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1-10 10:20:2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中旬至2017年1月上旬,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遵化市进行了巡视。4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遵化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们立即召开了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议,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李贵富任组长,市长、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市纪委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委组织部部长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纪委书记兼任。同时,将整改任务分解为四条战线,明确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为牵头责任单位,分别由4名领导小组成员牵头负责。各牵头责任单位根据承担的整改任务成立了相应的整改落实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整改落实领导组织体系。二是逐项细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大类7方面问题,细化为27个具体问题,结合巡视组提出的3条建议,经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了87项整改措施,下发了《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时间安排和整改要求。四条战线针对承担的整改任务,按照“四个干”(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间干成)抓落实机制,分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头,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强化督导调度。市委书记李贵富始终高度重视,先后3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并多次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每周调度,实时督导,按时核账,定期销账。四条战线牵头负责同志强化对责任单位、承办部门的日常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力推进。四是搞好工作结合。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和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焦彦龙来遵调研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使整改的过程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过程,成为推动工作、改进作风、优化从政环境、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的过程,为遵化重返百强、再创辉煌提供坚强保障。通过深入整改,有力促进了遵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以来,已成功签约北京金融街旅游温泉资源开发、碧桂园等项目16个,总投资331亿元;1—5月份完成公财收入4.85亿元,连续5个月增速位居唐山第一。5月12日—13日,省委主要领导同志专程来遵化进行调研,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绩、新变化给予了充分肯定,进一步坚定了我们抓好巡视整改、推进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两个月来,对于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采取过硬措施,真抓真改,各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全市党风政风和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提升。目前,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2个、基本完成3个、未完成2个。对未完成的2个问题,全部明确专人负责,确定了整改时限,并按计划加紧推进,确保如期整改完成。
(一)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责任落实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两个责任向基层传导还不够到位,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落实监督责任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和虽然乡镇和市直部门建立了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制度,但在执行层面还有欠缺”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市委以上率下。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重要议题,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召开4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反腐倡廉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出台《遵化市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将“两个责任”落实纳入谈话提醒的重要内容,市委书记李贵富亲自对全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责任约谈。今年以来,先后廉政谈话639人、警示约谈56人、函询37人、诫勉谈话6人,特别是6月8日,市委书记李贵富对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对“两个责任”落实、廉洁自律、抓班子带队伍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提醒。二是层层压实责任。组织全市所有乡科级单位班子成员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进行了公示。指导各单位建立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清单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工作责任清单。实效运转乡科级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留痕制度,并将纪委书记落实监督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纳入记实留痕范围,实现了责任记实全覆盖。建立健全了月抽查、季检查、半年考评的链式量化监管考核机制,对全市88个乡科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4个问题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把压力结结实实的压向基层。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清、废、改、立工作,共起底落实主体责任各类制度、文件307件,废止22件,修改43件,新立62件,有效提高了制度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案件查处不深不透,存在偏松偏软的现象”问题。主要采取四项整改措施:一是着力提升执纪水平。以学习贯彻《监督执纪规则(试行)》和省《实施办法》为统领,举办全市纪检干部培训班,邀请唐山市纪委领导来遵专题授课,同时,组织开展以纪律审查为主题的执纪者微讲堂4期、月度知识测试4次,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大交办督办力度。