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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1-10 10:20: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6日至2017年1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保定市进行了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3月17日,省委巡视组向保定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保定市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方面,认真对照《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深刻剖析,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省委巡视组要求上来。另一方面,坚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立即研究部署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全部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会议后,市委立即召开“五人小组”会议,成立了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政府副市长、市委秘书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专门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各项整改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目标措施。整改期间,整改办公室多次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协调会,听取各责任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并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委巡察办抽调精干力量,组成3个专项督导组,按照“提质提速提效”的要求,对责任单位进行多轮督导,有力推动了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各责任单位严格执行省委、市委要求,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自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市进行巡视反馈以来,市委紧扣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市委书记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聚焦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履行整改责任主动性不够等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逐条对应,从严从实抓好整改。整改过程要求严格、组织严密、效果明显,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8个、基本完成7个、未完成3个。

(一)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情况”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党委履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市委常委会未对巡视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进行集体研究,采取在个别班子成员间圈阅报批”“整改决策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市委书记聂瑞平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五人小组”专门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由聂瑞平同志带头开展对照检查,深刻剖析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其他市委常委逐人自我剖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28个问题逐项明确牵头市领导和责任单位。整改期间,由市委专项督导组对巡视整改工作开展2轮专项督导,加强指导、调度、核查,确保整改各项任务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4月28日,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各责任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做好下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积极学习外地好经验好做法,谋划成立市委履行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加强巡视整改建议的收集工作,建立健全收集、交办、反馈、回复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的事项,市委常委会严格按照《关于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市纪委常委会工作汇报、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和市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并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每一期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市政府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文件,4月12日,修订通过《保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4月13日,出台《保定市人民政府党组议事规则(试行)》,4月14日,印发《关于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4月21日,印发《保定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坚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针对“市政府未对巡视组关于有关系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进行集体研究”的问题。4月2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保政函〔2017〕25号),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市政府办公厅召开专题会议,细化责任,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统筹落实好市政府要求,督促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5月2日,市政府办公厅召开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针对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对下一阶段的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班子成员履行巡视整改责任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针对“有的班子成员只挂帅不出征,深入部门和单位督促指导协调整改不够,分管责任不实不牢,缺乏钉钉子精神”“有的班子成员没有针对巡视整改批示过意见”的问题。聂瑞平同志多次作出指示,要求班子成员抓好各自分管系统,坚持“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明确提出各位市委常委都是市委常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人,既要把各项工作搞上去,也要把纪律作风抓清正,抓而不紧、出了问题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市长郭建英同志要求,对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政府相关单位,政府办公厅要立即督办,限时完成。市委副书记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牵头,对28项整改任务逐项督导、推动,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围绕牵头整改任务,多次深入责任单位,一线指挥、调度,以“严”“细”“实”的标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项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针对曲阳、涞源、安新“三县领导班子中有的对自己分管的巡视整改任务底数不清,有的缺乏直面矛盾和问题的勇气”的问题。曲阳县先后组织召开2次常委(扩大)会议和1次巡视整改专题调度会,审议通过《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听取牵头县领导和责任部门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汇报。县整改办对会议议定事项、推进措施进行分解立项,由分管领导负责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县督考办专门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并进行全程跟踪要账,每周督查汇总报县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落地落实、整改到位。安新县党政主要领导逐一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分别指明问题。研究制定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表及巡视“回头看”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安新县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直面问题,深入剖析,立行立改,全面落实各项整改举措。涞源县充分发挥专题民主生活会作用,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整改期间,主要领导带头抓督导,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坚持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汇总、一周一通报,及时、全面掌握整改进度。

(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责任部门巡视整改的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有的整改责任单位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没有真领会真整改,存在不催不动的现象”的问题。市委专项督导组根据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以及市委领导意见,多次对我市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加强督查力度、加大督查密度,以督查促进整改落实。根据督导情况,各责任单位均召开了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事项,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真说真改,立行立改,并从自身职能出发,主动作为、深挖根源,认真查摆巡视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研究解决。

针对“省委巡视组在两次巡视中都指出个别领域存在的问题,但有关单位党组没有召开党组会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的问题。相关单位立即召开党委会传达贯彻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精神,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并向市委作了《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报告》,深刻检讨政治意识不强、大局意识不强、规矩意识不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此次巡视整改任务的推动部署、方案形成和汇报总结,全部按要求经过了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4)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对巡视整改公开后收集意见建议重视不够”的问题。

