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1-10 10:20: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中旬至2017年1月上旬,省委第一巡视组对乐亭县进行了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2017年4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乐亭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乐亭县委站在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组织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战略高度,始终坚持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必保完成的政治任务,将思想自觉转化为行动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迅速以县委文件形式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转发全县各级各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反馈意见新闻稿进行了公告,并立即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深刻学习领会、逐字逐句分析巡视反馈问题,潜心研究如何落实整改工作,迅速将全县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切实以更严的作风、更高的标准、更强的措施抓好整改工作。
(二)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县委坚持巡视前即知即改、巡视中立行立改、巡视反馈意见后全面整改,以巡视反馈问题为导向,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制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清单“四个干”运行图和整改进度安排表,将巡视组反馈的3方面19个问题的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到19个专项小组,每个小组都确定了牵头负责县级领导,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限时办结、销号管理”工作机制。县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整改进度先后3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牵头县级领导汇报,调度工作完成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了事事回应、件件落实。
(三)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在推进整改工作过程中,乐亭县委在确保巡视问题全面整改落实的同时,还积极把握这一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有利时机,巩固、运用整改成果,本着“个案整改向深入治理延伸、向制度建设延伸、向全面预防延伸”的思路,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着眼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管用、操作性强的制度24项,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更好地用制度约束干部行为、规范权力运行。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9个具体问题,乐亭县委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已完成18个、基本完成1个。
(一)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 关于“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情况”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两个责任’向基层传导还不够到位。存在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落实监督责任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查处案件不深不透、偏松偏软的现象”问题,县委常委会进行了深刻反思,认为县委书记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要以上率下,带头加强学习,明确该抓什么;带头落实责任,明确怎么去抓;带头传导压力,明确如何抓到位。县委、县纪委必须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履行好“两个责任”;各位县委常委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好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把落实好主体责任作为抓好各项工作的“牛鼻子”,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县委把中央和省市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要求纳入县乡两级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作出说明的一项重要内容,向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乡科级党组织“一把手”重申了《中共乐亭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要求,促其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二是强化督考传压。制定完善了《2017年度乐亭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名义派发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细化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评细则》,实行年中督导、年末考核制度,日常监督中重点开展“四看”:看年度工作计划中是否有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看单位是否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文件、看班子会议记录是否有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内容、看“一把手”是否与其他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主体责任考核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切实把责任向基层压紧压实。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不敢抓、不想抓、不亲自抓主体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实施责任追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目前,已对1名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
在强化监督责任落实方面,做了以下工作:县纪委严格落实“三转”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把监督责任履行好,为县委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保证。一是持续加大监督力度。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内监督,必须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敢抓敢管、敢于监督,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日常监督中,坚持不断强化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重点组织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开通运行了以作风环境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微信举报平台,进一步拓宽了监督渠道。二是突出“四重点一保障”。县纪委制发了《突出“四重点一保障”,扎实履行监督责任,为实现“在全省增比进位、在全国争创百强”良好政治生态实施方案》,突出学用《准则》《条例》专项检查、“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乱作为”专项治理和党纪条规主题宣传教育等四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为项目建设、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监督执纪工作体系,在保证县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责任落实的基础上,在全县所有行政村设置村级纪检委员,配发工作证,明确其职责,把监督触角延伸至村级,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三级联动的工作局面。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个别干部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存有错误认识,误认为高压反腐的态势已经过去”问题,主要是因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宣传教育不够,致使个别干部对中央高压反腐决心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以宣传教育导正思想。采取差异化教育方式分类施教,结合“两准则、三条例”学习宣传,将为什么提出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如何践行“四种形态”、怎样运用“四种形态”处置违规违纪问题等内容,纳入全县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学习重点,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充分理解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党员违法必先违纪等概念的思想内涵,从而增强对“四种形态”的正确认知。同时,利用乐亭纪检监察网、县纪委“风清乐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教育载体,面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运用方式和现实意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二是以严惩腐败表明态度。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聚焦“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问题,坚决查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今年以来,共立案40件,涉及44人,其中乡科级干部6人;给予28人党政纪处分;开展谈话函询、诫勉谈话2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8人。在受处分的28名人员中,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政纪轻处分的16人,占57.1%;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党政纪重处分的9人,占32.1%;运用第四种形态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3人,占10.7%,彰显了纪律审查工作的威慑作用和对严重腐败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的鲜明态度。