严格落实“两个为主”和“三统一”要求,推行乡镇纪律审查月考核、季通报、年考评机制,对第一季度纪律审查工作“空白点”的4个乡镇下发了督办函。加大问题线索交办、督办力度,截至目前,共交办各类问题线索110件,已查结73件。三是强化质量管理。对2016年度136件案件,从案件审查、审理程序、文书格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整改完善。在27个乡镇(街道)中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活动,加强业务指导,督促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四是强化纪律审查。借助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和整治基层“微腐败”两个专项行动契机,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目前,共立案审查112件,党政纪处分153人,其中查处微腐败案件46件、党政纪处分49人。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问题。主要采取四项整改措施:一是健全派驻机构。严格落实省市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要求,在清东陵保护区、经济开发区分别设立纪工委、监察分局,两名纪工委书记已分别于今年2月和6月配备到位。二是完善组织配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乡科级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三有”标准(即有责任班子成员、有责任科室、有责任人员),完善纪检监察组织配置,目前,全市各单位已明确了班子分工、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及人员。三是开展专项督查。组建4个督导组,在全市开展了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我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规范到位。四是优化考核机制。修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和作用发挥条款的分值比重,明确奖惩措施,强化了考核的导向作用。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乡镇纪委副书记、纪检干事大部分兼职其他工作”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方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专司其职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按照“三转”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各乡镇(街道)纪委已全部整改到位,做到了专司其职。另一方面,按照《强化对乡镇(街道)纪委领导的六项制度》,全面加强市纪委对基层纪委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考核,确保乡镇(街道)纪检干部规范履职。目前,已开展轮岗培训4期、24人,召开月例会4次。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部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存有错误认识,误认为高压反腐的态势已经过去”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方面,强化教育引导。在全市组织开展“明党纪、懂规矩、知敬畏、做表率”党纪条规学习教育活动。把“一准则三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以廉政漫画的形式编辑成口袋书5200余册,下发全市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在电视台开设“以案说廉”栏目8期,在先锋频道《党风廉政之窗》栏目专题解读“两准则四条例”5期,有效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纪律意识,传递中央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劲头不泄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加大对典型问题的曝光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廉政手机报、微信平台等媒介,及时通报曝光查处的典型违纪问题,共通报案件21起,彰显违纪必究的决心,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2.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依然存在”问题。4月25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后进基层党组织摸排工作的通知》,指导各乡镇党委对后进基层党组织进行深入摸排。按照省委倒排15%的比例要求,在全市确定了98个后进村党支部进行集中整顿,制定了整顿转化方案,逐村确定了分包县级领导、选派了市直驻村工作队,建立了整顿转化工作台账。5月18日,市直单位驻村工作队已入村开展帮扶,目前整顿转化工作正稳步推进。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党支部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主要采取四项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唐山市村级重大事务“四议一行两监督”机制操作规程(试行)〉〈遵化市农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强化对村级组织和农村干部的管理,督促村党支部严肃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四项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各党(工)委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同时,组建8个督导组,对全市“四项工作”、《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等开展了为期两周的重点督导检查。三是加强培训调度。4月26日和5月5日,先后2次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就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进行了部署调度。四是组织理论学习。印发了《关于做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再学习、再领会工作的通知》和相关学习资料,要求各乡镇党委组织党员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深入学习领会。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基层权力监督制约力度不够”问题。主要采取四项整改措施:一是深化专项整治。在全市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目前,已受理有价值问题线索15个,下发督办单10份,核查问题5个;函询科级干部2名,对4个单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了查处。二是推进权力公开。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村级重要事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对村级党务、村务、重要事务公开情况的监管。组织67个重点单位“一把手”、133个重点岗位科股所站长,走进电视直播间,就本单位行政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和网络评议。三是规范权力运行。分市直单位、乡镇(街道)、村居三个层级,组织开展权力廉洁风险点查找防控工作,强化权力运行监控,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构建不能腐的权力运行机制。四是着力破解信访难题。