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1-10 10:20: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6日至2017年1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涞源县进行了巡视。2017年4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涞源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县委认为,省委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点中了要害,戳到了痛处,挖出了根源,为全县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为我们强化党的领导、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县委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剖析,以雷厉风行的姿态和坚决果断的手段,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省委巡视组对涞源巡视整改“回头看”,既是对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再一次全方位“体检”,更是对全县干部队伍的爱护和保护。特别是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指出了我们在第一阶段巡视整改中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及时矫正了整改方向、明确了整改重点,确保了我县在巡视整改工作上,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前进。县委对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开诚布公、全盘接受,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把做好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逐项研究、认真整改。对反馈的问题不遮不拦,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抓手,不断加大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力度,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立健全整改工作组织机构。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简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李自贤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周峰和县委副书记葛新军任副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为成员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葛新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针对巡视发现的三方面主要问题,共梳理出15项整改任务,每一项整改任务都由县委常委牵头,针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了一套整改落实方案,确立了一个牵头单位,使每一个问题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对整改工作的调度指挥。整改工作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直接推动。4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情况,当天晚上我县立即召开了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我县整改落实工作。4月19日,以县委文件的形式,将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印发到下级党组织。4月2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暨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县委常委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逐人进行了深入剖析检查,找问题、查原因、定举措;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出台了《整改工作方案》,并下发到了各级党委(党组),动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集中精力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持每周四召开调度会对全县的整改情况进行汇总,集中梳理问题、破解难题。特别是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解决,确保所有问题都能得到彻底解决。同时,组建专项督导组,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发现整改走过场、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直至改到位、改彻底,并严肃追究责任。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逐条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4个、基本完成1个。
(一)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方面
1、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1)关于“县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从形式上看,该召开的会议都召开了,该走的程序都走了,但在督促协调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整改工作和勇于担当、破解难题上用力不够”的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进行深入讨论研究,要求县委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和部门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落到实处。二是结合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的开展,利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四个意识”专题学习研讨,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切实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推进整改、破解难题上聚焦用力,进一步压实压紧巡视整改责任。三是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协调调度,调动和提高落实整改任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勇于担当、迎难而上、持续用力,确保整改效果。
(2)关于“班子成员履行巡视整改责任主动性不够”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班子成员只挂帅不出征,深入部门和单位督促指导协调整改不够,分管责任压得不实不牢,缺乏钉钉子精神”“有的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巡视整改任务底数不清,有的没有针对巡视整改做过批示”的问题。一是4月2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调度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决定由县委副书记葛新军牵头,组织调度各责任领导和各责任单位,对15项整改任务一项一项地督导、推动、要进度;要求班子成员“特别要抓好各自分管系统,坚持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哪个系统出了问题就要严肃追究分管县委常委责任”。二是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与县委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指出其分管系统整改任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强调问题整改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全面压实压牢班子成员履行巡视整改责任。县委班子成员分别对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再调度、再安排,认真研究、认真梳理、摸清底数,进一步充实完善整改措施,严格把握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工作落实。三是建立定期汇报调度机制,各项整改任务进度每周四由牵头县领导签字后,上报县整改办,整改办汇总后报县委主要领导;每两周召开一次专项调度会议,由各整改任务牵头县领导汇报整改进展情况,提出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对整改难度大、涉及部门多的整改任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县委督查室、政府办公室追踪督办,限时完成,切实增强班子成员履行整改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关于“责任部门巡视整改的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整改单位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没有真领会真整改,存在着不催不动的现象,整改的主动性不强”“部分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的问题。一是全面梳理,压实责任。县整改办对整改任务进行立项分解,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改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认真研究整改任务,亲自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各整改单位对各自承担的巡视整改任务,进行认真地回头看,重新梳理,明确责任,落实举措。二是强化调度、传导压力。整改领导小组坚持每周调度,着力推进整改进度。县整改办以挂账督办的方式,对进展缓慢、存在应付的单位,进行专题调度。截至目前,召开整改推进调度会7次,对推进缓慢、任务量大、整改不到位的县住建局、县扶贫办专题调度3次,对县国土局专题调度2次,对县人社局、县编办专题调度2次,整改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作进度进一步加快。
(4)关于“巡视整改公开后收集意见建议重视不够”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整改中虽然设立了受理群众意见建议的信箱、电话和电子邮箱,但工作做得不细不严不实”“整改公开后,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的问题。一是于4月19日以县委文件形式,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印发到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公开公布,提高全县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工作的关注度和感知度。二是把整改工作意见建议收集作为重要环节,做严做细做实群众意见建议的收集和受理,安排部门和人员专职负责意见建议的交办、反馈和回复。