(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够强,‘一岗双责’尽责不够,对分管的部门和单位只抓业务工作、不抓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主要是因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不够细,可操作性不强,日常监督和考核问责不到位。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明确县级领导干部和各级各单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求,促使其切实摆正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统筹摆布工作格局,以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促进业务工作开展。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提出明确要求,对分管系统、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既要抓安排部署,更要抓监督落实,建立健全了约谈传导、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确保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组织、纪检组织相关领导责任。
2. 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擅自设立机构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目前仍有10家自设机构未按要求整改”问题,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市编办批复同意设立4家(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庞各庄敬老院、县姜各庄敬老院、县中堡敬老院),市编办同意备案5家(民政局低保办公室、县博物馆、县网络管理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乐安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按规定撤销1家(乐安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办公室)。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县直单位纪工委办案力量不足问题仍然存在,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存在不想办案、不愿得罪人的思想”问题,主要是因为纪工委人员结构不合理,对基层纪检干部缺乏系统性教育培训,致使一些乡镇纪检干部缺乏主动办案、自觉办案的意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在解决办案力量不足方面:一是完成内设机构调整。结合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选配一名监察局副局长、两名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撤销原有7个纪工委,将委局内设机构由原来的9个增加至13个,办案人员、监督(巡察)人员占机关总人数的88.8%,纪律审查工作力量得到了有效补充。二是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配备。全县14个乡镇、街道均设立纪委(纪工委),每个乡镇均设专职纪委(纪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委委员3―5名,485个村级(社区)党组织全部配备纪检委员。三是全面提升履职能力。组织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提升乡镇纪检干部业务水平;组织跟班轮训,定期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机关各部室进行轮岗锻炼,做好传帮带;邀请上级纪委办案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拓展基层纪检干部的知识面。
在解决乡镇纪检干部不想办案、不愿得罪人方面: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组织开展的“塑形工程”范围拓展至乡镇纪检干部,着重强化思想塑形,加强理论学习,教育引导乡镇纪检干部充分认识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坚决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二是创新管理机制。强化乡镇纪委管理,建立了乡镇纪委月例会、季通报、培训、考核等制度。建立办案工作协作区制度,将全县14个乡镇(街道)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遇有重大典型案件,打破乡镇地域界限,集中协调力量快速突破。建立目标考核管理,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实行每月一调度、一排名、一通报,对连续排名靠后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同时,将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办案经费单列,为基层纪委履职提供后勤保障。
(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针对‘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失职渎职、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参股企业甚至经商办企业’问题,干部群众还有反映”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在已对3名存在参股企业甚至经商办企业科级干部进行立案查处的基础上,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科级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进一步集中核查,从核查结果看,暂未发现科级干部本人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投资入股非上市公司、企业等情况。对科级干部亲属存在工商注册信息的,经甄别均不属于领导干部管辖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也不属于关联企业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营活动等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形。二是县纪委坚持以巡视组反馈问题为导向,结合信访举报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突出的问题,组织开展了有针对性地专项整治活动,共发现失职渎职等方面问题线索12条,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三是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对此类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4)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个别村干部集体决策意识不强,个人说了算的情况依然存在,集体资产使用存在廉洁风险”问题,主要是因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体系还不够完善,对已有制度规范落实执行还不到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县纪委、县委农工委、县农牧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村级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通知》,从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和强化监督问责三个方面,形成制度、监管、问责三位一体刚性约束机制。自今年3月份以来,县纪委结合组织开展问题线索“清仓”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基层干部问题线索进行统一梳理、集中查处,对存在虚报冒领、克扣侵占、贪污挪用、违反财经纪律和民主议事规则等问题的11名农村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查处基层“微腐败”案件5件。
3. 关于“移交问题线索处理情况”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个别案件办理质量不高,个别问题线索处置不当的问题”等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回头看”,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整改。县纪委制定了《关于集中整改案件质量问题的工作方案》,按标准对案件审查质量进行规范,2016年度县纪委自办62件案件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2017年查办案件严格按新规范执行。二是规范程序,实行集体研究集中处置。以排查会议的形式对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根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线索处置四种形式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处置意见,须报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线索严格按程序上报;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把量纪标准,确保办案质量。目前,巡视组转交办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处置到位。三是落实制度,依纪追究错案责任。结合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县纪委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查办案件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问题线索处置、初核立案等纪律审查程序进行全面规范,严肃追究纪律审查中的失职渎职、跑风漏气、大案小查等问题。