围绕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等信访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实行了“清底数、清问题、清隐患”的“三清”工作模式,相关做法得到省纪委高度肯定,并在6月5日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上,作为178个县(市)区唯一单位做了典型发言。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党的领导弱化问题严重”问题。主要采取两项整改措施:一是实施挂账整顿。建立多年不发展党员村问题台账,市乡村三级分包,目前,131个3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已有102个村完成整改,对剩余29个村,乡镇党委成员对应联络,全部签订了整改责任状,并建立了整顿月报制度,加紧推进,确保尽快整改完毕。二是建立预警机制。将2年不发展党员村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立专项台账,提前做好预防工作,避免出现新的3年不发展党员村。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进人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没有压减财政供养人员的有效措施,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养人问题仍然突出”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整改措施:一是严把进人关口。按照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控人事编制,规范招聘程序,严格人员录入。二是下力压减财政供养人员。出台了《遵化市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管理压减财政供养人员实施意见》,支持事业单位人才离岗创业、辞职创业,目前,已有19人提交了离岗创业申请,批准17人,正在办理手续2人。暂时停止从社会招聘人事代理教师,从自收自支编制中选聘200名支教,支教3年且胜任工作,年度考核合格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转为全额事业编制。积极探索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等多种用人方式,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变直接用人为间接用人,变固定用人为按工作任务用人。对自聘人员,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坚决遏制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审批程序提高效率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拨付制度,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制定下发了《确保2017年财政预算顺利执行的要点及责任分解表》,明确任务、措施,全力增加公财收入。在去年扭转公财收入连续三年两位数下滑,实现正增长的基础上,今年公财收入增速连续5个月位居唐山市各县(市)区首位。同时,通过调入土地占补平衡指标出售收益、国资收益、土地出让收益等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支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2016年11月至今未发生挤占上级专款问题。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提出的‘回迁’安置、房产证、土地证办理等民生问题和挪用代管农村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未彻底解决”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整改措施:一是着力解决回迁安置问题。对八年多来我市旧城改造遗留的回迁安置问题,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协调督导,破解瓶颈制约,2016年累计回迁947套、10万平方米,相当于前两年回迁总和的2倍,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持续加大回迁安置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85户、1.83万平米。对剩余回迁任务,制定了《关于返迁楼房实施方案》,对项目融资渠道、回迁安置补偿、拆迁工作方案等制约回迁安置的关键环节全部明确了具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加紧调度,全力推进。二是强力推进“两证”办理工作。目前,已办理房产证分户4633户,正在办理的2000户;已办理土地证90户,正在办理的1510户。下步,我们将按照省、唐山市出台的《关于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唐山市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完善我市《关于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力争2017年全部解决到位。三是全力解决挪用代管农村资金问题。为加快推进农村代管资金偿还工作,一方面,督促各乡镇(街道)制定并落实具体还款计划,及时主动还款,同时,从2017年开始,将每个乡镇(街道)财税收入超收奖励分成的50%用于还款。截至目前,已累计还款1577万元,其中整改期间还款560万元。而且,自巡视以来没有再发生新的挪用问题。另一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挪用村集体资金偿还工作的通知》,强化源头管控,为提高农村“三资”管理水平提供坚强制度保障。下步,将继续加大推进力度,力争尽快将剩余欠款偿还完毕。
3.关于移交问题线索处理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个别案件的查处上还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查细查,确保依规依纪查处问责到位,确保把每件案件办成铁案。目前,7件要结果问题线索,已全部立案查结,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科级以下5人,开除党籍1人,“双撤”1人。对于巡视组转交我市纪委处理的14个信访件,目前,共初核了结10件;立案审查2件(结案1件、正在审查1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转有关部门处置1件,收缴“吃空饷”资金15866.4元;纪检监察受理范围外1件(涉法涉诉,目前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
(二)“回头看”新发现问题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方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不够”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四个意识”专题教育暨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的方案》,对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以强信念、转作风为目标,分期分批对全市9900多名在职干部职工进行轮训,目前已培训1222人。以党性教育、能力提升、廉政教育为重点,分期分批对全市821名乡科级副职干部进行轮训,目前已举办了第1期培训班,共培训90人。同时,进一步规范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四大班子成员必须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没有极特殊情况不准请假,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补课。二是组织定期学习。建立“周五学习日”制度,将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列为各单位学习重点,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闭卷测试。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每季度上台授课至少1次,授课时间不少于1小时,实现以讲促学。