针对“巡视整改中虽然设立了受理群众意见建议的信箱、电话和电子邮箱,但后续工作做的不细不严不实”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开设电子邮箱和受理电话,在市委设立意见建议信箱,并在保定日报、保定晚报、唐尧网进行公告,严格规范意见建议集中受理、办理回复、跟踪督办等程序,把受理群众意见建议的后续工作做细、做严、做实。

针对“巡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后没有收到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定期查看意见建议邮箱、信箱,截至目前,共计收到9条意见建议,已经按程序安排专人进行处理。

针对“曲阳县、安新县没有安排收集意见建议的办事机构和具体人员”问题。曲阳县明确2名人员专门负责意见收集工作,再次将巡视整改报告在政府网站公示,并在县委和县纪委分设征求意见箱,在县群众工作中心设立专门受理窗口,公开联系电话,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由县整改办、县纪委共同负责,逐条做好交办、反馈、回复等。安新县成立县委意见建议收集办公室,负责建议的收集工作,并做好跟踪督办,切实防止“零意见”。截至目前,共收集意见建议70条。

2.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落实巡视整改的力度随时间逐渐递减”的问题。

针对“整改落实方案印发后,责任部门就‘各自为战’,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后就‘完事大吉’”“班子成员就整改任务专门调度督导不够”“在整改过程中,没有形成领导主动担当、部门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和工作氛围”的问题。市委专项督导组多次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督导,要求各单位定期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梳理汇总后呈报市委领导。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针对巡视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按照市委领导指示要求,3月19日,召开整改工作碰头会,研究我市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3月26日,召开碰头会,专题研究《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讨论稿)》。4月20日,整改办公室召开调度会,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4月28日,整改办公室召开调度会,听取各责任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有关市领导对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提出明确要求。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进度缓慢”的问题。

针对“截至‘回头看’时整改任务处于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比例为38%,经与呈报巡视整改情况报告时相比,基本停留在当时的状态,后续整改效果不明显”“尽管有些整改任务需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但有些能够推进的未及时推进”的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阶段性事项进行了分解,落实责任,市委专项督导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专项督导,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按计划完成整改。市委整改办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督促各责任单位积极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针对“曲阳、安新、涞源三县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比例均占30%以上”“在与曲阳、安新、涞源三县‘两代表一委员’谈话中,多人对巡视整改效果感触不深,获得感不强”的问题。曲阳县组织召开2次县委常委(扩大)会和1次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截至目前,2016年省委巡视组指出的49项整改任务,已经完成41项,基本完成7项,未完成1项(政府办公楼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比例降至16.3%,同时向“两代表一委员”征求意见建议,县整改办向“两代表一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150份。安新县对15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11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强化整改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印发了《巡视整改过程和结果的通报》,组织22名“两代表一委员”召开座谈会,共征求建议2条,已分别做出安排部署。涞源县针对各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定期督导、调度,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确保整改工作迅速推进。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广泛征求基层群众特别是“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着力提高整改质量,发挥整改效果。

(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巡视整改存在应付”的问题。

针对“对省委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在整改情况报告中有的没有正面回应”“巡视整改情况报告中列举的制度、规定,有的在巡视以前就已制定出台”的问题。明确要求未“正面回应”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并加强督促检查。市委整改办督促各责任单位在起草巡视整改报告时,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内容要客观准确、完整充分,整改报告要由单位主要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同时,组织人员力量,成立整改报告起草小组,对照巡视组提出的整改问题,逐一正面回应,对整改报告中列举的规定、制度重新进行梳理。

针对“曲阳、安新、涞源三县整改情况报告中除上述问题外还程度不同地存在报告数字与实际不符” 的问题。曲阳县经过重新梳理,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安新县重新修改完善《巡视整改报告》,对整改报告中列出的19项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对其中3项巡视以前就制定出台的予以剔除,对报告中的每一组数字都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认真核对,确保与实际相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涞源县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门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梳理任务节点,对整改报告中列举的制度、规定和数字,认真核对,对存在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查明原因。截至目前,召开整改推进调度会7次,对11个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集体谈话1次。

3.关于“移交问题线索处理情况”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率偏低”的问题。

针对“在移交省纪委涉及处级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中,立案率低”“曲阳、安新、涞源三县移交问题线索立案率偏低”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了梳理,摸清情况,深入查找问题原因。市纪委对各案件承办科室进行调度,逐案听取情况,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立案率。关于曲阳县、安新县、涞源县移交问题线索立案率低的问题,三县加强督导调度,摸清情况、查明原因、立行立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未结和正在办理的问题线索数量偏高、时间偏长”的问题。