(二)关于“回头看”新发现问题情况方面
1. 关于“党的领导方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不够。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够,以实际行动忠诚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增强‘四个意识’,深化忠诚教育做得还不够。”等问题,县委深刻认识到了理想信念教育既是一个长期过程,更是一个经常性的工作,需要各级党组织以上率下地抓、统筹协调地抓、坚持不懈地抓。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教育制度。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将学习教育具体任务细化分解,落实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按照台账抓督导促落实。二是开展系列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了“四个意识”专题教育,健全和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全面深化党员“三亮一评”活动和党员先锋指数管理。开展“我为基层讲党课活动”,全县23名党员县级领导干部为基层讲党课65场次,1731名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书记、党员大学生村官共讲党课2865场次,受教育党员3.2万余人次。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网络培训学习,建立干部网络学院交流微信群。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关注使用“河北学习”微信公众号,依托“乐亭理论学习”微信群组织指导全县党员干部自觉抓好学习教育。县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纪念李大钊同志英勇就义9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到大钊故居、李大钊纪念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巡访巡学1.2万人次,组织县委党史宣讲团深入基层做党史巡回报告。聚焦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价值观建设,搭建党员干部展示个人风采、讲述赶考故事平台,征集党员干部典型事迹20余个,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引领作用。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部门违反中央方针政策,如私自撤并中学、挪用专项资金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问题,一是“私自撤并中学”问题。县委对“私自撤并中学”问题的整改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因“撤并中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主要是宗旨意识不强,决策中关注民生、倾听民意体现得不充分;政策把握不准,没有领会上级政策精神实质,导致决策上出现偏差;决策程序科学化、民主化不强,没有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咨询,也没有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2016年7月27日决定新戴河初中不再撤并,责成县教育局立即发布新戴河初中继续在原址办学的公告,组织原新戴河片区小学毕业生重新报名,按时开学上课。为加强新戴河初中建设,配齐配强师资力量,改善软硬环境,目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正常。同时,全面加强民办教育规范化监管,与公办教育同安排、同部署,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办学优势,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二是出现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说明我县在监督和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必须开展专项整治。结合“一问责八清理”活动,县财政局对全县专项资金进行了集中检查,发现解决问题36个,制定制度10项。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购买办公用品、支付交通费等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县财政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违规资金16.9687万元。
2.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召开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班子成员自我批评浮在面上,相互批评‘浅尝辄止’,自我剖析谈具体工作多,触及思想根源少,不能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等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好2016年度县四大班子及乡科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指导乡科级单位制定完善好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二是县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每年不少于2个月的走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开展各层面的谈心谈话活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挖掘思想根源,剖析问题原因,做到查摆问题准、全,剖析原因深、透,整改举措细、实。三是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成7个督导组,对全县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全程督导。全县各单位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县四大班子和23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108个科级领导班子和758名科级党员领导干部都相应建立了整改清单,并按要求长期坚持。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现象。组织学习形式单一、研讨不充分,个别领导干部对学习重视不够”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转发了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做到了在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效果上实现同步。二是创新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模式,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辅导与专题交流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互联网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建立“听、讲、议、看”的中心组学习模式。目前,组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采取收听收看电视电话会议、原文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专题辅导讲座、举办宣讲报告会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5场次,下发学习专题及有关学习要点5期、《理论学习参考资料》8期。
(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基层党组织存在软弱涣散问题。如有的党员宗旨意识淡薄、纪律观念散漫,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的党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群众威信较低。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如县委制定了《乡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但监督检查不力,暗访中发现个别村存在村干部空岗漏岗现象”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倒排15%的比例确定了73个后进村(社区),建立县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名县级领导干部分包一个后进村,每月至少一次到所联系村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同时从县直、乡镇选派了219名机关干部组成73个帮扶工作组驻村开展整顿帮扶工作。通过县级领导包村、县直部门工作组帮村、“第一书记”驻村、镇乡(街道)党委抓村“四位一体”的整顿转化模式,确保按期完成后进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二是确定5月份为“农村干部规范管理月”,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干部规范管理月”活动的通知》,并为每村统一印制《乐亭县乡村干部值班日志》,要求村干部按时坐班值班,积极开展信访维稳和为群众代办服务事项,规范填写值班日志。将村干部坐班值班与村干部的奖惩和工资待遇挂钩,采取扣除绩效补贴、组织诫勉谈话、实行组织调整等多项措施,确保农村干部坐班值班、信访维稳、服务群众三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目前,全县无基层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缺职等情况。