2、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巡视整改力度随时间逐渐递减”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整改从意见反馈、方案制定、整改落实、调度督导、社会公开各环节的重视程度和力度呈逐渐递减的趋势。”“整改落实方案印发后,责任部门各自为战,整个情况向社会公布后就认为完事大吉,没有了压力”“班子成员很少针对巡视整改做专门的调度督导”“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形成领导主动担当、部门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和浓厚氛围”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整改工作领导力量。县委统筹全县发展全局,结合脱贫攻坚、去产能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实际,将全县工作划分为脱贫攻坚、安全稳定、去产能、园区项目、城市建设“五条战线”,由县委书记李自贤、政府县长周峰亲自负责整改工作,县委副书记葛新军牵头具体推动整改,将全县重点工作推进与巩固整改成效有机结合。班子成员在抓好各自战线工作的同时,强化分管系统整改任务落实,实现以工作促整改、以整改促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明确具体牵头县级领导,定期调度、随时沟通、信息共享,形成抓落实抓整改的强大合力,切实提高问题整改质量。三是提高已整改到位问题的群众满意度。每一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并专门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和普通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提出异议或不认可的整改任务,由整改单位重新整改,直至群众满意为止。
(2)关于“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进度缓慢”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截至巡视整改‘回头看’时,整改任务处于‘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比例达59%,经与呈报巡视整改情况报告时相对比,基本停留在当时的状态。”“尽管有些整改任务需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但有些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推进的也未及时推进”的问题。一是全面加快整改落实进度。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4次调度会议,听取3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针对取得阶段性进展的20项任务,再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按计划完成整改。各整改任务牵头县领导召开专项调度会、现场办公会24次,认真研究完善整改措施,解决整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大推进力度。县整改办定期对取得阶段性进展整改任务的牵头县领导下发提示卡,对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卡,强化督促检查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积极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目前,34项整改任务,已经完成28项,基本完成4项,未完成2项(①关于“全县核定编制6793人,实有7761人,超编968人;县直超配科级职数58人、乡镇缺配119人(含非领导职数)”的问题。②关于“未经上级批准设置城区办、涞钢涞铜社区管委会、矿产品交易局和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的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比例降至17.6%。二是明确完成时限。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2项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整改措施,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真正做到整改任务不完成不松劲,整改落实不到位不松手,整改效果不体现不收兵。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已经整改到位的28项任务,倒查制度缺陷,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的发挥作用,成为整改落实上级意见的硬性制度约束,通过扎密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治问题反弹回潮。
(3)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存在应付现象”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整改报告中列举的有关数据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出入”的问题,县整改办成立专门小组,对整改报告中所有列举数据进行认真核对,查找数据来源,确保与实际相符。通过认真核查,共发现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问题2处,已全部纠正到位,并由县委主要领导对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等有关单位牵头领导进行了约谈;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县纪委书记共同对不同程度存在“应付、不正面回应、数字不符”等现象的11个单位,进行了集体谈话,给予了批评教育,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严肃性。
(4)关于“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的关注度有待提高”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对部分领导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个别谈话时,大家对巡视整改的感触不深、获得感不强,多人不清楚巡视发现和整改了哪些问题”的问题。一是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县整改办协同县人大办、政协办、组织部,向“两代表一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吸纳到整改工作中。二是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巡视整改任务和整改进度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广泛接受监督,全面提高基层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感触和获得感。
3、移交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1)关于“移交问题线索未处置率偏高”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截至巡视‘回头看’时,对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未处置率达58%”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调度部署,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分类处置,全力攻坚,快查快结。截至目前,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15年巡视时移交的280件问题线索已全部进行处置,处置率达到100%。经梳理归纳,已立案60件,给予纪律处分78人,立案率52%,其他问题线索正在全力查办。
(2)关于“对乡科级干部违纪问题的处理偏宽偏轻”的问题。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2016年度处理的县委管理干部进行“回头看”,共查阅36人卷宗,个别卷宗、文书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到位。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监督执纪问责,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3)关于“对违纪人员的处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抽查多名受处分人员的档案中,有多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人员的工资不应晋升而照升不误;有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年考核还被评为优秀”的问题。县整改办责成县纪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2013年以来违纪人员处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陈靖等21人未按要求考核定档,郝保会等9人未按要求调整工资。目前,已对未按要求考核定档的陈靖等21人重新确立了考核档次,考核结果由原先的“优秀、称职或不定等次”,调整为“合格、不称职或不合格”;对郝保会、王维2人停发工资,对王玉龙、刘长海、乔志明、段保强、史瑞山、李刚、王美娟等7人均下调一级薪级工资。县纪委共对18个单位、20人进行了调查处理,对所涉及的20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中科级干部17人。
(二)关于“回头看”新发现问题方面
1、关于“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各级党组织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得不够扎实深入、系统有效,特别是在基层,表现的更为明显”“在与领导干部谈话中,有的不清楚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主题,有的不清楚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领导核心的完整表述,有的不清楚‘四个意识’内容等”的问题。我县制发了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等系列会议精神的通知;制定了宣传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系列重大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方案》,切实强化宣传力度,将系列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以全县理论学习活动为载体,开展全县理论学习活动,所有的党员干部通过集体学习或自学的学习方式,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截至目前,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集中学习4次,学习人数超过400人,撰写学习心得300多篇。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电视台、专刊设置专栏,转载刊播十八届六中全会相关内容,在政务微信、统筹群里以“每天学一点儿”开栏,刊播十八届六中全会文章或知识点,做到了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有效改善了部分党员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主题、领导核心不清楚的现状。三是开展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宣讲”活动。县级干部带头到所包乡镇和所管单位开展宣讲活动,乡镇党政负责人到所包村开展宣讲,县直单位在单位和系统内部开展宣讲活动,驻村工作队在所驻村宣讲。经统计,已经有200多名领导干部宣讲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与会党员干部群众超过5万人。四是深入开展“四个意识”专题教育,制定下发《全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加强“四个意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分专题集中深入学习讨论。目前,各单位学习教育方案已经全部上交。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整顿干部作风、增强四个意识”为主题的征文评选。