严格执行《2017年度全市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意见》,通过组织开展“村干部活动日”、村干部集中培训、村干部论坛等活动,教育引导村干部忠诚于党、服务于民。三是推行在岗自学。为全市科级干部发放了《强化“四个意识”决胜全面小康》读本和《遵化市科级干部教育培训学习资料》,并组织干部开展自学,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破解发展难题改革创新不够”问题。主要采取五项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建设,培育发展后劲。制定出台了《重大项目落地开工年实施意见》等文件,全面落实市级领导分包、层级调度等9项机制,成立了市级项目研报中心和PPP服务中心,争取更多资源参与项目建设。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书记、市长带头开展点对点招商,并层层压实各级招商责任,构建全民招商工作新格局。目前,共有颐高电商产业园、镁基锂离子电池等57个新项目开工建设。北京金融街古温泉度假区、中信沙河及水平口水环境治理、保利民爆产品等75个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或成功签约落地,与中粮、中信、中材、中航、保利等大型央企、国企、民企合作的项目达到28个。二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深入推进“6+1”转型升级,实施了2×350MW热电联产、港陆200万吨冷轧等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在助推产业转型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优势,在去年成功列入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的基础上,全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三是盘活闲置资产,推进转型升级。按照“接、联、换、转”四字诀,实施了孔圣堂生物制药、零点锂离子电池、运健达体育械材等一批腾笼换鸟项目。在新项目、新技术、新产品的示范带动下,全市有40家停产半停产企业实现复产达产,近30万平方米闲置厂房得到重新利用。我市盘活闲置资产、推动转型升级的做法,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和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焦彦龙等领导的充分肯定,全省工业经济运行暨转型升级现场会和唐山市盘活闲置资产推动转型升级现场会分别在我市召开。四是创新机制,破解资金难题。制定出台了《遵化市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暂行办法》、《遵化市市直部门争取上级资金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各乡镇、各部门组织收入和争取上级资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遵循市场规律,推进城市投融资平台体制创新,我市与省旅投合作成立了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全域旅游相关项目实施提供了资金支持。五是开展专项整治,创优发展环境。制定出台了《遵化市人民政府全面优化政务环境的实施意见》、《遵化市窗口服务首办负责制度实施细则》,实行政务服务“承诺践诺”行政审批人代办工作制度,设立了“免费组卷服务窗口”,持续开展“月评最差窗口”活动。制定出台了《遵化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开展攻坚行动,行动中梳理共性问题51个,已解决42个。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部门违反中央方针政策”问题。主要采取四项整改措施:一是千方百计增加收入,逐年消化欠款。制定了《确保2017年财政预算顺利执行的要点及责任分解表》,在组织收入上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利用增收的财力,制定消化方案,按每年至少10%的比例,逐年消化欠拨的上级专款。今年,通过加强管理,培植税源,开源节流,不仅未发生挤占上级专款的问题,而且又拨付2016年以前下欠专款及盘活资金2.2亿元。二是保证上级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制定出台并严格落实《遵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进一步严明了专项资金拨付的程序和时限。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监管制度。制定出台《遵化市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分配、项目管理、资金拨付以及专项监督检查作出明确的规定。四是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已查处违反财经纪律14人,其中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9人、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1人。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部门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致使人浮于事”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整改措施:一是树立用人导向。继续完善“推优比选”干部选任模式,进一步细化基层党委推荐、履历业绩评价、笔试、面试、考察等各个操作环节,努力形成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真干事、能成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一线考察,深入网箱清理、京秦高速二期清场、绿化攻坚等重点工作一线考察干部,利用“阳光频道”微信平台,建立“一线攻坚先锋榜”,对11名优秀干部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对5名在网箱清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二是加强平时考评。为全市科级干部发放了《领导干部工作日志》,要求干部逐日记录、按月总结,督促干部主动谋事干事。在各乡镇(街道)副职干部中开展“晒绩推优”活动,安排班子副职逐个上台“晒业绩”,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根据表现“评优劣”。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确定23名科级领导干部作为2017年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目前已对6个单位完成了审计进点。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进京、赴省等非访的8个乡镇的党委书记、有关工作人员,共89人次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召开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对照。市委常委班子和成员率先垂范,深入学习领会《准则》、《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认真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严格把关材料。市委组织部统一收集了常委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以及相互批评意见,结合实际提出修改建议,一并呈市委书记审核把关,进一步修改完善,做到查找问题准确、剖析原因深刻、整改措施具体。三是坚持程序标准。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过程中,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安排专人全程参与, 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对各个环节加大指导力度,力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清单和整改台账,坚持立行立改、对账销号,不断自我完善、自我提升。