项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方面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应继续加大换届纪律宣传教育的力度,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善始善终”问题。坚持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按照“四必看”“四必训”要求,抓好“一片一书”和《严肃换届纪律应知应会手册》等政策文件的学习。拓宽宣传渠道,加强换届纪律“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学习宣传。县党代会和“两会”期间,设置了换届风气监督举报箱并张贴《公示》,公布了督导组进驻消息和督导组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举报。同时,把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学习《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文件,以及民意调查纳入党代会和“两会”日程,专门制发“九严禁”知识手册,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沧县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把所有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地全部落实到位。

    (一)进一步深化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逐条逐项抓深、抓细、抓实,务求取得更大实效。对已经整改到位的,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全力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注重治本,切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机关作风整顿,把在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用制度有效防范和解决问题,实现巡视成果的最大化、长效化。

    (三)抓好整改成果运用。把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整改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坚持把问题整改与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紧密结合,通过解决问题、改革创新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

    (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强化督导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沧县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1月10日)。联系方式:0317-305316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沧县信访局;邮政编码:061000;电子邮箱:cx3053169@163.com。

    中共沧县县委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