针对“在省委巡视组移交市纪委的问题线索中,未结和正在办理的问题,有的时间达两年以上。安新县移交问题线索未处置率低”的问题。市纪委于4月12日召开常委会对问题线索进行了分析研究,4月13日对各纪检监察室进行了调度。对安新县相关问题加大督办力度,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向安新县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率达100%。

(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对市委管理的干部处理偏轻”的问题。

针对“某县级干部违规提拔人员案件”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对该案进行了“回头看”,严肃执纪,从实处理,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在安新、曲阳、涞源三县均存在对县委管理干部偏宽偏轻问题”“安新县对审计中发现的应给予纪律处分的违规违纪人员,只进行了批评教育”的问题。曲阳县重新梳理2016年科级干部处理情况,对处理不到位的违纪人员进行“回头看”,对存在问题的从实从严处理。对曲阳县某中学校长的处理,曲阳县纪委与市纪委进行了沟通并调查补证,目前已基本调查完毕,准备进入审理程序。涞源县通过对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存在的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安新县成立了由县纪委审理室和相关办案科室组成的专门工作组,对审计中发现的应给予纪律处分的违纪违规人员,已严格依照“四种形态”拟定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处理到位。

(二)“‘回头看’新发现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有待进一步深入,特别在基层表现的更为明显”的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得不够扎实深入、系统有效,特别在基层表现的更为明显”“在谈话中,有的不清楚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主题,有的不清楚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领导核心的完整表述,有的不清楚‘四个意识’内容等”的问题。一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等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将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保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保定市“两会”精神作为市直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学习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提高学习实效,切实把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会议精神上来。二是精心组织召开了3次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3·23”赶考日精神、省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等。三是制发了《保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集中宣讲工作方案》,组建了市委宣讲团,结合实际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宣讲会议精神。四是在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答题活动。五是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加强“四个意识”专题教育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2.关于“从严管党治党有待进一步深入”的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在工作中,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未在基层真正落地生根,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对相关案件进行了督办。市纪委认真研究强化监督责任的具体措施,起草了《保定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保定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拟提交市委研究通过后印发。制定印发了《关于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持续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和“四风”问题常态化监督检查,“五一”期间累计发现问题线索46条。召开全市动员大会,部署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以及“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继续深入推进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组织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回头看”抽查工作,收集典型案例46个,拟筛选部分进行通报曝光。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个别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一直未作党政纪处理”的问题。有关单位均按照规定要求,对案件作出相应处理。

3.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氛围有待进一步强化”的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经查阅市直有关单位党组织生活会原始记录,实质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很少,多属‘蜻蜓点水、不痛不痒’、针对性不强的意见,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强”的问题。2017年1月,在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召开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时,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领导和指导,市委常委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参加指导了县(市、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同时,市委派出32个督导组对全市县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督导,确保了民主生活会的高质量。下一步,我市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好《准则》和《条例》,把有关要求细化、实化,并将《准则》《条例》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换届风气专项巡视情况”方面

1.关于省委巡视组提出换届工作中“在提名推荐、选举考察等环节还有风险点”“对换届纪律的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对一些‘进退留转’干部还需加强思想引导”的问题。2016年9月,市委组建了8个巡察组,开展换届风气专项巡察,对县乡两级党代会和县人代会、政协会进行监督检查,为我市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市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超前谋划、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截至4月10日,已经顺利完成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特别是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期间,按照市委提出的“精心、精细、精致、极致”要求,市委组织部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市四大班子人选全部高票当选,得到了省督导组的充分肯定。今后,我市将认真总结换届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防范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风险点,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座谈考察等方式加强对干部的思想引导,使全市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2.关于“省委巡视组移交了一批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和不良反映,由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牵头做好相关问题线索的查处,并将核查情况在巡视整改报告中予以反映”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及时就有关线索进行交办督办。各纪检监察室严格依纪依规做好相关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市纪委监察局与市委组织部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督促汇总相关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四)“截至‘回头看’时,13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方面

1.关于部分单位“政治纪律意识有待加强”、个别单位“提供资料不实,伪造党委记录”的问题。结合我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开展政治纪律专题学习教育,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融入每一名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市纪委监察局把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纳入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方面,重点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执行情况。强化执纪问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快查快结,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严肃换届纪律,全程对市“两会”期间会风会纪开展督导检查,分两次向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会议纪律提醒短信,对与会人员参会、就餐、住宿情况进行督导抽查。针对个别单位“提供资料不实,伪造党委记录”的问题,有关单位党组召开党组会暨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一定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纪律意识,严防此类问题再度发生,并对党办室工作进行了“回头看”,看“有没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有没有不按事实记录、记录不规范和伪造记录行为”,要求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学习,增强政治纪律意识,严守政治规矩,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党组会会议后及时整理会议记录,没有特殊情况,会议纪要必须在2日内印发。