(4)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干部管理及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有的单位因机构改革造成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尚未消化到位。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年轻干部、全日制高学历层次干部比较少。乡镇空编问题普遍存在”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过核查前期8家进行机构改革的单位,发现超配科级干部问题,主要采取县内交流、到龄退休、转任非领导职务等途径尽快消化,9月底整改到位。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高学历层次干部力度,特别是结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重点加大了80后、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干部的选配力度。换届后,我县80后乡镇班子成员人数由22名增加到33名,占班子成员总数的23.2%,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人数由22人增加到30人,占班子成员总数的21.1%,乡镇科级干部队伍年龄、学历结构明显优化。乡镇空编主要是行政编,2016年招录省四级联考公务员30人,安置选调生15人,有效缓解了乡镇空编问题。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反腐败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多未按要求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问题,说明我县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问题线索移送移交缺乏正确认识,对移送移交的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组织召开了全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县审计局未能按要求移交问题线索提出了批评,要求该局局长作出书面检查,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约谈,重申了县纪委《关于执法执纪机关相互移送(移交)案件(线索)暂行规定》,要求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移送移交案件线索,有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线索利用率。县审计局按会议要求制定了《乐亭县审计发现案件(线索)移送(移交)暂行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2015年9月以来至2016年底的90份审计报告进行了梳理,将排查出12个需要移送(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移交县纪委调查处理。截止目前,已立案3件,分别给予4名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对其他9个单位的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问题,说明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不够彻底,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转职能,突出主责主业。对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担任县级有关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情况开展全面清理,按要求保留12个领导小组成员。下发自查整改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针对落实“三转”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全县14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已全部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二是转方式,落实工作机制。实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日常管理和办案经费统一由县纪委负责,乡镇纪委书记考核统一纳入县纪委考核;查办乡科级干部案件以县纪委为主,查办农村党员干部案件以乡镇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三是转作风,加强自身建设。依托“党课轮流讲”和“机关大讲堂”两个平台,开展“办案能手”“写作能手”“监督能手”大比武,邀请了市纪委领导来我县就《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相关业务知识进行辅导培训。
(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抽查217名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54人存在瞒报、漏报房产、股票等问题。‘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有的干部大办婚宴,未向组织报备,且收受礼金”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对存在瞒报、漏报房产、股票等问题的54名科级干部,县委组织部逐人函询,认真核实,分类甄别,其中有5人属于“少报3套房产或者少报房产面积累计150平米以上”,要求其说明原因,不存在违纪情形,已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对其进行了约谈,限期改正,并在县乡换届中取消了部分干部的后备资格;有7人属于“少报2套房产或者少报房产面积累计80-150平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其他42人属于“少报房产80平米以下”,已由本人书面说明了原因并及时完成了补报。县纪委对6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县纪委保持了日常明察暗访高压态势,通过与其他县区交叉互查、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等形式,持续提高日常明察暗访频次和密度;开展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到单位、大型商场、土特产店以及餐饮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向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共下发廉政提示函114份,重申了市纪委“九严禁”、公车管理制度、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办公用房标准等内容,进一步严明纪律、明确责任,提示函由被提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后交县纪委备案,作为发生类似问题时的问责依据。今年以来,已组织各类明察暗访43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线索16个,立案查处婚宴大操大办问题2个,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开通了“四风”问题举报微信公众号“风清乐亭”,进一步拓展“四风”线索举报渠道。
(三)关于换届风气专项巡视情况方面
按照换届工作要求,乐亭县委及时召开了动员会,印发了换届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及责任人,加大了宣传督导力度。总的看,乐亭县执行换届纪律比较严格,换届工作推动平稳。此外,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移交乐亭县纪委问题线索1件。县纪委从严从快查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虽然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省委巡视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接下来我县将本着“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整改”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并以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一)驰而不息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对巡视整改工作坚持紧抓不放、常抓不懈,消除“过关”思想。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抓紧抓实,坚决整改到位;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进行再次整改,确保祛病除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显成效。
(二)以整改提高力促“两个责任”落实。以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理念,紧抓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这两个“牛鼻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督导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通过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制度体系。
(四)以巡视整改助力县域经济发展。乐亭县委将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努力实现在全省增比进位、在全国争创百强奋斗目标结合起来,与“重大产业支撑项目年”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机制,迅速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工作任务落实的强大动力,促进我县沿海强县美丽乐亭建设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1月10日)。联系方式:0315-461116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乐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东大街3号);邮政编码:063600;电子信箱:ltxwxcb200@163.com。
中共乐亭县委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