以后工作中,我们将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中央、省和唐山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市委常委会进行了认真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按照唐山市委相关规定,制定了《中共遵化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从议事决策原则、议事决策范围、议事决策人员和程序、议事决策纪律和制度、决策和议定事项实施、会议组织服务保障6个方面,细化制定决策规则42项,对“三重一大”、“书记末位表态”等事项,从制度层面进行了约束规范,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基层党委对党员发展对象考察把关流于形式”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方面,市委组织部对全市乡镇(街道)党委组织委员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专门对党员发展对象考察材料撰写进行了指导,同时,要求各党委务必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视程度,严把入口、规范程序,特别是党员发展对象考察材料必须经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坚决杜绝考察材料雷同问题再次发生。另一方面,印发了《关于对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组织各党(工)委对发展党员工作逐条逐项开展对照检查、整改完善。同时,市委组织部对各乡镇(街道)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作,不出任何纰漏。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反腐败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多未按要求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修订完善了《中共遵化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并于5月4日组织召开了遵化市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以及近期我市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贯彻执行〈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等4项制度,强化执纪执法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构建了顺畅、高效的沟通协调长效机制。三是完善审计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执纪执法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审计局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充分征询市纪委的意见建议。建立实行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台账市纪委报备制度,审计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审计报告报送市纪委,以备从中筛查问题线索,从制度层面有效解决审计发现问题线索不能及时移交的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查办案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规范执纪权力。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实施办法》,围绕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等6个关键环节和18个重点岗位,组织51名执纪监督人员依据权力运行轨迹,排查廉洁风险点85个,制定防范措施193项。同时,针对监管薄弱和风险易发部位,从系统层面建立健全外控内管机制7项,切实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有效提升执纪能力。投资5.3万元,为纪检干部购置纪律审查工具书1260本,印制《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河北省《实施办法》和纪律审查工作流程图300余册,全部发放到全市27个乡镇(街道),19个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业绩晾晒考核办法》,对排名靠后的3名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形成有力鞭策。三是提升纪律审查实效。借助省委巡视的大势,探索建立上下联手办案机制,砍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救森林,实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目前,共立案审查112件,党政纪处分153人,其中乡科级27人,同比分别增长107.4%、96.2%、68.75%;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中乡科级1人,实现了“四种形态”的全覆盖,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得到充分显现。我市从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相关做法,得到省纪委高度认可,并在6月6日《纪检监察信息摘报》(第29期)中予以刊发。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巡察报告及所提意见建议雷同”问题。主要采取四项整改措施:一是配强配齐巡察组织机构。明确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兼任巡察办主任,从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选拔2名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业绩突出的年轻优秀干部任副主任,专门为巡察机构协调了6个行政编制,对巡察人才库进行了更新、扩充,保证了巡察工作人员随调随用、用之则行,进一步强化了巡察工作队伍力量。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对各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在巡察办充分把关的基础上,全部提交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保把每个单位的问题都找准点透,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三是高标准谋划新一轮巡察工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制定下发了《2017年巡察工作要点》,明确六届市委2017年巡察单位和巡察重点,提高了巡察的精准度。首轮确定5个乡镇和9个市直单位,6月下旬正式启动巡察工作。四是着力提升巡察人员素质。组织巡察工作人员参加省、唐山市组织的培训活动,赴河南省平顶山市、漯河市及漯河市临颍县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同时,结合市纪委机关学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教育,着力提升巡察人员业务本领。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时有发生”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对2015年至2016年11月前,审计局审计的我市68个单位74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复核,经过梳理筛选,共发现12个单位存在超范围列支、应缴未缴等问题。市纪委对8个单位、9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警示约谈,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对4个单位相关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在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市委书记李贵富同志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对县级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明确要求县级干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严格按照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同时,组织部门对全市31名县级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逐个复核把关,对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补填或重填,经市委书记审签,上报唐山市委组织部。