2.关于“超标准配备干部”的问题。按照省统一部署,2016年6月我市已经全部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工作。为进一步巩固整改消化成果,4月12日,下发了《关于开展“超标准配备干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开展“超标准配备干部回头看”,主要看是否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党政分设、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问题,截至目前没有发现问题。认真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管干部调整前及时报省委组织部预审。同时,继续严格执行科级干部调整预审制度,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研究调整干部前,有关部门或相关备案部门进行预审,防止出现新的“超标准配备干部”问题。并在下半年对各地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3.关于“事业单位进人没有完全公开,部分事业单位超编比较严重”的问题。针对事业单位超编问题,有关部门对市直454个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及超编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摸底、测算,同时,向59个超编单位下发了《严禁满编和超编单位进人通知书》和《机构编制整改工作督办卡》,并制定了《市直事业单位消化超编人员的工作方案》。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解决事业单位超编问题。

4.关于个别单位“单位党政分设或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对市直部门市管干部党政分设或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并积极推进整改。其中,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1个市直单位,已消化解决。党政分设的2个政府组成部门,已于6月上旬政府组成部门重新任命时予以消化。

5.关于“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违规楼盘没有全部整改完成”的问题。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对列入2015年房地产专项整治范围内的项目,目前已依据处置政策整改处理完成,并将处理结果向省专项整治办作了书面报告。我市房地产开发、违规楼盘已按省专项整治的验收标准全部完成。我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坚决在2018年年底之前完善用地手续。

6.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问题,取得了部分成效,但是巡视指出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批示不具体”,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市直部门党组的问题。严格按照2017年4月11日《保定市关于“一本通”纵横两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落实的实施方案》(保办字〔2017〕7号)要求,以落实“一本通”为载体,建立落实责任纪实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全程记录、全程留痕,推动“两个责任”特别是主体责任落实。市纪委研究起草了《保定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保定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5月4日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拟提交市委研究通过后印发。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我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落实政策不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等突出问题,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谋划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目前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完成。

7.关于“纪检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市直单位纪检组长期不办案,而且部分市直部门纪检组没有压力”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结合纪委派驻机构改革,配齐、配强各级人员,选调优秀干部、人才充实办案一线力量。深化“三个核心”建设,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讲看齐、改问题、树标杆”活动,把培训、整改、考核贯穿全年,找短板、抓整改、建机制、促提升。4月22日,召开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讲看齐、改问题、树标杆”活动动员大会,邀请省纪委法规室领导,就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我省实施办法开展专题辅导培训。逐步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运行机制,强化纪检组对派驻单位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聚焦主责主业,找准职责定位。同时,市纪委监察局适时向纪检组交办问题线索,增强市直部门纪检组的责任压力和工作动力。

8.关于“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不够,有的案件通报不及时,交流不畅,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纪委对相关人员仍然长期不做处理,观望等待”的问题。根据《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办发〔2015〕10号)文件精神,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2017年5月4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作出纪律处分工作的规定》,明确要求公安机关办理党员涉嫌刑事犯罪、行政案件,应在立案或行政处罚后10个工作日内向纪检机关通报;检察机关侦查涉嫌党员干部职务犯罪的应在立案后10个工作日内向纪检机关通报;审判机关受理党员作为被告案件,在审判机关判决后10个工作日内通报纪检机关。市纪委监察局加强同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定期召开协调会加强沟通,严格落实案件通报、案件移交反馈机制,规范线索移交、案件通报程序,坚持纪在法前,及时对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及立案案件作出党政纪处理。

9.关于“‘三大片区改造’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没有整改完成”的的问题。3月28日,市政府召开西大园、府河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会,进行了专门调度,提出了具体要求。(1)府河片区。规划建设A、B、C、D四个安置区,安置楼39栋6139套。A区9栋1842套,其中4栋已经完工,3栋装修正在收尾,1栋主体施工至31层,1栋施工至主体9层;B区12栋1766套,已于2014年分配入住;C区9栋1077套,目前主体建设已完成,配套工程进场施工;D区9栋1454套,主体全部完成,内外装修正在收尾。预计A区7栋今年10月竣工,其余2栋明年年底竣工;C区9栋2018年7月竣工;D区9栋2018年10月竣工。B区已正常投入使用。在建A、C、D区外网部分配套工程正积极协调相关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四个安置区全部竣工后,片区内所有涉迁住户即可全部完成安置。(2)西大园片区。规划建设安置楼18栋3496套,现已开工建设16栋3172套,其中5栋912套已建成并完成安置,11栋2260套室外配套工程已基本完工,(5栋目前已启动安置程序,另6栋年底完成安置)其余2栋324套即将开工,计划2018年底完成安置。(3)清真寺片区。已基本完成拆迁户回迁安置。剩余的1栋回迁楼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年底竣工(不影响回迁安置)。