2、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不够深入”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工作中,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未在基层真正落地生根,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一是县纪委认真研究强化监督责任的具体措施,制发了《中共涞源县纪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涞纪字〔2017〕4号),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切实做到纪在法前;二是结合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开展落实八项规定防反弹专项检查活动,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对公务用车使用、公款消费、工作日中午饮酒等问题实施专项整治,与“公检法”等执法执纪部门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以实效出实绩。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10次,发现问题线索14条,已查实9条:涞源县水利局、涞源县烟煤洞乡公车私用;涞源县水利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人大办、政协办、卫生防疫站等单位或个人在酒店挂账消费,给予11人党纪或政纪处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给予43人党政纪处分,对5个乡党委全县通报,对4人诫勉谈话,组织处理2人,其他处理56人。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经查阅县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部分县直部门、乡镇党委组织生活会原始记录,实质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很少,多属蜻蜓点水、不痛不痒、针对性不强的意见,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不强。基层党组织生活不正常、不规范,有的乡镇基层党建工作十分薄弱,甚至将乡党委会会议和机关支部会议混为一谈”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意见》,从四个意识、执政基础、民主集中制、干部导向、组织生活制度等七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深入开展对基层党建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专项整治,对存在不规范、敷衍应付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逐步实现基层党组织生活的规范化。
(三)关于换届风气专项巡视方面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提名推荐、选举考察等环节还有风险点”“换届纪律的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对一些‘进退留转’干部还需加强思想引导”的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对换届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压实换届工作“五个主体”责任,盯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释放执纪从严的信号,圆满完成了县乡两级领导班子换届的风清气正和换届工作,顺利实现了市委、县委的意图。一是抓牢抓实“主体责任”。针对换届工作各个阶段和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认真研究细化,强化“五类责任主体”责任,突出县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书记带头遵守和模范执行换届纪律规定,乡镇党委书记敢抓敢管,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换届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落实“凡提四必”, 努力消除换届工作的最大风险点,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同时,对换届环节各风险点进行认真梳理,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联合成立督导组,对18个乡镇换届工作进行巡回督导,列席乡镇党代会、人代会,加强对换届工作中提名推荐、选举考察等环节的监督,减少换届重要环节的风险,做到立行立改。三是加强对换届纪律的宣传学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利用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对换届纪律进行了广泛宣传。对县乡两级“两代表一委员”、换届工作人员采取发放学习资料、提醒函、签订承诺书,组织观看《镜鉴》、《警钟》警示教育片,学习换届纪律相关文件等措施,营造浓厚的宣传学习氛围,保证换届的风清气正。四是通过开展专题谈心谈话,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干部从大局出发,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
目前,省委巡视组移交给涞源县纪委的34件问题线索案件(涉及37人),共初核2件、立案9件(12人)、谈话函询5件、暂存6件、了结2件,涉法涉诉转交政法委及有关部门10件(办结4件、未结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1人。其中,对东团堡乡东团堡村党支部书记赵某某、村委会主任张某某,违规向村民收取危房改造款,用于复印、照相等费用支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上庄乡横山岭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违规将一事一议资金用于村务支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东团堡乡养老河村支部书记张某某,违规将救灾款用于村修水、补浇水费等支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白石山镇灵吉村村委会主任李某某,未向村民公开财务收支,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白石山镇东龙虎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村支部副书记王某某、原村委会主任王某某、村委委员刘某某,因砖厂承包费未上账,坐收坐支等问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涞源的整改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转型整治,以久久为功的态度和钉钉子的精神,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拓展、强化源头治理,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化整改落实,不断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持之以恒地抓好未整改到位事项。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创新方式,狠抓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班子不散、力度不减,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的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通过扎密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治问题反弹回潮。
(三)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契机,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扎实推向深入。从县委班子做起,全县各级党组织时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铭记职责使命,保持坚强定力,把管党治党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折不扣地执行《准则》和《条例》,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警觉和韧劲,强化党内监督和问责倒逼机制,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创新实践“四种形态”,立足于早、立足于小,深入开展约谈函询、核实谈话、诫勉谈话、警示教育,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推动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五)坚持以整改落实促进全县工作开展。县委坚持把落实整改意见与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相结合,以整改工作的开展促进工作落实,以工作成果检验整改落实的效果。特别是以此次整改为突破口,深挖细查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上存在的差距,全面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把“两个责任”落实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各级党委(党组)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为实现“十三五”目标任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1月10日)。联系电话:0312-7321224(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涞源县开源路17号1号信箱;邮政编码:074300;电子邮箱:lyjw7321224@126.com。
中共涞源县委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