(三)换届风气专项巡视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党员干部对换届工作认识不到位,个别乡镇对换届政策和纪律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个别乡镇干部,特别是即将退下来的老同志,对换届工作参与热情不高”问题。换届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强化正面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群、“阳光频道”和“葵花朵朵”微信平台等,播放、发布换届政策程序、纪律要求等共计13万余条(次),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换届。二是强化反面警示。组织市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及市直单位党政正职,集中观看了《警钟》、《镜鉴》专题片,学习了《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中组部关于赵海燕等7起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通报》,传达了中组部给县委书记的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函,并安排县级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实际谈认识、谈体会,绷紧换届纪律这根弦。三是强化纪律约束。勤调度、常提醒、严要求,指导各乡镇党委按照规定开展严肃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同时,向全市科级以上干部、换届考察组人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发放了换届风气监督明白卡、换届纪律提醒函,组织签订了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切实增强了相关人员的纪律意识。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引导老领导、老干部继续投身到全市各项工作中,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余热、贡献力量。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换届督导组对乡镇换届工作指导不够,对发现的问题没有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问题。在督导过程中,我们通过自查发现了此类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了乡镇换届依法依规进行。一是强化风险防控。制定了《遵化市换届风气监督工作风险点及防控工作方案》,对换届工作中的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制定了防控措施。二是实施全程监督。对换届督导组进行培训指导,细化要求,明确标准,定期听取督导情况汇报。在各乡镇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时,安排督导组对各乡镇换届程序和换届风气全程监督把关。在召开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时,安排督导组深入各代表团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公开换届风气举报电话,明确专人24小时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制定了《换届选举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及时发现、处置换届选举相关网络舆情。四是严肃查处问责。建立了换届举报快速查核机制,实行换届风气问责制度,对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少数党员干部对换届工作存有盲目乐观情绪”问题。在市乡两级换届期间,通过采取谈心谈话、观看警示片、发放明白卡和提醒函、签订承诺书等措施,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对换届纪律的重视程度,推动换届工作顺利完成。巡视组反馈意见,反映出我市换届工作的个别环节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十九大党代表初步人选公示期间,公开了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现已完成公示工作,未接到问题举报。
三、下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久久为功的韧劲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整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一是“严”字托底,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对照《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工作台账,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一次全面“回头看”,分类推进,一改到底。对已经整改落实完成的,加强跟踪问效,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进一步硬化措施,继续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单独建账,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和任务安排,强化督导,从严把关,确保如期达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推进落实,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同时,以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进行巡察,重点看责任落实、看整改态度、看取得效果,进一步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紧”字当头,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使命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局谋划,定期研究,统筹推进。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三是“实”字为先,建立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按照“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对巡视整改工作中建立和修改完善的制度,强化刚性执行,真正让制度带上电;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制度,从实际出发,抓紧研究修订,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对时过境迁的制度,及时清理废止,进一步理顺制度体系,提高制度效率,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1月10日)。联系电话:0315-6538741(工作时间);邮政地址:遵化市海都道二条2号中共遵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064200;电子邮箱:zunhuaxunchaban@163.com。
中共遵化市委
2017年11月10日