10.关于“商住房变更提升容积率”的问题。关于科学制定规划方面。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通过科学制定规划,启动了保定市总规和控规修编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城市规划对城市各个区域单元及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控制要求,增强了规划调整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目前《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和《保定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等总规修编前期工作已经完成;2017年6月,召开了全市《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40)》编制动员大会,工作方案已报请市政府准备印发。控规修改成果已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5月向市人大和省住建厅备案。结合控规修编,建立了控规动态维护工作规则,涉及控规调整的事项均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关于保证规划实施连续性方面。强化规划全过程管理,在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和规划监督检查过程中始终坚持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审批。对商住房等建设项目,在给出规划条件、核发规划许可、规划条件核实等各关键环节,均确保容积率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并做到前后一致,切实保障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和规划修改的严肃性;关于严格修改程序方面。严格规划修改程序,着力解决住宅用地容积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调整容积率法定依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在市级层面,对《保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新制定了《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程序规定》、《保定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和《保定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其中,《保定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3项已报请市政府转法制办审查,《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程序规定》已按有关意见修改完善,拟于近期上报市政府。县级层面,参照2016年“一问责八清理”容积率专项清理行动期间有关要求,对各县(市、区)规划编制和管理制度建设督导工作进行再加强,截至目前,22个县(市、区)已经编制完成新版控规,8个已经审批、备案,其它14个正在履行控规报批程序。各县(市、区)新制定文件47项,修订文件12项。

11.关于“挪用国家建设资金发放奖金”的问题。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后,按照反馈意见,有关单位下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函》。市财政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制定了《关于整改“挪用国家建设资金发放奖金”问题实施方案》,通过查阅账目、调阅文件,询问当事人等方法,对省委巡视组交办和市委督办的有关单位“挪用国家建设资金发放奖金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截止到5月10日,奖罚差额资金已全部收回。

12. 关于“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现‘两个覆盖’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市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关于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35个派驻纪检组。派驻纪检组人事调整安排,采取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目前,35名纪检组长已全部到位,其他人员的安置、调配,已在对原纪检组人员档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编入派驻纪检组。关于市委巡察机构改革工作,印发《关于设立市县两级党委巡察机构的通知》,对市县两级巡察机构设置提出具体意见。市委巡察机构已设立市委巡察办、6个市委巡察组,目前,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部分工作人员已到位,其他人员的安排与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一并考虑安排到位。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人事安排已到位。

13.关于“检察院立案查处人员未受党政纪处分”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作出纪律处分工作的规定》,规范和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落实文件精神,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成员单位,对案件和案件移送工作进行“回头看”,督促其按照规定移送相关案件和问题线索。近期,公检法共移送案件线索32件,按照纪在法前要求,27件已转相关单位作出党政纪处理,5件正在分转核实中。

省委巡视组共移交给保定市317件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初核73件,立案81件,谈话函询11件,暂存50件,了结102件;移交司法部门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2人,其中科级8人,科级以下84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树牢“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使命感,做好保定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一)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感,拓展、延伸整改效果,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这一重要政治任务。

(二)完善长效机制。适时开展巡视整改工作“回头看”,砸实整改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将省委巡视整改任务作为一次契机,既彻底解决问题,又深挖问题根源,同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建章立制,更好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三)强化巡察监督。采用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委巡察对象和范围内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查找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实现巡视工作常态化和监督全覆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深入的贯彻落实。

(四)做好公开公示。市委将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适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此次省委巡视组对保定的巡视,是一次政治体检,指出的问题直击要害。保定市委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进一步推动了“两个责任”深入落实,为保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当前,保定市面临着重大的历史发展机遇,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抢抓历史机遇,谱写奋进篇章。以实干实政、决战决胜的工作,奋力书写“赶考”路上的保定答卷,为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推动京津冀地区率先联动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保定复兴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1月10日)。联系电话:0312-506554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保定市莲池区莲池北大街50号市纪委5号楼418室;邮政编码:071000;电子邮箱:bdxszgzqyjx@163.com。

中共保定市委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